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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走在街头,秦至冬开始怀念起小时候吃的那种济公开胃丹,记得小学的时候和同学们戏称这种褐色的小圆颗粒为“老鼠屎”。那时候班主任经常在开班会的时候骂那些拖了全班平均分后腿的同学,说他们是“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汤”。这个时候秦至冬都会从抽屉里拿出一盒“老鼠屎”来,然后和同桌一人分一颗,趁老师骂的唾沫横飞的时候悄悄地塞到嘴里,并且庆幸自己不在那些“老鼠屎”的行列里。

      他还记得他的小学同桌是一个高高白白的清秀男生,真的很高,在五年级的时候那个男生就已经比一米七的秦至冬高出了半个头。尽管有年头没见面了,但是秦至冬始终牢牢地记得那个男生的名字叫路天翔。虽然后来在秦至冬的印象里路天翔改了N次名字,可是秦至冬就是有些偏执地认定他就叫路天翔。
      路天翔是在五年级的时候从外地转来秦至冬的班级的。当这个男生站上讲台开始在老师的催促下自我介绍的时候,秦至冬已经开始有些不甘愿地整理自己旁边空着的但是被自己用各种零食、旧红领巾、擦完鼻涕的纸以及几个喝完的塑料奶茶杯霸占了的位置——因为全班都是两个人坐在一起,只有秦至冬一个人坐在了教室最后的角落里——秦至冬现在实在记不起当时到底是因为自己经常逃课去打游戏、上课跟老师顶嘴的行径,还是因为自己孤僻的性格总是不到一个星期就把女生同桌气得跑去哭着向老师告状,或者动不动就跟男生同桌打架而被老师这样安排的,总之秦至冬只记得小学的时候他是一个不太受欢迎的孩子。
      后来长大之后,每当秦至冬跟别人聊天说起那一段的时候,听者都会奇怪为什么现在性格那么温和的秦至冬小时候是这样一个“坏孩子”。
      “要是换做你爸在你小时候不负责任地三天两头不回家一回家就醉醺醺地拿着菜刀对着你和你妈扬言道老子今天要砍死你们你还要同样找把菜刀拦在你爸面前保护你妈最后你妈在你一年级就离婚然后带着你到亲戚家寄宿还要忍受别人的白眼,你试试你孤僻不孤僻?”秦至冬总是如是说道。
      这次因为路天翔的到来,秦至冬的班主任已经提前一天在上课的中途看着全班已经只剩一个空座位的情况,把秦至冬叫到走廊上“威胁”了半天,说要是他再不跟这个新同桌好好相处,那么被老师没收了的那个跟BB机一模一样的电子表就不会再归还了。
      所以秦至冬只得无奈地听话,赶紧收拾座位——因为那个电子表是爸爸给过他的用一只手数都嫌指头多的礼物里他最喜欢的。
      后来秦至冬也记不清楚是怎么渐渐地跟路天翔关系好了起来的。
      也许是在第一天放学之后他发现和路天翔的家和自己的是一个方向一起走的时候;也许是他知道了路天翔的妈妈也是在离婚之后带着他来到这个城市上学的时候;也许是在体育课自由活动,女生都在扎堆儿跳皮筋、丢石子,男生都在扔沙包、打篮球,而只有他和路天翔两个人买了一根脆脆冰,然后各自掰了一半坐在升旗台上晒太阳的时候;也许是他一贯地惹是生非之后,而路天翔又发挥自己一贯的人见人爱的温和性格去化解矛盾的时候;也许是学校组织到电影院看革命老电影,路天翔在黑暗中摸索着秦至冬的手然后握住的时候;也许是军训那个星期的晚上两个人天天躺在一张床上,路天翔偷偷把随身听拿出来然后和他一人分了一只头凑在一起听着周杰伦、听着SHE、听着4 in love的时候;也许是同班同学说他和路天翔是“变态”、是“同性恋”,他撩起袖子就准备上去干一架,而路天翔把他拉回来,一步挺上去说“对,我们就是同性恋,我就是喜欢秦至冬,你不服你也喜欢他啊”的时候……
      那个时候秦至冬一直以为他跟路天翔之间的拉手或者下课时互相躺在对方的腿上睡觉又或者搂搂抱抱都是男生之间非常正常的互动模式。他当时甚至都不知道“同性恋”是什么意思,只是“变态”那两个字眼在秦至冬听来格外地刺耳。
      他当时心想,老子跟我的好朋友相处,哪里变态了?

      秦至冬得走到八一广场坐公交回学校,不过时间还早,他想在市区吃完饭再回去,所以开始瞎逛了起来。一路上他胡思乱想着,同时看着手机地图竭尽所能地把走过的路线记到脑子里——毕竟八一广场附近就是南昌的市中心了——刚来南昌的时候秦至冬打死都不愿意相信这个在一堆矮旧的楼房中央硬被挤出来的广场就是南昌的市中心。
      来到南昌将近一个月了,可是秦至冬对这个城市依旧没有好感。可是想到接下来的四年要在那个还算漂亮的学校里生活、想到接下来的几年可能还要在这个城市里工作、想到可能还会在这个城市里找到一个男朋友而渐渐牵挂起这个城市,秦至冬决定从现在就开始用发现真善美的眼睛去观察这座城市,不然接下来这几年他会待得很痛苦。
      虽然这座城市给了秦至冬百般的不适,但是想到这几年终于可以摆脱那个让自己拘谨得不像在自己家的家,又觉得南昌这个城市可爱了几分。

      秦至冬上小学的期间搬了无数次家,他记得一开始妈妈带着他到姨妈家借住,可是势利的姨妈对他们母子总是没有好脸色。秦至冬到现在都还记得那时候和姨妈的家人坐在一起吃饭时,就因为自己夹菜的时候筷子上沾了一粒饭,姨妈就大声呵斥他,说他是没有家教的孩子,忍受了姨妈冷眼相对很久的秦至冬顿时就把桌子掀了。后来妈妈一直说秦至冬不懂事,说姨妈好歹让咱们有了个落脚的地方,不应该这样。
      可是妈妈还是在哭了一夜之后,带着秦至冬搬“家”了。当然,他们当时的所有家当也只是妈妈手里那个装满了衣服的大大的皮箱。
      后来妈妈托人在自己以前上过班的,快要倒闭了的厂子里找了一间小小的储藏间。储藏间的对面是几个办公室,办公室的负责人对他们说:“给你们住已经是破例了,不过白天有人上班的时候你们不要出来走动,影响不好。”
      尽管如此,秦至冬的妈妈还是满怀着即将开始新生活的热情“装扮”起了这个小小的房间——用床单把房间隔出了客厅和卧室;又从旧货市场淘来洗衣机、茶几、折叠饭桌……添置了生活必需品之后,娘俩开始在这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家”里过起了日子。
      在秦至冬的印象里,妈妈那个时候做了很多工作。一开始在一家饮料厂里当工人,每天用机器吹饮料瓶,偶尔还会带回一个像试管一样的塑料管子回来给秦至冬玩。妈妈告诉他,这个管子加温之后用机器一吹,就是一个饮料瓶了。当时的秦至冬觉得这是一件特别神奇的事情,因为饮料这种东西只有在他们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奢侈”一把,买上一瓶。所以他理所当然地觉得妈妈做了一份很伟大的工作。可是没过多久那个饮料瓶厂开始给妈妈“放长假”了,妈妈不用去上班,也再也没有拿回那种塑料管子,那时候秦至冬还失落了很久——那种管子可以拿去学校装沙装水装虫子玩,可是以后都没有了。
      后来秦至冬的妈妈自己攒了点钱,在菜市场盘下一间小小的店铺卖起了咸菜,因为他妈妈总是足斤足两地卖给那些大爷大妈,渐渐地生意越来越好。
      那时候秦至冬每天放学之后都到妈妈小小的咸菜铺子里面边写作业边数络绎不绝的顾客。因为秦至冬妈随和的性格,渐渐地他们跟旁边几家商店的老板关系也好了起来。
      左边卖卤肉的老板是个胖叔叔,每天秦至冬放学到妈妈的咸菜铺子里都会路过他的店,每次他都会笑眯眯地冲秦至冬招手,然后用筷子戳一坨猪头肉递给秦至冬。后来有一次秦至冬在寺庙里见到挺着大肚子的弥勒佛像,觉得很像那个给他猪头肉吃的叔叔,从此以后他在心理暗暗地把那个叔叔的称谓从“猪头肉叔叔”变成了“弥勒”叔叔。
      而咸菜铺子右边的店是一家小卖部,除了卖烟卖酒之外,还会卖零食。那时候秦至冬每天的零花钱只有五毛钱,他经常捏着皱巴巴的五毛钱到那家小卖部里去买一包一毛钱一袋的酸角糕,不过老板娘也从来不收他的钱,还会多给他一包。后来秦至冬也想效仿弥勒叔叔一样给这个阿姨套上某个菩萨的名号,可是秦至冬至今都没有见过眼睛那么小嘴巴那么大,而且脸上还有大大一块黑斑的菩萨,所以这个“命名计划”最后还是搁浅了。
      秦至冬从在咸菜铺子里数来买咸菜的人,后来变成了在录像带铺里数来租录像带的人,再到后来在茶楼里数来打麻将的人,总之秦至冬那个时候觉得妈妈的生意真是越做越“大”。
      赚了点钱之后,秦至冬的妈妈从朋友手里花了五万块钱买了一间四十多平米的小套间,虽然添了家具之后房子已经挤得有些迈不开脚了,但是秦至冬和他妈妈总算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了——自己有一间小卧室,上厕所再也不用走那么长的路,对于当时的秦至冬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

      直到之后妈妈认识了现在的“后爸”,搬进了后爸的家里,到这时他们的搬家生涯才总算结束,从此以后在母亲和后爸的打拼下,他们从套房住到了别墅,甚至之后还买了度假区的小庄园。秦至冬身边的朋友总是说他是个富二代,可是秦至冬心里始终觉得小学的时候和妈妈相依为命的那段时光是最温馨的,弥勒叔叔给的猪头肉和小眼睛阿姨给的酸角糕才是他最怀念的食物,现在大大的房子和复杂的家庭关系是让秦至冬花了这七八年都无所适从的。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而就在那个妈妈再次恋爱的夏天,秦至冬的小学生活也总算熬出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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