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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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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裴夕澈。”
“年龄?”
“20。”
……
一个个问题都是在俊帮着回答的,我呆呆的忘着地板,警察大概可以理解为吓傻了。
刚才车子横冲直撞过来的一瞬间,我的确有些吓到。
在俊把我从地上扶起来的时候,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他是觉得,以我的身手即使以本能,躲掉一辆车也不是问题。
除非,我并不想躲。
我抬起头,在俊正好低下头看我,向他笑了笑。大概是贴了胶布的脸笑起来很难看,在俊的眉头反而皱了起来。
“我有点累了。”我说。
在俊阿,哥只是累了,累的时候本能也可能忘掉了呢。
“那好,既然你们不追究责任了,就去那里签个字,办完手续就可以走了。”对面的警察尽职地吩咐着。
“谢谢。”我扬起嘴角,真心地道谢。
警察看着我愣了愣,“哎,以后小心点,这次只擦伤了一点,下次可没那么好的运气了,看你好好的一张脸……”
听他这么说我想我的脸大概真的伤得很厉害,不想再吓别人,于是剩下的手续都让在俊帮我去办了。
看他在一边忙忙碌碌的,我心里奇怪,其实被吓的应该是他啊。
被我死逼着说出明洌起飞的航班,还要把我送去机场,在机场里看到那么一出闹剧,然后陪着我像傻瓜一样在机场里坐了几个钟头,一出机场就当场来了个惊险刺激的飞车撞人,紧接着跟到警察局呆了一个下午……现在,竟然还能有这样的精神一丝不乱地办那些令人头痛的麻烦事。
以前觉得在俊只是个小大人是错怪他了,乔在俊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变成一个男人了。
“夕澈哥,我送你回去。”
连个“吧”的商量语气都没有,这小子不是想在回去的路上再对我说教吧?
“不用了,你先回去吧,急诊室不是要你stand by的吗?”
“没关系,那么多时候都不在了,不差把你送回去的这点时间。”
“我想再走走……嗯,让我自己一个人静一静吧。” 我怕他不相信地诚恳地把实情补充说明。
“你!要顶着这么一张脸走在大街上?”
“在俊……”我的声音里开始有些卑微的恳求。
他不再说什么,只是也不看我,眉头还是锁得紧紧的,有些固执地在安静中和我展开拉锯战。
在俊阿,不知道你哥累了吗?不要和一个累了的人冷战,他会吃不消的。
我叹了口气,不再理他转身往前走。
在俊似乎没有跟上来,我松了口气,又走出了几步,他的声音终于还是在身后响了起来,
“夕澈哥,我一直以为你很聪明。”
我笑笑,还是朝前走着。
“可是我现在发现,你就是个笨蛋——”
最后几个字,他是吼出来的。周围的路人都好奇地朝这边看过来。
我也应声停住了脚步,自觉背影很僵。他会不会以为我想要回身给他一拳。这么想便顺势朝身后扬了扬拳头,身后竟然真的再没有声音了。
果然,气势不在淫威仍存。我在胸腔里笑了笑,然后继续向前走。
后面一些日子过得出乎意料的平常。在机场到出机场我觉得天都要塌下来的感觉不知道到去了哪里。
大概是这样的感觉每想一次就要出点状况。不是一开始撞车,就是开车撞人,走路撞墙,在家里也能撞得一屋子人仰马翻的。最轻微的大概就是丢东西吧,那天帮程天编个程,就把他的宝贝“儿子”给编丢了,而且完全不记得丢在哪里了。那是程天用高价配置的顶级设备,那里面还有他所有课论文和兼职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此我也整整陪了他一个晚上的不是……
于是只能强迫自己不要想了,否则大家的天都跟着要塌了。
打算了一下,我还是准备从别墅里搬出去。
在外面的房子已经找好了,不错的一室户,还是朝南的,房东因为地段不好开的价钱也不高。
搬出去的前一天晚上,程天和在俊帮我一起打包。
程天一边理,一边嘟囔,“我都不怪你,干嘛还要搬?”
我指着身边他新买的笔记本,“我要是一不小心把它也丢了,到时候还不是要让你再怪一次。不是,恐怕会杀了我吧!”
程天突然抬起头,“那要是我不会怪你,你是不是就不搬了?”
我愣了愣,伸出手摸摸他的头,“傻瓜,不关你的事。”
程天的头又像个没精神的小狗低了下去。这时,在俊过来递给我一堆衣服,
“夕澈哥,明天公司有重要的活动,很多名流要人参加,你要不要去看一下?”
这是这些天来,在俊主动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有些受宠若惊了。
名流要人就是可能为“亦心”捐助的公司,这些工作本来都是明洌在做,不过他上了大学以后就有一半丢给了我。我做得不好,因为平时不喜欢在这样的圈子里应酬,推三阻四地丢掉了很多机会。
现在其实本该更是提不起精神,不过,再想想以后搬出去了这样的机会就更少了,而“亦心”又丢不得。
“好啊,明天晚上吗?我搬好家就赶过去。”
“不是,是中午的。你过来参加好了再搬家,我可以帮你。”
还有宴会是中午的?不过多个帮手也不错。我想想也就答应了。
第二天,我还精心装扮了一下,怕显得不庄重把亮灿灿的黄头发给剪短又染了回来,穿了一套我压箱底的amani西装,打了个漂亮精致的领结。对着镜子乍看吓了一跳,心想不知道的还以为去参加婚礼呢!
到了宴会厅,才觉得真是多虑了。在当场穿着隆重的人里,不把我认作是端盘子的服务生已经很荣幸了。不愧的乔氏,能请到那么多的名流,不太涉足上流社会的我也认出不少人。
没看到在俊,我就独自先活动了起来。毕竟不要辜负了我这一身打扮。
人要衣装这句话真不假。靠着这一身,不多久,我就和一位贵妇聊入了正题。听说她生前夭折了个孩子还想收养一个,我就更不肯放过她了。
就在我抓着她不管宴会的主题已经开始,自顾自聊得火热的时候,突然间,就张口结舌地呆住,眼神失了焦距,眼前白茫茫一片。
听到有人在耳边不断叫我,又有只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勉强定了定焦距,我看到贵妇迷茫的眼神,
“你怎么啦?”
“他……他们……刚刚说……什么……”我艰难地说出句完整的话。
“哦,就是乔家的大小姐和明氏的少爷要订婚了啊。这是乔家举办这次宴会的原因啊,你不知道的吗?其实啊,这早就都是定好的事了,他们人又都在外国,乔家还要办得那么奢侈,有这个钱还不如多做些慈善呢,你说是不是啊……”
她后面的话,我没再听下去,耳朵里就反复回响着“订婚”两个字。
这就是你兴冲冲地赶回来的原因,是要告诉我们这个好消息……喝醉酒那天也只是把我当做了在熙……
所以后来连着几天不肯见我,所以不接我电话,所以那么急着走,所以我那么卑微的解释下还会说恶心……
只是明洌阿,你的态度转得太生硬了,大概除了我这个笨蛋别人都该看得一清二楚了。
“你不是说是他们家的好友,你不知道的吗?不会吧,看你今天这一身打扮的,不就是来参加订婚宴的吗?”
是啊,原来这样的细心准备就是为好朋友来庆祝的。我微微转过头,看到巨幅屏幕上微笑的像花儿一样的两张脸,我站在这里被他们映衬地可笑之极。
踉踉跄跄地后退,贵妇过来要拉住我,我挣扎了几下,就碰到了旁边的服务生,又勾到了一边的桌子。一时间,“乒乒乓乓”的会场一片狼藉,大家的目光都纷纷投过来,奇怪的、愤怒的、鄙夷的……
我狼狈地几乎是逃出去。一路上跌跌撞撞,路人都以为我是个从宴会上跑出来的醉汉,加快脚步从我身边走过。
我的确是从宴会上逃出来的,不过不是醉汉,只是个白痴,白痴而已。
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别墅的,看到理好的几个包静静的待在那里,拎起来就要往外走。
想了想又折回来,打开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箱子。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箱子,我拿着它的手却一直抖得不停,开了几次才把它完全打开。
里面只是一些杂物,一打厚厚的信占了一大部分。信封上面一片空白,每一封里面却都是厚厚的几页。
这是明洌去美国开始读书以后,我每个礼拜写给他的一封信,一直写了两年,却从来没有寄给过他,因为平时要和他说的话都用E_mail写过去。
我捧着这些信,呆了半晌,风从窗子狠狠地吹过来,门“乓”的一声关上了,我也没反应,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的,扎到眼睛里生疼生疼的也不知道眨眼,直到眼泪从里面流出来,才突然醒了过来。
冲到厨房里,拿了一个铁盆,把信统统丢了进去。打火机轻轻的一声燃起的火苗,从一封信开始蔓延,两封信,三封……直到全部……
到我把amani西装脱下来,不断地扑着盆里的火的时候,里面的所有都已经化为灰烬。我把手伸进灰烬里,想要再抓着一点零零角角,拿出来,通红的手上只有黑乎乎的残骸。
怎么烧地那么快,那么彻底。难道它们也觉得自己不该存在在这个世上?
我的头开始疼了起来,胸口有什么东西一点点的积聚起来,堵在那里,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又闷又慌,却挥之不去。
倒了一杯水,我躺在床上大口的喘着气,情况却没有一丝好转,反而愈演愈烈。
我不知道要怎么做,头疼得要裂开来,喉咙里有像火烧一样的炙热,麻痒爬上胸腔,紧接着开始一声声咳嗽,想要咳出这些难受,可是一震动,整个头就会像要死了一样地疼。
怎么会那么疼,怎么会那么疼?
伸手要够柜子上的水,手一抖,杯子里的水哗啦一声倒翻在地上,杯子清脆刺耳地碎了一地。
收势不及,我也翻下了床,躺在地上继续咳嗽着。
一下一下,嘴里想说话,可是咳得太厉害发不出声音。脑子里涌上了许许多多的酸胀,太阳穴突突地跳,额头绷得紧紧地,像是下一刻就会要裂开,我只能躺在地上喘着粗气。
明洌——咳咳……明洌,
恨你——恨你……
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撕心裂肺地叫嚣着这些话。
可是完全听不到自己的声音,房间里回荡的只有重重的咳嗽和艰难的喘息。
眼眶疼得流出了眼泪,突然感觉似乎好些了,胸口的郁积也像消失了那么一点。仿佛找到了什么发泄口,我开始放肆地哭。眼泪流下来在地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小洼,还是停不下来,要把我一生的眼泪都流干一般。
直到地上分不清是打翻的水还是眼泪,我才支撑着身体爬起来,坐到床沿上。胸口似乎还是闷慌,脑袋里猛得上来一阵晕眩,我又冲进厨房,对着水池开始“哇哇”地吐起来。直到连胆汁都吐出来,才抬起了头。
水池里一片红晕,一看才知道手上大概刚才横冲直撞的给剌伤了,殷红地渗着血。我用嘴去堵住伤口。
嘴里泛起浓浓的腥甜,疼痛和胸闷突然没有那么尖锐了,软软地像跌进了另一个世界里。
池子里的红却更加地鲜艳刺目了,我迷茫地看了看伤口,又看了看另一只手,才发现那里正淌着更多的血。玻璃的碎片大大小小扎在手臂上,从腕部一直到肘部,还有一些被大片的玻璃割伤的,血从伤口上蜿蜒下来,之前我竟然什么都没有感觉到。
一点点地把玻璃拔掉,拔得连肉都翻了出来,我才感到有些疼。等最后一片玻璃取出来,我已经有些虚脱。
坐到地板上,眼前开始模模糊糊地看不清楚了,隐约感觉四周有夺目的红色弥漫开来,开出了一朵妖冶的花。
都出现幻觉了,我想我一定是病了。等搬好家要去趟医院,或者让在俊看看。
他大概会说,哥,你真是个笨蛋,参加个宴会还会食物中毒,真是个大笨蛋。
是啊,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笨蛋,自己给自己下毒的笨蛋。
等到再醒来,我已经躺在床上。而且,已经在医院里。
真好,不用自己去,已经有人送我进来。
艰难地睁眼看着身边,程天守在床边,已经睡着了。在俊站得更远些,在床那头看着窗外。
我动了一下,手上有阵阵疼痛传过来,我抬了抬手,却发现我的手已经被里三层外三层地包成了一个胡萝卜。
我的动作好像吵醒了程天,他揉揉眼睛,看到我醒着,一下子跳起来,拉住我的手大叫,“夕澈哥,你醒了,你醒了……”
我痛得直吸气,他才惊觉地放开我。我向他笑笑,
“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食物中毒而已吧,用得着那么紧张吗?”我试着用力想起身,却发现这不大的病抽去了我大部分的气力。
程天呆了呆,然后愣愣地过来扶我起来,帮我垫了个枕头,就低着头坐下不说话了。在俊这时也已经转过身来,却仍在床那头站着,静静地看着我们 。
在那眼神里,我无所遁形。在俊一直是我们当中最聪明的一个。他的聪明现在却让我害怕。
我想到,那场宴会他叫我去,却没有叫上程天。
抬起手,笑了笑,“干嘛都这么严肃,你们紧张些什么?以为我是自杀吗?自杀就直接往脖子里抹了!不是不是,我只是中毒了……”
“夕澈哥,”程天打断我的声音有些抖,“送你进医院时,你已经快不行了,失血过多,手上的伤割到了动脉,离神经还差那么一点,否则你现在就是残废了……”
我沉默了片刻,抿抿嘴,
“是吗?那倒是残废了好,可以不用做事让别人养着我了……”
“夕澈哥——”
“哦,对,没人养我啊,那就让我自身自灭好了……”
“你——”程天的眼睛开始泛红,这个孩子那么大了还是那么容易哭,我不再吓他伸出手想安慰他一下,
“你真的……那么爱明洌哥吗?”
程天的嘴里慢慢地吐出那么一句,我伸出的手僵在半空,嘴张着说不出话来。半晌,看向了在俊。
他还是同一个姿势,同一副眼神,不置可否。
程天却继续说了下去,“你昏迷不醒的时候,不断在叫明洌哥的名字……以前一直以为……你们是闹着玩的,怎么会是真的呢……”
程天的眼泪开始哗哗地往下流,声音也哽咽住说不下去了。我却靠向了床,仰起头闭上了眼睛。
当所有的一切被用一句简单的话说明了。横陈在眼前的事实就显得那么直接,又那么残酷。
你那么爱他吗?
怎么会是真的呢?
闹着玩而已,
何必当真呢?
再睁开眼,在俊大概已经让程天回家了,他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床边。
我对他笑了笑,
“在俊啊,你说的没错,我就是个笨蛋。”
“不,”他说,“你只是个傻瓜。”
出院的时候,我没有通知他们,回到公寓程天照例还在外面上课或者打工。我整理的东西还原封不动地呆在那里,甚至包括我的那只小箱子。
最后,我还是带上了那只箱子一起走。租房的定金也没去要回来,买好最快发车的火车票,坐上地铁直奔火车站。
火车开动的那一刻,我有些明白在俊的话。
傻瓜和笨蛋的区别在于,笨蛋不知道它做的是一件傻事,而傻瓜知道他在做一件很笨的事,但他还会继续做。
好像两年以后,我又回到了原地,选择继续做个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