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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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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琼的晚餐很丰盛,实际上只要每次从超市回来的那天,他的晚餐都会很丰盛,结果刚把晚饭端上桌,就传来了敲门声。
这么晚了,还会有谁来敲门呢?一个人受的伤多了,信任便会一点点减少,如果是几个月前,有人敲响自家的门,丁琼一定会一蹦一跳地去开门,顺便附送一个灿烂的微笑。而现在,任门锲而不舍地响着,他只是警惕地看着门口,没有出声,心里想着要是门外的人破门而入怎么办,门很结实,他想,一时不会应该敲不开的,自己应该离电话近一些的,这样就可以在门外人进来第一时间报警。正当丁琼全神戒备之际,门外终于不再是单一的敲门声了。
“喂,我是楼下刚搬来的,我就是上来有点事,你别怕啊。”岩清一觉醒来天都黑了,是饿醒的,翻开冰箱才想起自己光顾着搬家和睡觉了,居然忘了买吃的了,拍拍脑袋认命地准备去超市,结果关上门才想起自己没有带钱包,更糟糕的是,钥匙顺手放在钱包里了。岩清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忽然犯了这样的错误,毕竟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也许是自己刚搬了家,又太饿了,岩清甚至感觉听到自己的肚子在锲而不舍地唱着空城计,还有今晚难道要露宿街头?实在是无奈的情况下,岩清想还是先上楼去先找邻居帮帮忙吧,至少先把肚子解决了先。
二楼的住户一定还在的,刚才上来的时候有特别从院子里往上看,透过窗户的灯光明亮而又温馨,岩尔摩斯一边想着,一边纳闷为什么敲了这么久还没有人来开门,后来仔细一想,也明白了,估计是这么晚了自己来敲门估计吓到他了,毕竟现在人的提防心很重,而那种邻居间互相串门的情况估计也只能停留在故事里了,岩清开始对着门喊了出来。果然,门被小心翼翼地打开了。
岩清从来没有看过这么警惕地人,先是把门开了一个小缝,一双大眼睛透过缝隙瞄过来,估计看到门外站的人时真的没有恶意,又把门开大了一个口子,不过丝毫没有要让他进去的意思,只是站在门缝里,就这么看着他,眼神里的戒备依然没有减掉多少。
“我能先进去说吗?”岩清看着这双警惕地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就像是被羽毛刷过一般,不过只是转瞬即逝,岩清甚至都没来得及捕捉。
丁琼没有说话,只是把门又打开了一些,算是同意他进来了。
当岩清走进屋里时,才明白为什么这个还带着稚气的小男孩是一脸提防了,从房子的布局来看,似乎只有一个人住,他想,一个人住在这样的空房子里,难免是有些孤单和害怕的,心里不由得有些怜惜:“我是来借用下你的手机的,我出门忘了带钥匙,钱包也落屋里了,想借你的手机给房东打个电话。”自从儿女们都长大之后,房东便搬到了儿子那边住了。
丁琼暗自打量了一下这个新来的住户,出乎意料的英俊,而且看上去很有钱,因为他的衣服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要出门随意套上去的,但是那牌子是只有自己在写小说的时候才用的上的牌子,估计自己那破手机他也看不上眼,所以放心地把手机递给他。看那个陌生的住户简单地向房东说明了情况挂掉之后并没有立即走人,而是盯着桌子的饭菜,岩清明显听到了自己的肚子还在努力唱着空城计,他只好赖着脸皮问道:“我的钱包没有带,本来是想出去吃,现在我能在你这里用一顿晚餐吗?”岩清控制着自己的语气,尽量礼貌地问道,他想无论主人同不同意他都要留下来吃的。
这个人是饿死鬼投胎吗?丁琼望着对面人的吃相,不由的暗暗腹诽,幸好今天因为要犒劳自己多煮了些饭菜,不然今天估计自己是要饿肚子的了。从刚才简单的交谈中,他已经知道对面人叫岩清,倒是岩清看到对方听到自己的名字后一点异常都没有显得有点奇怪,自己的名声虽然不如爷爷,但是也是很有名的,谁不知道岩氏太子爷叫岩清来着,可是对面一点动静都没有,岩清想,自己是真的碰上了传说中的宅男了。
短短的功夫,两碗饭已经下肚了,岩清很想再去盛一碗,可是看到那个小电饭锅和几乎空空无几的菜,他明白自己估计是吃多了,可是还是意犹未尽的感觉,丁琼,对面的少年,有着不菲的厨艺,即使吃惯了山珍海味的自己仍是觉得这餐饭是自己吃过最美味的一顿,不过可能也跟自己实在饿极了有关。
丁琼本身就不爱说话,良好的教养也使岩清养成了食不语的好习惯,一顿饭吃的安静而又温馨,岩清很奇怪自己突然想到了温馨这个词,可是他明白自己是真的为眼前这个少年心动了,说来好笑,要是在两年之前,会有人告诉他他会在几十分钟内就喜欢上一个人,他会觉得那是胡扯,可是今天不一样,对面的人仅仅和他交谈了几句,在一起用了一顿晚饭,自己的视线便再也离不开他了。岩清想,这一定是缘分,不然为什么会在当初打电话的时候会刚好拨到他的号码?丁琼没有听出他的声音,可是岩清从丁琼刚开口就听出了这是他那天打电话的声音,缘分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从某种意义上说,世界上的花花公子都有一个特点,他们都很专情,多情而又痴情几乎两种矛盾的特质可以完全融洽地体现出来,所以很多风流人物的爱情可以绵延,他们多情,是因为他们贪玩,他们不在乎,他们不动情,而专情,一旦他们熟知情的滋味,而不是情欲的滋味,他们便变得痴心,弱水三千,他们只取手中的那一瓢,而之前的水,都不是他们手中的水。岩清便有这样这样的感觉,他虽然年轻,可是在花丛中浪荡也不是一两天了,交过的无论是男朋友还是女朋友都不是丁琼可以比的,论清纯,岩清交过白莲花,论妖艳,丁琼根本就沾不上边,只能算清秀,论学识,哈佛大学的精英哪个不比丁琼强,可是丁琼的一举一动都那么合自己的意。
其实岩清看不出来,丁琼很尴尬,已经很久没有和人接触过了,丁琼不是不爱说话,他也曾经是个开朗而又热情的人,可是长期的自我封闭使他不知道该如何和人沟通,简单的问答式之后,便不知道再说啥了,索性饭桌上岩清并不爱说话,他只希望吃完饭之后这个刚认识的人可以赶快拿到钥匙回自己的屋子。
岩清虽然知道自己为对面的少年心动,但是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吃完饭后在丁琼收拾桌子时便做了简单的告别。他看出来丁琼是属于那种很难打开心扉的人,但是他想,来日方长。
丁琼的日子过得很简单,今天岩清的到来只是一个小插曲,在简单的收拾之后,便坐在电脑前,准备写还没有完成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