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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八章 林遐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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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遐毅最喜欢的歌是杨千嬅的《小城大事》,歌词总会让他想起和林涵在一起的日子,而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那首歌的第一句是“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但却令我看破爱这个字。自你患上失忆,便是我扭转命数的事。”他的青春也是因为林涵开始,从一开始的那种玩玩的心情到爱上了林涵,这种转折有时连自己都不相信。
林涵长得很帅,是很多女生梦中情人的类型,所以女生总是一厢情愿地喜欢上了他,可是女生却丝毫不知道的是,林涵是个GAY。
当时林遐毅的脑子一定被门夹了,居然对林涵说:“要不要玩玩?试试当GAY的感觉也好啊!”
高中的那段日子,可以说是诡异但是幸福的。用诡异这个词好像不太好,但是的确和别人并不一样。林涵可以算是一个温柔攻,与其说是男朋友,不如说是老妈子,可能这是他的本性,对谁都很温柔。高中的恋情什么的注定是不长久的,一旦毕业了一切就该结束了,他们也不会例外。林遐毅去了广州,林涵去了成都。三年的回忆像是做了一场梦,一下子就过去了,不确定是否发生过,可是可以确定的是,那是一段美好且刻骨铭心的回忆。
离别的时候,林遐毅已经记不清楚自己说了什么,唯一记得的是,林涵曾问过他:“你有真的爱过我吗?”
当时自己回答了什么?不知道,记不清楚,只是当时林涵听了自己说的话后的表情令人有些心疼,是自己的错吗?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回答你,我真的喜欢过你,不仅是以前,现在也很喜欢。
进入大学,第一个认识的人就是沈严,沈严以一种最老套的方法来和他搭讪,说的话就是:“你长得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听到这句话的林遐毅内心犹如万匹草尼玛奔腾而过,这种搭讪方式是已经被人用烂了多久了啊?!现在什么年代了还用这个。
大学可以说是和沈严形影不离,不止一次被那些腐女们以为我们两个有什么了,不过林遐毅知道的,沈严这个男人,当成玩玩的对象就还不错,正经交往什么的还是不要沾染好,沈严太过正经,而且沈严只是把自己当成了他爱的那个人的替身,即使沈严没发现。林遐毅比沈严本人还了解他,沈严不会忘了夏翊的,永远不会!因为这是两个人的羁绊,这也是两个人的共同点。包括现在,就算沈严卧病在床,彼此天各一方,也不会忘了彼此的,两个人的情感已经烙上了灵魂,永远都不会抹除的。所以自己也无谓在中间掺合一脚,反正最后出局的一定是自己。
话说回来,在无意间总要想起林涵,明明对于林涵的感情只是玩玩而已,才没有真正喜欢上呢。在大二的时候,从以前的朋友那里听到了林涵三个月前出车祸的事,好像还挺严重的,谁都忘了,生活习性什么的也忘了,就像一个废人,就像一个傻子。本听到这个消息自己应该无动于衷的,为什么会感到心揪着痛?
果然自己不仅仅是把他当玩乐对象吗?真是可笑。或者换句话说,自己或许有一点在意他?不不不,可能不止一点!够了啊擦!为何要这样自扰呢?自己真是疯了!
而林遐毅自己不知道的是,这将是自己扭转命数的事。
自己知道的,一直的抑郁症不知在何时又复发。第一次抑郁是在初中那时,一群男生在厕所把他XX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总是有那种从心底里发出的恶心,令人作呕。只是觉得自己好脏,无法摆脱那种罪恶。
有人总说,家是永远的避风港,可是林遐毅永远不懂这个意思,因为他没有家,或者说他没有家人。并不是父母双亡,也不是孤儿,只是自己的父母不承认他的存在而已,私生子,又患有抑郁症,还是个同性恋。这样的儿子,他们可从没有过!明明可以治疗,可是家属不愿签字,没人陪伴他,他只有在病房里,独自一人接受治疗。治疗的过程很痛苦,只有一人面对着大量的药物,空荡的病房,独自治疗。
五年后
“亲爱的林遐毅同学,帮姐姐一个忙好不好?”赵晨死死地拽住林遐毅的腿,不要脸地问道。
“拜托嘛……帮姐姐买嘛!”赵晨继续撒娇着。
赵晨是林遐毅唯一的“家人”,赵晨是在医院里认识林遐毅的。在医院里,所有有心理疾病的人都会被当成神经病,然后各种殴打,电击,从来就没把他们当人过。第一次见到赵晨,赵晨总是死不要脸地跟浑身伤痕被当做“靶子”的他套近乎:
“喂喂,你叫什么啊?”
“喂喂,你怎么浑身又是伤了?痛吗?我给你包扎包扎。”
起初的林遐毅,因为自尊心的不允许总是对赵晨不理不睬,慢慢地发现,其实被人知道一点事情也不是那么丢脸的事。赵晨是标准的白衣天使,她有着非常美丽笑容,可是却也是个剩女。自打林遐毅的病痊愈后,她更是各种粘林遐毅,还爱自称自己为姐姐。不过可能早在某个时候,林遐毅的心里早就认定了这个“姐姐”了吧!
赵晨是个快奔三了的剩女,但在最近春天却来了,她终于找到了男朋友,比她小,但从她甜蜜的表情里不难看出,他们很恩爱。最近的赵晨更是过分,居然让林遐毅帮他买“X人用具”,用的理由居然是:“你是男的买不会太奇怪嘛!”
秀恩爱,死得快啊!
世界上有两种人是不能喜欢的,第一种是你曾经抛弃过的那个人,要是重新喜欢上了,那是犯贱!第二种是最好的朋友喜欢的人,要是你喜欢上了,那是卑鄙!可是这两种人,都是林遐毅喜欢的人。自己做梦也没有想到,和林涵的重新相遇,却是在那种场合下……
“您好,这是您的邮件。”快递员递给林遐毅一个邮件,说道,“请在上面签名。”
林遐毅看了一下,什么时候买的呢?对了!是赵晨那混蛋拜托他买的X人用具啊!想到这里,林遐毅红着脸在上面签了名。送走了快递员后,掏出电话打通了赵晨的电话:
“喂,你的东西到了,你要过来拿还是自己过来拿?”林遐毅问道。
“能不能有第三个选项,你帮我送去我男朋友家里好不好?”
“你这是什么意思,居然要我把这种东西送到别人家里?你怎么就不能自己过来拿呢?”
“因为我在收拾东西要走了啊,我需要出差,我跟我男朋友说过了,就放在他那里,所以你就帮我送去吧!就这样决定了!地址是X街X路X号。”
刚想拒绝,却只听到了电话传来“嘟嘟……”的声音,看来只能送去了。
从来就没想过,有一天能和林涵相遇。本来两个人就像两条平行线,在上帝不允许的情况下相交过一次,可这已经被证实了是错误的不是吗?为什么我们还要再次相遇?当那扇门打开时,熟悉的面孔,清澈的双眸,独特的味道……这全都是属于林涵的,是属于自己曾经深爱过,离开过的那个林涵。他仍是哪个穿着干净的白色衬衫的那个男生吗?他仍是哪个背着双肩背包骑着自行车在阳光下露出最灿烂的最迷人的笑容的那个男生吗?自己并不确定。可是是不是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如今的林涵不是自己的爱人了,不属于自己,自己又何必想那么多管那么多呢?他现在可是和赵晨热恋着的那个男人啊!从赵晨要自己帮他们买的那些东西不就可以看得出来了吗?他们很甜蜜,羡煞旁人的甜蜜,自己曾经有过的甜蜜。现在呢?
“请问,有什么事吗?”林涵问道。
“你……林涵……你记得我吗?”
真是可笑,问一个被自己甩的人是否还记得曾经那个狠心离开的那个人吗?谁还会记得这种不愉快的回忆啊?
“你认识我吗?!你曾经认识我吗?我对于以前的事完全都不记得了,我以前认识你吗?”林涵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激动地摇晃着林遐毅的身子,问道。
“我们不认识。”林遐毅说道。
又再一次狠心了一回,但绝对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对不起,林涵,这绝对是我最后一次伤害你。
过去什么的,淡忘了比较好,只有傻瓜会活在过去,所以求求你,别跟我谈起我们的过去,我怕我会忍不住,又爱上你。林涵,你既然选择了那么狠心的办法忘记我,我要是不努力点忘记曾经的你我也太差劲了吧!我会努力忘了你,然后在某个时候,跟某个人笑着谈起你;我会不爱你的,我不会再想你的,我会忘了你的……
自己总是那么不争气,现在不就已经想起你了吗?
嘿!林涵,你还记得吗?你曾经说过:“我们被那么多人说不适合,我们不受世人的祝福,可是我们还是在一起了,这是不是命运的安排?”那时我还笑你太迷信,可是现在我算知道了,命这种东西,不信不行啊!命运的捉弄,我离开了你,命运的捉弄,我在这种情况下重遇了你。你成了别人的爱人,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我也还真是的,居然敢以这种窝囊的模样出现在你面前。你过得甜蜜,我却因为你傻傻地单身了那么久。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即使你是在利用我,即使你已经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即使我们已不仔有可能了。只要你曾经喜欢过我,只要你的温度仍残留在我的指尖上,那样就好了。不过,好像从现在开始,我应该告别过去了,你不再是我的,我们回不到过去。没关系的,没关系的,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怎样都没关系的。只要有一秒的不同,也许我不会走到你身边。只要有一刻的差别,也许我也不会活得那么累。没关系的,没关系的,什么都没关系。对于我,你已经没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