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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瞒天过海 ...

  •   那日看过电影之后,每天下午的车里都会出现胡崇温,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她的谈话也渐渐深入到胡崇温的家庭中。她明白,已过不惑的男人最需要在家外头找女人,可是哪里有女学生供他们来找?女学生眼里透着几分天真几分世故,言语举止里几分稚嫩几分自信,这都是能打动男人们的,加之她们受过新式教育,又会些洋文,也不会叫男人们太轻看了,这样一来,女学生的情感一旦和不惑之年的男人纠缠在一起,与他们在外头的别的女人是完全不同的。
      可这只是一般的状况,唐映月不是一般的女学生。她当然有该有的东西,也装的出那几分天真和几分稚嫩,但是她没有、也不会同那些男人发生什么真正的情感,她只会让他以为她动了情,然后引得他动了情。可实际上,胡崇温只是自己的工具,顶多算她并不讨厌的有几分亲切感的工具,与那些年轻的公子哥相比,胡崇温不仅赢在他的身份地位,也赢在自己能够完全做主。胡崇温比他们强太多,所以他沦为了唐映月的工具。唐映月在做着这些事的时候,从没忘记自己的本心。
      她的腿伤好了,便时不时在车上遗留下自己的东西,而后也就堂而皇之地继续坐着胡崇温的车,继续和他交谈着,继续和他共用晚餐,有时也去看电影,她自己也拿了妹妹绣的不大好的绣品,谎称自己为报答胡先生而亲手所绣,然后不好意思地说起自己第一次绣,实在不好拿出手,还望胡先生不嫌弃云云。长此以往,胡先生也完全明白了映月的意思,对她更加亲昵爱慕。可是生活往往就是这样,它圆了你这边的愿望,就总要在另一边使你过得不快活。
      腿上渐好,她没有理由不见周家的人,她本没有太过介怀,既以得到父亲的默许,那么此次相亲也并无意义,只不过博个母亲的面子,走个过场罢了。可是恼人的是,她日日坐着有军牌的车,父亲就发现了问题,几次提醒她,要她同妹妹一起上下学,她也只能遮遮掩掩一日拖过一日,这总是拖着怎能行,她又一时想不到办法。

      上车之后,胡崇温像这些天的习惯一样坐在后座,她就坐在旁边,半真半假地伤起心来,说半假自然是好说,这半真,却是她对父亲的愧疚所致。映月在他人面前本就善于伪营,如今带着半真的情绪更是说不出的忧心烦恼,在胡崇温看来真是燃眉之急。
      他身子向前倾着问道:“出了什么事了?”
      她转头向他微微笑了笑:“没什么大事,不要紧,”顿了顿又道,“就是我腿伤已好,胡先生以后,可不必接送我。”说完便低下了头。
      “你父亲的意思还是你的意思?”
      “为女儿一日,自是要听命于父亲,我已拖延数日,恐怕以后再不能了。况且……”
      “什么?”
      她抿了抿嘴:“后天下学,我就要去相亲了,这事儿拖了太久,母亲早已不乐意了。”
      “这也是你父亲的意思?”
      “父亲的意思是我去圆个面子,总好过连见也不见就直接回了强,我是不会同意的,先生放心。”话一出又装出顿觉失言的形态,赶紧低下了头。
      她静静地等着,期望有一个回答,一个能够告诉她从今以后何去何从的答案,可是很久,她都没有听到那个意料之中的声音。
      一个宽大温尔的掌心覆住了她的手背,她轻轻抽了抽,没能抽走,便任凭旁边的人握着,头轻轻抬起一笑,又低下了。
      她还没有赢,只要胡崇温没有说出要娶她的话,她的战斗就还在继续,她就还得把眼前这个人当做要攻克的堡垒,她就还需要分出一半的精力来应对来自家里的责难。

      她早早地起床,挑了一件绣有云纹的牙色上衣、一条墨蓝色裙子,略略修饰了及肩的头发。即使只是走一个过场,她也要精雕细琢,她不需要遮掩自己的美貌。
      周方成生得一副好皮相,举止言语温和有礼,话语中又带着几分轻松愉悦,这样的男子,实在是太招人喜欢,这喜欢是父母和姑娘们都包含在内的喜欢。映月在心里暗自称奇,那些公子哥中,曾尚若已经算是憨傻可爱真情直性,可一个小生意人竟这般举止有度,谦和明朗。他就在对面笑着,毫不遮掩,像夏天的阳光一样通透明快,耳根下的弧度挺毅饱满,带着二十岁男子特有的快乐和朝气。映月突然在一瞬失去了斟酌的力量,这个男人,果如阳光一般。
      她随即暗骂自己,这些日子算尽心机,成功已经近在咫尺了,怎能旁生枝节分心他事?可这样想着,心里又暗暗灰了起来,看来自己气候浅薄,竟这样容易朝三暮四,日后定要三省吾身了。
      父母照例离开,周方成便带着她去了兴庆湖,这里原是唐玄宗李隆基的旧宅,曾经风光四起,如今也凋零奄蔽,荒草杂生,水浅及踝。路并不好走,她偶尔一脚踏错身子就闪过去,周方成几次扶住,后来索性一直扶着她的臂肘,她在心里轻笑,周方成看来比曾尚若多经历了些风月场,追求姑娘的手段倒不低劣。可是这样想着,她臂肘上的温度慢慢蔓延到全身,她竟只觉得轻松快活,身子也越来越依赖那份加在臂肘上的力量。他们离得越来越近,可是没有谁提出要歇一会儿或是怎样,唐映月觉得,她好像就希望永远这么走下去,她仿佛看到了前面的路没有尽头,每走一步,都是重复着上一步,可她一点儿也不觉得累,也不觉得无趣,她愿意沿着这条没有尽头的路走着。兴庆宫可真大啊,她想,可是她却盼着它更大些,大得不可估量,大得走不完才好。她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周方成什么都没说,她对此深表感激,她自己是这样一个爱热闹的人,却在这个时候这样感激周方成送给她的一片寂静。是的,这样一篇寂静,是周方成送给她的,她对他几乎还是一无所知,可是却在无声无息之间向他完全敞开了心扉。
      他们最终还是停了下来,映月不敢真的走到兴庆宫的尽头,她不知道如果真的走到了尽头下一步要怎么办,她拽了拽他的袖子,示意坐下来。
      周方成掏出了一张绢帕,她没有用,直接坐在地上,草枝扎得她的屁股生疼,她也没有挪动,他们坐的时间同走着的时间一样久,甚至要更久,可是同走着时一样一言未发。在暮色渐沉的光芒里,她微微侧了侧头,靠在了周方成的肩上。
      在那一个没有算进自己的聪明的下午,她将自己全部的身心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他所塑造的寂静里,她慢慢闭上了眼睛,感受着一个陌生男子身上充满着热度的柔软的呼吸,呼吸的节奏牵引着她,使她呼吸的步伐慢慢同他的一致,两个声音变成了一个声音,最终和这寂静的光芒融为一体。
      此时此刻,她忘记了所有需要锱铢必较瞻前顾后的计谋,她把自己的头脑裸露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个透白的神思。身边的男人并没有揽住抱她,这让她更多了份感激,在他的肩头呼吸着,直到呼吸声也慢慢散去。
      黄包车夫跑着,她在车里随着车夫的步伐颠簸着,节奏激烈慌张,周方成在她的身后,在另一辆黄包车里,她没有回头看他。她猜想,他也一定同她的节奏一样,随着车夫的步伐,一晃一晃的。
      路越来越平,车夫的步伐越来越快却越来越稳,耳边的声音越来越嘈杂纷扰,她想,总归还是要回来的,既然知道要回来,又何必要出去?不,还是要出去的,因为这个下午发生的所有,都让她铭刻在了心底。她知道自己终于动了情。
      德福巷的巷口,一个黄包车夫在那里等着,一男一女款款走进去。
      “周公子,请向媒人转达你的意思,你不愿意。”
      “我从不说违心的话。”周方成的声音铿锵分明。
      她没再回头,步伐加快跑回了家中。

      周公子没再找过她,她心里松气,却也自嘲,周公子哪里就当她是个宝了,那个下午,那个他送给她的寂静,只是她一个人的寂静吧。
      她依旧坐上了车,任由胡崇温拉着她的手,方才不知是自己心慌还是别的什么缘由,她竟看到周方成的脸在窗外晃了一晃,她突然觉得,从此以后,她每走一步,都免不去要背上这样寂静的沉重了。
      “映月,我要离开西安了。”
      她惊得一抬头,一时之间头脑全部空白。
      “我的意思是,你若是愿意嫁给我,那我们就在离开之前成婚。”他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枚泛着玫瑰色的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戒指有点大,硌着她的指节。
      兴庆湖的水一触见底,荒草长得没过了膝盖,扎得她生疼,太阳光斜斜地打在身边人的身上,正是要日落了。
      德福巷的两只影子,一前一后。
      她点点头:“我愿意。”

      她觉得自己疲倦极了,在一个昏暗幽闭的世界里沉睡了很多很多年,直到力气被一点点耗干,直到自己再也不能醒来。
      她将自己弄得生病了,这很容易,弄得病重一些,就更容易了。父亲是开医馆的,从小耳濡目染,她连这点本事都学不会?
      胡崇温七日后离开,她答应了他的求婚。这些日子她公然反抗父亲,仍然坐着胡崇温的车子上学下学,仍然晚归,她知道,自己禁足的日子快要来了,在胡崇温离开的那天逃出去,没有那么简单。而另一边,她不能让胡崇温以为她就是这样简简单单地嫁给了他,她得要让他知道,自己嫁给他,是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她要让愧疚占据他的内心。
      所以她把自己弄生病了,躺在床上三日有余,没有离开过房间。她知道胡崇温已经着急了,他可能以为自己后悔了,他以为他是带不走她了,距他离开还有不过四日。
      晨起的光线隐隐透过,奉月将一碗熬得透亮的红糖水端来,坐在她床边一勺一勺喂着她,她本想把妹妹赶出去,可望着那清淡的眉眼,她忽然觉得,自己从未对妹妹真心好过,她原是一个这样自私的人。她一口接一口地咽下去,尝不出什么味道,咽下去的时候嗓子像被刀划过一样刺痛,奉月吹着红糖水,一点一点地。
      她压着嗓子说道:“谢谢。”
      奉月抬头笑了:“应该的,你快好起来吧,爸爸妈妈都担心得不得了。”
      她点点头,心想,我没有多少时间再对你好了。她拉住妹妹的手,握住了。
      她不待见她,是因为她的性子总是这样唯唯诺诺喜怒不明的,仿佛天生就是没有表情的,再加上妹妹平日里不断在她和父母之间打着圆场,她总觉那些行为真叫人看不上眼,小小年纪就移了性情。可是人往往只有在临近离开的时候才能发觉被自己忽视了太久的东西,妹妹待她,是一颗真心,尽管她相信她也并不喜欢她。
      就像石季云,想起她,她的内心也多了几份愧然,从今以后,她应该是不会再见到她了,她和她的曾公子,恐怕真要如她所说,在一起,而后被迫分开。
      妹妹走后,她做起来执笔:
      父母大人敬启,
      不孝女唐映月,已于5月26日答应驻陕军团团长之求婚,夫将右迁金陵,两难之下,月唯尽人妻之责,而弃父母弟妹于不顾。
      月自坠地,母上躬亲抚养,无微不至,舐犊情深,父君循循善诱,教导犹甚,月至舞象之年,承恩隆多,而婚姻既定,劬劳之恩无以为报。
      小妹奉月,性实温良,小弟继同,性甚机敏,慈乌反哺之义,必能行甚于我。而椿庭萱室,能享天伦。
      月之不孝,实有隐情,非为情根,实谓铺陈,月之心性高广,必不能为一家一室所累,委身胡氏,自为滕妾,非长久之计,乃为月初登大堂之捷径。父母在上,必能谅月之本心,而安泰矣。
      不孝女映月再拜。
      她又读了一遍,确认了这封信该说的都已说明白,不该说的也一句未说,她将信叠起压在枕头下面,从大箱子里取出了用胡崇温送给她的衣料做成的葱绿色的旗袍,而后在镜前只轻轻画了画眉。她将被褥叠得整齐,下了楼。
      这个时候,奉月和继同已经上学去,父亲也在前头坐诊,母亲自是在父亲身旁,从后院中溜出,自然可行。她刚要关上后院院门,却听近处一人拎着竹笼,吆喝着叫卖蓼花糖,她将那人喊来了,买了四两,反身回到家中,放在继同的炕上,自己取出一个来,轻轻咬了一口,甜意就孜孜不觉地将她贯连了起来。
      “大小姐,你怎么病成这样还出去?”
      她一回头,看到佣人吴妈立在前头,急忙说道:“今天是我一个同学的婚礼,我早答应她要去了,从前门爸爸看到了肯定是不让的,吴妈,您就行行好,放我去看看吧,婚礼一完我就回来。”
      她看吴妈略有难色,又蹭过去了些:“吴妈,您就疼疼我吧,我这可是头一回去同学的婚礼呢,您就当没看见,好不好。”
      说完见吴妈没有反驳,就赶忙跑了出去。
      她知道胡崇温的府邸在哪里,她只需跑到巷口拦下黄包车。
      可是巷口,站着一个人,那个人,让她失去了继续走下去的力量,没来由的,这病忽然之间就让她走不了路了。
      周方成。
      “我一直在等你回心转意,可惜没有。”
      她怔怔地望着他,听不懂他的话。她以为,在胡崇温的车窗里看到的周方成,只是自己的幻觉,是自己对他和对那个下午的深刻的想念,原来,他真的跟着她,从那个下午之后的每一天,都跟着她。
      “去北院门是吗?”
      他喊来一辆黄包车,将她扶进去,自己一并坐进来,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是烫的,他的是温的,两手相触的时候她感到一阵清白的舒服,他柔软的鼻息喷洒在她的周围,生动明亮。
      兴庆湖的水一触见底,荒草长得没过了膝盖,扎得她生疼,太阳光斜斜地打在身边人的身上,正是要日落了。
      德福巷的两只影子,一前一后。
      她的泪水漫过双眼,第一滴泪触到下颌,第二滴就紧接着跟上了它,一滴又一滴,层次分明地停留在她的脸颊上。她做的这一切,真的有意义吗?背弃父母、背离爱情,只为一个看不见光线的可能的以后,身边这个人,此刻正坐在她的身旁,他的手和她的交织在一起,她从未有过这样曼妙的感觉,好像那个下午,她希望一直走下去,没有终点。
      黄包车停下来的时候,她意识到,终点已经到了,这不是那个下午,不是那个荒草没过膝盖的兴庆湖的寂静的下午。她从车上下来,这一刻,她多么想扑进他的怀里,同他一样用柔软的鼻息吞吐空气,被他清凉的体温环绕包裹,一言不发。
      “周公子,请向媒人转达你的意思,你不愿意。”
      “我从不说违心的话。”
      她转过了脸,向那座建筑走去。
      他静默地看着她的背影,他把她送到了终点,他也要回去了。
      等到她已经站立不稳,等到斜阳贯穿了天际,等到那辆熟悉的车子终于开向了大门,她终于在胡崇温的府邸门口放心地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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