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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 19 章 他想,這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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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這天一定睡到下午三四點才去開店。不然給死小孩撥一通電話,讓他看好阿才跟看店,明天才請他吃東西。傳知書心想現在時候正早,往他未見過的新衣櫃挑了一件長袖V領黑毛衣,內襯一件軍綠色圓領底衫,下身配以藍黑洗水牛仔褲跟黑色皮帶。別看他平日不修邊幅就以為他對時裝一竅不通,事實上他長期跟趙阡陌這個大明星一起,出入多見打扮新潮的男女,他又不笨,怎可能不知道穿衣之道?
只差在他有沒有心情裝扮。這個衣櫃的衫褲全都是名牌子、新簇簇的,很合身,因他多年來身材不變。既然有這樣的材料就別浪費,他已經很久沒有穿得這麼人模人樣。既是穿了新衣,臉跟頭髮也不能弄得太糟——或許昨晚剛見過趙阡陌,又感受到他們之間的差距,一時讓傳知書覺得自己站在趙阡陌身邊,真像個地盤工人,而他不想這樣。梳洗後,他用過趙阡陌的剃鬚刀刮好鬍子,用少量髮臘抓了抓頭,往鏡裡一看,幽暗的日光自小窗外映入,隱約看見鏡中人高大挺拔,直起腰板,比平日光鮮、年輕。他低笑,外表這玩意沒什麼用,單用來迷惑人的眼光,長得好,長得不好,都敵不過歲月。
皮相其實不那麼重要,可是長得好的人的確吃香。
來這裡的時候,傳知書就沒帶上什麼。現在要走,他甚至帶不走那包香煙,只把玩著褲袋裡的打火機,把昨晚換下來的舊衫留在那間曾經睡過四年的房間,照樣踢著一對人字拖,不留一張字條便離開。觀音頭掃把腳,沒所謂了。
踏出大廈,踩上石屎大街,他掏出打火機,在半黑的天色下嗒的一聲點開打火機,盯著那一點澄黃的火苗出神,直至風向轉變,扭曲的火苗燒熱他的指頭,才痛得放手。傳知書拋著打火機,昨晚才剛說過之後幾天不能再抽煙,但現在,他又想要一根薄荷煙。
傳知書回到天水圍的家,本想睡覺,已經睡不著,腦裡總想著很多事,從一個回憶飛快地跳到下一個,中間省略太多情節,他跟趙阡陌那十幾年就像一部損毀了的影片,有些菲林黑掉,有些是彩色,有些已經變成黑白。一套片子下來十多年,只是一個不成主調、荒誕不經的故事,要搬到大螢幕或者寫進去小說,一定不得人喜歡。
胡亂吃了幾個麵包當早餐,結果九點鐘就去沙田開店。他這間唱片店前身是小餐廳的格局,因而走到盡頭處連著小廚房跟廁所,很多時候傳知書為了省下飯錢,早上開店前先去街市買菜買肉,下午炒個簡單小菜,煮點飯。養阿才之前,他是懶得做飯的,下午胡亂吃些餅乾麵包就算,可是傳知書是個「一不做、二不休」的人,既然鐵了心養貓,就要一心一意照顧牠、疼牠,故此他每天下午給阿才烹小鮮或用雞肉、牛肉做貓飯。
好笑的是死小孩的口味跟阿才頗相似,有次看見白貓美滋滋的、儀態萬千地吃著白色膠兜中的煎小魚,竟舔舔嘴說 :「我也要吃,明天做給我吃。」
傳知書以為死小孩又在說笑,便說 :「我做了你就要給我吃完。」
翌日給死小孩烹調一兜貓飯 : 混合剁碎的雞胸肉跟魚泥,加上雞蛋、少許鹽巴、生抽調味,鋪在碟中蒸熟,還給他配上一大碗白飯。貓飯的調味料不能下得多,不然貓吃了對身體不好,可是死小孩吃了一口,不只不嫌其淡而無味,還挑起眉,食慾大振,不夠廿分鐘便吃清光,還要傳知書給他多添一碗飯,搶傳知書的小菜來吃。
這天他吃不下早餐,想起店裡的食材快用光,還是去街市買點菜肉。進去店裡開燈,阿才伏在店中央的唱片矮櫃,舔著前掌的毛皮,瞥了傳知書一眼,低低叫了一聲當是跟他說早晨。傳知書見了可愛的白貓,心中陰霾盡驅,上前張開雙臂,阿才輕巧地飛撲入傳知書懷裡。他就是喜歡動物,阿才不會因他外表的美醜而用不一樣的態度待他,只要付出真心待牠好,牠就會護主。
「今天下午給你弄好吃的。」傳知書輕手拍拍阿才的小額頭,阿才彷彿聽懂,舔舔他的臉頰,就瀟灑跳下地,悠然在店中散步。
那天下午死小孩來了唱片店,一見了阿才在吃香喝辣,就跟傳知書攤大手掌,質問 :「我那份呢?」
「沒做你的,」傳知書因為阿才而心情轉好,下午有了食慾,吃著清蒸鹹菜肉餅、菜心炒牛肉跟白飯,冷淡地說 :「你前一天又沒叫我做你的份,我怎知你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