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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春风不度玉门关 ...

  •   一只漂亮的手。
      十指修长,骨骼均匀,修剪整齐的指甲打磨得十分光滑,在粉色轻纱的映衬下,几乎要被误以为是闺秀的柔荑。
      可惜躺在血泊里。
      已经干涸的血液在地面上勾勒出一大块暗色,有几点血渍穿透轻薄的粉色衣袖凝固在皮肤上,让缺少血色的断臂更加清晰地显示出了一种灰败的白。
      “看这袖子的样式材料,应当是那淫|贼不错……”林仲白对着断臂打量了许久,得出确定的结论之后不由得看向李陌,那眼神里带着一种很难形容的意味,道,“想不到姑娘这样好本事……那淫|贼作案已有数年,还是第一次被人伤得这样重。”
      那是因为他以前作案挑的都是寻常人家,这次眼瞎居然看上了天策府的狼崽子……也亏得是天策才能被他跑了,虽然很不甘心,但李陌必须承认的是,这里要是有一个唐门在,必须分分钟追上去打折那粉燕子的腿教他重新做人。
      “唔……也算不得什么本事吧,毕竟最后还是让他逃了。”李陌看了一眼远方,颇有感触地叹息一声,“可惜——”
      可惜她已对这周围不再熟悉。
      “姑娘不用沮丧。”林仲白显然误会了她神色中的含义,出言安慰道,“这一次他伤得狠了,哪怕抓不到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出来作案,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件很大的功劳。”
      李陌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在沮丧,但她也只是将此事一笑而过,而后随口接道:“我最后一下伤了他的下面,哪怕他养好了伤大约也不一定有能力出来作案了。”
      “……”林仲白问,“什么下面?”
      “能是什么下面?”李陌理所当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忽然忆起那人最后洒出的那把迷烟,又想起一件事情,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粉红色的皮囊,递过去道,“这是我追击他的时候掉下来的……里面仿佛是他的独家迷香,应当也算是一件证物罢。”
      林仲白怔怔地接过,却没有立刻打开,而是看了一眼地上的断臂,又看了一眼李陌身后的长枪,讷讷张了几次嘴后,由衷感叹道:“姑娘这样的人不去六扇门做捕快,实在是浪费了人才。”
      这样认为的不止他一个。
      翌日李陌同金九龄会面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笑道:“六扇门若能得你加入,那定然会如虎添翼。”
      李陌叹气:“金兄也笑话我……连人都没抓到,究竟算什么本事。”
      “能将他伤得无法作案便已经是好本事了,六扇门多几个怀风这样的人,也不至于每年都有悬案未决。”金九龄笑过了,而后肃容道,“可是我却要说一句,前日那件事你自己也有错,哪怕身怀绝技,女孩子也不好一个人宿在外面。”
      李陌当然有信心睡在哪都不会出事,但她已经实在不想强调自己不是什么姑娘这一点了,故而只是微微一笑:“这话,林捕快已经说过了。”
      先不说查案能力到底怎样,林仲白显然是个有着一腔热血的好捕快,具体表现为:昨日李陌叙述整个过程的时候,听说她一人外宿野林,对方变色惊呼:“姑娘怎能如此鲁莽!”;听说粉燕子意欲动手,他怒而痛斥:“竖子猖狂至此!”;最后听说粉燕子被她卸了一条胳膊,他直接拍案而起:“如此实在痛快!”
      看他那副激动的样子,李陌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在说书这方面还有天赋。
      “莫怪我多管闲事,毕竟这种事情不是每次都能逃过的。”金九龄皱着眉问道,“大家相识一场,有什么不便都可以开口,何需要睡在野外?”
      金九龄显然是误解了什么事情,但李陌也不会特别点破。
      在她本该埋骨的这片土地上,如今已没有任何人能懂得她的心事。
      “可如果我睡在客栈里,搞不好就真的出事了。”李陌道,“他确实有点本事,如果不是林里足够宽敞通风,我是不是真的中招了也尚未可知。那香气,和客栈酒楼常用的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那粉燕子能在江湖逍遥这么久,除了性格谨慎、轻功卓绝之外,只怕同那独家迷香也脱不了干系——李陌是经受过特殊训练的人,等闲的迷香毒药对她没有任何作用,可那日不过是在风中嗅嗅都觉得要昏昏睡去,若是在普通厢房搞不好真的会就此中招。
      许是因为李陌不好此道,就连眼下这雅间里面熏的香,她闻着和那迷香其实也都差不多。
      看金九龄的神色,显然并不大满意这个答案,但他一向进退得度,怕是也不可能在说什么了。
      李陌随手将两人的都酒盅满上,宽慰道:“反正他短时间内大约也不会出现了,金兄也不必太过担心。”
      “你的身手我自然是不担心的。”金九龄笑一笑,将此事就此揭过,而后道,“对了,关于你想要找的宋郎中……”他在这个称呼上顿了一下,这个过于微妙的停顿似乎透出一些其他的意味,不过旋即便被他的笑容掩过,“根据我知道的,他仿佛要往肃州去。”
      “肃州……”
      李陌对地域的了解同此处的人是有些差距的,她觉得肃州这称呼略微耳熟,却想不起究竟是哪里。
      金九龄见她疑惑,便出言补充道:“便是嘉峪关附近的那一个。不过宋问草应当没有通关文牒,出不了关的。”
      嘉峪关——
      她对这个关名闻所未闻,不过一提到国境边塞,李陌首先便想起了敦煌一带,下意识道,“在玉门关附近?”
      大约没料到她会这么问,金九龄思索了一下,才终于道:“玉门关同嘉峪关……相去还是有些距离吧。我对边疆一带不甚了解,况且本朝退居嘉峪关已经很久了。”
      退居。
      这并不是个很好的词语,李陌乍一听到不免愣了一下。过了好一会她才想起眼下还有别人,于是沉默着去拿酒,结果却不小心碰翻了酒壶,带着些清甜的桂花酿一路沿着红木桌的纹路流到地上,在红色的地毯上晕开一圈泪一样的痕迹。
      剩下的酒并不多,不过眨眼的功夫便洒了个干净,余下的些许在桌子边缘汇聚成小小的酒滴,摇摇欲坠地挂在桌边轻晃,仿佛美人悲愁垂涕的泪水,在阳光下轻轻闪烁。
      李陌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没动,有些怔怔地看着倒下的酒壶,却听得金九龄道:“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再点一壶就是了。”
      “……也是,应当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李陌垂下眼敛轻笑一声,从善如流地收手坐回座位上。
      新的一壶酒很快就端了上来,她仰首喝了一杯之后,摇头感叹道:“这酒的味道实在有些寡淡,如果有烧春便好了。”
      “哦?”金九龄颇为诧异地看了她一眼,“我竟不知道,你这样喜欢酒。”不过他也颇为同意地点头,“桂花酿喝多了确实寡淡,不过这里的烧刀子也不过尔尔,你若想喝,这醉仙楼在京城也有一家,那里的酒堪称一绝,哪日你要去了京城,我做东请你喝个够!”
      “也好,等到了京城,我一定向金兄去讨!”
      同金九龄告别之后,李陌再一次租车,却不是要去肃州,而是赶往甘州。
      大明的肃州,便是昔日大唐的酒泉,李陌总算想起了这地方究竟为何那么耳熟——在天宝元年更名以前,大唐的酒泉郡实际上也是肃州。
      至于从长安直达肃州,并非不想,而是不能。只因甘州到肃州的一路都是荒凉大漠、滚滚黄沙,只有经验老道的车夫才能知晓方向,寻常人进去了怕是只能原地打转,最后在绝望中困死荒漠。
      哪怕李陌自认方向感良好,也有过在沙漠里行军的经验,但保险起见也依然租了马车,然后以一种稳定的速度向肃州前进。
      这片沙漠虽不及敦煌广袤,却也有着不小的面积,打眼望过去只能看到一片黄沙,举目四顾尽是一片苍茫,正午时分的太阳毫不留情地炙烤着大地,仿佛呼吸时吞吐的空气都能将喉咙点燃。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这十个字几乎道尽了边塞的壮丽风光,边疆荒漠,浩瀚无垠,哪怕是足不出户的闺秀读了这句诗,也仿佛能体会那壮阔雄浑的沙海之美。
      但须知大漠这种地方,道听途说同身临其境,是完全不能相较的两种感受。
      若说正午的大漠骄阳似火让人恨不能将自己埋到冰原里去,那么夜晚的大漠就是北疆凝冰的隆冬,风沙往往从黄昏时分便开始肆虐,那些夹杂着砂砾的风擦过脸颊的时候,你会觉得像是被刀锋擦过,整张脸都火辣辣地疼。
      边塞生活十年如一日的恶劣,除了这些艰苦的环境因素,同在沙海中横行的动物也脱不了干系——譬如沙狐、沙蝎……和马贼。
      那一日临近黄昏的时候,从来在车里闭目养神的李陌掀起帷幔,对着匆匆赶路的车夫道:“麻烦停一下。”
      马车停稳之后,李陌不去理会车夫疑问的目光,盯着一个方向凝视许久,车夫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好半天才看到一个黑点——不,是一个骑马的人,向着这个方向疾驰而来。
      骑马跑在前面的是锦衣华服的中年,而打马在后面紧追不舍的人——面生横肉、肌肉虬结、虬髯拉碴,脸上的笑容张扬狂妄,手里的弯刀在烈日的余晖下锃然发亮,上面未干的血迹随着他手臂挥舞的弧度,在沙漠里甩下一连串鲜红的轨迹!
      “马贼——!姑娘,是马贼,我们快逃——”
      在车夫的惊呼声里,李陌已经提枪冲了上去。
      火龙沥泉□□穿那马贼喉咙的时候,逃命的人已经力竭从马上掉了下来。
      “努、努克哈——”
      他指着自己逃来的方向,但不过须臾,便一歪头晕了过去。
      “努克哈!”车夫倒吸一口凉气,额头上的汗珠一瞬间就流了下来,“姑娘,我们快走吧,那努克哈他是——”
      “你在这里歇一下。”李陌将晕倒的人扶到马车上,而后翻身上马,临行前又转头对车夫道,“如果你想走的话,我也是不会拦着的。”
      努克哈是谁,有多凶恶,对于李陌而言是毫无关系的。
      心底对爱马道了一声对不住,她沿着地面上尚未被砂砾掩埋的脚印策马前行,此刻已是风沙渐起的时候,地面上的脚印越来越浅,但那却丝毫没有影响到李陌的追踪——血,从风中传来了  血的味道,浓烈得让她觉得好像置身战场!
      那几乎就是战场——单方面被屠戮的战斗!
      血像是丹青师傅笔下怒放的红梅,成片成片地浸染过宣纸色的沙。
      鲜红的黄沙,淌血的刀锋,醉醺醺的马贼和地面上赤|裸的少女,这画面在瞳孔里凝固成一张鲜红的画,画面正中尸体凌乱地在地上摆出绝望的姿势,有马贼站在正中仰首,囊中的烈酒入喉发出畅快的笑声!
      李陌冲了上去。
      天策枪法素来以快很准而闻名,李陌一身枪法尽得李承恩的真传,盛怒之下的雷霆一击几乎要将周遭的空气都就此撕裂!
      但却没想到有人比她更快。
      仿佛天边流过的夜星,又好像荒原上炸裂的闪电,雪白夹杂着银色的光芒在眼前划过,她长□□入马贼胸膛的那一瞬,已有剑锋捅穿了马贼的咽喉,然后在空气里甩下一连串鲜红的血滴。
      鲜血沿着剑尖流淌下来。
      白衣的男子轻轻吹了吹剑上的血,就仿佛吹落冬日里落在剑锋上一片轻柔的雪。
      黄沙,落日,鲜血,白衣。
      负剑而立的白衣男子沉默着收剑入鞘,夕阳下的侧脸冷漠得仿佛是天山上永不融化的皑皑雪。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春风不度玉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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