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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色曲中情 那双清澈如 ...

  •   侯爷府极尽气派豪华,可地牢例外,天歌抱膝坐在角落里,看着一只耗子蹑手蹑脚地偷米,破碗里的菜已经发霉,那是以前住在这里的犯人用过的,竟然都没人收拾,就把自己扔进来,幸亏晚饭吃得饱,并不饿。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只耗子,看上去像是前一个的同伙,这俩家伙刚开始很亲密和谐的样子,后来竟然为了半个霉馒头打了起来,吱吱嘎嘎地乱叫,天歌有点厌恶,折了根木棍捅它们,想让它们走开,可成精的老鼠竟然并不怕,只是叼着馒头躲到另一个墙角,在那里磕碜磕碜地啃。地上潮湿的稻草里,爬出一只蟑螂,在月色晕成的暗影里活动,张牙舞爪地示威,天歌下意识地挪到牢门前,惦着脚尖站着,尽可能地让身体不靠近地面,突然,她脑门涔涔冒出冷汗,再也不敢乱动,因为一只蜘蛛正抽着丝,倒挂空中,房顶上一张粘着死苍蝇的蜘蛛网摇摇欲坠,天歌“哇”地一声叫出来,跳起来两只手攀上牢门的木栅栏,闭着眼睛大骂:“无忧,你这个坏人!坏人!”
      常九奉命来提审,走下台阶就听见这歇斯底里的叫喊,简直从心底鄙视死天歌,原来这个刁蛮跋扈的女人就是只纸老虎啊,公子要是看上这样软弱的女人,不!他立马推翻了自己的假设,因为,以他对公子的了解,根本不可能!常九嘿嘿一笑,一点点掰开天歌的手指头,“敢跟我叫板,还以为你挺胆大的呢,原来怕蜘蛛?”天歌怒道:“我想怕什么就怕什么,关你什么事?你们想把我关到什么时候?无忧这样不问青红皂白,真让人寒心!”话一出口,天歌立马就后悔了,常九听了果然十分生气,“无忧长,无忧短的,无忧是你叫的?来人,给我看紧她,不许给她饭吃,不许给她水喝!她要是再喊,就往她嘴里塞蜘蛛!”牢头为难地看了一眼单薄的天歌,于心不忍:“这……”常九瞪了一眼:“这什么这,蜘蛛肉好吃着呢,老子我吃过,死不了人。”常九转身走了,牢头一愣一愣地,“姑娘你就安分点吧,进了侯爷府大牢,凭你喊破嗓子,要是没有公子的口谕,也是出不去的……”后面的话天歌没仔细听,大抵是好吃好喝做个饿死鬼什么的。后半夜,牢头都睡过去了,熄了几盏灯,把天歌一个人扔在黑暗中,她虽然嘴上逞能,心里倒真的有点怕了。
      父亲当初送她去凌霄书院念书,从没想过严苛的教育仍然改变不了女儿的性子,凌霄书院是贵族学院,九州各国的王侯都把王孙子弟送到那里,天歌本来性格明快爽朗,又女扮男装,时间久了,所有人,包括知道她是女儿身的人,都把她当兄弟看了。有个同窗叫楚寻,总是格外照顾天歌,一度让天歌在青春期的时候产生错觉,以为他在偷偷暗恋她。有一回下了大雪,书院被积雪覆盖,先生们组织学生铲雪,天歌挥舞着小铲干得热火朝天,楚寻跑过来递上一个青铜手炉,当着大家的面天歌有点害羞,微红着脸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同窗凑过来起哄,嚷嚷着:“楚寻坏小子,快交代!快说!”楚寻挠着脑袋瓜,想了想,说:“因为……因为我敬你是条汉子!”此后,天歌发誓再也不自作多情了。楚寻学业修满回家,天歌是个记仇的人,都没去送他。不过楚寻走后,天歌便也没什么真心朋友,夜深人静的晚上,她坐在凌霄山上,吹着凉风,看着月亮唱歌,唱着唱着就开心了。一个人的时候,要想排遣恐惧,就得唱歌,唱那种最甜蜜,最幸福的情歌,天歌想起了小时候学过的那首曲子,望着窗口照进来的月亮,此情此景,婉转的曲调脱口而出:
      月光光,照地堂,
      骑白马,过莲塘,
      莲塘背,种韭菜,
      韭菜花,结亲家,
      亲家门口一张塘,
      钓条鲤嬷八尺长,
      鲤嬷尾拿来食,
      鲤嬷头拿来尝,
      栋心拿来娶新娘。
      八月十五啊,月光光,
      阿妈同捱拜呀拜月光,
      阿妈就问捱一声,
      故乡就在哪方啊?
      夜深了,黑暗如一张大网,轻柔地覆盖了整个云城,不过对无忧来说,白天和黑夜并没有什么两样,他习惯了黑夜,习惯到甚至开始痛恨白天,白天的时候,别人会觉得他是一个瞎子,而到了漆黑的夜里,熄了灯,人人都成了瞎子。他太过追求完美,以至于无法接受哪怕一丝丝瑕疵,在他的意识中,所有不完美的东西,比如掉了一只嘴的茶壶、落了一块漆的书柜、脱了一根线的锦被、甚至于黄了一片叶子盆栽,统统都要被扔掉。街上的更夫敲着铜锣,滴漏伴着芭蕉叶上的蝉鸣,一声声打在酣睡人的梦里,古琴戛然而止,曲调是略带忧伤的高山流水,他的手指修长白皙,灵活地摸到一根琴弦,断了!他眉角微微一皱,“来人!”丫鬟应声而入,“扔了它!”丫鬟抱起古琴出去了。
      屋子里陷入死一般的寂静,无忧面无表情地坐在书桌前,翻开一本《七略》,不自觉的烦躁自指尖蔓延开来,一点点窜上那清凉的薄唇,唇上渗出一丝血迹,他连嘴角都咬破了,没有常九,他连书都读不了。
      “我就是个废物!”他陷入深深的痛苦中。这时候,一首明快温馨的曲子传来,“月光光,照地堂,骑白马,过莲塘,莲塘背,种韭菜,韭菜花,结亲家,亲家门口一张塘……”,声声入扣,天籁之音,他因痛苦而扭曲的面容,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和,他像一个垂死的病人那样,寻着世间的良药而去,他耳力极好,立马就判断出这清泉般的绝响从地牢传来。修长白皙的手覆上墙上挂着的一幅“寒江独钓图”,流畅的指节触动机关,“啪”的一声,墙上现出一道暗门,黑黢黢的看不清方向,但无忧就是黑暗中游动的精灵,他可以自如地进入暗门,攀着石壁,顺着石阶到达地牢。
      “八月十五啊,月光光,阿妈同捱拜呀拜月光,阿妈就问捱一声,故乡就在哪方啊?”
      天歌忘情地唱着,一抬头,身子瞬间石化。眼前站着的这个人,一尘不染的白衣映在澄净的月色下,宛若御风下凡的仙人,飘渺地如此不真实,天歌使劲地揉揉眼睛,终于看清了那张摘掉面具的脸,精致的轮廓,英气漆黑的眉,浓得如同化不开的墨汁,笔直高挺的鼻子,完美地切分了双眼和嘴唇的比例,那淡薄的嘴唇始终微抿,密密匝匝的睫毛下,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仿佛饱含了这世间所有的深情,满的要溢出来,漆黑如瀑的长发一丝不苟地被玉簪束起,露出仿若刀裁的鬓角,此刻他长身玉立、宛若芝兰玉树,月色描摹出他超然的身形,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成了陪衬,天歌看痴了。
      “你的歌,真好听。”一个淡淡的、平静如溪流般的声音,无忧接着问:“但不知是哪里的语言?”天歌一怔,极力掩饰着狂喜,假装镇定地回答:“这是南越国的民歌,用的是当地的方言,外人是听不懂的。”天歌知道中了无忧的圈套,她懊恼地拍着脑袋,奇怪,她平时不是这样弱智的!为什么在无忧面前,完全卸掉了防备和思考?天歌木然地站在那里。“既然是南越的民歌,姑娘为什么会唱,难不成姑娘是南越人?”明知故问!天歌气愤地从牙缝中挤出三个字,“你说呢?”,恶狠狠地盯着无忧,可那双眼睛竟然如此禁得起挑衅,在她目不转睛的注视下波澜不惊,天歌反倒脸红了。
      无忧从袖中摸什么东西,天歌错愕地看着无忧拿出一把金色的钥匙,打开牢门,摸索着天歌的方向,她本能地后退两步,“干什么,你要杀我啊?”无忧淡淡地摇头,脸上仍然没有丝毫表情,却早已扼住了天歌的手腕,“你怎么会这么想?”天歌使劲地挣开手臂,“怎么不会?你们侯爷府臭名昭著,杀人不眨眼,人尽皆知。”无忧淡淡道:“我放你走。”天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无忧看着天歌,虽然他根本看不见,“因为我可以断定,你不是刺客。”天歌被他这么近距离的看着,脸涨得通红,“我哪里不像刺客了?”一个无法隐藏自己真实情绪的人,根本连一个细作的基本素养都没有,何况她不会武功,怎么会是刺客?无忧在心里暗笑自己,他怎么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抓了她来?无忧不再说什么,只是在前面带路,天歌看了眼房顶上摇摇欲坠的蜘蛛网,唏嘘一声,终于还是乖乖地跟了上来。
      拾级而上,出口却不是无忧的书房,而是一片荡漾的紫薇花海,在月色下如绯红色绮丽的梦。无忧把一张文书递给天歌,那是卫国各城通关凭证,有了它,天歌就可以畅通无阻地出城。天歌攥着文书,想到这一抹淡雅的白色就要同她作别,心内便如打翻了五味瓶一般,酸涩苦楚真不是滋味。无忧转身离去,天歌怔怔地站在那里,她能说什么,千里迢迢跑到云城,只为见无忧公子一面,如今见到了,她该是心满意足了呀,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她是那样的不舍,为什么她的心,一点点在剥离、在破裂。
      如今十七岁的天歌,依然记得十年前的那天,春日的夕阳洒下万丈金辉,灿若烟霞的桃林深处,铮铮琮琮传来忧伤的琴声,贪玩的天歌溜下桃树,折了一只花枝在手里甩着玩儿,奔奔跳跳循着声音而去,琴声却戛然而止,只远远地看见一个白色的背影,倒映在碧绿幽静的溪水里,微风吹起了漫天的桃花,飘飘然如丝路花雨,白衣少年的黑发在风中飞扬,他侧转过身,朝天歌站着的地方望了一眼,抱起古琴,消失在桃林深处。
      后来,别人告诉她,那个抚琴的少年,是卫国的无忧公子。
      那一眼,一眼万年,那一声,一声一世。
      “你的歌,真好听。”无忧突然停住脚步,又说了这样一句话,将天歌的思绪拉回,她望着这样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这张思慕了十年的脸,如今就这样真实地呈现在她的眼前,近在咫尺,可是她知道,她什么都不能做,喜欢一个人,藏在心里就好了,如果因为贪念打碎心中的梦,便什么都没有了。
      “后会无期。”无忧最后说了这句,便原路返回,再也没有回头,天歌站在一片紫薇花海中,月色沐浴着点点天光,天地间一片静谧,有香气萦绕,天歌打了个喷嚏,她对花粉过敏,不一会儿便开始流泪,只好快步离开,她在心里暗暗鼓励自己,会再见的,一定会再见的,无忧,我一定会让你铺满十里红妆、敲锣打鼓来娶我。
      天歌发现对这一带的地形有点熟悉,走了一里路,看到一座大理石牌坊,她才知道原来进了蝴蝶谷,七嘴八舌的老窝,天歌一阵欣喜,加快脚步前行,走了没多久,就看见亮着灯的小茅屋,“终于能喝口热水了。”天歌到了门口,发现小狗儿阿黑蜷在门口乖乖地睡觉,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响,天歌上去揪它的耳朵逗它玩,它也丝毫不作理会,天歌想,准是七嘴这二货给阿黑灌了烈酒,待会儿见了抽他。屋门紧闭,天歌笑嘻嘻地去推,好像上了锁,怎么也推不开,这俩糊涂蛋什么睡觉时候关过门啊,今儿真是讲究!天歌气得踹了一脚木板门,无意中瞅了眼鸽笼,她那两只雪白的小乳鸽竟然不见了,空气中有种血腥的味道,露天的炉灶上支着一口冒着热气的大锅,旁边的地上一大堆雪白的羽毛!天歌心里咯噔一声,一种不祥的预感袭来,七嘴八舌虽然穷凶极恶,可对信鸽爱护得很,哪怕是饿死也不会炖了吃,这时候屋里微微一阵骚动,天歌立马感觉不妙,拔腿就跑,后颈却被人牢牢地擒住,一个低沉阴森的声音道:“姑娘,久等了。”她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整个人就被倒退着推进小屋,屋里黑压压地站了一群黑衣人,为首一个指了指房梁,她抬头一看,七嘴八舌被装在麻袋里吊在上面,露出两颗西域人特有地自来卷大脑袋,嘴里塞着黑布,为首那个黑衣人指了指,刚才挟持她那个黑衣人走到座椅旁边,拉了拉绳子,麻袋刺溜一声就落下来,重重的摔在地上。
      “两位,你们的朋友到了,要是再不合作,我想我可能会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来。”为首那个黑衣人手指轻轻一钩,天歌就跟木偶一样,乖乖地摔到黑衣人怀中,一只大手迅速翻转,扼住她的咽喉,天歌感到脖子间痒麻,那个人的手上有老茧,应该是常年握兵器所致,黑衣人示意,将七嘴八舌嘴上的破布扯下来。
      七嘴刚能说话,就放开声音大骂,“他娘的奶奶的,放开我家天歌,否则老子当场自杀,俺们哥们儿要是死了,哼哼,你他娘的奶奶谁也别想逃出云城。”“奥,七嘴兄中了我的软骨散,还有力气自杀吗?”黑衣人不疾不徐地说,天歌腾出两只手拼命地挣扎,这俩傻瓜,说不认识自己不就行了,人家就是想拿我威胁你们就范啊,笨蛋!“你们的性命,我倒是并不在乎,不过这位姑娘嘛,我不想让她死,这么标致的美人,如果因为自私自利的朋友送命,岂不是可惜?”七嘴看着黑衣人一点点凑近天歌,肉麻地浑身掉鸡皮疙瘩,“我警告你,你……你可不许乱来啊……”黑衣人冷笑一声,“乱不乱来,全在于二位一念之间。”说着使了力道,天歌开始咳嗽。七嘴看着天歌额头上青筋暴起,明显动摇了,舌头已经开始不听使唤,“放了她,爷爷我带你们出城!”八舌一听,怒道:“你疯了,你忘了当初在师父面前发的毒誓么,不事权贵、不叛国家!你要是带这帮夏国人出城,就是对不起死去的师父!”七嘴一把推开八舌,“你他娘的放屁,师父老人家已经死了,天歌还活着!你难道要眼睁睁看着天歌去天上给师父倒茶去吗?”天歌开始剧烈咳嗽,脸色一点点惨白,八舌终于败下阵来,眼中现出深深的绝望,颤抖的手指了指狗洞,一个黑衣人出去了,回来时手里拿着一副地图,呈到黑衣首领面前,他满意地点点头,扼着天歌的手慢慢松开,心满意足地笑了。
      “城东冰人庙是密道入口,到了那里,转动佛像,密室打开,然后照着地图标示前行,天亮之前就到夕陵原,然后沿楚江顺流而下,就可以出卫国边境。”七嘴见事已至此,一五一十地说了事情,只不过只有八舌知道,这张地图是假的。
      黑衣人首领听完,唏嘘一声,笑着摇头,七嘴感到毛骨悚然,背上涔涔冒冷汗,天歌喘着粗气,脚跟刚刚站稳,就被点了穴道打横抱起,八舌的脸立马黄了:“站住!我们已经交了地图,放下天歌!”首领回头一笑:“时间紧迫,不想跟两位多费口舌,若不带走这位姑娘,二位恐怕要拿假地图将我等困在天罗地网当中!”长剑“嗖”的一声,稳稳地插在七嘴和八舌坐着的地面中间,剑柄犹在颤抖,八舌看到了隐隐约约的杀气,他意识到自己在挑战黑衣人的耐心,如果对方动怒,首当其冲受害的是天歌,他们可以死,天歌绝不可以!七嘴心里烦得很,撇着嘴大骂:“老子聪明了半辈子,终于栽了个大跟头,给——”他从臭靴子里抽出一张皱巴巴的羊皮纸,戏谑地扔到地上。令他惊异的是,一个黑衣人恭恭敬敬地俯身捡起来,半跪着身子双手捧起,另一个移过一盏羊油灯,黑衣首领看了一眼,嘴角现出一抹讽刺的微笑,右手挥出,那羊皮纸在油灯上瞬间化成灰烬,同时,那把末端犹在颤动的剑,奇迹般地飞回到黑衣首领手中,他轻声下令:“撤!”,众人鬼魅般消失了。
      “大男人害什么骚啊,来,趴好,我给你上点止疼药。”说着从袖中掏出一个小瓶,往手心里撒了点药粉替八舌抹上,七嘴一看,吃醋了,天歌憋着笑瞪了他一眼,把剩下的半瓶都给了他。天歌是那种危险过后就怡然自乐,只要脑袋还在,什么事都好说的性格,七嘴八舌呢,虽然没那么二,但一切以天歌是从,三个人开始划拳喝酒。
      果子酒味儿清,半坛子下去,一点醉意都没有,夜风透过窗棂吹进来,唬得天歌一个激灵,突然就想起刚才挟持自己的那个黑衣人首领,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她好像在哪里见过!乌云遮住了月亮,院子里一片漆黑,狼犬小黑醒了,迷迷糊糊跑进屋来,见了天歌,就亲热地凑上来舔她的手背,天歌细长的手指摸着小黑柔顺的毛,突然触电似地缩回来,口中喃喃道:“竟然是他,那个乞丐!”
      七嘴八舌没听懂什么意思,天歌冲进厨房,抓起一把菜刀就走,八舌挡在门前,张开手臂挡住天歌去路,“姑奶奶,你这是去哪儿,你一把菜刀,能抵得了人家十几把长剑吗?怕是仇没报成,自个儿被砍得稀巴烂了。”天歌真是气坏了,那个乞丐怎么可以利用自己?她拿他当朋友,可他竟然差点儿掐死自己!此仇不报,非女子也!“七嘴,八舌,趁夏国人和卫国人还没反应过来,你们也赶紧走吧,蝴蝶谷虽然地形隐秘,可无忧很快就能找来,到时候治你们一个通敌卖国之罪,可就死的冤枉了。”七嘴问:“那你怎么办?”天歌的声音清脆利索,“我们肯定不能一起走,到时候被抓了,岂不是一网打尽?你们俩也要分开行动,三日后,咱们在灵境湖会合,若到时我还未到,你们只管回去复命,不必管我。”七嘴还要问,八舌知道天歌心意已决,拦也拦不住,只好道:“那你一切小心,我们在凌霄山等你。”“好!”天歌话一说完,放下菜刀,换了把短匕首,三个人就此作别。
      幸亏通关文牒没被那帮黑衣人搜刮去,天歌边跑边想,虽然她已经知道那帮黑衣人都是臭乞丐的小跟班,但她都不愿提及乞丐的名字,千秋,估计是个假名!他明明说话那么利索、那么毒舌,却装成哑巴,更别提区区一个名字了,至于真实身份嘛,这不明摆着,夏国的刺客嘛,天歌想到这里,嘿嘿嘿冷笑三声,臭乞丐,待会儿本姑娘见到无忧公子,报了你的行踪,抓了你进大牢,打你几百板子,看你还敢不敢掐我的脖子?
      逃亡的心情并不轻松,但天歌是去告密,而且还是以告密为借口,去见自己的心上人,所以心情很激动,尽管路很长,她连走带跑却也不觉得累,只是天色太黑,远处黑黢黢连绵起伏的山脊看上去有点阴森,不过有点点萤火虫陪伴左右,倒也不觉得害怕,也不觉得孤单。走了很久,她发现自己竟然又回到了原地,但是并没有看见七嘴八舌的小木屋,所以并不是原地,她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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