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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躺到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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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到床上,手机响了。
是明。
“回去了吗?”
“恩,回来了。”
明沉默了。
停了几秒,我说:“还有事吗?”
“回去就好,睡吧。”
“再见。”分手之初的人实在不应该深情款款,这点我知道。
又是沉默。
我不知道他是否还有话说。我把电话挂掉了。
很多时候,分手之后的感情要比在一起时还来得浓烈。所谓“恋爱”,“恋”发生在分手前,“爱”发生在分手后。
我从不在分手后由着性子纠缠,即便我思念。我也从不伤害纠缠我的人,因为我不想让“爱”变成“恨”。爱与恨二者间的转换,实在太容易,所以在爱恨边缘,我很小心。
童先生就躺在我的身边。他眯着眼睛平躺着,我和明的对话,他大概都能听见。
半年多来,童先生就像我坚实的后盾,无论我如何浪荡,他都愿意张开怀抱等我归来。他的单身公寓宛如他的怀抱,永远都以最温馨的模样,收留我游走的疲倦。这样的收留太过无私,无私到让我心生歉意。这样的感激太难用语言表达,以至于我只能在一个又一个夜晚,用□□的怀抱代替苍白的“谢谢”。
挂了电话,我又像往常一样抱紧了他。他的皮肤松弛了,触感像磨砂纸,那是死亡的触感。淘气时,我少少地捏着他的一点皮肉,轻轻拉起来。我被拉到变形的皮肤逗得咯咯大笑,而这时,他就会突然起身,带着无比的激情挠我的痒痒,最终将我征服于他的身下。
“你就不恨我吗?”我问。
“不。”
“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表现得太坚定,好像一切疑问都会被他击成碎末。
“下周三陪我去聚会,嗯?”他用肩膀动了动我的脸。
“下周三吃同事喜酒。”
“什么喜酒?”
“他女儿百天,请了单位所有人。”
“那没事儿,你去敬个酒打个招呼就能走了。”
“嗯。你陪我去,完事我们去聚会。”
比起链子女儿的喜酒,我更向往童先生交际圈内的聚会。童先生的人缘很好,有许多有身份有名气的朋友。倒不是说这些人能为我带来什么具体的帮助,而是,这些人都是有意思的人。他们或是在某方面有出众才华的,像童先生一样的书法家和音乐人;或是根本不需实质的“才华”和“职业”,只需带着“名门”的身份,在上层交际圈中玩儿玩儿闹闹的人。
他们超脱,潇洒,会玩儿。我喜欢和会玩儿的人相处。
周三。
童先生开着车带我到“荣华大酒店”——也就是链子请客的地方。
“去吧,我就不下去了。”童先生说。
我下了车,踩着将近十厘米的高跟鞋小跑着进去。
我穿了绘着黑白几何图案的抹胸连衣短裙,外面批了件深蓝色丝绒小西装外套。同事们见到我时,异口同声地喊了起来:“哇哦!”
“怎么怎么,你们要喷血了啊,”我笑着说,“链子还没敬到我们这桌啊。”
“快了。”
过了十分钟,链子端着酒杯过来了,他的脸通红,眼里已经浮上了醉意。
“今天很高兴啊,大家都在百忙之中来捧我的场……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是我的爱人,张岚。”
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链子那张红得发油的脸上,完全没注意到他左后方的美女。
链子的身子后侧了一下,伸出胳膊把妻子揽了过来。
他的妻子穿着黑色长袖上衣,加一条红色包臀半裙,身材高挑,皮肤苍白。我和链子在桌子的两端,我看得清她的轮廓,却看不清她的五官。她梳着利落的剪发头,脸型是标准的V型。她的脖子纤长,头很小。头与颈的比例,再加上她微微昂首的样子,让我想起白色的天鹅。
相爱的人,气质应该是接近的。我在心里默默八卦:链子和这个女人,不是在逼婚的气氛中无奈成亲的陌生人,就是被强大家庭利用的无辜工具。
“我是张岚,谢谢大家光临。”她的声音像新闻女主播。瘦女人的声音往往更圆润厚实。我喜欢女主播般的声音,可惜她不愿多说一句客气话。
“我们敬大家一个,祝各位万事如意,吃好玩好,照顾不周的地方,大家多担待啊哈哈哈……”链子举起了酒杯。
链子离桌后,我也离开了。童先生还在原地等我,我小跑着过去,飞一样地拉开车门上车。
“我们走吧。”
“跑那么快干什么。”童先生笑着看看我,又转头看路。
“想你啊。”我也笑了。
谁知道我在想着谁。人的思绪是飘渺的,前一秒想着眼前的情人,下一秒可能就想到了昨天遇见的菜市小贩。
就像我现在,刚对他说完“想你”,脑中就浮现出张岚——链子妻子——的影子。她的身上,结合了“柔弱”与“不可一世”这两种有些矛盾的气质。她不同寻常,和链子绝对不是一种人。
高中时期与我很要好的一个女生,也叫张岚。她的个子也高。高二体检时,我们俩照例拿着体检单一项项对比。身高那一栏,她是“167厘米”,而我是“159厘米”。我抱头假哭的时候,她很配合地在我伤口撒盐:“小矮人,小矮人,我是白雪公主你是小矮人……”
然后便是一场恶战。
张岚同学算个美女。她眼睛很大,鼻子又高又挺,唯一让她不满意的就是嘴唇过薄。她的英语很不错,手头经常放着英语杂志和小说。这也造就了她“洋气”的审美观。她喜欢欧美那些性感到喷血的女明星,也喜欢肌肉男和大胸女抱在一起的性感写真。在集体中,她是个文静的人,但文静的人张扬起来往往更惊人。
某一年的校园艺术节,张岚参加了“服装创意大赛”。当全校的校花级人物穿着甜美或妩媚的裙子站在台上时,她涂着姨妈色的口红,上半身只穿着一件纯黑色胸衣外搭一件短款牛仔马甲,而下半身,是一条夸张的低腰阔腿牛仔裤和一双酒红色细高跟鞋。
肚脐当然在外面露着。台下戴着眼镜穿着校服的男生们,有的起哄,有的摆出“非礼勿视”的正人君子样,而女生们,则是一脸的“看不起”。
而我的内心,在为她骄傲的同时,甚至生出了某种难以启齿的渴望。她的造型是那么性感大气,好像是欲望世界的女王。我相信,所有的男生,在内心深处都默默渴望和赞叹着她的身体。拿不拿奖已经无所谓了——她也一定不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拿奖——最摄人心魄的,就是最成功的。
从这点来讲,她是最成功的。
我们隔三差五地躺在同一张床上入睡。我们都喜欢裸睡。第一次肌肤相触,我们都像触电般缩回了身体。虽然盖着同一张被子,我们却小心翼翼地避免接触。直到高三那年的一个冬夜,她失恋了。
熄灯之后,她像在外挨了冻的小兽一样钻进我的被子,平躺着张大眼睛,一言不发。
月光照着她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在她眼睑上投下淡而模糊的影子。月光在她的眼里晃啊晃,晃着晃着晃出一滴忧伤。
我吻了她的眼睛。
她把身子转向我,头低到我脖子的位置。她开始搂着我流泪。
那时的我们住在宿舍。而群居生活的必修技能,就是不出声的哭泣。
她无声地流着泪,我的脖子被眼泪和呼吸的热气同时冲击着。我鬼使神差地低下头,再次吻了她的额头,然后吻了她的脸,她的唇。
她抱我抱得更紧。我们的腿开始交织一起,互相摩擦。
那是我们第一次亲密的肢体接触。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一句对话。当她流着泪渐渐睡去时,窗外下起了雪。
我喜欢雪。我一直觉得她们是有生命的精灵。每当冬天给她们开了通行证,她们就会舞蹈着从天上落下来,像偷看新人入洞房的孩子一样偷看世界所有的美好。
高考之后到现在,我没有见过张岚,也没有联系过她。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来微妙,而离别让微妙的感情变得更复杂。原本很亲密的人,会在分别之后毫无缘由地“断交”。只要不是意外失踪,“联系不到”或者“找不到”,在现代社会只能算是滑稽的借口。真正的事实,是我们不愿再面对彼此,哪怕只是一次通话,一条短信。
我没有联系过她,她也没有联系我。我们果然是密友,在“不联系”这件事情上,也是如此心有灵犀。
每次毕业,我都会以这样的形式“失去”一两个好友。我深谙相处之道,却一直无法解决这样的困难。
唯一让我感到安慰的,就是:刚才见到的张岚,和我的密友一样,是别有风情的女子。
童先生的车技很好。晚上聚会的地点在郊外的别墅。路不是很好走,可他开得一直平稳,平稳得没有打断我一秒的思绪,因此我一路上与他没有任何对话。
他不热衷不停揣测别人的心思,虽然,以他的心智,他有这样的能力。
聚会的主题是欢迎某人归来。
今晚陌生的脸有点多,我一手端着高脚杯,一手挽着童先生的胳膊,和新奇的面孔们问候、举杯。
别墅主人是贩卖文化创意的商人夫妻。这二人最初都是学校的美术老师。用男主人的话说,“不想在学校里一辈子望到头”,因此,两人放弃了稳定的工作,投身文化创意事业。起步时,烟城还没有多少人听说过“文化公司”这个词,而当地政府正在为打造门面头疼。借着这样的机会,夫妇二人赚得一发不可收拾。
男主人叫迟雨,女主人叫邱飞飞。迟雨有点矮胖,国字脸,浓眉大眼,留着中分齐肩长发。自来卷让他的头发呈现出微微的波浪,潇洒又洋气。邱飞飞身材瘦小,柳叶眉,杏核眼,留着几乎齐腰的长发,不染不烫。她的皮肤很细,像瓷器一样。不知是出于对样貌的自信还是“没时间”,邱飞飞很少化妆,只在必要的时候画两条细细的眼线,涂一点浅色的唇膏。
迟雨爱穿T恤和牛仔裤,邱飞飞爱穿高领的紧身衣和小脚休闲裤,搭一双马丁靴。今天晚上,邱飞飞不在,只有迟雨招待客人。
打拼了这么多年,他们已经是烟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很自然的,他们的婚姻生活开始被无聊的人八卦。前不久,办公室的同事还在说:“那个什么文化公司的长头发老总,好像早和老婆分居了。搞艺术的男人和别的男人没什么不一样,有钱了就出轨……”
我也喜欢消遣他们口中的八卦——只不过,他们消遣的是八卦本身,而我消遣的是八卦者的愚蠢可笑。
因为我知道事实真相。所谓“分居”和“出轨”,不过是局外人肤浅的猜想,粗糙的描摹。迟雨只是在必要的时候夜不归宿,或者,与邱飞飞分床而睡。邱飞飞了解并默许迟雨与一切女人寻欢□□,所以迟雨谈不上“出轨”。
他们志趣相投,对婚姻有相近的认识,对事业有共同的期盼,他们携手走过了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是真正的灵魂伴侣,红颜知己。
他们可以各自拥有很多情人,但只会把对方作为一生的伴侣。哪怕没有婚姻,他们仍然是永生的爱人。
童先生的朋友圈里,不乏这样精神和□□都充实的人。童先生本人,也算一个。
迟雨带着一名四十岁左右戴着鸭舌帽的男子走了过来。
“童老,来来来,介绍一下,这个是云木,搞音乐的。”
“童老您好,”云木礼貌地和童先生握手,接着转向我这一边,“你好”。
他微微低头的时候,我才发现,他脑后扎着一根花灰色的马尾。他身材适中,结实的肌肉把深蓝的纯色衬衫撑得恰到好处。灰色的背带裤下是一双白色皮鞋,很干净很扎眼。
“我们俩今天穿得很搭嘛。”云木指指我的蓝色外套。
“哟,还真是,哈哈。”迟雨笑了。
我在童先生的身边,寸步不离。虽然我二十六岁的面孔在这里显得很年轻,但我不是什么新鲜或者新奇的人。我想,大家应该早就习惯了童先生身边倚着年轻美女的场景。谁都不会追问什么,谁都不会计较这个女人到底是他的妻子、恋人,还是情人——大家只要觉得男女相依的场景养眼,就够了。
而我也不计较。我不计较对面走来的女人和童先生有过什么样的往事,更不计较她们如今为谁充当花瓶。人脉再广也跳不出一个圈子,而经历得多了,你就会发现,朋友们的情人,其实都是换来换去的几个人。
比如左娜。她是长发红唇的妩媚女人,是童先生的上一任情人,如今是童先生的朋友——书法家老白——的枕边人。偶尔,她陪着迟雨去交际场应酬。她是那种需要靠男人吃饭的女人,大概也爬上过迟雨的床。
童先生告诉我,老白的妻子在几年前死于癌症。人们以为传统如老白的人,怎么也得在结交新人之前守孝三五年,甚至孤独终老。
谁知,妻子去世半年后,老白就和左娜在一起了。这个举动,比他这辈子卖出的任何一幅字的价格,都让人震惊。
左娜挽着老白,精致的脸上混合着骄傲与轻浮。她裹在红色连衣裙里的身体,随着她动作的起伏而荡漾着情欲的讯息。她三十五岁了,身形丰满却凹凸有致。我邪恶地想,这样的女人,活该被包养。
她很自然地和童先生打招呼:“你好。”
站在她身边的老白,光秃的头顶闪着亮光,一张老年斑肆虐的脸满是春意。
“好久不见啦,”童先生开口了,“这段时间忙什么了?”
“前阵子身体不舒服,去黎城的疗养院住了一段时间,顺便在那儿的海滩散散心。”
老白走后,童先生和我感叹:“这要是从前,他才不会自费去消费那么高的度假胜地。那么小气的人……老都老了,还变了个人。”
“说不定还是那么小气,只不过为了左娜不小气。”我说。
“你说得也有道理,不过老白这两年,在挺多地方都和原来不一样了。”
“各位来宾——各位来宾,大家安静一下,”迟雨开腔了。
“这位,就是我要介绍给大家认识的人,云木。”
听着迟雨的介绍,我才知道,云木就是今天晚上的主角。他从另一座城市归来,准备加入迟雨的公司。他学音乐出身,回来大概就是帮迟雨制作音乐。我不懂商人们的生意经,但能看出来,迟雨和他是很要好的朋友,否则也不会在自家的别墅为他接风。
迟雨竭尽形容之能事,夸赞他如何有才,他在一旁笑着看着观众,连连摇头。
“我这个哥们儿,说‘音乐才子’,一点都不过分啊,”迟雨已经第三遍提到“音乐才子”这个词,“他会的乐器,不下十种,真事儿。待会儿啊,还会给大家表演一段。”
“会萨克斯风吗?”我喜欢萨克斯风,可惜从没有看过现场表演。
“会,可是今天……”迟雨转过头看着云木。
“今天带的就是萨克斯风。”云木说。
“那这位小姐你很幸运啊,云木今天要表演的,就是萨克斯风独奏。”
我激动得快要从高跟鞋上跳起来,童先生扶着我,边笑边说:“小心小心。”
不一会儿,萨克斯表演开始了。演奏之前,云木没有报曲名。
他没有吹经典曲目《回家》,也没有吹那些法国曲名的爵士乐。
第一段旋律响起,我就听出来,他吹的是一首简单的老歌——蔡琴的《你的眼神》。
我喜欢蔡琴的歌,她的歌里都有一种沧桑而优雅的深情。而萨克斯风的音色,把这深情与浪漫推向了极致。
台上的演奏者表情陶醉。他的灰色马尾,蓝色衬衫,背带裤和白色皮鞋,也浮动着深情的味道。
这一刻,我无比相信,他就是“音乐才子”。没有才气的艺术家,不会把“深情”的元素,拿捏得如此到位。
我仿佛进入了梦中。梦里,我伴着萨克斯的旋律哼唱着:“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那是你的眼神,明亮又,美丽……”
“我满心,欢喜……”
最后一句唱完,萨克斯的声音停止了。
我的梦,醒了。
醒来时,童先生已经不在我身边。他在离我三米之外的地方,和老白左娜聊得热火朝天。左娜开了句什么玩笑,把一向文雅的童先生逗得仰头大笑。
我望了望自己的周围。整个大客厅,都是像他们一样三三两两说笑的人们。他们不仅仅是交际老手,还在这样的交际圈,找到了长情的聊得来的朋友,像童先生和老白左娜。当他们自如地谈笑风生时,手里的红酒也一点点有节奏地减少。我见过不少的应酬场面,和不少的人举杯共饮。有时,是非自愿的豪爽——一杯酒一口下肚,脸上是顺从,心里是别扭;有时,是出于礼貌的迁就——像模像样地端起酒杯,泯一点,放下,是明目张胆的应付;最难得的,是边喝边聊,聊到起兴处,自然而然地端起酒杯,喝一口,胃和心,都是暖的。
我的饮酒观:酒要在开心时喝。开心时喝酒,酒量大增不说,还不伤身不伤心。
现在,豪华客厅除我之外的所有人,都在喝着开心的酒,包括童先生。
只有我端着酒杯,无所适从地站在角落。
我以为今晚的我,可以和他,和他的朋友们开心地喝酒。却没料到,一首歌的时间,就让我们走向了两个世界。
我突然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毫无瓜葛。
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只是和一些男人女人相伴取暖的小恩情。这些小恩情不被需要时,我们便不需保持哪怕一丝一毫的联系。
看来,今晚我注定不能喝酒,我抽烟。
我在高三的冬天学会抽烟。
学习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而自从在那个雪夜吻过张岚,我陷入了更持久的失眠状态。失眠时的我,没有数羊数星星的心情,只是在脑海中一遍遍回想着白天的各种人各种事,各种声音,各种表情。而那段时间,在我脑中最常出现的,是张岚的黑色胸衣,酒红色高跟鞋,以及她睫毛的倒影。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真真实实地感受到孤独。孤独的触感是坚硬的,为了它,我磨平了自己柔软的向往。有的爱情,好像注定只能在坚硬的黑暗中,艰难呼吸。
孤独不总是残酷的。它对我手下留情,为我带来了香烟。
我的吸烟观:烟要在难过时抽。
我并不持续难过,但难过的感觉隔三差五地袭击我。一天之中,总会有几个难过的瞬间,所以我总有抽烟的理由。“难过”的感觉已经不让我疼了,它也是我的伙伴,它长得丑,但是很长情,也很有内涵。
我点燃了香烟,白色的烟气从我口中飘出,向上飞起。我眯着眼仰着头长长地呼气。我猜,我的脸看起来一片朦胧。
“哦,抽烟啊。”是云木。
“嗯……”我为自己瘾君子的造型感到抱歉,“我这样……可以吗?”
“可以啊当然可以。没和童先生过去啊。”
“没有,我累了,在这儿歇会儿……萨克斯不错。”
“雕虫小技了,样样都会,样样稀松。不过,观众朋友们喜欢就好。”他调皮地眨了眨眼。
“观众朋友非常喜欢,哈哈。”我买了他的幽默帐。
我忘了手中的香烟,它已经燃烧了一半,长长的烟蒂摇摇欲坠。
云木一言不发,从我手中拿过香烟,在烟灰缸里磕了磕。我有点惊讶,不过马上恢复到大脑高度运行状态。
当他要把磕好的烟递到我唇边时,我笑盈盈地说:“谢谢,现在不想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