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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写在写之前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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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起来,笔者的网读的履历也已经有了厚厚的一打,从磨铁中文到纵横,从晋江到红袖,当然也包括起点三江。这七八年的时间,我读过的网络小说最起码以百部计,也经常因为书荒而到处寻找荐书神贴。可我从未动过提笔自创的念头,这是一种基于自知之明的理智。但是,我最终还是鼓起了十二分的勇气,打算写一个故事。因为,我不希望我人生中最绚丽的一段,就像清晨的那一串串泡沫,在这钢筋水泥的都市丛林中一点点消逝。
首先,我所要讲的只是一个故事,一个有着浓郁青色、血腥杀伐和旖旎爱恋的都市故事。当然跟起点的诸位大神比起来,这个故事会显得那么苍白无力,里面没有能够擎天扯地的宇宙豪杰,也没有拿着星球当飞镖用的神仙,也没有“是个女人就被迷”的“王八之气”,更不可能出现什么霸道总裁虐肉妻的无厘头情节。我所写的只能是一个通篇不会出现“类超人”、“人形外星生物”、种马的现实小说。而且,我的故事中会有很多沉重与暗淡,如果按照老杜的“阴阳割昏晓”算定法,我的小说配方只能是“三分阳光调上六分阴冷,再加上一分无奈入味”。同样,因为是首发首文,我的文字也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学不来金庸琼瑶的从容大气,也没有古龙瑞安的深邃尖锐,更不会是那种肉肉糯糯的发嗲文,如果有上述嗜好的读者,请见谅则个。
其次,我所要讲的是一个基于真实的故事。故事的人名、地名、店名乃至种种专有名全都改头换面,情节也是充斥着删略与夸张,但我可以保证的是,这个故事里的人和事都是有血有肉的存在,事情就在发生在我的身边,这还真应了那句“艺术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我还可以保证,这个故事中的人和事你一定有所耳闻,或许是百度新闻,或许是今日头条,或许是电视报道,总之你已经通过某个渠道知晓此人此事的一鳞半爪。为了避免一些无法解决的麻烦,我也只能给现实生活玩了一次变脸,以免勾起你们其中一些人的回忆与联想,由此造成的谬误、曲折着实让我有些下笔踯躅。
我在这个故事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肯定不会是路人甲、兵丁乙之类的“便当角色”,但也绝不是男主人公或女主人公。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每天起床后为无聊的人生而一声叹息,在上班的路上臆想自己成为盖世英雄,披着暮色下班时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的角落。故事中的精彩不属于我,只属于那些放下了生活的执念、活出了自己的肆意的那些“非常人”,里面有落寞风流才子,有下岗的前妈妈桑,有□□小哥,也有青年才俊,众生众象,林林总总,而我只是其中一个很小很小,小到你都无所察觉但又必须存在的角色。也许,我会在故事完结之后,揭秘我在这个故事中到底是哪一个。
所以,与其说我是个作者,倒不如说我是个记者。我只是原汁原味地记录下来我身边所发生的一切。当然,其中许多隐秘之处,只能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鬼神知”,我也只能是道听途说加上个人猜测,尽量把情节圆满过去。如果因为本人扯淡的功力不足,结果小说里还是存在一些情节空白或不近人情事理的地方,也只能大家见谅了。
按照惯例,我是不是还要说说个人创作的两三事呢?好吧,我不是专职的网络写手,只是现在就职的公司较为清闲,有大把的时间瞎想、整理记忆,因此每天一更是可以保证的。加上所有的情节都来自于现实发生的事情,也就解决了我想象力匮乏、创造力告急的大问题,我只是让记忆中的场景转化成文字,从我的笔端,抱歉,应该是键盘流出来而已,所以完结是一定的,时间长短不定,文字流畅难保,但一定会走到终局的。
每天2000字是我给自己下的任务,因为这样才能让我这个懒货有动力记录下自己人生中最为绚丽的那段时光,当然我只是沐浴在某些大神的光辉当中,所以,如果你能够收藏不妨收藏一下,休息日我更新的量会有所增加,甚至可能出现井喷,但井喷的现象肯定会很少出现。虽然有时会感觉这是很不负责的做法,但想想孙晓一个《英雄志》就能写上他十年,我写上个把年头也是理所应当的吧。
对于订阅和打赏,我本人并不强求,如果乘我的意,是大不必为我这不入流的文字花费钱财的。因为写书对我本来就不是营生的勾当,而且我对我目前的收入也比较满意,我只是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这个故事,真的,如果你喜欢这个故事,就请带着对生活的尊重,跟我一起看一看,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是如何把人性扭曲成为了波德莱尔笔下的“恶之花”。
这朵花不光开在我的心里,也开在你的心里。直到现在,我都会偶尔因为这朵花儿辗转难眠,在梦中泪湿枕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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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剧即将开幕,笔者的小激动还是有的。可是这个包含着世间百态、形色人物,跨度几年的故事应该从哪里说起呢?是从魔都的灯红酒绿说起,还是从帝都的尔虞我诈谈起,或者是街巷里的血腥厮杀,也可以从天湖的顶礼膜拜,千头万绪真的不知道从何说起。
思前想后,我还是从我能够确证的整个事情的最早肇始开始说起吧。万千烦恼,众生各相,情愿孽缘,一切都从巍巍华夏大地上的一座海滨小城的一条商业街上的一间时装店里的一个如水女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