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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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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思念苏安。
我相信他喜欢我。
昨天晚上,我是过路的客人,他是干净的服务生。
人累到极点,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累赘——走进饭店,我把半包彩虹糖递给他:“帅哥,吃糖。很甜哦。”
“苏安,倒水。”老板娘说话了。
面吃光了,啤酒剩半听。
“帅哥,不嫌弃我吧?啤酒也给你。”
“不嫌弃。你吃饱了吗?”他开口对我说的第一句,也是唯一一句话。
他看着我,把啤酒拿起来,放在唇边。
四目相对时,我看到了占有的野心。
带着狼性的眼神,让我心惊肉跳。这是一种缠绵的恐惧感,我喜欢。
我懒懒地垂下眼皮,嘴角爬过暧.昧的笑意,我在心里说:“来啊,我不怕你。”
苏安的眼神,我只看过这一次。
我拎着行李出门,朝着对面的候车大厅走去。我的背后,一定还有那狼一样占有的眼神。我相信,他喜欢我。
可惜啊帅哥,我忙着赶往夕城赴约。我可以辜负那个人,却不可以辜负我的车票,因为我爱独自乘车漂泊,每一段旅程,都是一场孤独的狂欢。
是的,躺在明的腿上,我在回味在苏安的眼神。
明半躺着,眯着眼睛抽烟。他今天的表现依旧完美。新长的胡渣让他的脸更显英俊,他不用说甜言蜜语,只是看人一眼,就让人陷入深情的陷阱。他是完美的情人,他对女人的判断永远那么准确。我的身上布着一张无形的电网,他看不见,摸得着,他知道开关在哪里,当他吻到,或者触碰到那些开关,我就被电流击得晕眩。
“我……喜欢……好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这是我在床上说的最多的情话——我好喜欢你。
他总是来不及回答,只是含糊地点头。
他迷恋我的身体,这比什么回答都来得真实。我喜欢他迷恋我的样子,肮脏得像野兽,单纯得像孩子。
我愿意把自己交给这样一个人。
结束之后,他累得闭上眼睛,半睡半醒。我想起苏安,那个愿意吃我剩下的糖,喝我剩下的啤酒,问候我是否吃饱的男人。
包括他的沉默,都让我思念。
沉默的男人都有点神秘。而我的好奇心一直很重,我热衷于探索神秘,虽然神秘的尽头往往是黑暗。另外,直觉告诉我,沉默的苏安,是个爆发力和占有欲极强的人——换句话说,霸道。
不知道他霸道起来是什么样子。
“想什么呢?”明问我。
“我是你女朋友吗?”
“是。”明的回答依旧坚定,坚定得像烂熟的台词。
我又开始像往常一样心慌。
“如果你只是想睡女人,你可以找别人。我不介意。”
“不,我就要和你。”
我闭上了眼。
谈恋爱真累。
定情夜,我说我想和他在一起。他犹豫。
我说:“等你结婚的时候,我们分手。”
我不想和谁白头偕老,太多人,在逐渐白头的时候,也逐渐变成仇人。
我只想和让我的快乐的人享受现在。
他答应了。
我们在不同的城市。谈恋爱的内容是:“我想你”,“今天抽了几根烟”,“我又喝酒了”。
偶尔,我们约会。不看电影,不吃西餐。我们花整天的时间,拉着窗帘,反锁着门,甚至关掉手机,在沙发和大床上嬉戏——有什么消遣,比这更迷人。
明是我的第三任男友。我们本该在一场狂欢之后之后分道扬镳,但我实在太久没有尝过“女朋友”的滋味。我漂了太久,有点累。我想在一个固定的怀抱里多做停留。
第一次没有任何防备。定情夜来得太突然。那天晚上,我和同事链子从应酬场上出来。我喝多了,链子走在我身边。我像往常一样问链子:“我脸是不是很红?”
链子没有像往常一样回答“还好”。
他说:“红。这样好看……好看呢……”
他的嘴唇凑了过来。
我笑着推开他。他有家庭,并且,他没有迷人到可以出轨的程度。
他戴着眼镜,梳着平头,看起来是个几乎禁欲的好丈夫。而他平时,也无比乐意呈现出一幅“对女人没兴趣”的正经样子。
这样的男人,不是真的禁欲,而是没有让异性开心的本事。本质,是自卑。我越是奔放,他便越不和我开玩笑。他太无能,只能等待着我没有防备的时机,乘虚而上。
比如我喝醉的时候。
他凑过来的嘴唇,和他唇边的酒气,让我恶心,我只想马上走开。
“你醉了,我送你回家。”散着酒气的嘴唇含糊地动着。
“谢谢,我朋友来接我。”
我当然在撒谎。
“诶!他在那儿!”
我指着一辆正在开近的白色轿车喊到。
我挥了挥手,车停了下来。我想都没想就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车主是穿着黑色背心和沙滩裤的帅哥儿——也就是明。我觉得自己的行为十分刺激。
“走了!”我朝窗外的链子喊道。
车主笑着,很配合地开动了车。
这样的帅哥,对一切唐突杀来的异性都很大方。好在,我也是个大方的人。
“不想和他一起,所以就拦你的车了。”我懒懒地伸开五指,对着车窗外的霓虹比划。
“哦,看出来了。”他从鼻子里发出的笑声,很暧昧。
“去哪儿?”他像老练的出租车司机一样问我。
我突然想继续冒险,我不想错过他。
“随便哪儿吧,”我说,“你的车,你说了算,我只是你捡来的。”
又是从鼻子里发出的笑声。
大概过了三秒钟,他说:“好。”
这场冒险既顺利,又华丽。我同他回到住处,像一个没有任何道德负担的坏女人一样,投入到激吻和抚摸的刺激中。我猜,他和我一样是单身浪人。我看得出他的坦诚,那种只属于浪子的坦诚——是的,今晚的主题就是欲望,规模宏大,热烈恣肆的欲望。
他温柔地爱抚着我的身体,我问他:“我和其他女人一样吗?”
“不一样,”他说,“你比她们更温暖。”
说着,他便抱紧了我:“抱着你真好。”
他的回答,让我有流泪的冲动。世上最温馨的事情,莫过于和信任的人相拥入梦。而我们信任的人,无非两类,一类是至亲如父母,一类是只为取暖的陌生人——如明。
我和其他女人不一样,他和其他的男人也不一样。我的心动了一下。
我愿意掩饰很多心情,却绝不愿掩饰对每一个人的喜欢或者心动。这样的人不多,他们是上帝派给我的礼物,我想抓住每一次拆封和欣赏他们的机会,感受他们给我带来的喜悦。
所以我必须告诉他们:“我喜欢你。让我与你一起欢乐。”
“我喜欢你。我和你一起玩儿,好吗?”我抬头,看着明略带倦意的俊美脸庞。他有着细长的双眼皮,还有不算长却浓密的睫毛。他眼窝很深,带着与生俱来的深情。
他一点都不惊讶。他应该被很多女人缠过,甚至被爱得歇斯底里,他知道怎么应付一厢情愿的女人。
“宝贝儿,”他放开了我的身子,“睡吧。”
“我们不用朝夕相处,也不用结婚。”我说。浪子担心的,无非是被承诺束缚,我了解。而我自己,是一个比浪子还厌恶承诺的单身女人。
听完这句话,深眼窝里闪过惊讶。
“哟。”他笑了。
“我当你女朋友,好不好?”
他笑着点了一下头,重新将我拥入怀中。
我生活在烟城,明只是到烟城出差。第二天一早,他就回夕城了。
异地恋是轻松愉快的。我们用短信,传递着不多不少的诸如“早安”,“好梦”的问候,他像流氓一样和我开着露骨的玩笑,我说“好啊好啊你来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将近半个月一次的约会。
我从不过问明的工作,也不关注那些与日常生活或有关的一切琐碎的事情。我只关注我什么时候渴望他,思念他。
我不想变成母亲或者保姆一样的女人。不去干涉一个人的独立生活,不从一个人身上贪图性与情之外的利益——这样的感情,才是我认为的纯洁感情。这样的感情未必不比所谓的爱情伟大。我允许明精神出轨,却不允许他□□出轨。
当然,我也从未说过“我爱你”。
可时间久了,我竟然隐隐担心起来,几乎每个夜晚,我都会想他是不是像搂着我一样,搂着别人。
占有欲像蔓草,开始无声地在我心里滋生。
当他像往常一样说“我想睡你”的时候,我说“想就来,不许睡别人”。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开始一遍遍问他:“我是你女朋友吗?”我只希望“女朋友”的身份,可以提醒他不要寻找别的猎物。
我讨厌占有欲带来的焦虑。我很害怕,这无孔不入的焦虑,会让明离开我。
虽然他说:“是的,你是我女朋友。”
今天,我居然在这么一场完美的约会过后,思念苏安。
明,狂欢散场,我们就分手吧。
“明,”我用指尖抚着他棱角分明的嘴唇,“分手吧。”
“嗯?”他的回答永远简短。
“分手吧,我有点累。”
“我不要。”说着,他的嘴唇又凑了过来。
“我喜欢上别人了。”这个时候,应该斩钉截铁。
明停了下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第一次看见他眼里的伤感。
可我不会为伤感停留。
相拥度过了一个夜晚之后,我们分手了。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你想我了,还可以回来找我。”
他最后一次为我穿好衣服,套上高跟鞋。他是个细致的男人,他为我穿戴的衣服,比我自己穿的还要整齐。而我要穿着这一身靓丽整洁的衣服,去见我思念的人。
这不是浪荡,这是只属于单身人群的自由。不要过问我的工作,也不要猜测我的地位。我不是富翁,但我有足够的金钱养活自己,养活一次又一次的狂欢。我太爱这个世界,太想探索那些有意思的男人女人。也许我不是腰缠万贯,但为了那些温暖的怀抱,我愿意挥霍。
爱情不是我的生命,暧情是。
暧情当中,已经包含了爱情,不是吗。
想玩暧情的女人,长得不用惊艳,但也不能太差。她要学会调动所有的身体器官——比如眼神,比如发梢,比如手势——以此来营造扑朔迷离的性感。我有一双睡眼,双眼皮又窄又深;我还有披肩的长发,额前的一缕挑染了深蓝色,从不留刘海。宽松的白衬衫,显得我懒散而与世无争。
第一任男友告诉我,我的慵懒,就是我最有力的武器,因为慵懒的状态,让人联想到卧室。
另外,男人喜欢“特别”一点的女人。 “你很特别。”——这句话我听了无数遍。
当我再次来到那家饭店,苏安已经不在了。
老板娘趿拉着半只脚掌几乎磨光的人字拖,像被设定了节奏了的机器一样擦桌子。她的脸上油光满面,扎成马尾的黄发只有少少的一小捆。当我问她苏安在哪的时候,她头也不抬地告诉我:“他不在了。”
停了一下,她又说:“他去别的地方打工了。”
“他……”
“他也没说去什么地方了,他不想告诉我。”老板娘冷冷地打断了我的问话。
“打扰了,我走了。”我心里奔过一万只草泥马,却仍然保持着基本的礼貌。
我已经走到了门口,背后又传来她的声音:“别打他的主意了,他不是随便就能得到的人。”
不愧是在火车站混生活的老妖精,什么都能看出来。一阵冷风吹进我的脖子,我拉了拉风衣,头也不回地走了。
离开这家店,我还能去哪里找线索?然而,老妖精不喜欢我,我问她也是徒劳。
苏安,你去哪里了?走了不远,我忍不住回头。我满心期盼着刚才的一切是错觉,期待回头刚好看见苏安。
他当然没有出现。
不过,我注意到了“团圆饭店”四个字下面的手机号。我轻而易举地记住了它。
也许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智商。但想找到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动用所有的机智。我常常怀疑,这个世界上是否存在所谓“想不到”的办法。“想不到”,也许只是因为“不愿想”;而“不愿想”,也许只是因为渴望还不够强烈。
而我,对每一个让我心动的男女,都渴望得够强烈——从这个角度讲,我比某些一心一意的伴侣,还要有爱。
我回了烟城,带着那个如救命稻草的手机号,带着我对苏安道不明的情愫。
烟城是座无味的城市。它没有任何令人难忘的特色。如果把城市比作女人,那么,烟城既不是天生丽质,也非出身名门,甚至没有一个诸如“长腿”、“大眼睛”的单调优点。她只是出生普通人家,相貌平平,资质平平,注定在二十五六的年龄谈婚论嫁,在五十多岁时和邻居相伴买菜、跳广场舞的绝经女人。她从不评判任何事情,也不对任何理想充满狂热。她一生恪守的唯一信条,就是“过日子”。
这座城里,平凡的人不会引起注意,奇怪的人也不会招来非议。我是后者。我以为自己在这样一座寡淡的城市,会失去追逐和游荡的能力——恰恰相反,这座对任何人都无所谓的城市,反而给了我为所欲为的自由。
我染蓝色头发,没人惊讶;
我单身,没人干涉。
我在同事面前,礼貌而幽默。如果不是必要,我很少与他们谈论加薪和升职的事。总的来说,我的话很少,我表现得散漫而与世无争。而我的内心亦是如此——社会地位和财富,不是我最想要的。我最想要的,是轻浮又别致的情感,是与喜欢的男人或女人没有负担的缠绵。这件事情,很少有人与我争。
所以,我自由。
所以,我的世界可以分成几乎毫不相干的两部分,一部分是“生存”,另一部分是“暧情”。
所以,我和六十多岁的童先生同居,根本不会影响到同事们对我的看法。我知道,我必须与感情世界之外的人,保持安全的距离。这样,我的渴望,才能得到最好的满足。
“童先生,我回来了。”我每次都这样,一边推门一边迫不及待地告诉他我回来的消息。
“哦哟,辛苦了辛苦了。”头发花白的他从厨房里走出来。
临走前,我告诉他,我去露城旅行。露城就是苏安所在的地方。我没有骗童先生,我确实在露城逗留了三天,只不过,又从露城去了夕城,然后从夕城返回露城。
老家伙知道我和明的事,他也早就习惯我隔三差五“消失”——或为了旅行,或为了□□情,或者,仅仅是为消失而消失。
但我不想明目张胆地告诉他“我去和明约会”,或者“我去睡个男人”。因为我发自内心地尊重他并且感激他。他为我付出了足够的关怀与理解,我不能再让他为我付出自尊。
他帮我接过手中的行李,帮我脱下风衣,让我去沙发上歇会儿。
“清蒸鲈鱼,行吗?”
“我想吃面——”
“哦……那鱼先冻起来吧,我都划了几刀了。”
“辛苦你咯。”看着老头无奈的表情,我笑了。
他掉头走进厨房,六十四岁的身体依旧笔直。都说有钱难买老来瘦,而他本身就是瘦削的。他爱做饭,做完饭只吃几口,因为“饭味儿就把人闻饱了”。
他是个画家。他爱美,也爱干净。他梳着背头,脱发很严重,但他不是头顶秃,而是“美人尖”两侧秃——“美人尖”一天比一天明显,不过这丝毫不影响他的美男气质。
他给我讲很多道理和知识。他喜欢马蒂斯,喜欢马蒂斯对色彩的大胆使用。第一次遇到他,我才知道,我的手机壳背后,就是马蒂斯最著名的剪纸作品之一——蓝色夜空和金黄星星下,一个带着红色心脏向上飞起的黑色人体。
因为马蒂斯,我们才在一起。他说,马蒂斯的作品和他的人一样,有一种燃烧的不知疲倦的激情。马蒂斯爱鲜艳颜色,爱漂亮女人,他这样的人,一定愿意用全部生命维护世界的美好。
童先生总是那么优雅友善,我想,他不一定愿意把生命献给作画,但他一定不会伤害任何美好的事物,比如女人。
和他在一起的生活,让我舒服。不少人可以像他一样做到呵护女人,却没几个人,能像他一样欣赏女人。他帮我挑衣服的颜色,对我的妆容也给出中肯的建议;他赞叹我年轻的身体,也提醒我什么样的坐姿会更得体。
懂美的人,会轻易俘获女人心。童先生有过不少露水情缘,结过一次婚。二十六岁结婚,三十岁离婚,有一个女儿,归了前妻。一家三口偶尔一聚,为的是不给女儿造成阴影。如今,女儿也成家立业,偶尔回来看看他,一家人倒也和气。
不是因为他的妻子豁达,而是因为童先生出于自责的退让。据说,离婚时,童先生净身出户。后来成了知名画家,铺天盖地的财富,自己就来了。
他叫童微,我常称呼他“童先生”,这样的称呼,符合他优雅的气质。
“露城怎么样?那里前年建了座郁金香花园,好像不错。”他说。
“恩……那个没看,我只去了游乐场,以为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刺激,原来只是旋转木马和摩天轮的直径,比普通的大了一些而已。”
有些事情就像诅咒。我一直爱坐摩天轮,一直希望有人陪我完整地坐完一圈,可是每次都遇到不大不小的“意外”。第一次坐摩天轮,我八岁。我最好的伙伴在升高一米后突然哇哇大哭,管理员不得不把她放下来。第二次坐摩天轮,是和第二任男友一起。那天是情人节,无数男女在摩天轮上高喊着“我爱你”。我的男友在摩天轮下深情地望着我,我突然一阵反感——我不喜欢这样俗气的矫情,秀给别人看的爱情,太不真实。
我推开他:“今天不坐摩天轮了,人这么多,我怕出事。”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天晚上,那座摩天轮真得垮了。被荷尔蒙醉得神魂颠倒的情侣们,还没来得及在大床房鱼水交欢,就住进了医院,还有一些人,以难看的姿势和嘴脸,见了上帝。
第二年的情人节,我的男友在宿舍楼下,抱着一捆艳红的玫瑰花,单膝跪地,说“嫁给我”。当时,一圈热忱男女在我身边高喊“在一起”。
当着校友们的面,我对他说了有史以来最真挚的情话:“我想和你分手。”
在露城,是我人生中第三次坐摩天轮。目前为止,我最想要的摩天轮伴侣是童先生。然而,他有高血压。
所以,第三次,我是独自一人。
童先生什么都没有说。如果他还年轻,我们可以在一起做很多事情。我不敢在他面前触及与衰老有关的一切。对于老去的美男,衰老大概是唯一的也是最让他们自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