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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不阻止狗血,狗血因我而生 ...

  •   那一天,我没有被沈煜秒杀。
      lisa他们对我还能安然回到广告部,感到非常好奇,但我实在不想坦白:沈煜就没有抬头瞧过我。他只是听我把话说完之后,留了串号码给我,以便发吃饭时间地点给他。
      后来,我以每个数字十块的高价,把沈煜的号码卖给了我们广告组的几个花痴女……

      晚上,我跟冬子打了声招呼,直接奔赴现场。
      由于请了沈煜,大家把地点定在了比较高级的地方——肆界;吃喝玩乐一体的娱乐会所。
      这算是c市高档的会所了,我感叹,为了沈煜,这些老油条们还真的舍得下本,后来据了解,费用全部AA制,并且沈煜的部分大家平摊。
      我疑惑,问lisa:“为什么沈煜就不用AA制?”
      lisa笑答:“是我们邀请沈经理,为什么要人家付钱,话说人经理可是好不容易才答应我们的。”
      我怒了,“我也是你们的邀请对象啊,为什么我就要付钱!”
      lisa笑答:“你是其次,这次的主题主要是奔着沈经理,不然我们定在这么烧钱的地方干嘛!”
      “就是。”坐在一旁的同事甲插话,“要是只请你,我们随便找个路边摊儿吃两串儿就完事了,哈哈哈哈……”
      我,我!

      坐在去往肆界的出租上,我寻思着差不多到点儿,就把时间地点发给沈煜了。没一会儿,沈煜电话竟然打了过来,我受宠那个若惊呐!
      “喂?经理。”
      “是叶笙吧。”
      “对对,是我,经理你有什么事吗?”
      “你现在到哪儿了?”
      “我现在快到了,大概还有十分钟的样子。”
      “好,那你在门口等我,我们一起进去。”
      “哦,啊?”
      “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有。”
      “嗯,挂了。”
      “经理再见”
      等他挂完电话,我一颗心已经按捺不住的要跳出来,无数报纸头条在我脑中闪过:从下属到秘密情人,女大学生的不归路、群众雪眼扒开真相:小职员原是经理新欢……

      在肆界门口等了几分钟,沈煜就出现了,我连忙跑下台阶,笑脸迎了上去。
      沈煜把车后备箱打开,对我招手,“叶笙,过来一下。”
      走进一看,一箱的酒水,有香槟,有红酒;我暗想,不会是要我当苦力吧。
      “帮我把这些酒搬进去。”
      “……”

      我抱着酒水在后面摇摇晃晃的嘀咕:“这些地方不是不准自带酒水的吗?”
      声音很小,但还是被他听到了,“我跟这儿老板认识。”

      进到包厢,原本活跃的气氛因为沈煜的到来一下子收敛了许多,大家都恭恭敬敬的叫了声“沈经理”,把最上方的主位让了出来。
      这顿饭吃得很压抑,姑娘们纷纷娇羞的小口进食,汉子们也很克制的斯文细嚼慢咽,令我最不能忍受的是,好吃的离我都好远,郁闷至极!到底是谁提议把沈煜这厮请来的!,剥皮抽筋喂小黄。
      饭后,大家提出要去唱歌,说是沈煜今天带了这么贵的酒,怎么也要把本儿玩回来,然沈煜却是性质缺缺的样子,组长lisa向大家使了个眼色,说道:“经理也累了一天了,不如我们还是回去吧,大家都好好休息休息。”
      同事甲乙丙丁纷纷符合,达到全体一致。
      不过,肆界这地儿,在南门路比较安静金贵的地方,一般人来都是自己开车,计程车很少来这儿。
      这次我们广告组来的,也只有组长lisa和两位男同胞有车,沈煜自然也是开车来的,可谁敢坐,即使有贼心也没那贼胆。
      “锦湾小区,谁顺路?”
      沈煜掏出车钥匙,问了一下,其他人全都摇头,坐进了另外几辆车。
      转眼只剩我和组长还在沈煜跟前,lisa微微扯了下我衣袖,小声说:“走吧,我载你。”
      我弱弱的回答:“可是我好像跟经理顺路。”
      “啊?”lisa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怀疑的看着我,仿佛再说:呐,又开玩笑了吧,你个小职员住富人区?
      “那上车吧。”沈煜从车窗伸出头来叫我,我狗腿的跟lisa说了声再见,上了车。
      lisa视我为无物,谄媚的跟沈煜说了声再见。
      其实,狗腿何必为难狗腿呢。

      车是好车,人是……不好说。
      我告诉了沈煜我家的位置后,这一路都是静默,我掏出手机准备消磨时间,找了一个最近很火且是由我漫画改编的网游。
      讲到这里,我想有必要介绍我的漫画以及我在网络中那无人能及的地位。
      《爱菊公寓》、《在那菊花盛开的地方》、《野菊花也有春天》等多部广受热血青年追捧的同人漫画,都是出自菊松老师之手。2011年,菊松老师凭借处女作《爱菊公寓》一举成名,成为万千腐人类的终极偶像,大家对菊松老师的漫画评价也是高度统一,惊人一致:画风唯美,肥而不腻,但就像出版书上的警示语一样看多伤身,且行且珍惜。
      2012年,菊松老师更是以《在那菊花盛开的地方》登上了国外一家权威杂志,这也让她成为国内外炙手可热的画手,曾占据百度搜索榜榜首两个星期之久,其次,大家搜索的最多的就是菊松老师的性别。
      在第一部作品《爱菊公寓》点击破亿时,网上掀起了一股猜测菊松老师性别的狂潮,还有模有样的做起了投票网站。
      网站起初,用“1”代表女,“2”代表男,大家纷纷投票给“2”,后来,稀里糊涂的多了一个“1.5”的投票栏,于是,“1.5”得票率甩了“2”十五条街不止,当然这都是过去式了,只是当时看到这一幕时有些气结,因为我就是那个倒霉的“1.5”
      我玩得这款网游,正是由《在那菊花盛开的地方》改编,这是一款角色扮演游戏,虽然是同人,但还是很纯洁的,如果忽略上面的“十八禁”字样的话……
      前方有个路口堵车,姓沈的一下子急刹车,我尚未反应过来,手机就由于惯性直接飞到了前坐上方的仪表盘上,电光火石之间,屏幕转换到了俩男男接吻的画面,重点是,舌、吻……
      我我我,我恨三星超大屏!
      沈煜愣了一下,随即将手机拿了起来,还认真的观摩了一会儿,在我羞愧到无以复加时,终于将手机还给了我,似笑非笑。
      我确信这是继上次看到他嘴角抽搐以外的第三种表情。
      不过,看他笑,为什么让我有种想哭的冲动。
      迅速将手机收回包里,颇不自在的将头扭向窗外

      回到家时,冬子正站在落地窗前往下看,很惊讶我这么早就回来了,更惊讶还有辆奥迪A8送的我。
      彼时她正揪着我的耳朵,跟我妈似地盘问:“说,干什么坏事去了,不是公司聚餐吗?这奥迪男是谁?”
      我呲牙咧嘴的拍掉她的手:“就不兴人家开奥迪啊,奥迪又不是你一人家的,而且我确实是去和公司同事吃饭。”
      冬子无视我的愤怒,继续打击我,“我不是担心你太笨,被别人骗去给卖了吗?”
      “人只是顺道载我,再说谁敢卖我!”我捏拳作凶狠样。
      “也是,,你这样式的,不倒贴钱才怪,”
      “贱人,老子撕烂你的嘴。”
      “哈哈,你开外挂也没用,打不着。”
      “别挠,哈哈哈哈……”
      “等会儿,你手机响了。”
      总是有不识相的家伙打断人家的好事。
      我从包里拿出手机看了看,是主编;刚要接通,那边就挂了。
      就在我琢磨着要不要回电时,有一条短信进来:不要以为你不接电话就拿你没办法,明天正好是星期天,来社里签画册,八点未到,后果自负!
      ……
      你还知道明天是星期天啊,法定休息日啊老魂淡!伤脑筋。

      ………………………………………………………………………………………………………………………………………………………………………………………………………………………………
      洗过澡后,我摸上了冬子的床,从大四搬出寝室起,我就好久没和冬子同床共枕过了,现下我住的是冬子老爸送她的成人礼,高档的小区套房,三室一厅,我和冬子一人一间,还空出一间来,冬子她老弟回来时,也常在这儿住。
      我和冬子是在大学才认识的,在一次帮这位大小姐叠被子时,不小心抖出枕头下面的同人漫画后,我俩迅速建立了革命友谊,并在对同人漫画进行了一番深刻的探讨之后,果断确定了死党关系,革命友谊,越演越烈,坚不可摧。
      大四起,为了方便公司实习,就和冬子一起搬进了这套公寓。
      起初我本来是要付房租的,老妈时刻教导我做人要懂得拿捏分寸,跟冬子再亲近也不能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冬子死活不要我钱,说是给她钱就是就是看不起她,不拿她当死党;天知道我就是爱死她这种浑身散发的土豪气息,但我还是坚持付租,她坚持不要,我没她坚持,就住了下来,打死我也不承认当时我心情是何其奔腾得欢……
      冬子睡得很熟,我在她腚上踢了几下,她翻身嘟囔着继续睡。
      我觉得心中这块千斤重的石块一定要掏出来才行,于是我捏住冬子鼻子,缺氧的冬子从床上蹿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我踹下床,我手快的提住了她的脚,说:“我梦到秦家浩了,昨晚。”
      这不是我在那件事后第一次梦到那个人,也不是冬子第一次听我提起,可我们还是像第一次一样,沉默了许久。
      冬子没了睡意,她懂我的意思,起身去冰箱拿了两罐啤酒,我低笑一声,接过她手中的啤酒,跟她一起靠坐在床沿。
      “还是忘不了吗?”
      “可能还要过段时间,我想忘。”
      “忘吧,过段时间就忘了。”
      我不想在继续这个话题,故作轻松的举起手中的啤酒碰了她的一下,仰头喝尽,上床睡觉。
      我知道,忘不忘,不是时间的问题,是,舍,与不舍。

      下半夜开始转凉,我扯了扯身上的被子,听到冬子翻身的声音,知道她还没睡,她跟嗜睡的我不一样,一旦中途被吵醒,就很难入睡,除非喝了酒,但一般喝了酒,是吵不醒她的。
      “冬子,我们去把生蚝接回来吧。”
      “叶笙,这样你就更不能忘记他,你”
      “好了,就这样,明天你去接,我有事。”
      “你,说真的?”
      “哎呀,我没事!真的。”
      冬子,你不知道,梦里那张悲戚的脸,只一个眼神,就让我万劫不复。我一直想用时间将这些痕迹抹去,梦境却一次次将他推到我面前,那是魂牵梦萦,深不可触的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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