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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皓腕凝霜雪 她说话时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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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话时语气平静而冷淡,但是却透着一种慑人的气度,不由得让人听命而行。
几个汉子把人放在了地上。
“娘子,你——”琼佩想说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郑若荃已经从自己袖子的暗兜里摸出一个小包,吩咐伤者家人道:“去附近商家请人帮忙,我需要热盐水,干净的白棉布,还有烈酒——容器尽量用酒清洗干净,火上烤干。”
她看向一个五十来岁一脸惊惧惶惑的老者问道,“请问老丈,可是伤者家人?”
“是,哎,不肖子是老朽的儿子——”话没说完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老丈,你先别急着哭,我还没说完,”郑若荃皱眉,看向他,“我可以给他缝合伤口,但不能保证万无一失,我有七成把握,如果你同意,请你现在找纸笔写下“生死契”,不同意的话,你们现在就把他抬走。”
那老者显然惊呆了,半晌不知道该怎么办,郑若荃对此毫不心软,她不是菩萨,没有普度众生的本领,在这种简陋的条件下,极有可能发生意外,这要看伤者的运气了。生死契和医院的手术风险告知书形式不同,作用一样。
郑若荃觉得这人其实还挺幸运的,他的伤在大腿后侧浅静脉,目前看来静脉已断,失血量比较多,虽然伤口大些,貌似残酷,但好在伤口深度在4公分以内,且并非锐器刺入动脉,否则迅速地大量的失血,这人现在怕是已经不行了。
“啊?——”众人一片惊诧之声,不知道这个娘子是个什么来头。
正当众人皆未缓过神儿的时候,那老者身边的一个女人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看年纪有四十来岁,大概是伤者的母亲。
“求求你,娘子,求你救救我儿子!郎君,快让人去写,再耽搁下去彦儿就不行了!”
郑若荃使了个眼色,她身边的琼佩一下子反应过来,伸手去扶这个女人。
这女人看着郑若荃,不知道为什么她就莫名其妙地相信这个年轻的娘子,她颤抖着说:“娘子,我信你,一定能救得我儿!”
郑若荃只淡淡说了一句:“把‘生死契’写好,我尽力而为。”
这个女人对她的信任看在别人眼里,绝对是有“病急乱投医”,或者“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性质,可是对于郑若荃来说,她丝毫没有一点儿受宠若惊的激动,仿佛原本自己就值得被人如此信任一般。
郑若荃迅速让人把伤者抬到最近的一家店铺里,找了一张硬榻把他放好。然后,用酒净手,走近伤者,忽然抬头看了一眼琼佩和秋兰,说了一句:“你们也净手,给我帮忙。”
“娘子——”声音洪亮而带着不满,“为什么没有我?”蕙兰杵在一旁,一脸受伤的表情。
郑若荃微微一笑,笑得蕙兰莫名其妙,她听见娘子吩咐她:“有你,你的工作最重要。”
“什么?”蕙兰有些欣喜,却又不明白。
“来!帮我把人抱起来,这条腿离开床榻!”
“啊?”蕙兰一下子受惊地睁大眼,“我,我,我——”她突然染上了秋兰的毛病,秋兰和琼佩幸灾乐祸地看着她。
郑若荃眸光一凛,“你什么你,这是人命关天的时候,你不做,这个人如果死了,定来怨你!”
蕙兰立刻扑上来一下子把那人的腰抱住,一用力就抬起了伤腿。脸色很是憋闷。
郑若荃将那人所穿的下裳解下,扔在地上,里面的亵裤已被血水浸染,她拿出自己包内的弯头剪刀,熟练地剪下伤口周围的所有衣物,那人的后半拉臀部和大腿就粲然在目了。
“噫——”蕙兰立时红了脸,头扭向一边。秋兰和琼佩也难堪地站在郑若荃身后。
伤者已经是半休克的状态,人事不省,既不会觉得羞惭,也不会觉得太痛,这省去不少麻烦。郑若荃拿过盐水浸透的白棉布,开始迅速清创,术后的愈合和清创的程度有极大的关系,是否能在术后避免严重的感染,很大程度上,也和这有关。
伤口清理完毕,郑若荃叫琼佩,“盐水棉布!”
琼佩急忙扭着脸递给她一块湿湿的白棉布,郑若荃迅速将棉布放在出血处用力按压。这样做可以迅速止血,用纱布止血时,如较大的血管破裂,还可以用纱布填塞,留一布角于切口外,待出血停止后再次手术取出。
按压片刻之后,再次抬起手,郑若荃看到血液显然已经基本止住了,视野相对也比较清晰,这样手术缝合血管,大概成功率又可增加一成。她稍稍在自己的小包里翻检了一下,拿出一根细长的针,将一根细线浸在酒中泡过之后,穿上针眼,众人远处看着又是一阵窃窃私语,没有人见过这个缝皮肉的手艺,都是一脸看恐怖片的心态,既紧张又期待,既厌恶又兴奋,各种纠结。
“琼佩,拿血管钳!”
“啊?哪个是——”琼佩一脸紧张。
“右边第二个。”郑若荃看了她一眼,“快些,别怕,按我说的做,来,拿着这个——”郑若荃用血管钳夹住一根血管,让琼佩接手。
琼佩觉得忽然有些血往上涌,她小聪明地想,如果此时装晕倒,也不算是骗人吧,她真的是快晕过去了,自己家的娘子这是让自己干什么呀?
郑若荃毫不理会她的表情,见她手在抖,轻叱道:“手拿稳,不要抖动!”
琼佩一脸苦相,心里暗说:“我想稳住不动,可我能稳得住吗!”
她偷眼看郑若荃,只见她微微蹙着眉,目光凝注在那人腿上,如一道闪电,看到伤处外翻的皮肉有一处出现色变,郑若荃放下针线,拿出无齿镊子和剪刀,一手用镊子夹起皮肉,一手用剪刀开始剪除色变的皮肉,比作针线活的表情还淡定坦然。
秋兰一下子懵了,她想跑,又不敢,站在地上腿抖得厉害。
“啊——”一声惨叫,那伤者虽在休克中,但是剧烈的疼痛还是让他惨呼出声,不由自主地挣动起来。蕙兰也跟着惨叫,声音之大完全高过了伤者本人,如果不是眼看着郑若荃的手并未触及旁处,可能众人会怀疑郑若荃不小心剪到她的肉了。
“娘,娘子,他,他,他又昏了!”蕙兰的口吃病和秋兰已经不相上下了。
“行,昏了也好,你抱紧。”
郑若荃看也没看她,手里重新拿起针线,众人几乎没看见她的手如何动作,几个来回,不到半盏茶时间,她就抬头对已经濒临崩溃的琼佩说,“松开吧,好了。”
结扎止血是最常用的,有效。琼佩用手术钳夹住出血点,郑若荃用连续水平外翻缝合的方法,牢固地缝合了静脉的血管,稍一观察,就可见是否成功,之后,她迅速缝合外面伤口。
缝合的目的,使创面相对合,消灭死腔,皮肤缝合方法主要有单纯对合缝合,缝合成8字,内8字或外8字 。缝合牢固,用于肌腱缝合和大的血管缝合;还有内翻缝合,适用于胃肠道,外翻缝合,适用于血管。每一类又有连续缝合和间断缝合两类。缝合是外科手术的基本功。
虽然如今很多医院都有了器械吻合法,但是对于吻合器来说,国产的,不稳定可靠;进口的又太贵,病人很多不愿接受。因此手术吻合还是首选。
郑若荃虽然绣花确实不成,但是针线使得极好,实习期间就曾多次因为迅捷完美的缝合皮肉的手艺,得到导师的夸赞。顺便说一句,她送给师父的袍子裤子也用的是此法,她保证师父穿着上山不开裆、不断线。
缝好之后,郑若荃端详了一会儿自己的作品,觉得还算满意。于是拿出小瓷瓶,到了一些止血药粉在伤口外面。抬起头,这才发觉周围原来聚了这么多人,这家铺子是家布行,几十平方的铺面被看热闹的人挤得满满当当的,一群人大眼小眼地睁得溜圆,一副惊呆了的表情。郑若荃皱皱眉头,她不是来上观摩课的好不好,隐隐觉得有些担心,如果府上有人知道——不过,好在她家大娘还没有带着她四处拜访亲友,这里的人大概没有认识她的,这样一想,心下一宽。
她在酒中再次洗手,招呼三个被惊吓得不轻的助手,扭头拿起布行柜台上的纸笔,沉思一会儿,写一个方子。
“这是我开的当归逆汤,补血虚的。患者醒后,可以饮食,但宜多吃豆腐、海带及蔬菜水果,不可食用发物,忌食油腻。”
“娘子,我,我儿现在——”那个女人走上前来,神色依旧紧张。
“他暂时无碍。”郑若荃对她说道,“我留下些药粉给你,其余小伤口也可敷用。另外,你们再找内科医术高明的郎中,给开个退热解毒的方子,如果发热就服用,发热温度高了,用凉水帕子降温,”她顿了顿,拿起案上的那张“生死契”看了一眼,折起来塞进袖中,
又说道:“这个我留着,如果五日后,患者性命无碍,你就在外面的桥上挂面彩旗,我自会前来找你。到时我再给这位郎君拆线,你准备诊费—— 一两金。”
郑若荃说完,就喊着三个面白如纸、步履蹒跚的女婢走了。众人在她们身后议论什么她不用听也猜得到,众人极为好奇她是哪家娘子,为什么竟然会此等骇人的技艺,那些就和她无关了。
她只等着五日后收钱。她其实基本上可以肯定,这人应该性命无忧了,中医虽无西医的消炎药物神效,但是也绝对可以应付这样的术后轻微炎性反应。她既救了人,又搭功又搭料,收取诊费也自是理所应当,劳动所得,光明正大。况且,她也不富裕,身处一个大宅门,却并没有随便支用银子的权利,很多她要鼓捣的东西都是要花钱的,而且往往价钱不菲。例如她的宝贝“手术器具”,那可都是遍访锻造名家,试验了N多次,失败了不知道有多少回,终于才幸运地制成的。那种持之以恒、越挫越勇的精神,堪比爱迪生他老人家发明灯泡时的疯狂。
郑若荃从布行走出,门外也三五成群地聚集了不少闲人,她一出来,有些胆子大好奇心强的竟然跟在她们身后,嘁嘁喳喳,高声低叫地喊着“小娘子,你是谁家的?”
“小娘子!”这声音酷似《西游记》里的猪八戒。
郑若荃回头一看,招呼她的几个年轻郎君穿着上还算整齐,至少应该是富商或者官宦之家的子弟。
郑若荃理也不理,快走了十几步,忽然扭头,见有人还跟着,她心念一转,招呼她的三个“极品女配”,扫视一圈,又把目光投向蕙兰,蕙兰吓得浑身筛糠,“娘,娘子!我不行!”
郑若荃一笑,格外明媚动人,不远处立在人群中的一个弱冠男子,忽然觉得仿佛心里刮过一阵舒爽的风,他唇边挂着浅笑,白皙俊美的脸朝着郑若荃的方向看,只见郑若荃对一个粗壮的丫头说了什么,然后,那丫头一脸的苦相。
“娘子,我这会儿腿还软呢,真是打不过这么多汉子!”
郑若荃皱眉叹道:“蕙兰,这就太可惜了,你看我这里呢,能说会道的,有琼佩在;秋兰也有力气,干活稳当还不乱说话。你呢?我可听说,厨房那边一直缺人手——”
“啊——”蕙兰惨叫一声就扭头冲向身后,两手叉住腰,瞪圆眼睛,怒不可遏地瞪着准备尾随郑若荃的好事少年郎,发出惊天地泣鬼神地怒吼:“谁敢!我看看谁敢再上前追我家娘子!”
郑若荃微微一笑,华丽转身,带着秋兰和琼佩施施然地往前走。琼佩笑着喊了一声:“蕙兰!我们在车里等你呀!可不要太久哦!”
布行门外,一辆华丽的马车已经开动了,那个原先站在人群中的年轻男子,一脸意犹未尽地看着郑若荃远去的方向,他身边的小厮笑着说道:“郎君,可是看刚才的那个娘子有趣?”
“嗯,”他淡淡一笑,姿容美好如画,“有趣得紧!”
“这娘子看着也像世族大家里出来的,怎么这样行事?”小厮感叹。
“救死扶伤,有何不妥?”
小厮没想到主子会为这个陌生娘子说好话,刚刚在人群里听到大家的议论可是有不少颇有微词,到底一个女子抛头露面,不避嫌疑,不嫌污秽,做这样的事情,似乎难以让人难以接受。
“小的还是觉着,郑府的两个娘子那样才是贵女状貌,尤其是那个十三娘,嘿嘿!”
“杨喜子,我看你这些日子是皮紧了——”
“没有没有!小的不敢了!”
杨喜子谄笑着,闭上嘴,自己家的这个沈郎君,平日和谁说话都是春风和煦,连小厮也是时常和他玩笑几句,他也并不在意。这杨喜子其实心里有规矩,凡事都有眼色,沈秋谭去哪儿都带着他,有事也从不瞒他,故此,两人说话就更随便些。
“郎君,咱们今日去姑丈家就为了见见那个十二娘?”
“那你以为是什么?”
“小的愚笨,实在不知。”杨喜子一脸坏笑。他觉得沈秋谭一直待姑丈家的两个表妹很是不错,他能看出那个十三娘是极喜欢这个表哥的,但是对于这件事,沈秋谭从不明确表态。
“你这么愚笨,我看也不适合留在我身边,我得空儿一定再选个精明些的把你替下!”
“别啊!小的离了郎君,就没法儿活了!小的虽然笨,但是忠心可鉴日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