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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质傲清霜色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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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没想到!”郑若荃听王氏感叹着,“你阿爷从前哪里请过郎中?哎,才大多,想不到身子就越发不好了!”
“娘,你莫要说这种话,不过就是腕上有个肿物罢了,阿爷身体还好着呢!”郑若荃是提醒她小心这话被人传了出去,郑博不喜。
“我也只是担心!哎,你不知你阿爷这几日连笔都拿不住,更不要说拿弓拿剑了,吃了好多药也不见好,膏药也贴了,你说这可是什么病呢?莫不是什么不好的——”
郑若荃皱了皱眉,她娘看来是悲观主义者,大概担心自己成寡妇,日子更不如前呢。
“娘,我跟着师傅给人看病,从前也遇到过一个这样的病人。”
“是吗?能治好吗?”
“能,用刀将肿物切除即可。”
“啊?真怎么能成,还不要把人活活痛死!”
“娘,我师傅配的药汤可使人服后暂时失去意识,不会感觉到痛苦。”
王氏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她还没开口,就听房间外有人沉声问道:“你也会做吗?”
竟是郑博!
王氏倏然起身,惶恐地迎接这个“稀客”,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来!这些日子朝堂上没什么事,郑博就请假在家养病,闲极无聊,又心情欠佳,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王氏。
郑若荃给父亲请安,然后就静静地侍立在旁,她低着头看着鞋,等着郑博发问。
“你知道我这病怎么治?”
“嗯。”
“你那日见我请人看病,就在一旁盯着我的手腕看,是不是就已经看出来了?”
郑若荃微微一怔,想不到她爹也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汉子,毕竟是在宦海沉浮多年的,察言观色的功夫还是有的。
郑若荃老实地说道:“回阿爷,儿先时确实见过类似病症,可是此病多发于壮年人身上,而阿爷已不年轻,故此,而不太确定——”
“阿荃不要乱语,你阿爷怎不年轻,怎地不是壮年?”
王氏这话说的真让郑若荃无语,她想说,母亲大人,不用如此吧,你刚刚还说你老公“老了,不行了”,我还劝你想开些来着,你怎么是条“变色龙”啊!
郑博对王氏拍得过于响亮的马屁,显然也不甚领情,他用力咳了一声,算是警告她闭嘴,于是王氏很有默契地闭上了嘴,在一边给郑博张罗他爱喝的茶去了。
“那你现在能确定是什么病症吗?”
“阿爷年少时可否长期手持重物,有过损伤?”
“嗯,有过。”郑博是武将出身,年少时自然少不了苦练外家功夫。
“那应该和这有些关系。这是腱鞘囊肿,是一种好发于手腕背侧、掌侧或足背等处的良性肿块。轻时应是无痛的,但是肿块大了就会有压痛,更大时就自然影响器官的功能。”
她说完郑博忽然开口道:“不错,从前我右足背也曾长过一个,不过没有在意,它自己就消失了。”
“阿爷这样说儿就更确信了,这种囊肿大多是可以自行消除的。”
“依你说,这倒不算什么,把它用刀挖去就行了?”
郑博的脸上已微微露出轻松的表情,可见,这些天他的精神压力也是有的,谁身上莫名其妙长个这么大的圆形肿物,不担心呢?但是要说起剜除肿物,他倒不像王氏一般害怕,到底是武官出身,这点儿承受力还是有的。
“不错,阿爷,儿可以治好。”
郑若荃眼睛里的神情笃定自信,郑博忽而一愣,他似乎从没有注意过,这双和王氏七分相似的眼睛,竟有和她母亲迥然不同的神采。平日里她在自己和沈氏面前从不抬头也从不多语,多年不在身边,这个自己的女儿,原来竟不是自己印象中那个畏畏缩缩目中无华的小女孩了。
郑若荃给她父亲服用了类似“麻沸散”的麻醉药剂,这方子不敢说堪比现代注射用的麻醉剂,但是效果肯定不比华佗的“麻沸散”差,其实麻醉类药物并不神奇,邪门歪道上的人常常靠它才能得手。而之所以华佗制的麻醉药出了名,那是因为人家麻醉了病人之后,还能够妙手回春;而不是麻翻了人家之后劫财劫色。
可见这世上之物并无绝对的好坏之分,关键看是什么人用,用它作何?就像郑若荃一脸真诚地对郑博说,她必须要用那把柳叶刀。那刀是她师傅传给她的宝物,去腐生肌、刮骨疗毒都锋利无比十分称手,她师父要她爱刀如命,刀在人在,刀亡人亡……
郑博并不是傻子,知道她是夸大其词了,但是他也并未深究。
宝刀如愿回到了郑若荃的手上,她心里很是安慰。
郑博喝下了麻醉药,又被她用针灸之术迅速弄得昏迷不醒了。原本是手腕处的手术,虽然郑博也许不能像关云长似的能忍受刮骨之痛,但是局部麻醉她也是会的。可是她违反了操作原则,这也是迫不得已。她担心以她爹的智商和洞察力,一定会惊叹她的表现,从而很可能怀疑她是某种妖孽,这就大大的不妙。安全起见,还是让他老人家睡实过去的好。
沿皮纹作横切口,用小拉钩拉开切口,纵行切开皮下筋膜,郑若荃小心地避开附近的神经分支和血管,囊肿表面显露出来。接着,再作钝性分离,分离囊肿四周直达底部。她手腕轻轻一翻,用剪刀分离基底部,片刻之后整个囊肿完整地被分离。干净利索,结扎好出血点,最后是缝合皮肤。
等郑博醒来之后,只觉腕上传来微痛,但与之前的压痛和活动不便截然不同,他睁眼看去,郑若荃又已恢复了平常时的神色,低眉恭顺地坐着,和沈氏一干人等一起,等待着他的醒转,众人见他醒来,发出惊喜的呼声,而她却淡淡地抬眼一瞥,默不作声。
郑博看向这个女儿,想说些什么,但是被他众多的夫人儿女挡住了视线,大家无不想在此刻殷殷表达点儿对他的关切,哪有人甘心落后?
忙乱了好一阵子,大家终于想起了问问郑若荃,“你阿爷的手到底什么时候能好?”
沈氏问道。
“阿爷的手腕现已无碍,只等缝合的伤口长好,拆线即可。这里的药膏能去腐生肌,每日涂在伤口上,防止红肿溃烂,不要见水,三天后就可以拆线了。”
郑若荃安静地站在一旁,回答沈氏的问题,沈氏见她眉宇间毫无居功之意,也很满意,于是笑道:“你也辛苦了,赶快回去休息吧,这里让你两个妹妹服侍就好。”
郑若瑾和郑若瑜被点了名,也只得迫不得已地应了一声,郑若瑜很乖巧地随着母亲也向她道了辛苦,郑若瑾一看,也只得不情不愿地附和了一句,那笑容比哭还难看,郑若荃瞥了一眼,就不在看她。低首从她们身边经过,心里想:这样很好,大家不撕破脸,保全彼此的脸面。看来,即使是这样表面上的尊重和客气,在她自己的家中,也是需要她靠自己的能力和努力争取的,自然还要有些运气。
她的运气不错,至少她的刀终于回来了,她的刀对她来说,就像孙悟空的金箍棒,猪悟能的九齿钉耙,沙和尚的那根扁担,……那可是她吃饭的家伙,关键时刻还能防身,重要得很!
临近年底了,大家都很忙。可是郑若荃却忙的同别人不一样,她经常呆在她的小院子里,忙着给琼佩蕙兰秋兰扫盲。
琼佩揉了揉发酸的腰,看了看桌子上的大字,斗大的字她现在终于认识几十个了,但是她并不觉得这些字有多可爱,她宁愿去帮郑若荃捣药,也不愿站在地上练字。
蕙兰更是气苦,她怎么也记不住那些繁难的笔画,一双干惯了粗活的手拿着那根细长的毛笔,怎么也耍不好。不一会儿就急得满头汗,直叫“要命”。只有秋兰还比较淡定,她平日里性子比那两个安静,能坐得住,加上嘴上笨的人往往对文字的东西更感兴趣。
也是自然,好比是出去办事,见到墙上贴的字,琼佩和蕙兰不认识,从来就不觉得有什么不方便,只要是随便找个郎君问一问就知道了,和人家搭讪几句,或者还能有个艳遇啥的。
可秋兰就费劲些,所以,知耻而后勇,她学习起来就格外用功。
郑若荃抱着暖炉,在三人中间走来走去,不是指指这个,点点那个,一副少年老成,老气横秋的样子,如果粘上一把胡子,就和老夫子差不了多少。
这日午后,天晴的极好,琼佩和蕙兰的小心思早就不在屋子里了。对这两个不求上进的学生,郑若荃这几日没少了数落,尤其是蕙兰,一个字没几笔,教了七八遍这丫头还没记住,郑若荃这心里就直冒火,弄得蕙兰也紧张兮兮,很是不爽。这么好的晴天,郑若荃也不让她们出门,非要她们写完大字再走,她们一个个摩拳擦掌,争取趁太阳下山前写完,还能到府外面溜达溜达。
琼佩看着郑若荃倚在榻上看书,沉浸其中的样子,忍不住问道:“娘子,你也不出去走走,整日呆在室内,这书就那么有意思吗?”
她奇怪,自己家娘子也不过十五岁的年纪,怎么在家里坐禅的功夫,堪比六十老妪?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郑若荃还没有把这俗烂的名言名句说完,忽然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听声音正是朝自己房中来的,而且渐渐地那声音越来越清晰。
“阿荃,你在吗?我要进来了!”
沈秋谭的声音,三个丫头又惊又喜,齐刷刷地放下了笔,欢呼雀跃地迎出去,那简直是一脸翻身农奴得解放的表情!
郑若荃还没有来得及从榻上起身,沈秋谭就已经到了门边,他隔着帘幕叫她,“阿荃,阿荃,我有事找你!”
郑若荃急忙站起来,走出去。
“怎么了,这么着急?”她看见沈秋潭跑得额上都有了薄汗,神色紧张。
“有人病重,我们官署的施中书,太医也没法子,说是必须要开腹医治,方有一线生机,但是他们无人擅长此术,我就想——”
“开腹!”琼佩惊呼出声,一脸的惊惧。活人被“开腹”那还能活吗?
“王太医是这么说的,王太医和薛太医都诊断出他得了急腹症,腹内剧痛不止,人已经奄奄一息了!”
“二哥,你进来时有人看见你了吗?”郑若荃忽然插口问道。
“啊?”沈秋谭一愣,随即想了一下,答道“除了门房的小厮,应该没有人看到,事情紧急,我没有到前院去,径直寻你来了!”
“那这样,二哥,你莫慌,容我准备一下,你到我们府邸后门那里等我,我一会就到。”
沈秋谭眉宇间的忧色稍减,俊朗的容颜有了些宽慰的神情。他点点头,转身大步离开了。
看着他的背影,郑若荃微一沉吟,随即就吩咐琼佩,“把我的东西从柜子里拿出来。找出那套黑色男服。”
她再无之前斜倚榻上的那一副闲散的态度,仿佛瞬时从六十老妪又变回了活力少年,那眼中熠熠的神采让人觉得这真是一个有生气的人。
琼佩一边看着她飞快地跑出门,一边和蕙兰秋兰感慨:“我说呀,咱们家的这个娘子其实最是个心大的,再大的院子也关不住她!”
“我看着咱娘子就是天底下最好的,人生得美,本事也大,我要是个郎君,那简直是——”
蕙兰一脸的崇拜痴迷。
“得了,你要是个郎君,一准儿连咱娘子的边儿都沾不着,你也不看看,就连沈郎君这样的人品才貌,咱娘子对他也还是那样清清淡淡的,没见怎么动心似的!”琼佩抢白她。
“怎么没动心?你没见娘子二话不说就跟着他走了?”
“那是因为咱娘子就爱干这个,你懂么?这叫‘兴趣’!
琼佩现学现卖,她和蕙兰刚刚被郑若荃教导过,“兴趣是最好的先生”,郑若荃指着秋兰的大字对琼佩她俩说着,表扬秋兰进步迅速。
“别说了,赶紧出去逛逛,要不天就黑了!”蕙兰忽然想起来,她嘿嘿一笑,“我的兴趣就是西城里向云斋的云片糕!”
郑若荃从后门悄悄溜出门去,远远地一身绯色官服的沈秋谭已经站在一辆马车前等着她。她二话不说钻进车里,沈秋谭也跟着进了马车。马车不大,两个人并排一坐下来显得空间就有些局促。她倒不觉得怎样,沈秋谭倒是有些不自在地往一边靠了靠,尽量给她留出较多的空间。
她没有时间注意别的,自己打开一个包裹,里面是那身男式的黑色窄袖长衫,同色的长靴子。
她迅速解开自己的外袍,露出里面淡紫色窄裉袄,沈秋谭不提防一转头竟看见她那凸凹有致的地方,脸立时就显出绯红之色,于是悄悄地扭转了头。
郑若荃尚无觉悟,兀自在一边穿着自己的长靴子,靴子太长穿着有些费力,她想站起来,却一下子碰到车子的华盖,痛叫了一声。
“当心!”沈秋谭条件反射般地想也没想就伸手去扶,扶住了她的身子后,仿佛一触到郑若荃的身体,却又被烧灼似的倏地离开。郑若荃奇怪地抬眼看时,眼睛里正映出他面如冠玉微微泛红的模样,和平日的潇洒倜傥相比,这时的二郎实在是有些可爱。
郑若荃忽然生出些顽皮,忍不住笑了。
“二哥你当真没有亲近过娘子吗?”她问道,古人早熟,难道沈秋谭偏是个纯情少男。
“阿荃莫要胡说!”沈秋谭脸更红了。
“好,我不胡说,二哥莫恼!”
郑若荃笑着把自己的衣服卷起来,觉得车厢太小,气氛有些尴尬,于是就伸手把车帘卷了起来,凉风袭来,她发丝被吹起,低眉的一霎那,有一辆马车擦身而过,当她感到车影一闪时,那车已不见了。
然而那擦身而过的马车上,却有人已经把她和沈秋谭看得一清二楚,当二人的马车行至前街口又转头向东驶去时,那辆超越了他们的马车竟然又从一旁街巷里绕了出来。车上的人沉声说道:“去,跟上看看!”
“是。”
只见不知道从何处窜出的几道黑影,快如闪电,一转眼就消失在繁华熙攘的街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