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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就知道吃 ...

  •   “怎么样,秦老爷子人还不错吧,是不是特别和蔼?”黎歆才一脚踏出大门,等在那儿的朱厌就以极快的速度迎了上来,叽叽呱呱地说话。

      秦老爷子虽然嘴上说得厉害,但到底也没有因为他不肯交出媳妇儿,就把他扣下来。他只是又跟他扯了些有的没的,就把他一脚踹了出来,叫他赶紧滚蛋。

      “还行吧,比想象中要亲切,而且也没怎么为难我,”黎歆挠了挠头,觉得他交代的那些事情,不提也罢,“就是总觉得他看向我的目光有哪里不对,像...像是在看一头拱了他地里白菜的猪。”

      朱厌听了这话,下意识地朝站在一边的“白菜”看了两眼,然后摇了摇头,“不会的,他要是白菜,那你应该还达不到猪的层次。”

      他说着,忽然正色道,“你别看那秦老爷子现在看起来这么亲切,当年他可是出了名的军中一霸,要不是出了那件事,他现在估计也还是那德性。”

      黎歆也知道他讲话喜欢卖关子,当下也不追问,只是静静地听,等着他自己说。

      原来这秦缺秦老爷子,以前曾有过一位妻子,叫做毕礼,也是体制里的人,比老爷子小二十多岁,长得特漂亮,有“军花”的美名,却也是个暴脾气。二十多年前,两人因为一次小的口角而闹了不和,那秦夫人当即交了份去往不列颠执行任务的申请,出国公干去了。

      谁料,这一去,她就再也没能回来。

      由于不列颠方面提供的情报存在有致命漏洞,使得她在掩护人质撤退的时候,先后被数十枚高爆弹击中,当场死亡。等她的尸体在一片坍塌的废墟中被找到的时候,人们才发现,原来那时候她已经有了身孕。

      那时正值夏天,尸体不易保存。等秦缺忙完手头上的事,赶到不列颠的时候,秦夫人连同她腹中的婴孩,已经被火化了,送到他手里的,就只有一个鼻烟壶那么大的小骨灰盒。

      这件事是秦老爷子一辈子的阴影魔障。那之后,他既没有续弦,也没有重新开始另一段感情的打算。他以一种出人意料的冷静姿态,重新投入到工作中,似是打算用岁月,来将这道伤疤治愈。可实际上他一刻也未曾放下过心中的仇恨,他只是将暴怒埋藏在心底,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两年半的时间转瞬即逝,秦缺在一个夜晚,拳打受邀去到他府邸的不列颠特使,将他打成了重伤。之后,便引咎辞去了军职,搬到了六扇门的小弄堂里,一个人住。

      “他对我们亲切,是因为只要看到我们这个年龄的人,就会在心里想:要是那孩子还活着,应该也有这么大了吧,”朱厌摇着头叹了口气,“自从接手了我们这一批新丁,他就跟突然有了一群性格各异的孩子似的,打心眼儿里高兴。”

      黎歆忽然就有点难过,他是后悔了,方才不应该一口拒绝那位老人家想要喝茶的请求的。他当时想的是,这样一个位高权重的老人,身边又怎么会缺愿意给他泡茶的人呢?只要他表露出一点想要喝茶的意思,那么那些警卫员还是啥的,还不是分分钟给他冲泡妥当送过来?之所以提出这种莫名其妙的要求,肯定是想为难他家大王吧!

      没想到,他是个独居的孤寡老人。

      可是这会儿再赶回去显然已经来不及了,而且眼下,他心中还存着另外一件让他苦恼不已的事。

      于是他悄悄拉了拉苏锦鲤的手,压低了声音问,“大王,要是有一天,我也惹你生气了,你该不会跟那秦夫人一样,直接跑去国外,再也不理我了吧?”

      苏锦鲤瞥了他一眼,嘴角微勾,慢条斯理地道,“那倒是不会,”没等黎歆开口,他已经快速地添了句,“我会把你揍到生活不能自理。这样,你就没办法再惹我生气了。”

      有那么一瞬间,黎歆恍惚之下,竟觉得从他身上看到了南淼淼的影子,让他下意识地缩了缩脑袋,心跳加快。

      “傻瓜,”苏锦鲤摇了摇头,“放心吧,我不会跟你生气的。”

      他们说话的时候,朱厌就站在一边,拿着手机噼里啪啦地按,这会儿听他们腻歪的差不多了,才出声道,“刚涂舒琯发了条短信来,说受到了传召,于是连夜坐飞机赶来了,叫我们去机场接一下他——你们要是不想去,我就叫他自己想办法过来。”

      黎歆这会儿正是心情大好的时候,听他这么说,立刻想也不想就道,“怪远的啊,要是再碰上个堵车啥的,估计明天都到不了这儿,咱还是去接一下吧。”

      “那我一个人去吧,”朱厌叹了口气,把手机扔进兜里,“你们俩在这附近好好玩,等十一点左右,在以前我们常去的那个食堂碰头吧。毕芳说她也要来。”

      等朱厌坐上计程车走了,黎歆终于忍不住问苏锦鲤,“那个毕芳,到底是谁啊?怎么你们好像都认识?”

      “如果你知道毕方是一种神兽的名字,那么你就不会奇怪毕芳是谁了,她在毕家的地位,跟朱厌在朱家差不多,只不过她打从出生开始,就是实打实的天之娇女,而朱厌则是后天催生的,”苏锦鲤从街边的小店里买了串糖葫芦,自己吃了一口,然后递给黎歆,“她当年也是跟我们一起接受训练的同学,现在应该算是朱厌的搭档。”

      黎歆瞪大了眼,“什么?朱厌这个禽兽,竟然这么厚颜无耻,都藏着个妹子了,还来勾搭你?”

      “他俩要是拼在一起,倒的确是个禽兽组合,”苏锦鲤刻意忽略了他的后半句话,“但是毕芳那姑娘,跟朱厌其实不太合适。”

      黎歆感觉十分地奇怪,“怎么你们都这么说,到底是哪里不合适,难道是性别?”

      苏锦鲤摇了摇头,“你见到她就会明白了。怎么,秦老让你帮他们牵红线?”

      “对啊,”黎歆表示不解,“老爷子怎么净对这种事上心。”

      “不奇怪,秦老是她亲姨夫,对她的事情上心也可以理解。”苏锦鲤说到这里,忽然问,“秦老叫你去,是不是想让你当我们这五人小队的领队?”

      “诶,对啊,之前当着朱厌的面,我没好意思说,我自己都觉得这事儿不靠谱。”

      “的确,”苏锦鲤点头道,“这活儿你不合适。”

      说实话,刚从秦老爷子那儿听到这个信儿的时候,黎歆虽然觉得这事儿很是荒谬,但心里多少还是有点美的,觉得这是头儿对他的一种认可。可这刚一出来,还啥都没来得及做,就被人给一口否决了,直言说他不合适--要是别人这么说,他或许还真不会有多在意,可偏偏,说这句话的人是苏锦鲤,这就让他有点玻璃心了。

      大傻逼,都这么久了,还一点长进都没有。他在心里把自己骂了个狗血淋头。

      “这差使不适合你,你的手那么黑,万一到时候抽到了坏签,他们该骂你了。”苏锦鲤吃完了那最后一粒山楂,把棍子丢进垃圾桶里,“所以,还是让我...”

      “可是我真的很想当这个队长,”黎歆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我这辈子就没当过什么官,小学的时候,就连一道杠的小队长都轮不到我头上。现在...我也知道我这时候不该任性,可我就是想试试看。”

      苏锦鲤默默地听着他说完这一席话,这才笑了笑,“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抽到坏签,也是有抽到坏签的应对方法的,我们所要做的,只是想办法提升自己的实力罢了,”他说着,冲黎歆抛了个媚眼,“怎么样,黎大队长,今晚我们练练?”

      黎歆搂着他的腰,在他脸上飞快地亲了一下,“练就练,难道我还怕你么?”

      苏锦鲤领着黎歆,一路有吃有喝地逛到了大概十点半,才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朱厌口中的食堂,其实是一家三层楼高的饭馆,名字叫“就知道吃”。据苏锦鲤说,这个饭馆在过去曾经是他们一伙人聚餐的指定地点,因为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去好两次,所以涂舒琯就给它起了个别称,叫“食堂”。

      ——大概是觉得食堂比就知道吃要好发音吧。

      他们进门以后,找了个离门近又靠窗的位置,倒了两杯茶,坐等另外三个小伙伴前来会合。可一直等到了快十一点,涂舒琯和朱厌也不知道是在来的路上打起来了还是怎样,迟迟都没有露面,反倒是那个黎歆还没见过的妹子毕芳,比较守时。

      黎歆是面对着门坐的,听到珠帘被挑开的声音,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只见那进来的少女,身段窈窕,梳着一个古典的流云髻,发间插着一支红梅簪,像是从画中走出的优雅仕女。她上身穿着覆有纤纤鹤羽的竹绿色衣衫,衬得她整个人素雅娇柔,而坠着流苏的艳红色的长裙,则将她的下半身紧紧包裹,使之像是一条修长的鹤腿,不由人不瞩目。

      红配绿,本该是色彩搭配中的大忌,但这两种颜色同时出现在她身上,却显得那么的理所应当。

      她容貌说不上有多美,只能算是清秀,但那微微描红的眼角之间,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风情呈现。

      可黎歆怎么也没想到,这样一个看起来就如同一团跳动的火焰一般,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竟然会这般的害羞。她进门之后,一见到坐在那儿的苏锦鲤,头就低了下来,红着脸,小声说了句“好久不见”。

      于是黎歆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苏锦鲤和秦缺,都觉得这个叫毕芳的妹子和朱厌不合适——这简直是显而易见的事,朱厌这个人,无趣起来可是很可怕的,偏偏这妹子又是个内向的,要是把这两人放在一起,估计面面相觑地对坐一天都不会讲一句话,这日子要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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