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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傻子与疯子(上) ...

  •   朱厌长到六岁,依旧是个不会说话的傻小孩。

      他的血脉优良程度,仅比其他同龄的孩子要强上那么一线,但这细微的差别,并不足以成为他取悦长辈们的资本,因为他是个傻子。

      很差劲,没想到家族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投入了那么多的金钱,甚至不惜牺牲家族的名誉,却只得到了这样一个傻孩子。投入与回报显然是不成正比的,既然如此,那他就是个使家族蒙羞的废物,是整个家族的耻辱。

      他的母亲因为他的缘故,也蒙受了本不应蒙受的屈辱。

      她原本是朱家嫡出的二小姐,生来就应该被泡在蜜罐里,集万众宠爱于一身,享受长辈们的关怀,享受众人投射在她身上的艳羡视线,享受锦衣玉食的尊荣生活,然后在适当的年龄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优秀男子嫁掉--可这些原本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却因为长辈们的一句话,而生生扭转了,她的生命轨迹,从此朝着不可捉摸地方向而去。

      她嫁给了自己的哥哥。

      一年之后,在长辈们期待的目光之中,她生下了一个男孩,她本以为自己的不幸生活到这里就算是结束了,接下来,她就可以离开自己那终日板着脸孔的无趣哥哥,或者说丈夫,却不料,辛苦生下的孩子居然是这样一个废物。

      于是她的生活再一次陷入低谷,非但没能母凭子贵过上理想中的幸福生活,反而即将因为生了个傻儿子而饱受白眼。可是朱二小姐,或者说朱大夫人,却并非是什么好欺负的主,在发现自家儿子是个三百句话都问不出个屁来的傻瓜之后,她立刻瞒着所有人收拾起行李,办了出国的签证,美其名曰“为了缓解产后忧郁症而进行的长途旅游”。等家族里的长辈发现朱厌是个傻子的时候,她已经早不知道在哪里逍遥了。

      她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她走的时候带走了养尊处优多年所积攒的积蓄,这些银钱足够支撑她在国外过上好几辈子骄奢淫逸的生活,于是时至今日,她的儿子再也没有见过她,只是依稀听说,她在那不勒斯又或者是别的海岸,邂逅了一个白皮肤,高鼻梁,有着海一样深邃的蓝眼珠的外国佬,跟他一起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完完全全地将自己的过去抛到了脑后。

      这个女人在他记忆之中留下的,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模糊的虚影,她离开的时候,他还太小,又是有病的,不管见到谁都面瘫着一张脸,缺乏应有的表情,目光亦没有焦点,完全不像其他的孩子那样讨喜,能让人产生出将他拥入怀中的冲动。朱二小姐以前对他寄予厚望的时候,还会热络地拥抱他,用看着金银珠宝的目光打量他,毕竟这儿子长得还挺像她,皮肤白皙,嘴唇纤薄,眸光氤氲,长大了应该会是个小帅哥。

      可他的身体却是僵硬的,二小姐抱着他就像抱着一把扫帚,可是扫帚至少不会用那种呆滞且缺乏感情的视线望向她。魅力被再三无视的朱二小姐在气恼了许久之后,忽然就意识到,她的魅力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她的儿子是个傻的,所以根本感觉不到。

      于是她走了,走了就再也没回头。

      朱厌是个傻子这件事,其实本就是瞒不住的,因为他既不说话,也没有表情,家族里的其他孩子玩耍的时候,他也只是在一旁呆呆地看着,而从不参与。比起和人交流,和其他孩子一起做游戏,甚至玩弄那些精致的玩具,朱厌更喜欢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目光呆滞地看着电风扇转动的扇叶,爬行的蚂蚁,甚至什么也不看,只是呆坐一天,消磨时间。

      他每天所要进行的一切活动,都有一套特定的时间安排和路线,任何强加于他的改变对他而言都是不适用的,他只是固执己见,每天早晨从居住的小院里出发,走到花园里,在亭子里一蹲就是一天,谁也不理,谁也不见,等到傍晚,再回去吃那一碗早就凉透的杂粮面。

      可是谁也不愿意在园子里看见他,哪怕对于以修炼为根基的朱家来说,那座布置着种种景观的花园根本就是个摆设,可他们就是吝啬,不愿意将自己拥有的东西,分给旁人哪怕一点。

      他是家族的耻辱,哪怕只是从他身边经过,看他一眼,都要倒大霉,所以他最好不要出现在任何人的视线之中,坏人的心情和气运。

      在大人们有意无意地教唆下,其他孩子在进行完每日的修炼之后,有了新的娱乐,就是欺负家里那个傻子——他们有理由这么做,因为这个傻子的出生比他们要好得多,如果他不是个傻子,他们是绝对没有借口,去欺凌于他的。

      反正他既不会还手,也没有反抗的能力,更没有家长可以依靠,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把他当作沙包,来检验自己修行的成果呢?去外面雇陪练,可要花不少钱呢!

      可这件事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娱乐,因为无论那群孩子踢他还是打他,甚至拔掉他经常注视着的那朵小花,他也依然是那副呆滞的神情,让人觉得他们在打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截树桩。

      “还不如足球有趣。”孩子们嘀咕着离开了他,而他安静地躺在草丛里,嘴角是不住流淌的鲜血——他甚至不知道去擦。

      没有人来找他,整个世界似乎都已经忘记了他,他用眼角裂开的眼睛看着眼前渐趋黑暗的天色,竟完全忘记了要回到自己住着的那间小院。

      或者他是回不去了,他的腿脚在刚才的围殴之中断折了,此刻是一点气力也使不上来。

      有什么东西,从他身边不远处的湖中渐渐逼近,游动之时,带起几不可闻的水声。朱厌的耳朵捕捉到了,却没有理他,只是自顾自地望着天空,仿佛那上面有什么令他格外着迷的东西,能够让他将自己的安全置之度外。

      ——或者他根本就没有安全这个概念,从没有人告诉过他,他们觉得,就算是告诉了他,也无济于事。

      因为他是个傻的。

      那个东西静悄悄地钻出湖面,在空气中划出一道近乎完美的弧线,扑向了朱厌。在决定下手之前,他已经在黑暗之中准备了许久,为的就是在这个人类反应过来,并反抗他之前,将他扑到地上,使他动弹不得。

      可是他平白浪费了力气与心力,纵使他夭矫如猎豹,精准若鹰隼,被他压倒在地的这个男孩也只是怔怔地看着他,或者说,是透过他的身体,看向另一个地方。

      他顾不上这许多,只是俯下身去,一口叼住了他的脖子。

      男孩仰躺着,任由尖利的獠牙刺破他的皮肤,扎入他的血管,然后本属于他的血液流淌而出,涌入别人的咽喉。可他不为所动--他已经太习惯被人掠夺这种事了,属于他的东西本就不多,如果别人想要,就只管拿去好了,反正他也不在乎。

      他的双目没有一点光泽,脸上青肿着,有些地方甚至还在往外淌血。正是这些甘甜的血液散发出的气味,吸引来了这只潜伏在园子内的血妖,他原本是遵循着上辈的教诲,躲藏在这个最危险,亦最安全的地方逃过追捕的,可他实在是太饿了,又被血液那充满诱惑的香气所吸引,于是悄悄地逼近过来,寻找能够饱腹的猎物。

      他饿了大半个月,再加上本身年纪不大,所以并不很懂得节制这回事。他趴在朱厌身上,贪婪地吸去了他体内将近三分之一的血,才发觉这个人类已经快要死了这个事实。

      他有些惊慌地抬眼,四下打量着,他知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个男孩死在这里,先不说他的身份是否尊贵,单是人死亡后发出的尸臭味,就会给他招引来无数的麻烦。

      于是他拖拽着男孩的身体,偷偷摸摸地将他沉入了湖中——这个人工湖下面连通着燕京复杂如星盘的地下水管道,只要在被人发现之前安全地抵达那里,他便能有一线生机。

      他甚至都已经想好了,如果实在不行,就初拥了他。被变成血妖,总比失血过多而死要好上一些,而且这样一来,他就多了个可以作伴的人,今后的逃亡之旅,也不会太过孤单。

      可是那个男孩终究是自己活了过来,他在下水道的水泥台子上醒来,湿漉漉的脏水和黏糊糊的血混在一起,散发出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臭味,可他只是毫不在意地睁着眼,暗红色的瑰丽双目,直勾勾地盯视着下水道那灰色的顶部,似是很不理解,原本笼罩在他头顶的漆黑色的天,怎么忽然之间,变成了这个样子。

      “我叫唐佩罗,是血统纯粹的托瑞多族后裔,感谢你昨晚用你的鲜血款待我,如果日后你有需要的话,请随时开口,我会尽我所能满足你的。”比他年长一些的血妖,努力回忆着自家上辈待客时的样子,竭力在男孩面前,维持着绅士的风度,他甚至对他躬了躬身,尔后伸出手去,等待着他握住他的手,站起来与他说话。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88章 傻子与疯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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