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下厨 ...
-
夫子的女儿如今十九了,在这个年代算是老姑娘了,人长得很秀气,也很勤快,针织缝补样样都能上手,灶头功夫也不错,却深深被自己的兄长和老父亲拖累,一直没有议亲。
那夫子每年就收些束脩,除此之外什么活儿都不做,他妻子年纪也大了,现在一家的生计操持都落在这个姑娘身上。因为没有劳力,田地只能租出去,夫子家每年就指望一点租子,因此日子过得实在艰难。夫子说了,要娶他的女儿为妻,彩礼得拿出至少十吊钱,否则一律免谈。
但凡对夫子女儿有些心思的也都被彩礼吓退了,弄得人家姑娘如今走在村里也觉得尴尬。
也正因为夫子如此,且这些年的确没人考上功名的,现在芸山脚村子里的人大都对“读书”一事没什么好感,他们送娃子上学堂,不过是为了认得几个字,好在日后去镇上、去县里找份学徒的工,毕竟会认字的多赚好几个钱哩。
至于考功名什么的,你们没瞧见夫子家的儿子从会说话起就开始看书了,如今不也落第了这么多次?而余四爷家那位从小被送往他县里姑姑家的大儿子是考上了秀才没错,但他成为这村子里唯一的一个秀才之后,没多久就生病去世了。
村里人都信命,觉得这山窝窝里就是飞不出金凤凰哩!
所以,当初程文喻的嫂子能那么中气十足地指桑骂槐,那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程遥在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不得不认真思考起他和小娃子日后的出路。
程遥猜着,余四爷家的长子估计是思虑太重,郁结于心,才落得英年早逝的下场,一如《红楼梦》中的贾珠。如今程文喻才不过是十二岁,万万不能给他太大压力。索性小娃子现在还小,被这个夫子耽误几年也不碍事,想他自己当年七岁读小学,高考的时候都已经十九岁了。
但是如果程遥真要一心考取功名,就万万不能再在这个村子里被这个老头子夫子给耽误了。至少也得去镇上的学堂,那儿的夫子毕竟是几家有钱人家合请来,是有几分真才实学的。
当然,现在程遥还来不及想那么多,因为他正在灶头上手忙脚乱地做他人生中的第一道菜。
那天从集市回来,杨三姑姑就上他们家里把布给取走了,说是要帮他们做衣服,结果她看到程遥和程文喻在厨房灰头灰脑的样子,心一软,就帮他们把新买的鱼啊、肉啊都给处理了,还动作利索地给他们烧了一顿晚饭。
杨三姑姑为人爽利,做好饭,围裙一脱,转身就抱着布回家了,连茶水都没留下来喝一口。
那之后几天,程遥把肉骨头给炖了汤,这个很简单,水加下去,煮的水开了,把上面的血沫用筷子撩干净,再放入调料继续煮。程遥也没管那些细节,只觉得大方向上是没错的,那就好了。又加了些去年腌制的咸笋干和门外田坎上摘的新鲜野菜,一大锅供他们吃了两天。
好在春季过半,气温还没有太高,放两天都没坏掉。
而现在,剩菜吃完了,程遥不得不撸起袖子下了厨房。
程遥正在炒小青菜。程文喻帮他把灶头内的火烧起来之后,程遥就把他给赶出去了,因为不想让小家伙看到他丢脸的样子。
锅烧开了之后,程遥挖了一勺猪油放进锅里,等油化开了,烧热了,就把洗干净的小青菜一股脑儿地倒进去。青菜上还滴着水,一碰到油就立刻滋啦滋啦地爆起来,好在程遥即使用菜板挡了一下,没有溅到自己身上。
然后呢,貌似是加盐吧,继续翻炒?
再然后呢,要不加点花椒就盛到盘子里,貌似小青菜很容易熟的啊?
啊啊,火灶中没人管,菜要焦了啊……
程遥赶紧三下两下把好不容易弄熟了的菜放进盘子里,然后用火钳拨开灶门把烧到一半的柴火都从火灶中扒拉出来,放在下面的灰中让它们隔绝空气自然熄灭。
好险啊,这勉强也算是把菜弄熟了吧,程遥擦了擦汗。
这小青菜最终还是被他和程文喻两个人吃光了,虽然看上去有一点点黑,但味道其实并没有那么糟。反正蔬菜嘛,只要咸淡控制住了,弄熟了都能入得了口。
而且,程遥毕竟有个现代人的芯子,舍得放油,油盐足了,味道也上去了。
只不过,当时,程遥把菜叶和菜杆一起下锅,使得在菜杆刚熟了时,菜叶已经有些烂熟了,而且菜叶还有些油腻。
原来是要让菜杆先下锅吃油,再下菜叶啊,程遥认真总结并积攒着他从做饭经历中活得的第一笔经验。
这里的饭都是焖熟的。不知道是为了节省柴火,还是为了节省时间,家家户户在做早饭的时候,都会把一天的饭都煮了。当水烧开了之后,他们会用漏水的勺子把里面的米饭捞起来,沥干水放在小木盘中,最后只留一点点在锅里继续煮,而这剩下的就是早上喝的稀饭。
至于那些舀起来放进小木盘中的米饭则会被盖上盖子放在火盆上继续焖。那火盆外面围了一整圈用稻草扎出来的铺盖,严严实实的,不让火盆中的热气散出来一丝一毫,所以等到了中午和晚上吃的时候,那饭都还是热的,还有一股子的木香味,就是太干了些。
而那火盆构造也很简单,不过是在一个装满了灰的盘子上套上木架子,除了冬季,每天并不需要另加烧炭,只要把早上烧饭时火灶中的那些刚刚碳化的还红着的柴火埋进灰里,就能管上大半天。
一般人家煮的都是糙米,就是这样,也还有大部分人会往米里加入切好了的番薯块一起煮。米价相对而言较高,交了税,大家也总想着多卖一点出去,好让自己手头有些余钱。但是番薯好成活,价格又贱,自然留着自家吃。好在番薯本身都带点甜味,其实做粮食还是不错的。
曾身为现代的人的程遥,他以前听大学里一个来自农村的同学说,他们村里都是用番薯和玉米粉混上糠来喂猪的,如今他显然沦为和猪同食的地步了。不过,程遥知道自己如今吃的好歹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食物,比现代的精米养人多,这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而且,程遥是真爱上番薯这种有营养的“猪食”了,他恨不得顿顿都吃番薯。
上次赶集买回来的那两只小狗都养活了,瘦小一只的被取名叫旺财,而那只后脚有些跛的就被叫做了来福,都是吉利的名字,很简单却又很实在。
程遥舍得给狗崽吃好的,平时都用菜汤给它们拌东西吃,倒是没敢给它们吃米饭,毕竟在古代得粮食不易,程遥不怕天谴,却怕引起村里人的注意,让他们多想。自己家里如今就两个没什么力气的小娃娃,真和别人对上,一准他们自己吃亏。
旺财和来福都是典型的中华田园犬,都是黄背白肚的。来福身上的白色更多一些。也许是营养跟上去了,旺财很快就长开了,每天最喜欢在院子里撒欢,却也不怎么敢跑出去,至于来福,它一直很淡定地任由自己的兄弟跑来跑去,或跑到自己身边一个劲儿地蹭,却只自顾自地窝在阳光下睡觉。
在程遥看来,旺财就是个小天真,腿脚不利索的来福是个真淡定。
让程遥觉得很郁闷的是,明明每顿饭都是他在喂旺财和来福,这两只狗却还是更亲近程文喻一些。每一天,当程文喻正襟危坐练字的时候,素来闹腾的旺财就安静窝在他的脚边,怎么撵都撵不走。而来福,它每天只叫两声,除此之外,不管程遥怎么逗,它都不喜欢叫。
早上的时候,汪,程文喻出门了。下午的时候,汪,程文喻回家了。
自上次之后,程遥又进了两次空间,第一次终于赚够了两千五百金,他立刻就去疯狂的戴夫那里买了一盆金盏花。浇了三次水之后,需要施一次肥,而浇一次水金盏花会吐出十金币,第一次施肥它吐出了五十金币。之后浇水施肥的工序又重复了几次。
然后程遥算了下收支,浇水免费,施一次肥需要消耗一百二十五金币,而除一次虫需要消耗二百金币,如果不把成熟的金盏花卖掉的话,他最后还亏了一千七百二十五个金币。但是,成熟的金盏花可以卖给疯狂的戴夫得三千金币,这意味着他这样一倒卖,净赚了一千二百七十五个金币。
程遥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把金盏花卖掉,毕竟这个是可以产钱的,虽然每次也不多,如果需要除草的话,还得再花上两百金币,但是日积月累总还能把亏损的补回来的。再说,如果空间之外真的发生什么事情急需要用钱,他完全可以在那个时候再把花卖掉,那这样三千金币也到手了。于是,程遥手头上就只剩下了七百七十五个金币了,拿出空间都不到一吊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