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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玉青再回香港时,一切已面目全非,连饭馆也被拆了,变作一堆废墟。她在废墟里捡到一张旧照片,是云年拍霸王别姬那年,她和周生去探班照的,三人的合影,后被周生放大裱框,挂在了饭店的墙上,如今已是陈年往事,连面目都模糊了。她细细地拂去照片上的尘灰,一壁拂,一壁把前尘细认——

      是这样三张脸。
      一张红脸,是虞姬。他正值最红的当下,十年苦练,九死一生,不知脱过多少层皮,终于成了角儿,是百年难出其一的“盛代元音”。男人把他当女人,女人把她当男人,但他的心只在一人身上,如朱砂一点,百年不易。
      一张黑白花脸,是霸王——确是假霸王。他功名尽弃,只余风流,一颗心全在妓女身上,为她喝花酒,砸水壶,出头逞英雄,负了伤,额头一点红,与白的油菜参杂,混沌不堪。
      夹杂之中的另一张素净的脸——自然是菊仙了。霸王台下的妻,她为他洗净铅华,卸了妆,脸色很白,发着光,是窗前明月光,映照着这个末路霸王潦倒的余生。
      玉青怔怔地看着,身于戏中,难抽离,一时恍惚,只觉得见过他们。
      周生拿手在她眼前晃一阵,“发什么愣呢?看傻了?”
      她这才醒来,不过是在拍戏,拍的是一出《霸王别姬》,主角是云年——香港红透半边天的大明星。他们来北京度蜜月,路过,顺带来探班。
      云年硬拉着周生画脸谱,他亲自给他勾脸,微翘着兰花指,一笔一笔地,画得格外认真,像画着前尘的影子,目中透着茫茫的眷恋。连导演都觉得诧异,才学了三个月的京剧,一点皮毛,一提笔却成了会家子,这样驾轻就熟。
      玉青被置于“戏”外,似个无关紧要的看客。
      他和他的故事从何细说呢?从呱呱落地之时?不,也许更早。玉青觉得,在这辈子之前,他们便是认识的。
      周生和云年是发小,父辈又是挚交,从小就亲密。周生虽然与他同岁,却像他的大师哥,事事为他出头,儿时替他打架闯祸,背黑锅,同睡一个被窝,形影不离。后来周生父亲经商失败,家道中落,云年也举家移民国外,回来后,他成了明星,而他不过是香港街角一家餐馆的小老板,泯然于市井。
      云年的星路历程并非一帆风顺,早年跑过龙套,当过配角,被冷藏过,还吃过官司,最艰难时连房租都付不起,靠周生收留,救济度日。在娱乐圈沉浮十余载,穷途末路之际,终得一个导演赏识,上了大荧幕,从此苦尽甘来,一飞冲天。
      他红了,越来越红,红到发紫,稳坐香港娱乐圈第一把交椅,身居高处,落不下来,无数双手在身下托着他,栽培他,男人,女人都爱他,但他的心只在周身身上。
      画完了脸,周生还把云年推到玉青面前,“看,不比真虞姬逊色吧?”
      美,比她还美,简直是后宫粉黛无颜色,但这到底是一个女人的自卑,还是一个男人的悲哀?
      “美,男人堆里是顶美的了。”她时刻提醒他,莫忘自己是个男人。
      “玉青小姐要化了妆,也不会逊于头牌吧。”云年话中亦有刺。
      四目交错,带有妒恨和敌意。
      玉青知道他恨她横刀夺爱。
      云年待周生绝非是普通朋友,是“密友”——他是他秘密的,不可告人的心事。
      只有玉青知道,云年不是真的男人,他的灵魂里住着一个女人,抑或是一个女人的灵魂依附了他,他把她当成情敌,死敌,花尽毕生力气。若不是为了这个男人,他俩兴许也能成为朋友。
      说来又有另一段渊源。
      玉青本是香港一个三线小明星,广州人,十年前随父母来香港发展,人长得漂亮大气,无奈性格耿直,不懂圈内“规则”,又无后台背景,所以在娱乐圈一直没有好发展。云年赏识她的个性,与她做了朋友,又介绍她给挚友周生认识,几次饭吃下来,他们便暗度陈仓了。
      待一张婚贴送至云年手上时,云年才得知。“婚贴”是喜庆的红,他握着婚贴的手却没有血,青白。
      “我得去北京拍戏了,恐怕没空参加二位的婚礼了。”
      他像个败阵的逃兵,头也不回地逃离伤心地,去往遥远的异地拍戏。
      周生打了好多电话,他都没接,很硬气地,偏要冷漠给他看,于是周生便私自将早已和玉青定制的马尔代夫蜜月计划更改成了北京。面上说是路太远,怕玉青劳累,但谁知有没有“私心”,抑或私情?
      玉青不敢猜。
      她拽着周生去洗脸,卸了妆,不过是一介凡夫俗子,她的男人——她的。她安心了。

      《霸王别姬》杀青后,云年得闲登门,送来迟到的结婚礼。一把宝剑。
      “婚礼来不及参加,这剑就当是给你们的贺礼吧,在北京一家古董店见到它,觉得有缘,就买了,据说是清朝旧物。”
      玉青心下一惊,她认得这把剑,是蝶衣赠于小楼的那把剑,虞姬自刎的那把剑。这样阴魂不散。
      周生收下宝剑,如失物复得,有一种陈旧的亲昵和欢喜。
      “好剑!”
      云年往屋子里环顾一周,已经变了样,他落魄时在这里住过好一阵子。
      新房装饰一新,把之前的简欧装修推翻重来,换艳丽的古色,一定是女人的主意。连气味都变了,空气里都是胭脂香,萦绕一副巨大的仕女图,半裸的女色便自画上落入凡尘,一个个排众而出,凤仙、春桃、如梅、兰香……举座目迷,眼前的这个女人,便是之中的头牌了——菊仙,这个阴魂不散的冤家,如今却鸠占鹊巢,翻身成了主人。
      玉青亦有女主人的自觉,端茶送水,招待得无微不至,还留他吃饭。让他明白,他不过是个“客”。
      她亲自下了厨,做了一桌广州菜,口味清淡可口,云年却食之无味。
      周生挑了一块鱼肉,细心地剔骨,夹给云年,“你得多吃点,看最近拍戏都瘦了。”
      他还是第一个想到他的,云年很受感动,连鱼肉中都夹带丝丝甜蜜。
      “也就周生最懂我,知道我吃鱼怕骨头,小时候被噎着好几回,有一次差点没命了,要不是周生把我整个儿倒提起来,才把骨头弄出来。”故意地说给玉青听。
      然后便和周生一直聊小时候,聊过去,聊那些没有玉青的“青梅竹马”,“风花雪月”,“浓情蜜意”……这完完全全只属于他和他的回忆。
      玉青没有过去——但有未来。
      她抢过周生手里的啤酒,怪道,“少喝点酒,还得生孩子呢。”
      对,生孩子,这是一个男人做不了的勾当。
      “就冲我这身子,就是喝上十斤白酒,也能给你生个大胖小子!”周生不知身处战场,还很得意。
      云年心凉,感情没有先来后到,他始终是败北的那一个,食难下咽,便起身放下筷子,说,“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
      又决绝地交代周生,“周生,往后,我演我的戏,你顾你的家,大家各自忙碌,也怕少有时间聚会了。”就当是一场别离。
      个人有个人的前程。
      他急走出门,一头扎入雨中,投奔自己的滚滚红尘去了。
      他是炙手可热的巨星呢,失了一个人,还有万千的宠爱。他越来越红,《霸王别姬》首映破了票房纪录,口碑票房兼得,还赚得一个戛纳影帝大奖。世人说起《霸王别姬》便是程蝶衣,说起程蝶衣,便是云年了。那不可一世的霸王呢?人人都将他遗忘了,他的优柔寡断,负心凉薄不过为了成全虞姬的“从一而终”——只是一处独角戏。
      他可以更红的。

      玉青的前程只在人间烟火里——香港街角一家不大的餐馆。
      餐馆自从有了玉青的帮衬,生意便红火起来,她是个顶能干的女人,八面玲珑,把客人都照顾得服服帖帖的,周生请了更多人,自己得闲下来便去隔壁的茶馆小赌上几把,因为脾气冲,有时候也会同人打架,玉青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帮他收拾烂摊子。他也就那么点不良嗜好,其他都好。
      日子忙碌,钱不太多,小富,但足矣。玉青穿梭在形形色色的人堆里,面庞沾染了烟尘,凡俗了,但依然美丽,经常还有人认得出她,找她签名。也有人替她可惜,她这样的,完全可以嫁个更好的,或则还可以再拼一把,至少红过二线,但她不在乎。
      孤独的女人才需要事业,因无所依傍,才需自强——到底是因为“不得宠”。
      云年痴心无托,更热衷于事业,没日没夜地唱歌拍戏,得空闭眼,梦里也是桃红柳绿的戏中人,暂时忘掉周生。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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