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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六岁的红颜知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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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怎么着儿,我们就老了。去超市,促销酸奶的大小伙子,管我叫阿姨。人到中年,激情与爱情,都已经与我们无关。朋友在一起的说的是孩子教育,买海边度假的房子,出国旅行,最近生二胎也是活跃性话题。唯一和爱情有点关系的主题是离婚和小三。
与财富和安逸相反,爱情和青春一起,离我们渐行渐远。
前两天,一个朋友来做客的时候,顺便看了看稿子。在做全职妈妈之前,她是某杂志的编辑。评语是“情节拖沓,线索散乱。”不过她又补充道,“按照你这种半路出家的业余水平,也算不错了。”
我知道她说的事实。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把那所有的纷纷扰扰的往事,整理的更加清晰和有条理。
我只能忠于我自己坚认的回忆,把我自己能记住的细节记下来。
夜深人静里面直击心扉的痛,至少天知地知我知他知。
罢了。言归正传。
高一。
他空降到我们班。课间操之后,班主任带他进来,介绍说,新来的同学李震。
白色高领毛衣,旧旧的仔裤,鼻梁高高,黑白分名的丹凤眼,站在矮胖谢顶的班主任旁边,真是玉树临风,一付高不可攀的傲气。那一刻起,他就让班上的白马王子安杰滚下了宝座,然后泰然不若的坐了上去,接受臣拜,受之无愧。
我,个子中等,面貌中等,成绩中等,心不在焉,多愁善感。正常情况下,我应该是一堆女生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不一样的是我有一个瞩目的身份:本届校花的御用发言人。那时校花又正在名花无主的空窗期,水涨船高,所以我在班里还颇有一些人缘。
年轻时候,从来没有想过校花为什么要选我做她唯一的朋友。现在看来,那时候的我,单纯,义气,读了很多歪书,有点文艺范儿,实在是一个最佳跟班的人选。知人善用呀,她十几岁的时候就知道了,怪不得现在的她饭店,一间接着一间的开。终也混成了成功的土豪。虽然徐娘半老,但是乐得逍遥。
班上来了如此人物,校花怎能自甘寂寞。那李震也不是省油的灯。三下五除二,他们就成了一对。可以称为:星光闪亮组合,真真儿的帅哥美女。走到哪里,身后都是唏嘘一片。
不过学校抓的很严,尤其我们矮胖的班主任,早自习上奋力大喊:“凭我二十年的经验,想和我斗,回家先把乳臭洗干净”。所以高调如他们,也不敢单独行动。做什么都要带着跟班。校花的的跟班是我。他的跟班,居然是班上前任的白马王子安杰。
最初安杰在别人的挑唆下,跟李震处处找茬。几个回合下来,他们两个去学校旁边的小山上单挑了一回。过程没人知晓,也无法印证。总之回来之后,他们居然成了死党,有难同当。其实这是一个双赢的套路,因为他们两个变成“白马王子”组合,“王子”和“白马”。各有各的招数,各有各的调调,各吃各的套路。
李震赢在他清高自负,不屑一顾的范儿。而安杰是真正的帅。无懈可击大理石雕像一般完美的脸,一颦一笑都牵着人的眼。安杰是好脾气的男生。每天悠悠然的乐得自在。十六岁的他,梦想居然是,晚上在家,没事逗逗女儿玩儿。让年少心大的我们,都替他无比的遗憾。
现在回头再看那段日子,我都不能肯定李震和校花之前到底有没有过真正的爱情?他们在一起,更象强强联合的合资公司。为了共同的利益,联手在一起。背地里,勾心斗角,无穷无尽的角力,势均力敌的拉锯,不止不休。
不过那个时候,我可不会想到这些。我每天臭美的很。因为我成了唯一个可以近身这一群星星的人。如果想知道什么内幕消息,就要巴结我。信息时代,信息是值钱的,至少可以换吃换喝。所以我每天屁颠屁颠的,不亦乐乎。
如果这是一出戏,导演一定十分出色。选的每一个演员都热爱自己的角色,活在其中,乐此不疲。
在这场闹剧里面,我最重要的任务是传话。把校花要让李震知道,又不方便给他说的话,用第三者的身份转弯儿说给他听。再把他的话,还有说话的语气神态动作等,所有的细节,第二天转诉给校花。然后我和校花一字一字的分析,李震的心态,想法,整理之后,再汇总成新的要说的话,再告诉他。周而复始。真是无聊无意义,却用尽了小女孩的手腕和心思。
学校在城市中心的一个绿化山头上,我和李震住在城市另一边的部队大院。每天要坐一个小时的公车。这一小时就是交锋的时刻。
可是讲话,我和他根本不是一个级别。他和校花的鸡毛小事,我挖空心思的讲,他轻描淡写的回几句,就可以扭转我讲的重心。然后我就要从新开始。讲来讲去,我也觉得疲惫。后来我就不再绕弯子,每天直接把要讲的话,直接讲给他。问他要怎么给校花回话。
剩下的时间,我们就保持沉默,各自看着窗外发呆。
直到有一天大雪,窗外鹅毛大雪伴着嚎叫的北风,迎着桔黄色的路灯狂舞,画面美的诡异。车开的比蜗牛还慢,挤的比沙丁鱼罐头还暴满,车厢里面没有灯,不到站的话,就是黑洞洞的。呆的太久了,人如睡过去一般恍惚。
李震突然的叹了一句:“飞雪连天射白鹿”。我想也没想的接下来:“笑书神侠倚碧鸳”。他骤然头转过来,差异的问:“你知道?”
我不屑地说:“我全都读过全本的,还包括越女剑”。那还是九十年代,金庸虽然已经不是禁书了,但是中学生还只能偷偷的读。学校旁边的市场里面有一家可以租小说的店,大多残缺不全,找不到全本。
于是我们开始说金庸,刚开始他还是那副挑衅必赢的德性儿。几个回合下来,他明白了这个话题上,他毫无胜算。他放下身段,真心真意的和我讨论起金庸。
话题如滔滔江水延绵不断。大雪让我们堵了几个小时。可是到站的时候,我们还是意犹未尽。下车的时候,我双手冰凉,脸颊滚烫。那么冷的天,雪扑到身上,倒觉得惬意的爽快。
这是我们的转折点。从此每天放学回家的路,变的有意思起来。
我们两个永远都是口若悬河。金庸说完,还有古龙,梁羽生,泰戈尔,托尔斯泰,大仲马,村上春树和苏东坡。没有想到他居然也看了那么多,老师口中的乌七八糟的闲书。我看过的,他基本都看过。他看过,我也基本都看过。偶然有他看过我没有看过的,我会立刻找了来,恶补到凌晨。
我们有时同爱或者同恨着一个人物,有时又为了另一个人物,吵的天翻地覆。能不能说服对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说什么,对方都能听得懂。
有一天我们说起童年。我们的父母都在一个军区,算起来,小的时候,我们应该在同一个部队幼儿园呆过一年半。
我们各自回去拼命的找。八十年代初的幼儿园,没有花名册,没有合影,没有成绩单。不过最后让我找到一张内部消息。军区首长来视察,幼儿园组织表演。每个小朋友都抹了很浓的胭脂,我眼睛大,站在中间。那时候缺女生,他眉清秀目,老师给他头上也别了一个蝴蝶头纱装女生。我把这个拿到学校,气的他三天不给我讲话。三天之后,早上他佯装在公车上碰到我,问:“那个照片,能借我去复印一下吗?”
骨子里,他是一个风趣而乐天的人。不过自恋又自负,所以他才会时时刻刻在意他在别人眼里的形象。回家的路太漫长了,在这样一个空洞的空间里面,我是唯一的观众。而且这个观众是如此的平庸,他不再需要那么努力的表演。所以他脱下了外套,用真面示我。
我比他多坐一站。不知从哪天起,他下了车,不会立刻仰头就走,而会杵在站台上,默默等公车离去。慢慢的我们会有意无意的调整早上出门的时间,一天又一天的在公车上巧遇。面带微笑,心情愉悦的开始每一天。
但是在学校里面,我们很默契的保持沉默。他还是那个万人瞩目的星星,我还是星星影子里面的跟班。其实我们根本是两个世界无关的人。只不过偶然无意间撞到的眼神,我会马上错开,却又不甘心,再看回去的时候,会看到他薄薄的嘴角上微微的笑意。明明在打趣,我又恼了,转过头去,不再理他。
有一天校花居然问我,“你们每天一起回家,车上聊什么呢”?我立刻心如狂鼓,抓了一本英文课本,把脸埋了进去,深吸了一口气,我决定打破了和校花无秘密的原则,“每天说完你们的事情之后,我们就没什么好说的。基本不讲话。”
校花接着的说,“我觉得他对你讲话的样子有点不同。眼睛在笑”。
我很坚确的回答到,“我不觉得。就算是的话,那是因为是你呀,他不讨好我,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我想到什么,都会想要第一个告诉他,因为他会懂。偶尔我也会想他,想象中的画面永远是金色的夕阳里面,我们两个并排并肩的走着,边走边聊,一直到很远很远。但是从来没有更温馨的举动,两条同速的平衡线,直到永恒。
十六岁的时侯,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看到书中说,爱情会嫉妒,不能够分享。可是当他和校花站在一起的时侯,那么悦目,连仰头张望的我,都会心带喜悦。对我来说,他是校花的。就算他不是校花的,后面还有一整队再等。自负如他,要的人,一定要出色,才能称的他更出色。平庸如我,在他的阴影里面,看着他最柔软的那个侧面,就可以了。
红颜知己,多么美的词,这就我给我自己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