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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某些记忆, ...

  •   陪着小娃娃在一旁玩了一会儿,我哥就和很久没见的光年从门外进来了。
      我丢了手中小娃娃的玩具,急急忙忙的跑过去,往光年身旁看了看,又往他背后看了看,他们愣愣地看着我,最后我问光年:“你说给我带的嫂子呢?”
      他“呃”了一下,摸了摸鼻子说:“……还在丈母娘家养着呢。”
      我无语地看他一眼,这人长相不差,身材也不错,智商也不低,可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追女孩子这方面,脑子就像缺了根筋一样,咳咳,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提我和他之间的一段往事。
      这件事还得从我真正弄懂网络这个东西开始说起。
      那个时候我开始使用手机,手机基本上能用的时候我就开始接触网络,等网络我也差不多很熟悉之后,我就认识了光年。
      我也记不得是怎样认识他的,只记得刚认识时我们就聊得天花乱坠,似乎投缘的很。
      后来渐渐地很熟悉了,他就说要见面,我说见面就见面吧,这里我有必要说明一下,那样说似乎显得我像是一个特随便的人,其实我不是一个那么随便的人,在认识光年之前,其实本人是谈过几场存在却不真实的网恋的,那时都没有和谁见过面。
      其实那时我只是单纯的想,光年他不像我在网上认识的其他人一样,一开始问过你是男是女,知道你多大之后,就提出要和你交往,甚至都不知道你的名字,我也知道这是虚拟网络中一种再正常不过的形式,但是光年和他们不一样的做法还是让我有微微的感触的,我想说不定我们见面了也不是什么坏事。
      于是我们就见面了,我第一次见光年时就觉得他有点面熟,不过一时也没想起来在哪见过,后来我才想起我是真的见过他的,只不过那时连我哥都还不认识他。
      也是后来我才知道,我和他在网上认识也并非巧合,依他的说辞就是,有一年我三姥爷家过年请客,他看到了我,一眼就对我产生了兴趣,但因为某些原因没能和我认识。第二年我哥上大学,他无意中认识了我哥,通过一番瞎扯闲聊之后,他弄清楚了我就是我哥的妹妹,然后再向我哥诉说了一番他的感受,再然后我哥就毫不犹豫的出卖了我所有的联系方式,再再然后,就是我们在网上认识事件,再到后来我们见面。
      我们第一次见面一切都很和谐,我们都觉得可以做朋友。
      直到后来距我们第一次见面都过了很久之后的一天,光年忽然打电话来和我说了一大通莫名其妙的话之后又说:“其实我挺喜欢你的,感觉你做我女朋友也不错。可是,可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太对劲的感觉,嗯……我想了很久,其实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相处的。比如说你可以做我的兄弟呀,再比如说,我委屈一点做你的兄弟也行啊。”
      我想正常情况下,我应该是会这样说:“这有区别吗?”
      可是事实是这样的:我听了他的话之后完全蒙了,他说的可是之前那话我可以理解为他在向我表白吗?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表白,多少也会高兴一下的,可是一听他那可是后面的话,我就觉得这个表白多半也就吹了吧,我微微有点沮丧,不过沮丧的同时我也暗自庆幸,还好我对过年没什么特殊的感情,要不然听了他说的话之后,我还不得伤心死啊!
      于是,我痛快的说:“我做你妹妹吧!”
      他颇犹豫了一下说:“我那么聪明,你那么不聪明,别人一看就知道你不是我妹妹。”
      我脸黑了一黑,略一思考说:“那……要不然你就做我弟弟吧!”
      光年:“……我深刻的觉得你做我妹妹真心不错。”
      于是,我和他做了一对怪异的兄妹,所谓怪异就是我从没叫过他哥哥。嗯,我单纯的思想里就是这样认为的。嗯,单纯。
      过年热闹气氛又喜庆,吃了一顿和气美满的午饭过后,我就向三姥爷辞别了,他本来要留我吃晚饭再走的,一番推辞之后我还是走了。
      我爸刚吃了饭就被拉去打麻将,我哥和光年还坐在桌上吃饭,想来他们是不可能跟我一起回去的。
      走之前我找到光年告诉他说:“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一定要看到嫂子。”顺便跟我哥说一下我先走了,再让他跟我爸说一下。
      光年放下筷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其实……我觉得不用找了,你就刚好合适。”
      我瞪他一眼:“其实我觉得你当初真该做我弟弟。”
      “……”他嘴巴动了动就是没说出话来,最后只好低头拿起筷子默默的吃饭。
      我得意洋洋的走了。
      我没有直接坐车回家,而是在街上就下了车,想着要买点什么东西回去,却不经意间就走到那家文具店前。
      记得很久以前,我就是在这里第一次看见谢风云的,那样有点遥远得本该模糊的记忆,我却记得那么清晰。
      有些执念,总会在这种时候,那么深刻的提醒我以后都见不到谢风云了。
      某些记忆,就像散落在角落里的种子,那些不需要阳光,不需要水分,不需要土壤的种子,总会在你毫无防备之时,破土萌芽,开出绚烂的花朵。
      然而你不知道的是,娇艳的花朵总是凋零的最快。
      你无法预料,突来的一场暴风雨,会席卷所有,连根拔起,什么也不剩。
      然后,你就发现,某些记忆,只是一场甜蜜的噩梦。
      就像那个日光白皙的下午,书架前那个隽永无恒的邂逅。
      那个时候,我还只知道郭敬明只是一个打眼药水广告的帅气男生,还不知道贞操与真钞的区别,也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种女人叫鸡。
      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喜欢。
      那样纯纯的我,在那样幼稚的年段里,遇到了爱穿白色衬衫的男生――谢风云。
      记忆中初见时的他,年少俊秀的脸庞像天边最白皙的一米阳光,直直撞入我的脑海,再也没有离开过。
      那之后的很多个夜里,在入睡前我总会想到,他迎着一片日光缓缓走来,脚下像踩着云朵。那时我单纯的想:王子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文具店里那个摆满小说的书架前,是我第一次见到谢风云的地方。
      虽然我不愿承认,也觉得玄幻,可是我真的对谢风云一见钟情了。
      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很小,我却那么执着。
      只记得那时我出神地看着他走过来,直到他正与我擦肩而过我才回过神来,一紧张手肘不小心就撞到了书架上的一本书,书“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他转头看向地上的书,我看着他,只听到他说:“挺好的书,怎么掉地上了……”
      我只觉得他的声音真好听。
      他弯腰捡起地上的书放回书架,然后拿了一本不知名的手走了出去。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似乎从始至终都好像没看见还有我这一个人再站在这里一样。
      我木然的看着他拿着书结了帐离开,很久才回过神来。
      然后,我就做了一件令我至今都无法理解的事情,我莫名其妙地买下了刚掉在地上的那本书。
      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本小说,我却从来没有看过内容,却阴差阳错的让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沉迷在小说中,继而毁了我一直以来的好成绩,至此我从一个高尚的学霸下降成为一介没有节操的学渣。
      那本祸害我的小说被我一直放在房间的书柜里,一放就是两年多,如今我也只记得它的书名: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
      现在想来那本书也没什么特别的,我会那样对待,或许是因为它曾被谢风云碰过吧。
      文具店的摆设变了又变,那个曾经摆满小说的书架却还是曾经的那个样,只是曾经被谢风云捡起放回的那本书的位置,如今摆的已不是那一本“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
      我想,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来这个地方了吧。
      以后,中考以后,应该会是另一个起点,另一种人生的开始。
      也许,真的没有机会来这里了。
      现在,我要慢慢放弃对谢风云的执念,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渐渐让他的影子从我曾经的生命中淡去。
      我走的时候买走了一支笔,也带走了曾经在这里我对谢风云的执着向往。
      我想,我会把它深埋在心底,让它腐烂风化,再也,不要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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