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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往事与来者(一) 昨天的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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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房外有人敲门,他暂停了音乐,喊了请进。
张义陪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标准的身材,普通的相貌,一身得体的休闲打扮,与张义的西装革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说,张义给人的感觉是精明、俊朗,那么这个男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种内敛的霸气。
他的脸上鲜有笑容,目光很冷,与人对视的时候从不率先回避,连张义陪在他的身边都是小心翼翼的。整个枫叶的人都很怕他,却很少有人见他发过脾气。
来枫叶玩乐的人,不论是在酒吧、KTV,还是洗浴中心,很少能看到他的身影。但都知道只要有他在,就没人敢在这里惹事生非。
他叫张坤,枫叶夜总会的主人,整条街上黑白两道赫赫有名的风云人物。
许多只闻过其名,未见过其人的人都会以为,声名显赫的枫叶张坤应该是一名中年男子。其实如果细数年龄的话,他比宁致远还要小上两岁。
“阿坤,你来得正好,来,陪我喝酒”。
他努力睁开眼睛看了半天,才确定来人,笑着说道。
“致远哥,你是知道的,坤哥在这个时间是滴酒不沾的,他要保持清醒来应付一些我们应付不了的事情……”
“阿义”,张义还没解释完,就被张坤制止,“拿酒”。
张坤的话很短,却很有效。在枫叶,没人敢不听他的话。
张义不敢再说什么,折出了包房。
张坤在他身边坐下,问道:“嫂子和小虎还好吧?”
他点了点头。他想,自己还是有些醉了,否则不会来为难自己的朋友。
他点了支烟,尽量让自己清醒一些,才问:“小叶怎么样了?”
“还好,再有一个月就生了。就是一个人在家,老是嚷着发闷。前几天我妈过来了,给她作个伴”。
提到自己的妻子和母亲,张坤难得的露出了笑容。他一直觉得,张坤笑起来还是挺迷人的。
可敲门声一响起,他的笑容很快消失不见。
张义亲自搬了两箱啤酒进来,麻利的打开,全部放到桌子上。
“致远哥,坤哥,你们慢慢聊,有事情叫我”,说完,悄悄的退出包房,轻轻的带上门。
小瓶装的啤酒,和他们开始喝的一样。
张坤拿起一瓶,一口气喝了大半,然后问:“因为生意?”
他知道宁致远并不嗜酒,没有极特殊的情况,绝不会像今天这样贪杯。
宁致远摇头。
张坤喝掉剩余的半瓶酒,又问:“因为家里?”
宁致远又摇头,张坤便不再问。
“因为往事”,宁致远晃了晃手中的瓶子。
“往事?往事不可忆,来者尤可追”。
“昨天的往事,今天的来者”。
“哦?这么说是个女人了”,张坤笑了,对于真正的朋友,他的笑容并不吝惜,“这里也称得上美女如云,你每次来却能做到孰视无睹。现在我倒是很有兴趣想知道,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能让你如此挂怀?”
是啊,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也许在别人看来,她再普通不过,甚至已经进入了大龄剩女的范畴,但对他来说,她或许很特别,很特别。
就如同一首老歌,十几年前就已经烂熟于胸,歌词倒背如流,可现在偶然听到,仍会眼眶湿润。因为它所承载的,不单是一段优美的旋律,还有当年听到这首歌时的情感。
所以,每个人都有一首老歌,都有一个人,一些往事,让你欲罢不能。
回忆是人生巨大的财富,不论是好的回忆,还是坏的回忆,即使你告诉了别人,它永远是只属于你自己的回忆。
借着酒意,他将他与都雨婷的故事讲给张坤听。
其实有许多细节,他早已记不清楚,人的记忆毕竟比不过计算机的硬盘。但也有许多往事一直记忆深刻,想格式化都无法做到。
芸芸众生里,他们只是普通人,在一所普通的大学谈了一场再普通不过的恋爱,然后和许多普通的校园恋情一样,无疾而终。
他们相识在大一的下学期,那时的宁致远,年少轻狂,无所顾忌。
他们机械系二班与临班三班举行了一场篮球友谊赛,在宁致远的带领下,他们二班最终赢下了比赛。
当天晚上,宁致远到隔壁良子他们寝室去借火,碰巧良子正在打电话。
烟刚点着,没等离开,就被良子叫住,“致远,接电话”。
他迟疑的看着良子,并用嘴型问他对方是谁。
良子显然没有回答的打算,只是执意的递过话筒,他是要卖个关子。不过可以断定一点,依着良子的一贯作风,电话那头一定是个女生。
他拿过话筒,“喂”了一声。
“喂?你是,宁致远吗?”
声音很清甜,听起来很舒服。他简单的答是,没想到对方的反应很强烈。
“哇!真的是你,真的是你,你的篮球打得真棒!”
“你怎么知道?”他闲来无事,索性陪她聊下去。
“我当然知道,我今天看了你们的比赛,你要比良子他们那些人的水平高出一大截。而且,你打球的样子很好看,很飘逸,你一定是你们系队的对不对?”
恭维的话谁都爱听,尤其是出自一个漂亮的女孩之口。
比赛之后他就已经听说,良子带着一个漂亮的女生来看他们打球,后来还有许多人向良子打听过她。只是当时他没有注意到,因为来看球的人很多,班里仅有的八个女生,已经是老蔡女朋友的鲁茜茜,自己机械系队的队友,还有一些篮球爱好者都来捧场。如果对号入座的话,电话那头就应该是良子带来的这个女生。
与一个只听说过却从未见过的漂亮女孩聊天,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尤其是还略带着点神秘感。
“哦,是吗?这么说,你也懂得篮球?”
“当然懂,我还知道科比和贝克汉姆呢”。
他不禁失笑:“还真是手脚不分呐”。
对方没有听懂他的意思,继续说道:“不过,你打球却不够聪明。你是你们班投篮最准的,却总是把球传给别人。良子总是毛手毛脚的,在场上梦游一般的那个是老蔡吧,还有拿球就投却总也不进听良子说叫傅老大的那个人,他们浪费了多少机会啊。要不是后来你连进了几个球,恐怕胜负都不一定呢”。
对于别人的批评,宁致远向来很少虚心接受,他总有自己的道理,所以他说:“不给他们点甜头尝尝,谁能陪你好好玩下去”。
对方若有所思的想了一会儿,然后嘿嘿一笑:“不过,我更喜欢看你抢篮板球的动作,很酷”。
“酷?哪一种?”
“啊?酷还分很多种吗?”
“当然”,他再次确定一下良子正在与别人聊天,并没有偷听,才继续说道:“像我们班的那个体委,站在场外像个教练似的指指点点,其实什么都不懂,这是外酷;而老蔡,看起来很随和,其实内心很冷漠,这是内酷;傅老大,刚一接触觉得不错,时间一长就原型毕露,这是短酷;最可恶的是我们班长,秋天的时候不苟言笑,可一到春天,就像个发情的公猫一样,看见漂亮的女孩眼睛都是绿的,这叫秋酷。所以你要小心他一点,这个良子没和你说过吗?”
“这倒没有,我和他又没有交集”。
“可是我听说他和良子打听过你,可能是想和你认识吧”。
“哦,那还要先谢谢你提醒,不过你这嘴也够损的”,虽然这样说,可她还是继续问了下去:“那良子呢,什么酷?”
“良子你已经说到了,毛手毛脚的,自然是毛酷了”。
“呵呵,有意思。那你呢,是在球场上作为领袖的酷头,还是给别人传球的衬酷?”
他听后哭笑不得,还说自己嘴损,她也好不到哪去。
“我不酷,我只是打球的时候很专注。如果非得加上酷的说法的话,也只能叫运动酷吧?”
他想,这总比那个酷头听起来顺耳得多。
对方传来一阵笑声。
那天晚上他们聊了很久,成功的打爆了良子的电话卡。
在那个年代,手机还是稀世之物,几乎很少能有人拥有。而每个寝室都配有只能接不能打的座机,要打电话,就得用买来的拨号电话卡。
当挂断电话,看到良子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时,他无奈的耸了耸肩:“别怪我,是你让我接的”。
然后,迅速的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