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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回香港道 周昌明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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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昌明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自然是高兴的不得了,和孟临轩继续少絮了些闲话,两人就分手告辞了。
孟临轩看着周昌明的汽车开的远,才登上自己的雪弗兰,颇为疲倦的闭上眼睛,用手指捏了捏鼻根处。他本就长得白,手又格外修长,衬衫上进口的黑钻袖扣更衬得贵气逼人,连带着倦怠之感都格外的优雅。
老王小心翼翼的从后视镜里看他的脸,见他气色不好,斟酌的提醒道;“虽说公司里的事情处处都离不开您,但您也要注意休息,照顾好身子才是。”
孟临轩没有睁开眼睛,只是用鼻音答道,“嗯。”
“还有,明个儿是和曹小姐见面的日子,您别忘了。”老王这个人向来觉得,当个司机开好车才是天职,主人家的私事少过问为好。况且跟着孟临轩一年多,也明白他最为忌讳旁人对自己指手画脚,不过今日老爷亲自打来电话,让自己提醒着点儿少爷,自己也就只得提一句了。
孟临轩这才睁开眼,别过头去看窗外刷刷略过的景致,漫不经心的答一句;“知道了。”
汽车经过劝业场,街边店铺的门口已经挂起了绸面的大红色灯笼,黑色墨水写的大字张贴在门口,“元宵售卖”;穿长衫大褂和西装的人来来往往,脸上都带着节日的光彩。孟临轩想起小的时候,上元佳节,逛完庙会自己也曾去北城外买一盏河灯,撒了碎银办月光的海河荡漾着波浪,带走了自己认认真真写下的愿望;穿高跟鞋的太太小姐披着皮衣大氅纷至沓来,每一盏灯都是一段刚开头的团聚故事,那是清末昙花一现的好时光。
眼瞧着就要到茂森大厦时,孟临轩突然开口,“先去趟路易斯学校。”
汽车在街边的巷子里调了个头,就朝法租界开去了。
虽然孟临轩没有说,但老王也知道少爷这是要去做什么,只能默默的在心里叹口气,马上就要相亲的人了,却还惦记着香港道上住着的那位。不过话说回来,少爷风流多情,以前却也没见把谁养在小公馆里头。可见沈小姐在少爷心里还是不一样的。可那又顶个屁用用?终究还是当姨太太的命。
从路易斯学校接了还在做晚课的沈氏两兄弟后,自然是要回香港道的。
路上,沈立行和沈立言颇为拘束的坐在车子后面,沈立言怯怯戳了戳沈立行,问道;“哥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沈立行毕竟比立言大上几岁,也知道姐姐所谓的在“百乐门”唱歌是什么情况,所以最初孟临轩送他们来路易斯学校的时候大概就猜到了是怎么回事儿,再加上过年回家父亲骂骂咧咧的话就更加确定了,答道;“大约是去见姐姐。”
“真的吗?太好了,自从三十儿那天姐姐被爹爹赶出去后咱们还一直没见过她呢!”沈立言天真烂漫,一笑露出两个深深的梨涡,还颇为礼貌的对孟临轩说;“谢谢孟先生。”
孟临轩此时坐在老王旁边的副驾驶上,透过后视镜还给沈立言一个浅浅的笑,心里却一阵酸楚,他端详着沈立言的笑脸,真是像极了他姐姐。只不过沈锦绣的笑总是那么不纯粹彻底,好像是虚挂着的一张肉皮。他也曾对她说过厌弃她那种虚伪的笑这样的狠话,可沈锦绣是怎么回答的?她说;“歌女和戏子大抵是一样的,一个是演别人的故事,一个是唱别人的深情,观众喜欢什么样,就办成什么样,若是真真实实的,大概饭碗也丢了?”她总是这样,用轻描淡写的自嘲略过自己给她的所有恶毒,然后把彼此隔绝在两个不相通的世界,即使两人在同一张床上做最亲密的事。孟临轩觉得自己要被这样的感觉逼的发狂。
直到到了香港道孟临轩才收回思绪。
车一停,沈立言像一只欢快的小家雀一样窜了出去,吵吵嚷嚷的催促沈立行快些,好赶紧见到姐姐。
沈立行倒是沉稳许多,下了车后先是把周遭打量一番。孟家的小公馆无论是位置还是建筑当然都没得说,院子宽敞而整洁,虽然是冬天,却因为有常青的松树点缀并不显得萧条;院子中间的亭子葡萄藤缠绕,甚至可以想象到夏天里姐姐在葡萄树下读书的样子。沈立行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一方面他和受到父亲的影响,有一点儿瞧不起这样的姐姐,另一方面却不得不承认自己和家人现在所享受的一切都来自于姐姐这样的“付出”!一想到马上要在这样的情况下见到姐姐,他还是颇为局促的用手搓了搓自己的裤子。
孟临轩让老王去停好车后便也下了车,见沈立言和沈立行一大一小表情各异的杵在院子里,便领着他们往屋里走。
女佣因为前日得了阑尾炎告假住了医院,开门的是沈锦绣。
此时的沈锦绣因为为上学做准备,已经拉直了之前烫的一头卷发,齐眉的刘海自然地垂在脑门前,鬓角被她掖在后面,露出小巧白皙的耳朵,一身素白色长衫衬得她像是刚下凡尘的仙子般清丽脱俗。
“你看,我带谁来了?”孟临轩颇为讨好的说,言毕就把事先挡在身后的沈氏兄弟拽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