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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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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十四,刚在道旁的草地里打过滚,一身衣裳皱皱巴巴的,是一个满头满脸都是碎叶灰土的野丫头。他十六,已是名满江湖的剑客,刚打败了刀君君不悔,一身玄衣却依旧纤尘不染,精致清雅的脸上淡漠安然,向我问路的时候,眼神里却闪过一丝不屑。于是我羞红着脸,给他指明了方向。
而后,我在家中的知客厅里见到了他,他笔直地站在他爹的身后,如同一把寒光四溢的出鞘宝剑,而阿爹见我一身的邋遢,叱责了我一番,让二娘带我下去清洗去了。
就在那一天,岭南顾家与东藜三十六族的族长定下了盟约,将族长的幺女聂惜聆嫁与顾家的长子顾瑶轩,而东藜三十六族将全力支持顾家的行动,无论是江湖上,亦或是朝廷中。
就在那一天,我得知了他的名字,在闺房之中,怀着莫名的情愫,将那三个字写了一遍又一遍:顾、瑶、轩。
我,叫聂惜聆。
两个月后,他在风景如画的怒楠江边,遇上了让整个江湖惊才绝艳的天涯剑阁传人素毓秀,两人论剑倾心,而他的责任和她的骄傲阻止了一切的可能。于是,而后的许多个午夜梦回的时候,他都不禁感叹命运的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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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十五,难得安分的向二娘学了一年的女红,努力想要成为一个娴静恬淡,有大家风范的女子。他十七,已接掌了顾家大部分的生意,精明决断令顾家各地的掌柜都心悦诚服。阿爹带我去了顾家山城,与他爹岭南王顾之毅商议三十六族子弟的训练计划,他则带着我,在山城的花园里闲逛。
他的语气没有丝毫的不耐烦,眼中却视我于无物,我不知道这察言观色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可我终究看到了他眼里没有我的影子。
回去的时候,在山城下的酒楼,我听到了那被江湖中人传为佳话,可结局却令所有人惋惜的相遇。阿爹让我不要介意这些风言风语,我也笑笑应了。
于是,我将房里所有写了那三个字的纸全都烧成了灰烬,洒在了桂花树下。尔后,持着剪刀,怔怔地看着那绣了一大半的嫁衣。
突然地,就忆起了经常做的梦。梦里的我成了另外一个女人,常持着手掌长的小刀,在死人的身上划来划去。那个女人,勇敢地去爱,绝然地去恨,与不同的男子分分合合。曾与二娘说起这个梦,惊得她马上请来族里的巫医跳舞祈福,又给我喝下了那种难喝的符水。以后,我就再也未同她说过,可那个女子却从未从我的梦中离开过,让我常羞愧她的大胆,又羡慕她的勇气。
有时候我也疑惑,究竟她是我的梦,还是我是她的梦。如果是梦,为何是那样的真实。
如果我是那个女子,就会离开这里,离开那个心里已经爱恋着别人的男子,可我终究不是那个梦中人,终究不是。
于是,我提起剪刀,将我亲手绣的嫁衣,一刀剪成了两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