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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飞机到北京的时候是北京时间早上七点。这是我第一次来中国,这个我应该称为故乡的地方。但是此刻却容不得我在这感慨缠绵,我必须立刻赶往重庆。

      坐上火车的时候我不由感慨,中国人口多真不是吹的,看着满车厢拥挤的人群,我突然有点怀念L城的人口稀少以及民众素质。

      此时正值开学高峰期,我背了一个黑色双肩包,看起来与一般十五岁中学生无异。

      我的票上写着11号车厢上铺,我不由感谢组织,总算没让我去硬座车厢和一群不认识的人拥挤。

      安顿好一切,我走到车厢尽头,拨了一个越洋电话。

      “非得让我这么狼狈吗, Joshua ?”

      “哈哈,Karry,你也知道你现在的身份是一个美国的留学生,中国毕竟是别人的地盘,我们为你弄这个身份证明就已经费了不少力气,其他的还是低调一些吧。我们调查过,一般的中国学生,首选的交通工具都是火车,我们已经为你选了最好的席位了,你也别挑剔了。”

      “呵,好吧。那其他人什么时候过来?”

      “再等一等吧,最近万那边的人盯得紧,除了原先安排接应你的五个人,我们过段时间会在安排十五个人过去帮你。”

      “嗯,我知道了。”

      “你最近不要联系我了,有事我会让重庆那边的人通知你。”

      挂断电话,我打算去洗个脸。刚一转身,就看到一个男生站在我身后。我笑着用还不太标准的中文说了句“借过。”

      然而那个男生却有些迟钝,呆呆的望了我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哦,哦,对不起。”

      我继续以微笑待人,然而穿过他的步伐却不由加快。

      “你英文说的不错啊,我刚站在你后面,你说的好流利啊。”

      我正在洗脸,猛然抬起头,看见站在我左边洗手的少年,忍了一会儿才没笑出来,看着他说“嗯,我是从美国来的。”

      他一脸难怪啊的崇拜表情,以至于我都不好意思告诉他,我刚才说的分明是德语。

      然而那个中二少年居然睡我对面上铺。

      到了重庆已经是第二天下午。那个少年和我一起在重庆下了车。

      对了,不知道是不是中国的少年都缺乏戒心亦或是我长得太和善,少年在火车上,把自己的名字学校都告诉了我。

      天宇文,嗯,还算好记的一个名字。

      接我的人是老谢,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将扮演我父亲的角色。我一直知道人生有一万种可能,但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居然有当演员的一天。从现在起,我不再是美国L城 Joshua 手下的Karry,而是一个因为父母离异,跟随父亲回到中国的普通中学生Karry。

      我刚知道这个任务的时候,也有过短暂的震惊和迟疑,但是我还是很快就整理好情绪答应。我的人生里,从来都没有任性的可能。

      我是一个孤儿,或者说,是个弃婴。我的父母还算有心,把我扔在福利院的门口,总算让我保住一条小命。如果按照正常的人生轨迹,我大概会在福利院平安长大,成年后找一份工资不高看人脸色的工作,做一个庸庸碌碌不受重视的边缘人。当然,前提是我能熬得过童年里无尽的欺压和鄙夷。

      我是华裔,福利院里大多是黑人和有缺陷的白人孩子。那些黑人因为外界的歧视对这个世界充满怨忿,然而他们也无处发泄,福利院对白人孩子到底有些不同,而我这个异类,刚好成了他们发泄怨气的最佳人选。

      殴打几乎是家常便饭,但是因为都是孩子,力气有限,也并没闹出过大事。这种男孩子之间的打闹,在慈祥善良的院长看来就是男孩子成长过程中必经的游戏。我在流着鼻血,忍着骨折的痛楚去找院长申诉过一次后,就再也没有跟旁人说过。

      然而疼痛并不是最难忍的,最让我不能忍受的,是被人当成软泥肆意蹂躏的屈辱感。被按着头啃地上的泥,或趴在地上被当成狗取乐,如果不是遇到Bill,我大概总有一天会在这些所谓的男生游戏里爆发,然后被打死。

      遇见Bill的时候,我正被一个黑人孩子按在墙角边拳打脚踢,他的另外两个小伙伴负责压住我。我的头抵着墙,被撞的嗡嗡响,就在我背上又挨了两脚的时候,殴打停止了。

      我捂着头睁开眼,发现那几个黑人孩子正在跟Bill交谈,谈论的内容我并没有太听清,然而最后,Bill给了他们一张面值100的钞票。

      在福利院长大的我们,虽然不至于没有饭吃,但也绝不会有太多零花钱。别说100美元,就连10美元也并不常见。对于当时的我们,那无疑是一笔巨款。

      那三个黑人孩子拿了钱正打算跟Bill走,不知为何,为首的Bob突然停下来,看着我说“喂,你也跟我们去。”

      我当时意识并不是很清楚,迷迷糊糊跟着他们走到一栋白色的房子后面。那个地方离福利院不是太远,我见过房子的主人,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矮胖男人。

      Bill把我们带到房子后掏出一个绿色的针管对Bob说“待会有人出来了,你就用这个把他弄倒,你知道这个怎么用吧?”

      Bob接过针管,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那时候,我才八岁,而Bob也不过十三岁。

      我们四个在门口等了大概二十分钟,就看到一个矮胖的男人走了出来。我们从后面飞快的跑过去,Bob的两个帮手想先从左右压制住那个男人,但他们显然低估了成年男子的力气。我也在旁边帮忙压制男人,四个人扭成一团。

      Bob一直在寻找可以下针的地方,但他的手不住的颤抖,根本握不住针管。那个矮胖男人挣扎的越发厉害,我的手被他抓伤了好几下。我看情势不好,连忙向Bob吼道“把针管给我。”

      这种时候Bob也慌张的不行,听话的将针管递给了我。我用尽全身力气猛地往那个男人的后颈处捅去,然后用力按压针管,不过几十秒,男人就倒了下去。

      我颓然的跌坐在地上,全身都是冷汗。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绿色针管里装的,是致命的剧毒。

      那天以后,我就没有再回过福利院,我被Bill带到了一个叫做Dark的酒吧。酒吧老板是一个叫做Tom的男人,他也是Bill的老大。从那天起,我也成了Tom手下的一员。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我们无意中杀掉的男人,其实是组织里曾经掌管财务的大佬。他带着一笔巨款躲到这个小城,却终究在劫难逃。那天Bill其实是打算去找几个小混混,但却意外在福利院外看到我被殴打的一幕,突然觉得找几个孤儿或许也不错。到后来他还打趣的对我说“真看不出来,你那么瘦小,却比那几个揍你的人有勇气多了。”

      我那时候已经十二岁,听他这样说,也只是一笑而过。仿佛过往的那些事,真的也就只是一句轻描淡写的笑话。

      在Tom手下,就不存在孩子的概念。我进去两年后才有了属于自己的枪,那一天我很高兴,真的高兴。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有武器的人,终究能睡的安稳一点。

      然而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尝到枪子的味道。在加入这个组织的两年里,我接受了各种格斗训练,那种训练并非外界那种交钱参加比赛的文明运动,而是充满血腥和惨叫真正以命相搏的厮杀。

      我参加的第一场火拼是在F城,我年纪小,个子也不算出挑,被安排在后面支援。

      那次火拼我们并没有讨到便宜,死了二十二个人,负伤的也有四十多个,我腿上中了一枪,被子弹穿过的滋味,真的不算好。

      我一共打死了三个人。

      随着资历增长,我也渐渐有了一些小弟,在这个城市也渐渐有了点名气。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生命中第二个贵人Joshua出现了。他是总部的人,也是现在组织里真正掌权者Sam的心腹。

      Joshua一直待在L城,之所以到我们这个小城来,是为了做一笔大生意。对方特别要求在这个城市进行交易,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事件都显得有些诡异。

      到了交易那天果然出了事,对方根本就不是诚心做买卖,一开始就是打算白抢。两边人一触即发,枪声不绝于耳,我本来在后面等着接应,等了大概有十分钟,还不见我们这边的人跑出来,就猜到事情不妙。

      我带着一队人把所有武器都带上,当时真是什么也不管不顾,拼命往里冲,我在一群伤员里找到了Joshua,在扶住他往外逃的时候肩胛骨中了一枪。

      之后我在医院里躺了大半个月,那次火拼后顺利逃生的,加上我和Joshua一共五个人。

      我们组织向来有个传统,每次火拼之后,都会搞一个像模像样的哀悼会。然而只有那一次我带着白色的花束走向墓碑的时候,心情却是真的沉重。

      我带的那一队人,全都死了。如果当时我的命令是撤退,他们都可以活。他们几乎都不到二十岁,从加入组织起就跟着我。

      但是我并不后悔,只是在扔掉最后的恻隐和慈悲之前有一点假惺惺的痛惜。

      祭奠过后,我跟着Joshua去了L城。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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