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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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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们一直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可她不怎么想,若不见,便不会念。
看着那张妆容精致的脸渐渐失去血色,直到停止了呼吸。她忽然松了口气。用一句老话来说,出来混,总要还的。
夜色浓重如墨,阴冷潮湿的大牢里。
“你真的杀了她?”
她抬起头,眼神干净地看着隐在黑暗之中的那个男人,回答:“是,我杀了她。”
大牢里空气阴冷潮湿,就连呼吸都显得格外沉重。男人看着她的眼神有点于心不忍又带着浓浓的恨意,复杂得让她看不懂。
“慕言,我讨厌你。”
2.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门缝照射进来,金灿灿的,暖洋洋的。
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九笙打了个哈欠慢悠悠的挪到了门口拉开了门。
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万里无云,阳光灿烂。耀眼的光线一下子涌进屋内,九笙忍不住眯了眯眼睛,站在门口的那两个人背着光,面容模糊不清。九笙揉了揉眼睛,渐渐开始适应光线。
就在视线里的人物形象逐渐清晰之后,九笙惊愕地睁大了眼睛,声音卡在喉咙还没来得及出来,九笙就飞快的关上了门。
为什么是他?!!
九笙来不及多想,几乎是下意识的萌生了逃跑的念头。
九笙抱着包袱偷偷摸摸地从后窗溜了出去,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去填饱肚子,于是决定绕小路跑去码头附近的豆浆铺子吃早点,然后坐船去风城。
这张记早点铺可是青山县出了名的好味道,来晚了可就喝不到现磨的豆浆和新鲜出炉的烧饼了。
咬一口烧饼,再喝上一口温热的豆浆,这才叫完整的人生。
“宋——九——笙——”
洛锦之难得起了个大早,带着一帮小跟班优哉游哉的准备去码头吃早点,周围的人一见是恶霸来了躲都来不及,这让独自一人坐在那里背朝着洛锦之的宋九笙显得格外突兀。不是冤家不聚头,洛锦之得意地扬起下巴,正准备过去好好吓他一跳。万万没想到,回报他的却是满脸的豆浆。
“混蛋!都愣着做什么,快给我抓住他!”洛锦之接过跟班递过来的手帕,恶狠狠地望着宋否逃离的方向,“谁抓住那个臭小子,本少爷有赏!”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九笙啊九笙,叫你不要跟有钱人作对了,没好下场的。
“嘿嘿,宋九笙,你可总算落到本少爷手里了,有什么遗言要交代的么?”洛锦之用折扇敲了敲宋否的脑袋,十足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哦不,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纨绔。
刚来青山镇那会儿,洛锦之调戏良家妇女不巧被九笙遇上,于是被撒了一身的痒痒粉;后来洛锦之砸烂了小贩一箩筐的鸡蛋被九笙遇上,扭伤了左脚并且掉进了水里当晚就发了寒热;再后来洛锦之上门去找九笙算账,结果被九笙当做了试药的给折磨的死去活来……
九笙挣扎了半天也没法逃脱,看着那张嚣张的脸,九笙很想说“呸!你个臭不要脸的!要杀要剐随你便”,如此大义凛然。
就在这时,一伙捕快突然朝这里走了过来,并且及时阻止了洛锦之的“暴行”。九笙简直要感动得痛哭流涕,好想大喊:捕快叔叔,就是这个人!
“带走。”高冷的捕快叔叔对身后的衙役说。
九笙暗自窃笑,刚想乘机溜走,忽然就被两边冒出来的衙役给抓住了。
“喂!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不是应该抓他的呢!”九笙努力挣扎,虽然一点用也没有。
捕快说:“你昨日是不是给王老太送了药?”
九笙愣愣地点头承认。
“那就没错了,带走。”
办事效率之高令人惊呼。洛锦之还愣在原地,九笙早已被捕快给带走了。
洛锦之摸摸额头,心里嘀咕是不是自己早上还没睡醒,刚才有发生什么么?
另一边,捕快在走远了之后忽然长吁了口气。乖乖……在洛大少爷收下抢人真够刺激的,还好跑得快。
才吃了几口烧饼的九笙很快就饿了。四处打量着这个简陋的牢房,连门也是用木头做的,九笙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好歹以前呆的也是大铁门,哪有这里那么脏乱差。
有些事情九笙早已经释怀了,也有些事情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差不多过了午饭时间才有衙役过来把九笙带去了大堂。青山县的县令裴胜是个出了名的贪官,又贪又糊涂。
九笙被迫跪在中间,膝盖隐隐作痛。不一会儿衙役又带来了一个女子,跪在九笙身边梨花带雨。
“大人,您可要为我婆婆做主啊。”那女子三十出头的模样,头戴白花,拿着手做作地擦着眼角。九笙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女人九笙见过,是王阿婆的大媳妇。平日里可是浓妆艳抹穿金戴银的,可今日却穿得尤为朴素甚至把脸都化苍白了。
裴胜用肥粗的手指指了指九笙,问道:“宋九笙,昨日下午你是否去了王宅并且给王家老太太送去了一副药?”
九笙毫不忌讳地点头承认。
虽然王家在青山县也算是大户人家,王老太太总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王贵常年在外经商,二儿子王富则负责家里的大大小小事务。王贵也算是个孝子,只可惜常年不在家,许多事情并不知晓。反而是那王富整日游手好闲,拿了家里的钱就到处花天酒地,对王老太太也不怎么孝顺。
“昨日王家老太太在喝了你送去的药后今日清晨便撒手人寰了,调查后在还未倒掉的药渣里发现了砒霜,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九笙一怔,王阿婆死了?明明昨天还微笑着跟自己寒暄的人……
“你这混蛋,我婆婆平日里带你不薄,你为何要如此害她!”大媳妇王氏边哭边怒骂九笙。
看着那张擦了白粉表情做作的脸,九笙暗自冷笑,怎么平时不见你对王阿婆那么关心?砒霜?老娘要杀人还会用这种东西,还残留在药渣你?当老娘是傻子啊。
当然这些都是九笙的心理活动,九笙依旧是面无表情。
“宋九笙,你可认罪?”裴胜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问道,他早就不耐烦了,这种小案子直接判了不就好了嘛。
前几日王阿婆总说自己身体不适,九笙才配了一副养生的药给她送去,按理说都是一些很温和的药,砒霜就更不可能了。九笙想了想也大概知晓了定是和那王氏脱不了关系,就算不是她她也一定知道什么。
“大人,证据。”九笙大声道。
裴胜被这一声喊得有点愣住了,“什么证据?”
“第一,这砒霜不能证明就是我放的,也有可能是事后有人故意栽赃陷害放进去的;第二,大人是否有请仵作验尸?王老太太是否是死于砒霜?”
“这……”裴胜是个糊涂官,更是个贪官,这些复杂的步骤他才懒得去做呢,于是惊堂木用力一拍,摆出县令的模样怒道:“满口胡言,看来你是不吃些苦头就不肯认罪了!来人!给我打三十大板!”
九笙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简直凉透了。
“你这狗官!啊——”
3.
于是九笙就这样被定了罪,具体怎么判……恩,狗官说还没想好,他先去吃点东西再睡上一觉明日再说。
屁股上火辣辣的痛感让九笙忍不住地抹眼泪,那群畜生!等老娘出去了一定要好好对付你们!
九笙痛苦地趴在冰冷的石床上,又冷又饿。
木门忽然吱呀一声被推开,“九笙姐姐。”一个小小的声音出现在阴暗的牢房,九笙抬起头眯了眯眼睛。
洛桃之穿着一身粉色锦缎裙子白色绣花短外套钻了进来,看样子她支走了那些看守。
要说九笙一个女孩子一个人住在青山县郊外的小竹林里也不太安全,也只有扮成男装才会安全一点。也是在机缘巧合之下又一次九笙碰巧救了洛桃之一名,也被她知晓了自己是女子的身份,当然那是在九笙还不知晓她就是洛锦之的妹妹的前提下。
“桃之。”九笙有气无力地说道,眼珠子却咕噜一转,“你哥没来吧?”就她现在这副鬼样子要是被洛锦之那个小王八蛋看到了还不被他嘲讽死?
洛桃之小声回答:“我哥嫌这里脏,说再外面等我。他们怎么把你打成这样了!”
“那个狗官!一定是王家给了他好处了,嘶——”情绪波动的九笙不小心扯到了屁股上的伤,疼的脸都白了。
“我去给你叫大夫吧!”洛桃之担心地说。
“不用了,你去我屋里的柜子里拿几瓶药回来就可以了。”九笙顿了顿,想开口提醒洛桃之点什么,想了想还是算了,应该不会那么巧的吧。
“要不我让我哥去找裴胜谈谈?看在钱的面子上他应该不会怎么为难你。”洛桃之话刚说完就遭到了九笙的拒绝,她担心地说:“那怎么行,这可是人命官司,怎么判都不会轻的!”
人命官司……又不是第一次,罪有多重她自然清楚。九笙扯起嘴角给了洛桃之一个安心的微笑,“没事啦,我自有办法。倒是你,一个女孩子家少往这里跑,传出去你以后还怎么嫁人?”九笙扯开话题。
洛桃之板下脸,心情沉重。
从小锦衣玉食的她是在哥哥们的保护下长大的,很少被允许出门的她自然也认识不了几个同龄人,小时候在学堂外因为自己洛锦之还跟别人打得鼻青脸肿,让她更不敢正面跟别人接触了。九笙对她来说是十八年来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虽然哥哥一直嘱咐她要跟九笙保持距离,她也是第一次违背了哥哥的意思。
“我不想你死。”洛桃之咬着下唇低声道。
九笙微微有点惊讶,看着面前的女孩儿这么真心实意的对自己,九笙的心里竟产生了一丝愧疚。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有多久大概她也不记得了。曾经也有个人,如是说过。
“我是被师父捡到的。”九笙忽然说起自己的事,洛桃之有些惊讶,“师父捡我回去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他把我扔给我师兄,让他在七日之内必须治好我,然后他就走了。”
“你师父怎么这样”洛桃之没有掩饰自己的愤怒。
九笙笑:“没办法,师父就是那样严厉的人,他说师兄太优柔寡断,成不了大事。只有这样逼他才是为了他好。我记得那个时候师兄红着眼睛在我身上试各种药,他说他不想我死。”那年她才十岁,师兄十四岁。
很多话九笙不能都说出口,于是她说:“师父给我取名九笙,也有九死一生的含义在里面。所以放心,我的命硬着呢,不会有事的。那狗官也不会逍遥一世。”
就算真的被判了死刑九笙也有办法逃脱,到时候再来个回马枪,暗地里给那裴胜下药,不整死他她就不叫宋九笙。
洛桃之哪里知道九笙的那点心思,也只当她是在安慰自己强颜欢笑。被洛锦之催着回家了也只能依依不舍的作罢。
临走前洛桃之回头对九笙说:“九笙姐姐你放心,实在不行我就去找我大哥,他认识的人多,官也比那裴胜大,到时候一定还你清白!”
九笙怔怔地望着洛桃之消失的地方,心中不免有些动容。鼻子酸酸的,九笙收回视线,脸埋进了双臂中,沉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