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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往事不要再提 往事不要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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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村里长大的孩子,和大多数农村里的孩子一样,读书是那个时候唯一的出路。我们几个一起长大的孩子相约,一定要努力读书,出人头地,将来一起回来话说当年,共同建设家乡。
这听起来简直是宏图伟业一般的事情。甚至使人听起来有些好笑,孩子的想法就是这样的天真,可就是天真的人,总能比现实的人走得远些,因为他们可以满怀希望,对未来有着一种天生的信任。我、阿瑾和阿易就是这样天真的孩子。
故事的进展无需我细说,阿瑾虽然是一个学习上的强者,可是她却是一个个人命运的弱者,她没有勇气,没有魄力,甚至没有诚信。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假装,唯独深情,是怎样都装不出来的。只是我没有想到,原来从爱到不爱的距离,竟然可以这样短,这样短,短到好像从来不曾爱过一样。
这种经历用什么来比喻呢,就好像一个人亲手毁掉了你的生活,还表现得于己无关似的。那种无辜的感觉,使人分辨不出,究竟是自己错了,还是她错了。
我们总是觉得,生活中的考验和陷阱,都是老天爷设置的,却不曾想,也有可能是身边的人设置的,他们无意的甚至善意的过失,将你关于生活和爱情的所有幻想毁得干干净净。你又拿什么责怪呢,就算她没有爱过你,可你,总深深地爱过她吧。也因为这样,你根本无法出手伤害,甚至连想一想的念头都不曾有过。
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认识的阿瑾和阿易,算起来,他们认识的时间应该更长,那时候他们的小学教书质量不如我们小学,而且相对而言离他们家反倒是更远,所以他们俩就转学到我们这个学校了。孩提时候的友谊粗浅而又深厚,风吹不倒,雨淋不烂,当时人们还给了我们三一个雅号,叫做“三剑客”。
我们说好一起考上全县最好的初中,一起考上城里数一数二的高中,一起奋斗理想中的大学,一步一步,那些奋斗过后的夏天,我们总是庆贺干杯,我们终于做到了,那时候我总以为,往后的所有梦想,只要我们三个携手共进,也一定可以一一攻克,在无数个未来的夏天里,为我们的人生划上一个又一个完美的句号。也许,在这样的预想之下,我们可以走到每个阶段中的人生巅峰。
可是,这世间有规律,你不得不遵守,打断预想的,往往是突如其来的东西,突如其来的东西,又多少和感情有关,比如,一段感情的突然确认。
我和阿瑾明明白白的友情是在高二的一个午后突然变得朦朦胧胧的。也正因为这种朦朦胧胧,才让之前的诸多感受变得明明白白。我心里知道,我喜欢她。那个午后,她突然拉着我的手说要给我看一本杂志,名字叫做LL。我也没有多想,自然随手地翻了起来。
这本杂志的编辑是一个有心人,这想必是一个团队的作品,其中收录成篇的大多都是真人真事,但都是匿名,短篇的都是读者投稿,读来也大多较为真实。了解的人一看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不了解的人一定会和我当时的表情一样,惊讶到极致。我记得我那时瞪着眼睛望着阿瑾,脑子里如同一团乱麻。
随后发生的事情,谈过恋爱的人应当多少都了解。是的,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在牵手之中默认了这段感情的开始。整个高二,都是在如胶似漆的热恋中度过,从小就培养起来的默契,在这个时候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春天的时候,我骑着自行车带着她到乡下的田野里去,把自行车随意地扔在田埂边上,没有人会来偷。那时候的我,酷酷的短发,黑色T恤,米色的长裤,看起来干净利落。而她呢,温柔婉约的长发随风飘起,长裙也跟着起了舞,嘴角的笑靥怎么也合不拢,两只手搂着我的腰怎样也不肯放手。
我牵着她的手在田埂里走的时候,她也是这样,两只手抓着我的手,不愿意放开。我掏出包里带着的桌布,垫在开满野花的田野上,风吹拂处,全部都是初恋的柔情,初吻的甜蜜。我们并肩躺在旷野似的田埂里,天地都顿时逊了色,整个世界只有她是发着光的,发着……只有我看得见的光。
她笑,我的整个世界就笑了。我从包里掏出杂货市场里淘来的尤克里里,生疏地给她弹着一首新学会的歌,邓丽君的在水一方。虽然这样柔情的歌实在不适合夏威夷小吉他来弹唱,还有我那刚刚摸索着学会一点的琴谱,几乎和不出一首完整的歌,可她就是听得入迷,并且我猜,在余生里,在她的能够回忆起我的余生里,都不会忘得掉。
那就是我和她的初恋。虽然名存实亡地持续到了我“读完”大学。在那一场忘我的初恋里,我们不仅忘了自我,也忘了阿易,忘了他若隐若现、若有若无的对阿瑾的深情。
漂亮的女孩子,总是容易令人动情。就好像……我如今眼前的阿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