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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似乎越是繁 ...

  •   似乎越是繁华的城市,建筑的风格越是乏味。也许是有限的面积容纳了超额的人口的缘故,低矮的平房被推到,拔地而起的是一幢幢四方高耸的大厦。即使再壮观也难以让人喜欢上那冰冷的色泽与棱角分明的轮廓。在高楼林立的科技开发区,一幢典型的“当代风格”大厦更是将这二条为人不喜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顶层不规则几何体的处理与恰到好处的落地窗设计,令它的设计者险险避过了“乏味”的冠名。据说,此楼的主人,在顶层办公的“与非”总裁朴瑜在指定了此楼的颜色与轮廓后,曾一度想要将“取缔”掉顶层的出彩设计,理由是“太过花哨”。多亏了建筑师费尽口舌的多方周旋,这位古板“老总”的古板指令才未彻底毁掉这幢建筑。
      而关于这位正值而立的“与非”总裁,却是八卦甚多。据说他是被批判的一文不值的“富二代”出身,高中毕业那年的一场车祸令他失了双亲。正在媒体大叹天妒英才,怜惜朴瑜年少失怙,经济学家们因分析已故朴氏夫妇一手创建的“盛行”集团未来何处何从而白掉几根头发之时,却不想,朴瑜不声不响地于父母葬礼次日变卖了“盛行”百分之十的股份。这一卖,顿时在集团内部掀起轩然大波。一时间,股市混乱,权力集团势力重组,直到半年后,新任CEO继位,一切才重新归于平静。自此,朴瑜这位曾搏尽同情的孤儿,被冠予了“最败家富二代”的恶名。直到四年后,他于毕业同年不声不响创建“与非半导体”。“X系列”闪存一经面世,顿时广受青睐。而随后两个月内先后推出的“X系列”第二代、第三代产品更是引得订单频至。一时间,行内无人不晓“与非”,朴瑜再度引得媒体聚光灯,摇身一变,成了“IT新袖”。
      墙上挂钟指示时间是下午五点整。周五的下午总是最难熬的,而我们这位“与非”的“古板新袖”总裁却换上了骑行服,姿态轻松地靠在皮质沙发,左手随意翻动着今日的报纸,右手有一搭没一搭地转动着串车钥匙。然后似有所感地抬起头,恰好捕捉到了秒针与时针重合的瞬间。
      “李铭”
      “在!”门外立刻有人应声,片刻后走入一位西装穿得一丝不苟,外表精干的年轻男士:“朴总有何吩咐?”
      朴瑜一身骑行服,动作间,肩臂和腿部的肌肉在紧束的布料下起伏,结实健壮。“啧啧,这一身可真帅气!这身材,哟——”朴瑜的好身材总是让李铭格外羡慕,他也从不吝暂时卸去“职场精英”的面具,谄媚地夸赞几句,拍拍老板马屁。
      “嘿,你小子!”朴瑜随手抛出钥匙,准确落到李铭手里,“帮我把车开回去,周一洗干净了再送来。”
      “没问题。”他拿了钥匙喜滋滋地走了,琢磨着今晚可以借了苏总的车约女友到城郊吃烧烤,明天再去邻城来个双日游。反正老板从不心疼那点儿油费。
      朴瑜坐电梯到了负一层,这会儿离下班还早,停车场的车位占得满满当当的,人影却不见一个。他有一瞬间的迷茫,这到底该说是热闹呢,还是冷清。随后他又摇了摇头,晃走这偶尔跳出的古怪思维,自己早已过了浪漫文艺的年纪了。而立的男人,更应强调实用主义。比如说,骑车到山上的别墅渡周末是为了放松身心;周四去会馆与三五老友喝茶聊天是为了学点生意经。他从不认为自己是经商的材料,于是时刻保持着谦逊的态度观察学习。以前与邹梓啸那几个精明的家伙合伙创业时,只是一心埋头技术,人情世故皆是他们打理。可如今自己做了老板,诸般运作管理,便需要仔细琢磨了。因此他十分珍惜每周四以“偷师”为目的的聚会。好友们义气地倾囊相授,他当然也从不吝透漏点自己公司的研究动向。做IT的,讲究的是创新与效率,对于这两点,朴瑜对自己手下的研发团队有绝对信心。所以,偶尔这般互惠互利的泄密也是无伤大雅的。
      “滴答”
      朴瑜的思绪被汽车开锁的声响打断,眼神又恢复了一贯的清明。他下意识循着声源看去,黑色修身西装上衣,搭同色系包臀一步裙,恰到好处地勾勒了曼妙身材——定是张曼那女人,人如其名的尤物。也是他周一周三的固定床伴,迄今为止仍很好地维持着各取所需的交易。“周老头舍得提前放你下班了?”朴瑜及时转换了情绪,嘴角噙了抹玩世不恭,这是他学生时代练习过许久的表情,如今用起来已是手到擒来了。
      张曼的目光有一瞬痴迷,她最是无法抵挡他的魅力。昨日家里又给她安排了一桩相亲,女人二十七的年纪的确是当成家了。只是,她舍不得他。推掉了相亲,又是整晚的未眠,她终是考虑得清楚——她想和他结婚,她不介意他的花心,也可以忍受他的坏脾气。将心比心,她想,他定也是离不开她的,除她以外,也定没有那个女人能够包容他身上这么多的缺点了。张曼甚至开始幻想婚后的生活,她所在的公司恰在他的对面,上下班方便极了,甚至每顿饭都可以吃在一起。于是,她特意请了假,提前等在这里,带着全然把握。
      她摇摆着腰肢走向朴瑜,步步皆是风情。温柔地斜睨了他一眼,语含娇嗔:“周扒皮哪有那么大方哟,人家是偷跑出来的。”她总是清楚如何取悦男人。一句话,俏皮中蕴着妩媚,足以让人酥了骨头。
      只是对于“见多识广”的朴瑜,这点抗体却是有的,他挑了挑眉,语调清冷:“怎么,你在等我?”
      张曼难得被他的直白羞红了脸,低低地“嗯”了一声,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咬咬牙,思量着还是迂回些的好。她缓缓倚上他,盈盈素手于朴瑜胸前化着圈,感到指下肌肉倏地紧绷,她得意地翘了嘴角,又迅速换上一副委屈的模样,微抬了头望向他。只见眸中盈盈泪光,樱唇微翘,直叫哪一个男人不动心。“我,我想你了嘛……”她又忽然改倚为抱,双臂紧紧环了朴瑜的腰。他身子微颤,本能地避了避,只听怀中人儿闷闷地祈求道:“带我走吧,我想这几天都陪着你。”
      朴瑜的嘴角抽了抽,他着实不习惯女人的这般纠缠。他心里厌恶着,面上却分毫不动声色。脑子急速运转着思索应对,最好是一针见血的犀利。他不在乎换个情人,只是寻觅起来麻烦些罢了。但言语将要脱口时他又临时改换了主意——
      “缺钱了?”他沉吟片刻道。
      “啊?你……”张曼的动作一僵,怔愣地抬起头来,似是迷茫,又似不可思议,直到触上朴瑜的眼,昔日一双多情桃花眼此刻只余冰冷。气恼的红晕渐渐攀上脸颊,弥漫到了耳畔,随后浑身止不住地颤抖起来。然而,她毕竟是张曼,强烈的征服欲很快压下了骄傲,转眼间又换上副伤心欲绝的表情,抽噎道:“你,你怎么可以这样想我?我不要钱的。只想,只想同你在一起。”朴瑜腰间的手臂环的更紧了。
      朴瑜略有些烦躁了,本来顾念着同一园区的关系,闹得太僵了,见面总不自在,因此他不介意给点好处,安抚一番。哪想这女人忒会演戏,也真真是不要脸。便索性彻底不管不顾了。他毫不怜香惜玉地扯下她了勒在腰上的手,退后了两步,眉头微微皱起,隐隐含着煞气“我不想再见你,滚吧。”
      言罢,也不再看张曼,兀自取了山地车,从容擦掉积了一周的灰尘。他心里烦躁,急踩几下脚蹬。而在他心头更添一笔不爽的是:往常每周都能见到的那辆漂亮的红色山地车怎不见了踪影。习惯了习惯的他厌恶改变。似乎今天的一切都在和他作对。
      此刻没心没肺又古板的朴瑜并不知道,自己刚刚错过了一场零的突破——张曼是第一个真心实意想同他过日子的女人——着实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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