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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初识 ...


  •   我们不是第一天认识,所以我们都知道对方是谁;但其中的所谓“知道”只是限于大家的——名字。

      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奇怪的。突然有一天,你会因为某些事,某些人,而对某人产生新的感觉,从新了解,从新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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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别于开学第一天的阴雨绵绵,第二天早上雨过天晴。

      凌雪然起得早,吃过早餐后便吭着不成调的歌儿走向巴士站了。

      早晨的空气这是清新啊。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但是……昨天……

      算了,昨天是个可怕的开始啊,所以今天她一定要努力!虽然没有了好的第一天,但是她还有第二天,第三天……总有一天她会成功的。

      凌雪然满怀信心,如是对自己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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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想昨天,开学的第一天对凌雪然也不是只有一个“惨”字的。至少,她的悲惨运气在午后的体育课之后,改写。

      在对早上的悲惨的第一,二堂课的阴影笼罩下,凌雪然只是草草吃过难吃的墨西哥薄饼作为第一天的午餐。

      第三堂课的预备铃响了,凌雪然还是雷打不动。

      她不想那么早就去再次迎接独自一人的课。于是她选者了看着兆好等人有说有笑的离开饭堂,但是心里却极不平衡。

      直到第三堂课的上课铃响了,凌雪然再也没有借口再坐下去了,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狠心地将正在缠绵中的屁股跟凳子分开,走向运动场,上体育课。

      当凌雪然在运动场上看到阿Kent和黎健的时候,他乡遇故知,就是凌雪然当时最贴切的感觉。
      虽然,凌雪然与他们并不熟,但是大家始终是从同一件学校转学来的,已经算是“一家人”了吧。

      凌雪然的心终于由地狱回升到了天堂。

      鉴于阿Kent,黎健,和凌雪然三人乃是英文菜鸟三只,所以从香港来的英文很厉害的丽儿是他们的大救星是也!

      体育课已经开始了好一会儿了,但是传说中的恐怖老师还没有出现。

      突然丽儿带来一个好消息,一个好运有天上砸下来:体育老师的腿断掉了。(其实只是暂时的行动不便)

      所以,在接下来的这两个星期里,体育课将变成自由活动课了啦!

      由于ISA的每堂课的上课时间等于一个半钟头,不找点儿东西来做就太无聊,太对不起自己了。
      所以在仅有12人的迷你体育课里,人人纷纷冲去抢篮球。不用一分钟,框框里的7个篮球便已经被抢劫一空了。

      凌雪然站在篮筐下,手上拿着一个篮球,凝视着有点儿熟悉又有点而陌生的篮筐。

      要是在三四年以前,凌雪然打死也不相信她自己会学打篮球。而事实上三四年后的今天,凌雪然的篮球水平还是没有多大的进展,还是维持在只会简单的带球上篮。

      站在弧形的底线顶端,那时凌雪然唯一觉得有“感觉”的地方,轻轻一跳,然后将手中的篮球往球筐一送。球在篮筐上转了几圈,还是进了。

      真不敢相信两年前的这个时候,凌雪然还是一个,篮球白痴。

      话说在某个春光浪漫的下午,她的体育老师突然告诉他们说体育考试的题目转了。由原来的50米跑+三级跳转成了跳绳+三级跳+X科。真的不知道这是什么世界,原来只在高考中出现的X选科,现在提早出现在她的体育中考里了。

      对于篮球,凌雪然没有太多的选者,因为几乎全校都选者了他,她能不跟着选吗?而且,对比起在名单上列着的一堆名单,什么实心球,跳高和长跑来说,篮球是当中看起来比较容易在短期内练成的唯一科目。当然,不用太辛苦也是凌雪然看上篮球的原因之一。

      于是在之后那短短的四个月之内,为了考上心中的理想重点高中,篮球白痴也只有天天练篮球。回想起当时,她还真是佩服她练篮球的毅力,简直是比她平时上课还要专心不知道多少倍。

      还记得临考体育试之前的那个星期天的下午,凌雪然在篮球场上连续不停的练习带球上篮,两个多小时没有停过一会儿(对于懒人皇凌雪然来说,两个钟头的练习已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一直练到夕阳西下,精疲力尽了,她还是不肯去休息一会儿。越是疲劳,越是觉得身体不能再动了,她越是要记得那个节奏,那种在扔的时候就感觉得到你一定能够射进的感觉。终于,一直直到球场上的人开始多起来了没有足够的球筐为止,凌雪然才拖着疲倦的身体满意的回家。那当然,因为那是临急抱佛脚的结果,第二天当凌雪然起来的时候,骨头就像是散了似的。凌雪然终于头一次尝到了武侠小说中所说的“分筋错骨”,是什么滋味了。但是临急抱佛脚的结果还是很不错的,至少平时要40多50秒并失手N次才能来回上篮的凌雪然,竟然在考试的时候连射中了两次,以30秒的成绩顺利通过了体育考试。(注:女子的满分时间是25秒,30秒也有90多分了。)

      自体育考试后,凌雪然就再也没有碰过篮球了,因为那是为了应付中考而努力练的。然而在一年半后的今天再次拾起篮球,凌雪然惊奇的发现她的带球上篮也许还没有退步多少。这是不是代表着她与篮球还有着奇妙的缘分呢?

      啪的一声,一个篮球由凌雪然的身边高速擦身而过,有惊无险。

      此时,阿Kent和黎健正展开生死大搏斗,不,正确来说是篮球大作战。只见阿Kent已经来到篮板下,纵身一跳射篮,篮球在半空中划过一条完美的曲线,直飞向篮筐,滑下。其间,Jerry尝试半空截球——盖火锅,但是球在他还没有跳到最高点的时候就已经进了。黎健只有狠狠地盯着一脸得意的阿Kent。如果眼神能杀人,阿Kent因该早已经化为白骨以久了。

      不服气的黎健决定反击,更加激烈的跟阿Kent抢球。一个不留神,阿Kent的球已经被黎健控制在手下了。看着阿Kent一脸错愕,黎健得意的“回笑”给阿Kent看。不等阿Kent反应过来,黎健已经跑到了篮筐下,射篮了。但是,碰的一声,球打中篮筐,又弹出来的了。这下,可就轮到黎健惨笑。黎健不服气,又抢下弹出篮筐的球,再接再厉——射篮。可是,篮球又打中了篮板,又音速飞向黎健的头。险险的一避,黎健终究还是避过了被篮球打成白痴的命运,不然,他的老脸往哪里搁。还自称什么篮球天才,被篮球打中了可就会变成篮球白痴的了。
      “怎么啦?还是进不了哦。”阿Kent奸笑着。

      “去你的,等着看吧,我下一次以一定赢你的!”黎健突然发觉阿Kent的笑容有的时候真的很碍眼。

      “你每一次都是这么说的,但是你有多少次‘真的’能赢我的?”阿Kent真的很自信。
      “好,阿Kent,你等着看吧!”黎健发誓,要是他不能赢阿Kent的话,他就是小狗。
      阿Kent拾回篮球,与Jerry又展开新一轮的攻势。

      这次阿Kent加强了防守,不再耻笑黎健的“不行”了。

      只见黎健飞身一扑,打算以蛮力抢球,但是阿Kent算准了时间,在Jerry的手将要碰到球的前一刻,身体巧妙的一转,让黎健扑了个空。然后在黎健仍在克服“冲力惯性”的时候,阿Kent已经把球带到篮下了。所以第二个回合,阿Kent赢得漂亮。黎健已经成功的由人变成了小狗,因为他、又输了。

      当然,阿Kent并可能永远是战场上的常胜将军。偶尔,阿Kent也会因为在投球后太过之得意忘形而让黎健有机可乘。黎健凭着活跃的身形加上不服输的性格,奇迹的,他的分数并不输阿Kent的太远。

      就这样,凌雪然不再有一下没一下的扔球了,而是静静的坐在旁边看着篮球场中间那两个活跃的身影来回争夺。黎健的身形活跃,速度很快,但是每次射篮都不能全中,射篮率大概只有60%左右。所以,有不少时候,即使黎健好不容易抢到了球,但是他还是不能入球得分。反观阿Kent,身形稍稍不如黎健的活跃,但是阿Kent有的是技术。阿Kent每一次总是以假动作骗到到了黎健,抄球,然后快速的跑去射篮。不像黎健,阿Kent的射篮率可使高得很,十球里面有八到九球射中。所以,用膝盖想想都知道阿Kent会赢掉黎健的了。

      离下课还有十分钟左右时,阿Kent和黎健终于累得跑不动,汗如雨撒。两人一边扇着衣服透气,一边走去凌雪然的身边——即所有人的书包堆填区坐下。

      “喂,”黎健一边喘气一边问凌雪然,“你就这样坐着整堂课啊?你不无聊吗?”

      “当然不,”凌雪然回答,“我整堂课都在看你们打球啊。我看多了‘灌篮高手’所以想看看现实与漫画的分别而已。还有,原来你们会打篮球的啊?”

      “不会打篮球的是孬种。还有,还有,那我打的帅吗?”黎健厚颜无耻的追问凌雪然。

      “你们因该打得不错吧,但是你是永远也比不上流川枫的啦。人家是天才样子又帅,投球百发百中,而且姿势优美;但是你十球里只有一半射中,你还不要辱没了人家的英名了罢。”凌雪然说的一脸陶醉。显然,她中了一种名为“漫画”的毒太深了,不能自拔,病入膏肓。
      这下,不止黎健的脸黑了?阿Kent的脸也白不到哪里去。

      显然,凌雪然的话大大地损害了他们男生那“脆弱”的自尊。好歹他们也是新移民时代出名的篮球好手,竟被一个不知天高地远的小女生说他们永远也比不上一个虚构的漫画人物。真是……直接啊!

      顿时,一阵不寻常的宁静凝聚在三人的身边,静的连窗外的乌鸦飞过的“嘎——嘎”的叫声也能听得一清二楚。错就错在黎健不应该“自暴其短”,问了个不应该问的问题。
      幸好下课的铃声及时的挽救了阿Kent和黎健所剩不多的自尊。两人飞也似的拿起了自家的书包,冲出运动场。

      “有鬼再追他们吗?走得那么快?”凌雪然自言自语道。事实上不是有鬼在追他们,而是他们怕她的可怕语言会继续伤害他们弱小的男性自尊,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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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阿Kent和黎健逃得飞快,但是在下一堂的英文课,他们还是撞个正着。这算不算是冤家路窄呢?

      这堂英文课与普通的有点儿不同。这堂英文可是专为英文为非母语的新移民而设的,称为English as the Second Language (ESL)。老师是一个白人女人,卷曲的头发,样子还不错看的,但是现在她正大着肚子,应该有6、7个月了吧,很快就可以去生了。相比起凌雪然前几堂课的老师,这个英文课的老师Ms. Anderson,简直是个天使,像天使一样好人的老师。身为ESL的老师,她十分体谅凌雪然他们的困难。知道他们不善用英文表达,但是她还是很愿意慢慢听学生用歪歪的,语法错乱的英文表达着他们的意见,而且还会毫不吝啬的给那些说出新奇意见和敢于发言的的学生鼓励。所以,她的英文课上的气氛特别的活跃,虽然这只是凌雪然在她那里上了第一课,但是就这么短短的第一课,凌雪然等人已经爱上了Ms. Anderson的英文课了。

      活跃的课堂气氛让学生们忘却了时间。很快的,三点零五分了,放学时间到了。这是凌雪然觉得在今天过得最快的课了。

      尽管已经放学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凌雪然的第一天结束了。放学之后,凌雪然急急忙忙的赶往另外一个地方继续她“课程”去了。

      今天,即使凌雪然的第一天去ISA上学,同时也是她第一天去上她的电脑课程,四点到六点。凌雪然一天的行程可真丰富。

      所以,当凌雪然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万家灯火的七点了。凌雪然的第一天就这么在一片疲累中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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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士的到站声把凌雪然从昨天的回忆中唤醒。凌雪然连忙把不知道游离了多远的眼光扯回,掏出车卡准备上车。

      然而正当凌雪然抬起头的时候,一个帅气的身影跃入凌雪然的眼帘。凌雪然看得有点儿呆了,他、他怎么也是住Chinatown(中国城)的?

      那个穿着蓝色格子衬衫加牛仔裤的男生不就是阿Kent!怎么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呢?

      阿Kent也有点儿奇怪凌雪然也跟他住在同一个区,但是随即的,阿Kent推着一脸呆像的凌雪然上车,“走啦,车要开啦!别挡我的路啦!”

      阿Kent自嘲地笑了笑:一大早就看到她,究竟他算是好运还是不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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