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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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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确是个祸害。
喜欢到处跑,喜欢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做些别人没做过或者不敢做的事。一言以蔽之,如在俊所说,我有个不安分的灵魂。
进了大学以后,更变本加厉。被系主任拖去教育,被班主任老师誉为“事儿精”。但每次她们还是因为无法舍弃一位旷世难遇的天才而大事化小,当然这样的行为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助纣为虐。
直到有一次,我和一位师兄去一家酒吧。
那酒吧还挺有品的,装修和格调说不上奢华,但肯定是一流。
师兄在一边和什么人说着话,我就一个人坐在吧台边上,摇头晃脑地四处张望。这时候从后面走过来两个人,我定睛一看,却立马傻眼。
那是两个男人,还是两个一边走一边热吻着的男人。
其实关于这种事我是知道一些,只是知道和亲眼见证还是天差地别的。
师兄回来看我这副德性,晃了晃我,
“怎么了?”
“哦,没事……没事。”
“给你介绍个朋友,John。这是我的师弟,夕澈。”
“hi,师弟长得还真可爱。”说着,我就感觉伸出去的手心被极其暧昧地挠了一下。
我怔了怔,大约三秒钟后,丢下师兄和那人,跑向大门,推开门就冲了出去。
跑了一阵,停了下来,夜风凉地我不禁打了个哆嗦,才发现我的外套也留在了酒吧里。
口袋里手机这时却响了,我接起来,
“喂,你在哪里?查房的那应师太就要来了。”
“我也不认识是哪里?”我被师兄带着过来的,一路坐车,“身上也没钱,今天怕是赶不上了,你帮我随便编个理由好了。”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就你这个路盲,省了吧。”
“你少废话。”
我便随便说了个身边高高闪烁着的广告牌,“你不会真要来?”
“你等在那里不要动。”说完,便挂上了。
我看了看手机,把它放回口袋。真的就站在原地等着。
三分钟后,我开始搓手,五分钟后,开始哈气,十分钟后,开始跺脚。十五分钟了,我开始骂着不知所谓的脏话。但是,依然站在原地。
半个小时后,在我转身踢了一下身边的灯柱而痛得抱脚原地打转转到第三圈时,终于有一辆车停在我身边,一个人从上面下来,仿佛怒气冲冲。
“你怎么不接电话?”
我木然掏出手机,才发现没电了。而之前我竟然没有想到要给他打个电话。
那人仿佛气绝,“你知道这附近有多少个M吗?”
我抬头遥望了一下,就远远地看到一个M,我便不好意思地像广告里那个小孩一样白痴地笑了起来。
他无奈地仰天长啸,把眼前笑着的白痴拉进车里。
“你这次又是去了什么地方?”车子启动了,他的怒气却依然旺盛。
奇怪,两分钟之前生着气的应该是我吧。
“对不起啦,班长大人,让你的全勤大计又泡汤了,小人我真是罪过。”
他看了看我,没有吭声。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却也不肯低头,车里一下子安静地有些尴尬。
半晌,一样东西朝我丢过来,是件外套。
奇怪,他怎么知道我没了外套还给我带件过来。咦,这外套竟然还有温度。再转头看他,才发现这是从他自己身上扒下来的。
这次换他不好意思了,有些支吾,“刚才拉你的手像死人一样……我可不想再送你去医院。”
不过,那次去医院的却是他。
为了躲过门卫,我们跑到后门打算翻墙,他却在跳下来的时候扭了脚。
忍了一夜,第二天终于肿得下不了地。去医院一检查,竟然骨折了。
但,他只是绑着脚,天天躺在那里养身体。苦的却是我。
天天往医院里送好吃的,好喝的,解闷的书,汇报班里的情况……这些也都算了,最要命的是帮他抄笔记。
班长的笔记可是学期末全班复印的原件,犹如民生,不可耽误。
这么一声吩咐,我就得从上课趴在桌子上安心哈拉到奋笔疾书就算老师没讲清楚也要死乞白赖地请求他再讲一遍。然后,双手酸痛捧着厚厚几页笔记给迷眼笑得乐哈哈的残疾人士过目。
每每此时,他都会像对小狗一样,拍拍我的脑袋,满意地说,“乖——乖——”而我就会在一边恨得咬牙切齿,向各种异灵诅咒此人永世不得超生。
可是该做的还是要做。谁叫是我害了他呢?
对于那天晚上的事,那小子倒真的烂在了心里,逢人都说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的。虽然事实也是如此。
有一天,在俊看着我们说,“你们的感情真好。”我却苦笑想有把柄抓在那人手上,感情当然得好。
那时在俊不和我们一个班,但是一起上选修课,宿舍也离的近,自然也就熟了起来。
我拿起一个当时市场上已经很少的水晶葡萄,去了皮,塞到他嘴巴里,故意笑地肉麻,“是啊,我们感情一直很好的。”那人倒不恶心,含着葡萄也笑开了。
一旁的在俊却是受不了了,“天哪,你再下去快成他老婆了!”
我脑子里瞬间跳过了酒吧里那对男人的影像。手一震,本来已经在手里的另一颗葡萄“骨碌”滚到了地上。
等到急急忙忙弯腰捡起来,就听到他说,“哪里是了,最多也就是个祸害。”
在俊呵呵笑开,我回过头去,他也没心没肺地咧着嘴,眉头微微有些蹙起来,眼睛却深的像一潭水。
心跳霎时漏了一拍,我连忙转过头去,拿起了另一颗葡萄塞到在俊嘴里,
“闭上你的嘴吧。”
后来的日子就过得很平常。我再没有那样肆无忌惮,不知道,大概被他的“班长精神”潜移默化了吧。
伤筋动骨一百天。他出院最初的日子,还需要我帮忙。
有天扶着他一起去食堂吃饭,买饭的时候又碰到了那个师兄。
他拿着我的外套,递到我面前,“那天真不好意思。”
我接过外套,笑得有些不自然,“呵呵,没什么,我都快忘了。”
“以前误会你是圈子里的人了。就想带你去见见那里一些人……毕竟圈子里还没见过像你那么漂亮的,没想到你是直的……对不起,我们没有恶意。”
我眼神飘过了远处坐着等我的人,他有些哀怨地看着我,嘴不满地厥着,大概是饿了。
“没事了,我了解……谢谢你还我外套。”
吃饭的时候,他塞了一嘴地问,“刚才是谁?说了那么久,我怎么都不认识?”
“谁说我的朋友你一定都认识。”我低着头边吃着回答。他静了一会儿,没再说话。
半晌,我又说了一句,
“以前认识的一个师兄。现在不搭界了。”
时间在平凡的时候过得最快。一转眼,我们就要毕业。有几家国外的公司来招我,我挑了一家条件不错的要去签约。
快出门的时候,他一个电话过来,说和在俊一起想创业开个小公司,问我要不要一起。
我想了想,说好。
“你还没有签约?”在俊看着我有些狐疑,或者说糊涂。
“没有啊。”我说的是实话。
“真奇怪,以你的条件……”
“他呀,有什么条件?这么个祸害,有我们要他已经是奇迹了。”
“是是,谢主隆恩。”我附和他。
公司刚开始的时候,非常的困难,虽然有在俊家里的种子基金,但也是有限。
起初的资金周转十分艰难,接的常常都是不成功便成仁的Case。
在俊有点洁癖,还是住在家里。我和他都搬出来,在外面一起租了间小房子。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在公司里过夜,有时候,饭也不出去吃,就叫些外卖。
有一次实在太累了,外卖来了我们竟然都睡着了。等我睡眼惺松接下了外卖,他还没醒。
我坐到他身边,还闭着眼,拍了拍他的头,“明洌,醒醒,吃饭了。”
没有动静。
我睁开眼睛,他枕在自己的右手上,依旧疲倦地睡着。
“明洌阿,起来了。”又揉揉他的头,还是没醒。
我的手就插在他的头发里没有拿出来。他的头发有点长了,却很软,被染了淡淡的棕黄色,很好看。几丝刘海落下来,给眼睛投下一片阴影。
我把头侧过来趴在他的对面,伸出手把那几丝刘海捋到一边。他的气息若有若无地拂到我的脸上。
突然不想再吃那些桌上的夜宵,我只想把眼前可口的美食给一口吞下去。
就在这个令人激动的想法快要付诸实际的时候,他突然醒了。
在我离他只有一公分的时候,突然毫无预兆地睁开了眼睛。
如果不是跟他一起生活了那么久,我几乎要怀疑他是在梦游了。可现在,眼前那个清澈的眼底正毫无保留地倒映着自己放大的脸。
我立刻抬起头,咳嗽了一声,
“外卖来了,快吃吧。”我背着他忙碌着,心里暗念千万不要被看见我这副像番茄的脸。
“夕澈,前面你……”
“前面我在想,如果你真的睡得很熟的话,我就把你的那份也吃了。”还好,他的声音有些哑,证明之前的确睡着了。
静了一会儿,等我把食物和碗筷都摆好,转过身,他还站在那里,嘴角有点上扬,
“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不会是想,裴夕澈你真是个大变态吧。
“我在想,和夕澈在一起真是好啊。”
我知道,他很正常。我知道,他已经清醒了。我也知道,他说的这句话只不过是想表达我们之间的友谊。
只不过,知道和真能这么想还是不一样的。
后来,公司终于慢慢进入轨道。第一笔大生意谈妥的时候,我们都很兴奋。我想去外面胡吃海喝一顿,每天的外卖吃的我快吐了。
明洌却提议去打一场篮球,出了学校好久都没打了。
在俊也同意了。我却想,做了老板的原来都会成为吝啬鬼。
篮球场不大,我们和一些学生打三对三。他们年纪虽小,却个个是牛人。我打了一会儿,终于不支成为替补下场了。
明洌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跑在场上,夹着汗滴的黄头发在太阳下面闪闪发光,跳起来的时候眼睛朝着篮筐,下颚摆出好看的角度。
我在一旁看着,如果不是周围有人,大概口水都快流到地上了。
球进。他就兴奋地满场跑,像个还没长大的小孩。
跑到我面前,我朝他竖起大拇指,他开心地和我撞了撞胸。又跑开了。
看着跑远的一身白的他,我突然想,真是个干净的孩子。
是啊,这个干净的孩子,正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呢。
而我,却在树荫下,远远地看着他。
再后来,在俊带了他美国留学回来的妹妹在熙给我们认识。说是他最宝贝最漂亮的妹妹,可不许我们抢去当女朋友。
的确很漂亮,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高挑的身材。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洋妞果然不一般。
不过,没有如在俊的愿。她还是成了明洌的女朋友。
再再后来,我给明洌交了辞职信。
他看着信,良久才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划的?”
什么时候?让我想想。
是他身边的坐位上坐的不再是我?是看在熙把公司的事应付自如成为他不可或缺的一把手?是看他幸福地牵着在熙看着沿街橱窗里的形形色色?还是看到他接手的婴儿项目后对着那些孩子亲不够也抱不够的蠢模样……
是什么时候?重要吗?
于是我向他耸了耸肩,“Whenver,Who cares?”
我想趁他撕信之前走出去,转把手时背后的声音才响起,
“夕澈,我们还是朋友吧?”
原来只有这一句而已。我对着门框笑了,笑自己还真自作多情。
“嗯,如果没饭吃了,随时会来蹭一顿的,你可要等着。”
我从公司出来以后,屁股后面多了很多其他公司的经理人,其中不乏我们以前的对手。我才恍然大悟他的那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划的?”
原来以为,我被挖墙角了。哼,真是个超级大白痴。
我有点生气,就挑了个小得不起眼的公司。让周围一片哀鸿。
没有后来了。我的生活成了一片散沙。我一粒粒地拾起来,却发现又一片片地散漏下去。
我开始成为了标准形态的workholic,更甚起初创业的时候。
往往一支烟一杯咖啡,就能撑一夜。睡一个小时,又起来开始另一天的奋战。
公司一点一点地打上去,我也一点一点的爬上去,可依旧那么忙。有时候老板都会主动给我点假,我笑着说,要不就换点钱给我算了,假期对我来说没什么用。
我也不知道我到底为了什么那么忙,很多时候都觉得空虚。可不忙,更加空虚。
我从和明洌房子里搬了出来后,就很少再和他们联系。当然也没有去蹭过饭。
我一直都太忙,而他们,也忙。偶尔,在俊会来一两个电话,调侃一番,那时我几乎处于梦游状态,挂了也就睡过去了。
有些时候,几乎忘了曾经有那样一段日子,甚至怀疑,生活中是不是曾经有过这么些人。
直到有一天,收到明洌的婚帖。
那天本来照旧背着黑黑的眼圈和一身的烟味,洗漱一把以后换了一套正装出门去。整理了三个晚上的资料,我心里已经装了万千兵马,准备去纽约攻陷拖了三个月的代理战了。
出门的时候,不经意地朝信箱里瞟了一眼,就看到了一点灼眼的红色。
我走出去了几步,还是转回身来。打开了信箱,包装精美的请帖就这样铺呈在眼前。
照片上是一对新人,都是一袭白色的礼服,一眼看上去美得让人心醉。我盯着照片好一会儿,才认出他们是乔在熙和明洌。
出现在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那么多年了,他们动作还真慢阿。第二个反应是,把它放进了包里,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继续向机场出发。
在堵车的时候,实在太无聊了,想撇开眼看看四周,竟然发现车子就停在了以前的公司的前面。
它现在已经是一座高楼大厦了,帅得我都不敢认这是我曾经洒下血汗和没人知道的泪水的地方。
心里的某个角落突然就“轰”的一声坍塌,我鬼使神差地下了车走进去。
眼前的景象摇晃而模糊,还好格局变得不多,我摸索着就到了高层的驻地。也还好那里的员工变得也不多,大都还认得我,没有把我当疯子拖出去。
感觉好像碰到了在俊,他仿佛见到鬼一样张大了嘴巴。
我问他,明洌在哪里。
他说,明洌他还在开会,你怎么来了?
我没理他就跌跌撞撞地朝会议室走。不过,走到一半,另一个人挡住了我的去路,我使劲集中精神,才看清了那人是在熙。
我和他们两兄妹坐到休息室里。在熙亲手冲了一杯咖啡,端到我的面前。我没喝。咖啡在茶几上袅袅地升着烟。
夕澈哥,你等一下,明洌他马上就开完了,好吗?
嗯,依旧是有礼有节的在熙阿,本人倒比照片上还要顺眼几分。我从包里抽出了那张婚帖。
跟哥我已经生分成这样,连送也省了,就用寄的吗?
在熙吃惊的看着我的手上的东西。她吃惊的模样让我紧张地微微有些发抖,可是一旁的在俊大力拍了一下我,
哎,我还以为什么事呢?就这~~我们也是想你太忙了嘛。妹妹,还不快赔个不是。
在熙有些害羞有些娇嗔地瞥了她哥一眼,我却感觉血液开始倒流,全身发冷起来。听见自己有气无力的声音,
呵呵,不用不用,说着玩的……那……恭喜你了。
在熙轻轻的说了一句谢谢,唇边终于抿出浅浅的笑意。
我机械地端起茶几上的咖啡喝了一口,应该是清咖,却好像没一点苦味。嗯,那小子以后是有福了。
心里突然空旷明了起来,像是放下了一切俗事般的清爽。我想大概是咖啡的原因吧,自己终于恢复了些神智。
后来知道那只是回光返照。
在俊送我到楼下,一路上和我勾肩搭背有说有笑,我也爽朗地应合他。到出了大厅,他颇为遗憾地问了句,
真的不等明洌开完会,我们好久没聚了。
我看着他笑,然后摇摇头。回过身去,抬起头,想好好再仰望一下这座摩天大楼。
真高,真漂亮,好像要伸进云端,去到天国。
去到哪里,也都不关我的事,它不是我的了。
其实,从来都不是我的。
眼前突然渐渐暗了下来。身体里最后的知觉是耳朵里在俊的吼叫声,然后有个遥远却异常熟悉的声音,
“夕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