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8、取舍 2 ...

  •   抱歉,最近原创网很难上,贴文慢了点说

      “凌夜好歹也是一国王子,不做这些让人腹诽的事。”凌夜用言语激化双方矛盾,想着或许只有装着误解对方的意思才有留下的可能。横竖现在秋同书刚走,夕诀这一国之君还不至于立刻强行遣送他回国。
      “夜儿——夕哥哥不是那意思……”好心被当驴肝肺,该生气的人是夕诀自己才对,怎么看起来凌夜倒更生气的样子。没天理啊——
      “是与否君上自己清楚!”凌夜开了口就索性装到底,“当初李代桃僵,君上也是同意的。现在把凌夜利用完的了,就怕受牵连?”口中说着自己也不相信的谎话,心口隐隐作痛。谎话这阵子也说不少,今天才第一次知道它会让人内伤呢!所以,为了不让伤势过重,凌夜使出不屑用的杀手锏,详装哭泣状,转身飞奔而出,快得连夕诀反映不过来。
      啊?啊?啊!刚想说自己是不愿再连累凌夜的夕诀空张开一张嘴……
      ——“傅青瑜——!”
      傅青瑜铁青着脸从藏身的地方走出来,明摆着对方才交涉的结果强烈不满。
      “你说,夜儿怎么变得这么不可理喻?”夕诀这样问,心想是傅青瑜本人把凌夜教育成这样的。
      “青瑜不知道,只是……”傅青瑜了解凌夜对夕诀的真实感情,自然比夕诀更明白凌夜留下来的理由和无可能动摇的决心。
      “只是什么?”夕诀是不会在凌夜之外的人面前表露真实一面的,傅青瑜一出现他就不露痕迹地换上惯常的浅浅带有邪气的笑。
      “只是,凌夜殿下近日与惜月郡主走得近,怕是……舍不得……”
      舍不得惜月?舍不得夕诀?舍不得羌国的美精景……傅青瑜说着造成误会的话,平静中带点无奈,她不说谎,只是每说实话。
      半截话给人无限遐想空间。

      忍了一段日子,没见威胁自己的人下一步动作,凌夜是头一次这样动用心机,连自己都快挨不下去了。其间,他忍不住从旁侧击了本不在怀疑之列的惜月的口风,事后又有点自责信不过朋友,实在难受。
      但是倒霉的事情不会因此就放过他,一件他曾以为永远过去的事突如其来缠上他。如果说密函的事让他呼吸困难,那么这事就等于斩了他的喉咙。
      鸿翎矢箭呼啸而过,险险地划破凌夜眼前的虚空,直插入褐红的柱子。凌夜以为是多日耐心等待终于有了眉目便立刻追了出去,一抹玄色的人影或快或慢地把他引到宫里的僻静处。凌夜知道有人故意引他去却没有做任何防备的就跟了过去,给他威胁密函的人的目的不是要害他的命,他是肯定的。
      玄色的人影在空地上停下,凌夜小心翼翼朝他靠过去,那人手一招,又陆续从花木的阴影中走出几个人。玄色人摘下面巾,却是凌夜不曾见过的陌生人。
      “太子!”
      ——一群人男男女女呼着远到他已经忘记的称呼伏倒在他面前,敲开了凌夜记忆的封石。会这样叫他的人,应该在五年前的宫变后都从这世界上消失了才对!
      “臣等是前朝旧人之后,今当今圣上宠信小人,秽乱宫廷,民不聊生,臣等痛心疾首……求太子以正统之名登高一呼,召天下有识之士共抗亚冥昏君!”——要起事也需要一个理由,凌夜就是最好的理由。
      ……
      “我不是太子,亚冥哥哥也不是昏君。”
      “太子!难道你忘了杀母之仇吗?”一个少女,顶着另他怀念的母亲吉妃的容貌质问。凌夜记起与秋同书闲聊事听到的一个个关于某个女杀手的故事。在那件刺杀他哥哥亚冥的事件中,他的老师官涅予维护了一个有着他母亲容貌的少女。
      秋同书言中了,后患的确严重。少女能刺杀亚冥,当然也就有她自己的人。这些人中有当年被牵连的无辜者,也有与亚冥、官涅予、秋同书等政见相左对他们不满的权臣。亚冥日益成了气候,他们再不下手就失了机会。现在凌夜青春年少正好被利用,比邻的羌国中又有有力的合作者,时机刚刚好。
      “母妃是父王处死的。”真相凌夜早就决定淡忘。冤冤相抱之类的,他敬谢不敏。杀吉妃的人是与她争王位的他的哥哥,当时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双方手上都少不了冤魂。不小心一败涂地的一方,不能因为败了就清白起来——道理,一清二白。
      “吉妃娘娘是亚冥害死的!他暴戾不仁,诛了娘娘久族,残害朝廷大臣,不配为君!”少女眼中喷着杀气和火。
      “当初是亚冥的外公君不回造反,先王才立了太子您为储君。是亚冥施毒计嫁祸给吉妃娘娘才夺了本该属于您的江山。还不放过吉娘娘一介女流,更诛连甚广,您才是正统啊!”为首的程叔道。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