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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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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霜意的口气,悸动的心瞬间冷却。
官越嘴唇微动,想说些什么,最终只是无言。
辩解无用。无力回天。
他的身边早已有了别人的陪伴,自己更是置身于令人难以启齿的身份。
任何解释在此刻都显得多余。就让他相信他看见的、他听见的。
自己是季向北的女朋友,和他早已没有任何关系。对于他的冷言冷语,只要忍忍就好。
离开他,那么疼都忍了过来。现在只要再忍一忍,一切都会过去的。
兀自攥紧的手心,被一双热烫的大手生生打开。下一刻手里多出一杯温热的牛奶,玻璃杯口里飘出缕缕伴着奶香的雾气。
耳边是他低哑的声音,“大晚上喝酒。穿的这么少跑出来吹冷风,你觉得自己身体很强壮是么?”
明明是责怪的口气,为什么他的神情却有些不自然。明明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她,为什么却让人感觉回到了从前。
从前他也是如这般,明明不是热情的性子,对她的事却永远比谁都上心。
曾经她以为能和他一路两个人,慢慢走下去。
手中的温热翻起了她本想忘记的过去。
那是他们的高中时期。
官越本就是个随性的姑娘,赖床什么的自是家常便饭,有时早晨为了多睡十分钟放弃早餐是常有的,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小胃病。
某周的早操时间。原本和纪检部一起检查早操纪律的男生不知是搭错了哪根筋,踱着步子靠近正在做伸展运动的女生。伸手就将一瓶温嘟嘟的牛奶从怀里掏出来塞进了女生手里,在女生反应过来前扭头匆匆离去。官越在众目睽睽之下红了脸,后来发现他给的牛奶很甜很甜,好似是要甜进自己的心坎里去。
自那以后男生就养成了每天带一瓶热牛奶的习惯。
官越盯着手中的牛奶心中百感交集。
像是过了好几个世纪那么久,他轻碰她的脸,又抿唇收回,“季四...他就是这么照顾你的?”
他的手心滚烫,沁着一层薄薄的汗,动作却异常轻柔,似是对着稀世珍宝。
官越抬头不语。
偏厅的尽头处是杜合曦纤弱的身影,屋内的喧嚣把她完全隔开。她就站在灿然的水晶吊灯下,看向阳台的方向,不知是进是退。官越心中不忍,那是她曾经的最重要的朋友,现如今却成了这种局面。
摒弃心中的念想,抬手将玻璃杯轻放在阳台边,坚定的后退一步。看向陆峥的双眸中终是透着疏离,“陆先生,你这么做合适吗。我还有事找向北,先失陪了。”
陆峥整个人瞬间一怔。她那些无情的话语总能轻易粉碎他的所有强大的自尊,比起四年前离开自己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怒反笑。
一只大掌钳住她的双手,陆峥仅用三分力道就让官越挣脱不开,贴身揽住她大步走出阳台,对一旁合曦摇摇欲坠的模样视而不见。
走出了季家大门,不失分寸的将官越向自己车内一塞,他亲自开车。
车内所有门锁应声关闭,夜幕下黑色的路虎SUV绝尘而去。
一路寂静无声。官越本就不胜酒力,精神紧绷了一个晚上后累的睡了过去,呼吸间都是那人身上淡淡的清爽味道,久违的安全感包围着自己。
陆峥看见副驾驶座的小女人在自己身侧熟睡,一副乖娇的面容没有半分防备,心头一阵柔软,面部硬朗的线条也柔和下来,渐渐放缓车速。
秋天的夜,星辰闪烁。宽阔的城际公路旁高大茂密的梧桐树排排后退,在风中发出低低的声响。
身边有她。哪怕这路通向夜幕的尽头,都是好的。
大约是身体和精神的疲惫紊乱了生物钟,等官越睁开双眼时早已日上三竿。
柔软的Frette大床占据了房间一半的面积。漆黑的柚木地板,简约的装潢摆设都以黑色为基调。处处透着精练,却不失考究。
沐浴着暖烘烘的阳光,官越才发现这屋顶竟是一整片全透明的钢化水晶玻璃,阳光偏折洒遍整张大床。暖洋洋的温度在房间内蔓延。
理智回笼。昨晚最后的记忆是陆峥将自己带离季家。
自己竟是在他的车里睡着了。恍惚中依稀觉得有人轻柔的抱着自己。然后就断片了。
完了!
竟是将季向北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一个激灵翻身下床,幸好在床头发现了自己的包包。拿出手机,没有来电或短信。斟酌再三,还是发了一条信息向季向北道歉,告诉他昨晚自己身体不适就先走了。
房间静悄悄的,只卧室门外传来“滴滴”的声音,依稀还有哗哗的水声,让人听得不太真切。
轻手轻脚地走出卧室,在客厅的沙发上看见了崭新的洗漱用具和毛巾。
没有看见季向北的身影。
循着响声走进厨房。L型的操作台上是一只工作中的电饭煲,浓浓的大米香味从出气孔中伴着热度不停冒着水蒸气。
上前摁掉电源。
又在一旁的微波炉中看见了保着温度的灌汤小笼包和虾饺。
咕咚,咽下口水。肚子也配合着叫了起来。
耳边传来规律的脚步声,转头就看见陆峥皱着眉向自己大步走来。
这男人应该刚洗完澡,周身散发出湿润的水汽。头发也是湿着的。
亮晶晶的水滴顺着额发,流过坚毅的下巴,流过精壮结实的胸膛和小腹,待钻进围在劲腰上的白色浴巾里才消失不见。
官越只觉得一阵口干舌燥,下一秒就被打横抱了起来。陆峥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回客厅,把她扔进了软绵绵的布艺沙发里。
“谁让你赤着脚的?”
见她低着头,乖乖听自己责怪的模样,陆峥叹了口气。
低下身子,伸手握住了她的双脚,滚烫的大手握着白凉凉的小脚,官越感受着他手心传来的灼人温度,一下子慌了心神。
缩回双脚,没有说话,更不敢抬头看面前的人。
拿了拖鞋放在官越脚边,将洗漱用具塞进她怀里,“去洗漱吧,主卧衣柜右手边的门,进去就是洗手间。你睡的就是主卧。”
“嗯。”回答的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自己竟霸占了人家的主卧!官越不敢再深想,慌忙起身进了卧室,关上房间的门。
收拾完自己,走出卧室。陆峥也已穿戴完毕,回到衣冠楚楚的模样。
竟连碗筷都摆好了。
餐桌上。白瓷碗里盛着软糯的大米粥,碟子里是热乎乎的小笼包子和虾饺。仔细看就发现瓷碗旁还有一个装着白砂糖的小罐子和一小叠掺了姜末的香醋。
官越咬着唇坐在餐桌旁,鼻子发酸。
大学时他们在校外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说来好笑,却的确是一人一间。
他从不让自己下厨,不让自己打扫,一手包揽了所有家务活。
明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少爷,却为自己学着煮饭,做家事。
有次她犯了胃病,痛的眼泪珠子不要钱似的往外蹦。他吓个半死,一路飙车送她进医院。结果就是吃了太多不卫生的外卖。在医院住了一周,医生告诫不可以再吃外面卖的食物。
自那以后,他经常煲各种汤汤水水给她。她不吃他就哄她吃。
作为陆氏唯一的嫡系少爷,他自小就是锦衣玉食。刚开始摆弄炊具时也是笨手笨脚,也不知被油烫过多少次被刀具划破过多少次。他没抱怨过,她也毫不知情,只当他是全能型人才,什么也难不倒他。包括下厨。
自己爱吃拌了白糖的大米粥,吃面点时喜欢蘸些许姜汁醋。
他记得。他全部都记得。
一手舀了勺白糖洒进粥里搅拌着,另一只手拿了筷子塞进官越手里。不再看她,陆峥动筷吃了起来。
一顿饭对官越来说却味如嚼蜡。
半年前他从国外回来,接手了陆氏财团。
从各类大小商业报导和新闻里她就知道,他早已不是四年前那个把她捧在手心,给她无尽温柔和体贴的大男孩。褪去了残留的稚气,他变得棱角分明,从骨子里散发出十足强大的气场,让人觉得有些冷漠,也让人觉得有些陌生。
他四年前出国后仅用两年时间就拿到了加州S大的MBA。
他回国接手陆氏让许多风投大亨骇然,在证券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他在商界杀伐决断,另对手闻风丧胆。只半年,他就让陆氏在国内的市场拓展到一个无法轻易撼动的地位。
他强大的让人有些畏惧。
而且,他的身边有了一个她。
他该讨厌自己的,不该再和自己有任何交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就好像四年前他们不曾分手,她没有离开他一般。
黑色的手机在餐桌上兀自响了起来。
陆峥默声听那头说了些什么。
“我一会到。”便挂了电话。
看了官越一眼,陆峥起身向玄关走去,“有急事要去处理一下。你在家里等我。我有话和你说。”接着就传来了门关上的声音。
官越始终没有抬头。
吃着他准备的食物,心里乱乱的。
思绪更是云里雾里,心头找不到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