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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铁与血的同样的味道 ...

  •   他果然不敢再动,我又对他说道:“这是我从李家带出来的丹药,你不要试图去找巫医,否则的话”我从后腰抽出了刀(骆越人的佩刀方式是将骆越前弯刀佩于后腰处),对着他,又看了看路边的草茎,就在他的目光随着我的目光一起运动时,我一刀就斩下了他的第五根手指。
      搽干了刀口上的血迹,见他只是用右手紧紧捂住伤口,连近在咫尺的止血草—三七也不敢去采。
      当我回去的时候正好遇到来召集猎手的人,这让我有些意外,不仅仅是还有人想到了我,更令我激动的是没有我的指令,我的人一个也没动,他们把召集人晾在一边,这很好!

      走惯了山路的骆越人就像山中的猞猁,脚力惊人,步伐长远,他们开辟着山中的小径,如狸猫一般的在灌木丛中腾跃,如猿猴一般在藤蔓枝杈翻转。两百人的队伍如二十人一样安静,整个部队靠着一种松散的阵型前进,但是却绝不凌乱。细细观察就可以发现,往往几个人都只踩碎了同一片枯叶。就像猫科动物那纤毫不差的前后脚一样。林中能见度不足三米,常常需要翻开树叶前进。从远处看来,整个队伍像是一片绿色中涌动着的浪。四周的猎手相互呼哨,保持着最原始的联络。
      但是,面对自己曾经架设了无数次的陷阱,那些走在最前方的人还是只能发出一声惨叫,来提醒正踩在他们脚印上前进的族人。藜芦是一个老练的猎手,当即高举起右手,同时一个呼哨,叫住了他的人马,他已经意识到了这已经不是一场己方的偷袭了。
      但是我却并没有有停下脚步,那些聪明人,抑或是一些笨人,总之,凡是跟着我前进的人,他们活下来的几率都大了一些。
      一场大火最致命的不是高温,而是烟气,在丛林的遇到烟瘴,即使是一名经验老道的猎手也会迷失方向,而这,就意味着死亡的来临。在骆越人的意识中,死神从来都不会离我们太远,它一直都悉心地把我们照护在它的势力范围中,等待着勇士们投向它的怀抱。
      我预料得果然不错,真心跟着我的人只是少数,当然,这也许也有我发出的信号不太明显的缘故在里面。不过,我本来就没想过要留下多少活口。这些都不重要了。
      当我在溪边的草地上喝装在竹筒中的米酒的时候,大火的另一边,烟尘笼罩着的丛林里正发生着一场战斗。把酒放在竹筒中,携带方便,还有一股青竹的凉意,喝着好不爽快!
      但更爽快的事情还在后面,死神似乎是遗漏了藜芦,勇敢如他,竟然没有战死,而是忍受着流血的痛苦,跪在了我的面前,看来死神一点都不喜欢我,一定要让我忍受亲手杀死兄弟的痛苦吗?
      所有的战俘,都被劈开的折弯的毛竹反夹住双手,毛竹的弹性好,青篾锋利。夹着那些平时桀骜不逊的猎手们的手臂,竟使得他们服服帖帖。因为稍一动弹,青篾就会切开被夹着的血肉。就是不动,没有血液的流动,也会变得青紫,时间长了,一两日,那肉就得烂掉。
      藜芦横着身子走了过来,只是为了不让夹着他的五茬竹节触及地面,我能想象,那是有多痛呀!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我问他道。同时蹲下来,凑近了他。
      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傲慢的扭过了头,银质耳环上的血滴被甩了下来,刚好溅了我一脸,原来,似他这样的战士的血液中竟是一股金属的味道,没错,是铁的味道,浓浓的血腥味,浓浓的铁腥味。

      他什么都没有说,但我已经懂了,搽干血迹的同时挥了挥手,示意杀了他。
      两个猎手过来了,但这两个平时能抱住野猪的猎手却不能拖走藜芦。于是他们换了个方式,开始拖毛竹(也许是最开始不忍心,他们还不想采取这种残酷的方法)。这方法极好,果然没有谁能够拧得过毛竹,坚韧啊,正是竹的品格。
      藜芦,伏在地上的藜芦开始发出如野兽一般的嘶吼,涓涓的鲜红血液顺着竹干流了下去。越流越干,越流越干,但最后竟然凝结得沁不进土地。
      原来我的心并不够硬,十几年的屋檐生涯还没能锻炼出我的硬心肠吗?是了,一定是白溪,有那么一个善良的女孩在,阴暗的东西怎么都会萌发的少些!
      有那么一丝丝,我不忍心再看。装着喝酒转过了身!
      “你们,走远些,给他一个痛快吧!”
      三两口喝光了米酒,“要振作起来呀,才刚刚开始呀,”我对自己说。

      轩国的官员大都是由传承久远的世家大族的年轻人担任的。为了给这些阵营分明的年轻人打上国家的烙印,皇帝特意创建了皇家学院,并在全国推广学院制度,以期望通过学院的培养逐渐替代和淡化官员们的家族观念。并规定,轩国每一位官员都要接受专业化的学习。
      这一制度落实到军队就是所谓的保举进修制。
      落实到基层就是平民的跃迁发家史。毕竟,学院制度虽说是为了应对越来越浓重的氏族集权,但也为大量的中下阶级提供了机会。
      可以说这样既能打造一批高素质的军事管理人才。同时,也满足了一大批平民子弟渴望改变阶级出生的巨大诉求,所以,帝国的这一政策很快就得到了推广与执行。
      东离城。
      绕了一个大圈子,周易还是回到了军营,不过这时候他已经是有名无实的将军了,周易的部队被调到了天水城协防大营,而周易呢,十分有幸的成为了一名皇家学院的带职学员。
      这也是有过先例且合乎规矩的,拥有将军军职的人必须进入皇家学院接受一次系统正式的学习。周易马上就要到位于天水城的学院报到了。觉得还是应该借着最后的时间到东离城中逛一逛。
      于是呢,从东离城的西城门中就走进几个一身制服的军人了。百年来的第一次大战以轩国的胜利告终了,(至少是形势意义的胜利)这成就了当下轩国百姓对军人极好的风评,中上级军官由此也极是愿意彰显自己的军人身份。时不时的出现在街头巷尾。接受民众的追捧。什么献花的少妇呀,花痴的少女呀,乃是军人们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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