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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戈壁里走出来的女人 ...

  •   刚出沙漠,又入戈壁,四周林立的土林经过千万岁月,坚硬得长不出一根荒草;受风沙摧残打磨,变得奇形怪状,犹如噩梦中的魔鬼,高高的立在蓝天之下,大地之上,像守护这片土地的怒目金钢,既骇人,又让人心生敬愄。

      一个女人,一匹马,就走在这荒无人烟的戈壁上,那马通体雪白,一根杂毛也不见,四肢修长有力,体型饱满,头细颈高,若是让懂行的相马人看到,必会惊叹,竟是一匹难得的千里马。戈壁里扬起的尘土,让马看起来有点脏兮兮的,但比起马匹主人那一身已快看不出本色的白衣来,到是好上许多。

      出了戈壁就是苦水镇,在这干旱的大漠地区,苦水镇是个难得的不太缺水的地方,但可惜,镇上的水井苦水多甜水少,一个千余人的小镇,有数十口水井,真正能吃的水井,不足十口。即便如此,苦水镇依然十分繁华。原因无他,自从十几年前大齐昭华长公主嫁到漠西,这位大齐皇帝同母的亲妹妹成为漠西最大的胡人部落——蠡谷部首领蠡谷王的亲弟弟格洛王的王妃后,边境开始互通关市。蠡谷王和这个弟弟格洛王是同母的亲兄弟,胡人没有嫡长子继承制的说法,王位的传承,有时候是父死子继,有时候是兄终弟随,乱得很。蠡谷王有儿子,而且不只一个,只是除了长子济桑王子外,其他的年纪都太幼小,没有继承王位的可能。所以这位王弟格洛王,和大王子济桑就成为漠西首领唯二的继承人选,这位大齐的长公主,将来很有可能成为漠西草原的女主人。

      三年前蠡谷王带着大王子济桑到大齐国都朝见大齐崇德皇帝,也不知怎么回事,这位济桑王子对端献王的嫡长女一见钟情,非卿不娶。崇德帝捏着鼻子给这位端献王的嫡长女封了个雀公主的封号,赐婚下嫁济桑王子。

      不怪崇德帝对这桩婚事不满意,当年崇德皇帝还是太子的时候,大齐的老皇帝宠爱端献王的生母敬贵妃,爱屋及乌,老皇帝对敬贵妃所生的幼子更是宠爱非常,几次想废太子,改立幼子为太子。好在崇德帝是皇后所生,既占嫡又占长,是名符其实的嫡长子,名正言顺不说,而且太子素有贤名,从无过错,皇帝就是想废太子,也找不到借口。

      崇德帝能坐稳太子之位,还多亏了太子妃傅氏,也就是现有的傅皇后。傅皇后的爷爷是当朝太师,傅太师年轻的时候是老皇帝的父亲,也就是老老皇帝的伴读,两人亦君亦臣亦友,老老皇帝能登基坐稳皇位,傅太师绝对是拥立有功,那感情可不是一般朝臣能比得了的。到了老皇帝一辈,老老皇帝指定傅太师为太子太师,教导老皇帝功课。傅太师一生桃李无数,朝臣不少朝臣都是傅太师的学生,大齐学子更是以傅太师为楷模,可以说傅太师乃是大齐清流之首。如今老皇帝想要废掉他孙女婿的太子之位,傅太师当然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傅太师反对,大齐的清流势力自然也跟着反对。

      老皇帝虽然是皇帝,却也是傅太师的学生,傅太师的意见他不可能听耳不闻,再加上掌兵权的骠骑大将军娶的是太子生母闵皇后的亲侄女,与太子沾着亲戚,这位大将军自然也力保太子。就这么着崇德帝在众多朝臣的支持下才坐稳了太子之位。可即便如此,这太子也是当得战战兢兢,不敢越雷池一步。好不容易熬死了老皇帝,崇德皇帝坐上了龙椅,对这位昔日里窥伺他皇位的弟弟能有好印象么?当然不可能!好在端献王识实务,一见形势比人强,立马放低了姿态,表示对兄长当皇帝十分服气,不仅主动上书要求把老皇帝给的产盐产粮产丝绸的富足封地换成西北地区没什么特产的贫瘠地区,更是参了他老岳丈当朝首府张丞相一本,正是这一本,让崇德帝抓住了老狐狸张丞相的把柄,将张氏一族抄家斩首流放,从此以后京城望族再无张氏一姓。

      到此不得不说端献王实在是个人物,当时老皇帝想要废嫡长立庶幼的时候,张丞相可是最有力的支持者。如今崇德帝继位,张丞相把持朝政,对这位曾经想着怎么拉自己下马的丞相,崇德帝当然不可能毫无芥蒂。事实上崇德帝已经盯上张丞相了,张家有此下场不过是迟早的事,端献王这一本,不过是把时间大大的提前了而已。端献王这一招弃车保帅,虽然无异于自断一臂,可是这一手也成功保住了他自己,面对如此低姿态的弟弟,崇德帝也不好赶尽杀绝,只好封了一个端献王,在京城里赐了府第,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只要他有一点妄动,立即就下手处理这位强劲的政敌。

      崇德帝想笼络漠西胡族,要不然也不会把亲妹妹嫁到大漠那不毛之地,连亲妹妹都舍德,一个小小的宗女,又有什么不愿意的!只是这个前提是,这个宗女不能是端献王的女儿。可是济桑王子当着朝臣的面在大殿上求亲,而且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指名道姓,要娶端献王的嫡长女,崇德帝无法回绝,只好忍气吞生当场将这个侄女封了个雀公主,并为二人赐婚。崇德帝的忍功一向很好,当年当太子当得那么憋屈,只要露出一点不满,就会被抓住把柄,如果真是这样,如今坐在龙椅上的人还不一定是谁呢!步履维艰的太子时期崇德帝都没露一点马脚,可见其忍功高超。

      大齐开国以来,对公主的封号就有明确规定,皇帝的姑姑封大长公主,皇帝的姐妹封长公主,皇帝的女儿封公主,封号都为两个字,而宗女因特殊情况封为公主的,只能得到一个字的封号,以示嫡庶、长幼有别。不管是一个字封号还是两个字封号,公主的封号多是赞美之词,如今以一个“雀”字为封号,之中真意可就值得玩味了。尽管不得不赐封,可是崇德帝也得敲打敲打这位皇弟,他的女儿就算封了公主,也不是真正的公主,这麻雀即使飞上了枝头,也变不成凤凰。这位皇弟要是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赶早收起来!京城那么多的宗女,这济桑王子怎么就偏偏见到了端献王的女儿,又一见钟情呢?崇德帝不得不内心阴暗一下,实在是这个弟弟不能让人放心。

      甭管崇德皇帝和他亲爱的弟弟端献王之间怎么明争暗斗,接连两位公主嫁到了漠西,再加上大齐与漠北胡人一向交好,大济的边境出前了前所未有的和睦,这边境和睦了,贸易也就越来越频繁,贸易频繁了,这曾经的不毛之地,也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繁华的城镇。

      西出虎口关,过夹子沟,穿过数座城镇便是苦水镇,苦水镇连着戈壁,过了戈壁是荒无人烟的沙漠,沙漠之后,就是漠西胡人生活的地方,是蠡谷王统治的地盘。商人将茶叶、丝绸、瓷器等货物贩卖到漠西,再从漠西收购皮草、药材、宝石等货物回中原,苦水镇是从中原进入沙漠前最后的补给地,也是从沙漠出来后的第一站,来来往往的商客,养活了这个贫瘠的小镇,本应是最贫穷的地方,却难得的过着富足的生活。

      说是漠西,其实蠡谷王统治的区域偏西北,较南的方向被大大小小数十个胡人部落分别统治着,在真正的北方,也就是漠北草原,那里不像漠西那些干旱,只能靠着雪山的雪水生存。广阔的漠北草原的统治者是混昆王,也是众多胡人中最大的一支。

      苦水镇最大的客栈是临风客栈,老板姓朱,是个大胖子,整日笑眯眯的,看得和气,为人也和气。正应了那句和气生财,一看那张弥勒佛一样的脸,就明白为什么苦水镇那么多家客栈,偏偏这朱老板的临风客栈生意最好了。苦水镇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胡人中原人在这里都能见着,胡人披头散发,穿皮袄皮靴,有的长得的中原人差不多,就是黑点、壮点,还有和漠西草原隔着天山,住在天山另一端的大食、安息、贵霜等国的商人,这些国家的人长相和胡人、中原人都不一样,穿着也完全不同。这些长得高鼻深目,发色或棕或黄或红,眼珠有蓝有绿,像那漠西产的蓝绿宝石一般,叫人看着有趣。中原人穿绸缎棉帛,束发戴冠,来自中原,尤其是来自己中原南边的人,相对的长得要矮小纤细一些,很好区分。

      在这各色人员之中,那个从戈壁里走出来的女人披着一件脏兮兮的白斗篷,头上包着头巾,只露出额头和双眼,双眼以下都被白纱严严实实的蒙着,带头巾面纱的女人很多,这个女人在人群中很不起眼,又很与众不同。

      说不起眼,是因为见多识广的店小二一眼就能看出,这位不是苦水镇最常见的富贾豪商,没那么阔绰,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路人;说与众不同,也是因为同样见多识广的店小二看出,这个纤细瘦弱的姑娘,是位江湖人。

      店小二在临风客栈跑堂多年,托老板的福,客栈生意好,店小二见到的人就多,见到的人多,这见识也就“蹭蹭”的往上涨。店小二总结,江湖人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江湖人,有钱的是真有钱,没钱的也是真没钱;二、江湖人的脾气好的是真好说话,不好的也是真不好说话。因为这两点特点,店小二很不愿意伺候江湖人,因为一般的客人得罪了,大不了被臭骂一顿,可得罪了江湖人,很有可能轻者伤残,重者丧命。来者是客,总不能推出去,所以看见一身风尘的女人走进来,店小二硬着头皮,打起十分精神过去招呼:“客官,您打尖还是住店?”

      “一间上房,我的马一定要好好刷洗一番,多喂些草料。一会打一桶热水送到房间,晚饭挑你们店里的拿手菜,随便就是。”从怀里摸出一块角银,没有一两也有七八钱,丢给店小二。店小二眉毛一挑,眼睛直放绿光,看来今天是遇到又有钱又好脾气的江湖人了。即便如此,店小二也不敢怠慢,他知道江湖人都脸酸,说翻脸就翻脸,稍有不如意就动家伙要人命。说起草菅人命,这些江湖人一点也不比大漠里头打劫过往商旅的土匪差。这位纤弱的姑娘,虽然看似和气,可是额头中正,两眉之间那一点米粒大小的黑痣,却把这个瘦小的人映得煞气十足,就连那双秀气的眼睛,都挡不住这千钧的杀气。店小二暗暗冒了一滴冷汗,连连应声,将人引到天字一号房。

      十年前的苦水镇可不是这个样子,那时候长公主还没有嫁到漠西,关市也没有开通,苦水镇真就应了这个“苦”字,十几户人家,苦哈哈的土里刨食,偏偏这个地方十年九旱,一年到头也未必能混个温饱。年轻人都进了虎口关,去肃州城里讨生活,苦水镇就剩下妇女、老人和孩子。

      客栈的房间并不奢华,但干净舒适,茶壶茶杯都是上好的细瓷,坑上的被裖都是新拆洗过的,绸缎的被面,带着新鲜的折痕。北方冬季苦寒,床在这里是不实用的,这火坑在冬天的时候烧上木柴,把整个屋子熏得暖哄哄的,连火盆都不用。女人就这么在临风客栈安顿下来同,她并不打算在苦水镇停留,不过是补给些水和干粮,明天一早就离开。

      踏入苦水镇,就已算进入了中原的边界,然而苦水镇离这个女人想去的地方,还很远。她的马能日行千里,但即便是这匹千里名驹,要到达她想去的那个地方,也需要不短的时间。为这一天,她已等了十年,等得太久,临近之间反而更加急迫,她实在不想再为别的事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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