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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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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学的事,是大伯托人办的,为此还花了点钱,虽然不是生源最好的那几所,但毕竟是一个人情,奶奶在饭桌上念叨了好几次,说要不是大伯这个没用鬼还有个老战友刚好在教育局,我有没有书可念都成问题。
虽然我在乡中心小学念书时,一直都是第一名,但是城里的教育毕竟更好,大伯有些担心地问我妈:“直接让小诗上四年级会不会跟不上?要不然留一级,再读一次三年级,适应一段时间?”
“她能跟上。”我妈对自己女儿有信心,她每次开完家长会以后都会自我安慰,我虽然随了唐家的臭脾气,但是幸亏继承了她的脑子。
大伯也来问了我:“小诗,你觉得自己能跟上吗?”
我当时正在看报纸,头也不抬地说:“能。”
在乡下的时候,除了一套“月亮床”系列儿童读物,我没什么书可看,因为我妈坚持认为,除了课本以及练习册外,其他一切的阅读都可以被归结为“看闲书”,对学习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对学习没有帮助又要花钱的事情,她一般都不提倡。
我一遍又一遍地重看“月亮床”,直到每篇故事都深深刻在脑海中,多看一眼就想吐的地步。即便如此,搬家的时候,我还是没舍得将这几本书扔掉。
所以,在发现爷爷订了好几种报纸以后,我便抓住暑假的尾巴,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墨香上的这个世界。虽然那些民生新闻、政治消息对我而言并不具备太多意义,但我对那些不曾听闻的新奇事件却很有兴趣。看完最新几期的,我又把几个月前的翻出来看。
9月1号正式开学,我作为插班生,被安排到第三中心小学四年一班。
班主任先让我在全班同学面前做自我介绍。面对讲台下乌压压的人头,我第一次感觉到紧张。这种紧张来源于他们探寻的目光,来源于他们身上时髦的外套,来源于他们花哨的笔袋和包书皮——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确实处于成长战役中的不利地形,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远比我原以为的要复杂。
班主任然后将我安排到了没有背景的插班生常坐的后排位置上,坐在我旁边的是个戴着眼镜的小胖子,叫郑乐飞。
郑乐飞的桌肚里塞着很多零食:“上好佳”薯片、大白兔奶糖,还有“喜之郎”吸吸果冻,都是我难得吃到的“奢侈品”。
“你住哪里啊?”他递给我一根青苹果味的棒棒糖。
“我就住在学校对面,不远。”我说。
“你以前在乡下读书?”
“对,我妈妈在化肥厂上班。”
“你爸爸妈妈是做什么的?”
“我妈妈是会计,我爸爸是警察。”
“听上去好酷!所以你爸爸在公安局工作吗?”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于是假装正在研究数学书上的某一道题,虽然这是开学第一天。
我几乎能猜到所有友谊都会遵循的发展轨迹:你和某个同学开始很要好,于是你们开始互相问一些更私人的问题,然后你们可能还会邀请对方去自己家做客……
而他们家的房子总是宽敞明亮,他们的妈妈会拿出好吃的零食招待我,他们的爸爸会在饭桌上讲笑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然后他们会问,唐诗,今天去你家好吗?你的爸爸在哪儿工作呢?
事情总是会变成这样,烦死了。
所以,开学第一周,我有意识地和其他同学保持距离——当然,他们也不会主动和我拉近距离。我就是个默默无闻的插班生,和全班最不受待见的小胖子坐同桌,上课时从不举手发言,最终也将变成毕业照里一个面容模糊的身影。
我发现,城里的小孩和乡下的小孩不太一样。他们已经开始讨论“谁的鞋子好看”、“谁是班花”以及“谁给老师送礼”这样的问题,这是我过去所接受的乡土质朴的教育所欠缺的环节。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有着全新的游戏规则,成长就像一条长长的走廊,一扇扇门依次打开,我们明明措手不及,却还要故作镇定。
班上几个混得比较开的男生组成了一个“飞龙帮”,每个人分别有一个称号,比如“青龙”、“白龙”等等,大部分女生都围着他们几个转。希望女生也能围着自己转的男生就去巴结他们,比如郑乐飞。
他一心想要加入那个被贴上“酷”和“帅”标签的小团体,桌肚里的零食有大半是为他们那几条“龙”准备的,有时,某条挑剔的“龙”对可乐不满意,他又屁颠屁颠地去小卖部买芬达。
在我的观念中,郑乐飞的行为既荒诞又懦弱。小学四年级的我觉得,他已经达到“等我以后有钱了”的那种有钱标准了,但他的口袋里虽然攥有大把钞票,面对“飞龙帮”却一点优越感也没有,有的只是谄媚和妥协。
这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心甘情愿给别人当小弟,另一种人死都不能理解第一种人的行为。
郑乐飞是前者,我是后者。
但是面对郑乐飞递过来的零食,我客气了几次后,也就来者不拒了,毕竟,我自认为对小胖子还是不错的,至少每天都把数学作业给他抄。
班上的女生也分为好几个小团体,但她们对于和我拉帮结派,暂时还没什么兴趣。这些女生周末会和男生约去新开的旱冰场滑冰,或者去学校后门的奶茶店打牌,甚至还有人和“飞龙帮”里的男生谈起了恋爱。
不是那种拉着小手一起回家的恋爱,而是动真格的恋爱,我听郑乐飞说有人甚至还亲嘴了,就是电视里演的嘴对嘴的那种接触。这令我异常震惊,我好想打电话告诉江欢欢,在乡中心小学的男生还停留在骚扰女生跳皮筋的阶段时,城里的男生已经和女生亲嘴了!
但是,我在搬家时把江欢欢留的写有电话号码的那张纸条弄丢了,只好作罢。
这样一个惊奇的发现,我却无法和别人分享,只在晚上睡觉时,假装无意地跟妈妈提过:“我们班好像有同学谈恋爱了。”
“才几岁啊,谈什么恋爱。”她不置可否。
家长们总是要到中学才后知后觉地开始预防早恋,却死也不肯相信早熟的小孩在小学时就已经七窍玲珑了。
我知道多解释也没用,再说,我也不好意思开口和妈妈谈亲嘴这个事,于是翻了个身乖乖睡觉。
三个星期后,我已经把爷爷的所有库存报纸都看完了,于是开始每天眼巴巴等待新一期的报纸被送来。
就在这时,我不经意地发现,郑乐飞有很多书看。
他和我刚好相反,他很讨厌看书,他妈妈却很喜欢给他买书。
于是,我向他建议,将小测“互相帮忙”的代价从零食变为借书。
“反正那些书我也不看,你拿去就是!”他倒是很大方,不仅借书给我,还照样分棒棒糖给我吃。
他借给我的第一本书叫做《世界童话》。我们每个人小时候都听过童话,但很少有人完完整整地阅读过这些故事。
这本书让我第一次认识了叶圣陶笔下的《稻草人》,认识了扔面包屑寻找回家的路的少年,认识了跟着一团毛线球探险的王子,认识了被龙卷风吹走的多萝西和她的朋友们……我还第一次读到了《海的女儿》的完整版,不过暂时没有对求而不得却无怨无悔的爱情产生什么共鸣,印象最深刻的反而是祖母戴的那一打作为装饰的牡蛎——童话中最富有想象魅力的,往往是这样的小细节。
很多年后,我在脚后跟和脚趾头处贴上许多创口贴,才敢穿上新买的高跟鞋,却依然逃脱不了起泡磨皮的命运时,突然又回想起这个发生在海底的童话故事,终于对人鱼公主每一步都如刀尖行走的疼痛产生迟来的理解——让女人奋不顾身的事情只有两件,爱情,以及爱美。
同样在很多年后,我才意识到,童话之所以称为童话,并不仅仅因为结局总是美好的,还因为这些故事里,善与恶都有泾渭分明的界限,不似现实存在那么多艰难而矛盾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