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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露锋芒 ...

  •   第四章初露锋芒

      杨慕次所说的那家馄饨店是一家百年老店,老头子念旧,一直没整修,虽说店面看起来是有些残破不堪,但内里的东西却是实实在在美味。

      两人点了两碗小馄饨,面对面坐着。木制的桌椅虽因年代久远裂出一道道缝隙来,可是胜在干净,没有普通小吃店的油腻,且更添古典气息。店内虽人多,可杨慕次似乎与掌厨的老板是熟人,故馄饨极快地被端上了桌。

      热腾腾的雾气夹杂着一阵葱花的香味令人食指大动,青花瓷碗里盛着一只只晶莹剔透的小馄饨,圆滚滚得打着几个褶,像胖娃娃肥嘟嘟的脸蛋,更是清晰可见薄皮之下的肉馅与翡翠虾仁,汤面清澈,浮着一些紫菜和蛋丝。

      杨慕次饿得不行,替杨慕初从筷盒里取出筷子和调羹放好,埋头大吃起来。杨慕初从他手里接过竹筷,瞧那饿狼的样子,忍不住宠溺一笑,小混蛋,真是饿坏了。

      说起来,这是杨慕初在这一世第一次吃熟食,紧了紧握筷的手,从碗里捞起一只馄饨,“扑溜”一声滑进嘴里,纯美的汤水从咬破了的皮中溢出,鲜、醇、润、香,果真是色香味俱佳。

      杨慕次大快朵颐的模样可爱极了,杨慕初还从未见过他这副样子。记忆中的阿次,与自己也只吃过一顿饭,腼腆、拘谨,还有些怕自己。

      记忆瞬时穿越时光,杨羽桦被自己所杀,阿次无家可归。晓江把他送到福佑路松雪街28号。

      兜兜转转一百年,杨慕初几乎快忘了前世发生的一切,只有这个地址鬼使神差一般始终不肯消失,或许是因为自己曾经在那里住过很多年,又或许是因为在那儿有自己忘不掉的东西——支撑着自己走过无数个黑夜的一句话:

      “大哥,我回来了。”

      不管是前世今生,杨慕初都是靠着这短短的6个字,靠回忆里一点点的温馨,度过孤独的漫漫长夜,想象着,终有一日,他的弟弟从远方走来,冲他张开怀抱。

      不知是不是因为热气的原因,杨慕初的眼底竟湿润一片。

      一个年老的声音打断了他沉浸在过去的思绪。

      “阿次,这位是你兄弟吧!多好看的小伙子,长得和你简直一模一样。”

      杨慕次从汤碗里抬起头来,正是掌厨的树伯,脸稍稍一红,回答的声音却清冽又坚定:

      “是,他是我大哥。”

      杨慕初握筷的手一下子僵住了,多年以来的苦难都因为这一句话烟消云散,如同从他眼角滑落的一滴泪珠,落入清汤之中,再难寻踪迹。

      其实这样很好。

      老人家的笑声爽朗又亲切,呵呵地拍着杨慕次的肩膀:
      “阿次,以后多带你哥来啊,树伯请客,瞧他瘦的!”

      转而又很自来熟地走到杨慕初身边,熟稔地从敞开的碗盒里取出一只小碟,斟上深颜色的陈醋。

      “阿次他哥啊。”

      “噗”

      喷的可不是杨慕初。

      眼尖地撇到闷头喝汤的杨慕次耳根泛起一层层加深的红色,杨慕初心里暗笑,朝喋喋不休个没完的树伯露出一口闪亮亮的白牙。

      “弄树伯介馄饨可是家传秘方啊,在上海市我称第二可没宁敢说第一了。蘸眼醋多缺点,模样噶好,就是太瘦了!不像那个刘云普,一缺缺7,8碗,活滚滚一个猪头三!还有啊……”

      杨慕初被他一口地道的上海话逗笑了,“树老根多,人老话多”这老话说得半丁点没错,见他有滔滔不绝的趋势,连忙开口截住他的话头:

      “树伯,您叫我阿初就可以了。”

      “哦!阿初阿次……初次初次,果然是兄弟没错,啧啧……哎,来了来了!”树伯刚想感慨什么,就一阵火急火燎地招呼新来的客人去了,此时杨慕初才注意到他微跛的左脚,他走得很快,却是右脚先迈出一步,左脚才紧跟着拖过去。

      杨慕次瞄了眼杨慕初好奇的样子,喝完碗里最后一口汤,惋惜道:

      “他的儿子在两年前死于一场车祸,当时我们判定为意外死亡,但出乎人意料的是在出殡的两个月后,树伯家遭到了不明分子的袭击,树伯被他打断了左腿。可奇怪的是,那个非法闯入私宅的人翻遍了整个房子却什么也没拿走,只是地丢下一句话……”

      杨慕初正听到兴尽处,突然被杨慕次截断,不满地嘟起嘴:

      “GO ahead!”

      “等等,你有没有听见尖叫!”

      “阿次!!!”杨慕初朝着杨慕次飞奔的身影大喊一声,小混蛋,还是这么毛毛躁躁。小声嘀咕着“钱还没付”,也撒开丫子跟上去。

      杨慕次的记忆力很好,对城隍庙的街道了如指掌,脑海中立刻构出一幅地图,选择最近的小道向发出尖叫的声源寻去。尖叫只有一声,而且是个女性,或许是个女孩,在众目睽睽之下能让一个年轻女孩发出尖叫的,不是采花就是抢劫。

      杨慕次身手敏捷,速度如风,却是苦了后面紧赶慢赶的杨慕初。

      “my god!这家伙简直比我是狐狸的时候还要跑得快。”

      转过一个转角,十来个人零零散散地围在一起交头接耳,一个女孩跌倒在地嘤嘤哭泣,杨慕次拨开人群,从外衣口袋里掏出警察证,泪流满面的女孩抬起头看他,杨慕次鹰眼闪过一道精光,立刻调转方向,迈着长腿越过女孩。

      杨慕初好不容易趁着这空子追上了杨慕次,哪见他停顿了几秒又像只豹子似的疾速奔跑起来,深吸一口气,继续跟上。

      ……

      “阿次!阿次!”

      杨慕次听到杨慕初在身后的呼唤,无奈地停下脚步,退后几步捉住杨慕初的手腕,边低声吩咐:
      “跟紧了!”

      话音刚落,杨慕初就觉得一阵强大的牵引力从手腕传来带动他的全身细胞,这太疯狂了,两
      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城隍庙的街道上疾奔。

      杨慕次扭过头对杨慕初说道,风声模糊了他的嗓音,可还是可以辨认出他说了一个地名。

      “九曲桥!”

      “你说什么?”

      “那个抢了富家小姐的包以及首饰的小贼正在逃向九曲桥!”

      “如果他没经验,或许我们还能抄上小道追上他!当然,前提是我们跑得足够快!”

      杨慕次嘴角浮现一个自信的笑容,带着杨慕初窜进一家熟食店,二话不说先亮出他杨警官的执照,随后也不管店家看清没有,带着杨慕初直接穿过内堂,期间还撞飞了跑堂手里端着的糖醋排骨。

      “这家店贯穿东西两条街,后门直接通到九曲桥。城隍庙只有一个出口,就是我们刚进来的那个,你也看见了两头石狮子旁还有一个保安亭,虽说里面的保安确实很无能,但对于吓吓这种小贼足够了,所以……”

      “所以他只能选择水遁。”

      杨慕次讶异地看了正在呼哧呼哧喘气的杨慕初,眯起眼笑了笑,一语双关:
      “不错嘛,能跟着我跑过几条街的人可不多。”

      “生存所需。”

      果然如杨慕次所料,兄弟二人一出后门就瞧见了为数不多的游客里,有一人身着黑衣、戴着黑墨镜,一看就不是善茬的正举止匆匆地行走着。

      “阿次,就是他!”
      “好极了!”

      杨慕初站在一旁微笑着看他的弟弟英勇地冲过去,对那个可疑男子亮出了警X察证,果然,话没说两句,杨慕次就与那人厮打起来。

      杨慕初撇着嘴角轻叹一口气,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这个弟弟总是有暴力倾向。不过,说实在的,至少在他这个外行眼里,姿势还是挺潇洒的。如果杨慕次听到了这句话,恐怕会一脸不屑地回敬他:

      “可不只是动作好看。”

      勾拳、顶膝、劈掌。

      杨慕次可是实打实地打在那人肉上。

      来回过了几招,若是普通的小毛贼此时怕是早就趴下了。根据杨慕次的观察,此人身手极佳,臂力腿力均和自己平分秋色,看起来倒像是受过专业训练。但这抢劫怕是头一遭,偏又穿的如此惹眼,毫无经验地乱跑乱撞,这是为何?

      杨慕次一弯腰躲过黑衣人迎面而来的掌风,化制为动,灵巧地侧着头夺下他的黑墨镜。至少先看清脸再说。

      墨镜下的是一张极为平凡的脸。没有像慕初慕次兄弟俩那般出众、也没有坏人天生的那般狰狞。是那种淹没在人群中,一晃神就找不到的相貌。

      当然一直默默围观的杨慕初也看见了。

      他不像杨慕次一样观察着抢匪的每一个细节,回应他的是大脑的一片空白,然后回忆如潮水一般汹涌澎湃地涌上来,一个名字沉沉浮浮:

      刘阿四。

      不管是前世今生,那血色始终缠绕在杨慕初心头,他无法释怀刘阿四死在他怀里的场景。

      是他亲手害死他的。

      亲手杀死了他最好的保镖,最忠心的朋友。

      而此时,刘阿四正和杨慕次缠打在一起,一个是最强大的猎人,一个是最凶狠的豹子。

      杨慕次弓着腿一个连环扫踢,终于使刘阿四招架不住,一直牢牢裹在怀里的粉红色手提包被力道极大的弹踢踢到半空中,刘阿四虎躯一震,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眼睛死死地锁定在黑幕中显得格外耀眼的一抹粉色。

      “扑通!”

      这是谁都意想不到的,粉色的手提包在夜空中划过一道闪亮的弧度,仿佛跳水似的落下了桥。

      杨慕次看到他的对手五官紧紧皱在一起。

      平淡的脸上显示出一个可以称之为狰狞的表情——震惊、不甘、气急败坏。

      刚想上前两步制服刘阿四,谁知世间就是有这么巧的事发生,杨慕初被刘阿四擒住了。

      似乎只是一刹那,在杨慕次思考刘阿四身份的一瞬间。

      他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哥,此时被一个凶相毕露的男人牢牢地掐住了脖子,那双粗大的手包着修长细白的颈子,就像握着一只鹅,随时都能把他捏死。

      僵持了半晌,在杨慕次看到杨慕初原本白润的脸颊逐渐因为呼吸困难而泛上红色,眉毛紧紧拧在一起后,终于忍不住喊道:

      “别!”

      “别伤害他,我放你走。”

      刘阿四的脸上突然掠过一阵诧异,猛地将杨慕初往前一推,转身飞快地逃窜出两人的视野。

      “咳咳……咳……”

      “你没事吧……草,那混蛋!”杨慕次轻轻拍着倚在他身上捂着嘴不断喘咳的杨慕初。

      “没事!”杨慕初深呼吸一口,直起腰说道,“只是短时间的窒息引起的呼吸不畅。可惜让他跑了!那小姐的包呢?”

      “掉河里了。”杨慕次潦草回答一句,立刻转身将脑袋探向桥底,失望的是,静水深流,只倒映着白色的月亮和灰淡零星几颗。

      杨慕次将手撑在桥栏上,习习凉风吹起他黑色的大衣,嘴被抿成一条直线,眉毛微微皱起。深吸一口清爽的空气,叹气道:

      “它不见了。”

      “估计是沉入水底了。”杨慕初也凑上来。

      “没准。”

      杨慕次不动声色地将身上的大衣脱下来披到杨慕初瘦削的肩膀上,毕竟是三月天,只穿一件衬衣总是太单薄了。

      仔细地将大衣拢好后,接着道:
      “我有预感,这几天估计有案子了。”

      “看起来,你的预感一向很准?”杨慕初挑起一个笑容,身上暖和了好多,“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只看了一眼,怎么判断出那被抢包的小姐是个富家千金?”

      “错,刚才是我说错了。不是富家千金,只是有钱人,或许是个暴发户。显而易见,她的衣料都非常高档,但穿在身上却显得不伦不类,总有些无知的有钱人能从一大堆上档次的衣服中挑出那么几件看起来像地摊货的衣服。而且她的香水,应该是名牌货,但味道很浓,真正从小过富足生活长大的小姐不会不懂事到往自己身上喷这么多香水。足可见她本来不是过奢侈生活的。补充一句,如果仔细看,她的右手五根手指缝间皆残留了白色粉末,不难推断她的身份应该是一名教师,可是你想,一名普通教师,又怎么会有钱支付金额如此巨大的LV呢?”

      杨慕初的脸因为杨慕次这段滔滔不绝的推理浮现出短暂的讶异,随即抹去,俏皮地朝他笑了笑:
      “呼……比我想象的还要详细……”

      两人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停车的地方,杨慕次听出了杨慕初口气中的赞赏,有些得意地弯了弯嘴角,这种感觉真不错。

      “所以,我想那个抢包的人恐怕不只是为了劫财这么简单。对了,你是外国来的狐狸吗?我记得刚才在馄饨摊,你似乎说了一句英文。”

      “Of couse,,或许我们可以重新认识一下,鄙人是留学过英国的医学博士,会多国语言,精通医理,主方向研究细菌学,曾是英国皇家医学院的副教授。”

      杨慕初不出意外地看见杨慕次整个人呆在原地,将手覆上他正准备拉开车门的手,苦涩地扬起一个弧度:

      “我对你了如指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你口头上虽已承认我是你大哥,但我不知你内心真实想法。以你侦探般的头脑,我相信你不会只听我的一面之词。或许,甚至会以为我是个怪物。”

      杨慕次为那个“怪物”两字感到心疼,想说出些来却说不出来。其实杨慕初说的完全正确,他真的一点点儿都不了解杨慕初。

      “阿次,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离开了,不见了。”

      “我……会找到你的。”

      “不,请你把我当做一个梦。”

      第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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