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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别扭的傻姑娘 和弦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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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弦第一次接到念清衍电话,邀她去杂志社洽谈稿子的问题,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幽梦影》中说,“美人之姿态,无可名状,无可执著,真足以摄召魂梦,颠倒情思?”听到他声音,和弦便笃定,这丫的一定是个美人,事实证明,果不其然。
念先生,可是靠着美貌,在谈判桌上迷倒了多少公司女高层,签成了一笔又一笔数额巨大的合同,因此之后,凡是有念清衍出席的谈判,对方公司都会预先打听好,再派出同一色年轻的男性高层,有压力,才会有动力。
至少,因为比不得念清衍的长相,才能激起谈判的斗志,可是结果证明,他们还是想错了。念先生可是来自全美MBA第一的大学,年年拿奖学金到手软。
和弦此后一直坚信,在一开始,接到念清衍电话那刻,她已经深陷了整颗少女心,在还没学会如何去爱的年纪,便已经将自己的感情托付给了这样一个,值得托付的人。
后来念先生听见和弦的说法,也只是笑而不语,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额头。
这个傻姑娘,人前那么装老成持重,但却连个笔名都诚实得来用自己的真名。要不是之前在她们班外,听见过她老师叫她的名字,他还真不知道,那个骄傲飞扬的女孩子,此后被自己当作珍宝,小心翼翼呵护的女孩子,到底叫什么。
她的名字太好记,以至于他只轻轻瞥了一眼副主编手中的初稿,便看到她,如她本人性情一样,潇洒恣意的名字。
只用一眼,他便确定是她。
以致到了两人熟识以后,她爱软着嗓子,一声又一声地叫他念先生,直到他放下手中的文件,转过头看向她,她才微微调侃他道:“你怎么知道那是我啊?”眼睛弯弯笑成月牙,语气中不无得意。
他看了她一眼,歪着头,笑了,拿过身边的一个本子,“来,把你的名字写给我看。”
递给了她一支钢笔,是她喜欢用的那种。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用钢笔?而且是这个牌子?”她又乐了,冲着他笑得更欢。
念清衍拍拍她的手臂,轻扬下巴,示意她写名字。
看见他执意叫自己写名字,和弦也笑着抿起嘴,挥手而就,龙飞凤舞的字便赫然出现在纸上。
她从小练书法,最喜欢的便是王右军的行书,家里厚厚一沓宣纸,全是临摹的《兰亭序》,笔走龙蛇间,倒有自己的风骨。
念清衍端详了一会儿她的字,神情柔软,眉目间不无惊叹。他拉过她,让本站着的她坐在自己身边,又取来一张纸,放在她面前。
“重新写一次。”他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她不解,扭头望向他的脸。
他垂着眼睑,温和着语气,“因为刚才你是站着写的字,而我觉得,女孩子写字,尤其是写名字,最好是要坐着写认真下笔,才能真实地反映出这个名字中,所包含的韵味。”
说得一本正经,郑重其事。他打开笔盖,将钢笔递给她。
感觉好像是那么回事。和弦听话的接过他递来的笔,在他的注视下,心猿意马地,不敢不认真地,重新写了一遍。
念清衍拿起纸,淡淡地看了一眼。墨迹还没干,撇捺间还有水光。
“或许你看不出来,但是,被造就的一撇一捺起承转合是与书写者当时的心境状态有关,换一种说法,即你是在书写自己的本性。”
他顿了顿,担心自己讲得太书面化,望了她一眼,却发现和弦饶有兴致地在听。
只要是他说的,他讲的,她都很用心,很上心。
他笑了,继续说:“所以,我能看见你的名字便知道是你,那是因为,你写的名字,传达给我的一种情感,和我第一次看见你,你所直接给我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我知道,那就是你。”
淡淡的话,没有太多繁复的抒情,便告诉她,我一开始,就是对你用了心、
因此,就算只见过一次,只模糊地听到过你的名字,我也能够知道,那就是你。
世间上,最深情的便是,尽管你无言,可我能感受到,你是用了心。
和弦抿紧了嘴,鼻尖红了。他随意的三两句话,就能把她感动到不行。
看见她不说话,念清衍笑了,说道:“你每次交稿上来都是手写稿,便知道你爱用钢笔。:他在回答她一开始的问题。
习惯于用钢笔后写出的字迹,和一时兴起需要用钢笔写出的字,是大有不同的。
就像她,明明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以优异的成绩和不服管教令老师头疼,却在遇到他之后,收敛起了所有的锋芒,小心翼翼地,捧作珍宝似的,对他好。
她的心思,那些女孩子只敢埋在心中的小心思,他能感受到。
因而,学会如何去呵护她,成为了念先生,二十四岁后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