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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许白头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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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湲在司马祖宅只逗留了四天,第五天一早,朝露犹涼时,她便坐上马车,带着十二个家僮及铜钱布帛等物,离开了安汉县。
从安汉县到长安,若在后世科技发达时期,走高速公路不过就是六七个小时的事,但在汉时,一无平坦大道,二有山脉河道之阻,即使车马日行三十里,至少也要两个月时间。
途中每经人口密集经济繁荣之地,韶湲必让车马停下,寻地歇息一宿,而后借夜色之掩,搜觅书籍。
此时朝廷建立太学未久,文教之业主要还是依赖私学维持,除了家学传授,儿童启蒙往往去书馆或家馆,识字、习字、习算术。
学童学完字书后,可以进入乡塾,学习一般经书,譬如《孝经》、《论语》、《尚书》或《诗经》。
再往后的专经研习,生徒就得去精舍拜师,听经师讲授,朝夕请益。如此,通达经术者才有可能得到高官厚禄。
旬余时日,韶湲仅搜整到基础蒙学教材、初级经书和一些杂书。
这年头的精舍不似后世书院坐拥书城,一座精舍能有数十藏书就算了不起的了,谁叫前朝秦始皇唯我独尊,为禁私学聚语而焚书坑儒!一把火将天下《诗》《书》、诸侯史记、诸子百家书烧得十去□□,只剩下医药、卜筮、种树之类学书和法家著作等。
世间之事,创建难,摧毁易,别人家的心血烧不完的……韶湲感概之余,歪楼想到自个以前好像也烧过很多东西……
八月桂花开,香甜如少女粉颊上的嫣红。
停在树荫下的车马染了一身零零碎碎的嫩黄,好看得仿佛披上了春装。
早起的侍婢采桂花煮粥,米粥多了温润的甘甜,让韶湲依稀想起童年的味道,枝生无限月,花满自然秋,侠客条为马,仙人叶作舟……
不远处,江面上开始流动金红朝晖,渔舟渐行渐远,渺似柳叶。
下水抓鱼的家僮接连上岸,没多久,烤鱼味就浓郁起来。
一路上,韶湲吩咐家僮沿途采集了不少野生香料,此时磨碎,或抹或撒,使得鱼肉的香味口感更加丰富诱人。
不过,眼下她没兴趣吃鱼,倒是有点想看人舞剑的兴致,于是唤了个身段修长的家僮过来。
“安七,舞一段霞光万道。”
“是,主人。”
随她出行的十二个家僮皆被下了忠心符,虽说从此要死心塌地听命于人,但却学到一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没有付出,哪来回报?
黄桂荫下,江风送爽。眉眼阴肃的少年一旦出剑,竟如入忘我之境,剑势恢宏,时如白浪掀天尽日风,时如千山绵恒争奇秀,时如白虹贯日金乌鸣……
到最后,只见剑光不见人,真如飞舞之艳阳。
收势时,霞碎千万披满身,少年那双一贯阴沉静寂的眼睛彷如经真火焚炼过一般,明亮剔透得令人几乎不能直视。
围观的家僮皆满面沉醉,沉醉在那一剑舞万霞之中,久久忘语。
韶湲稍稍过了眼瘾,便也不吝夸赞:“有进步。”
安七收剑入鞘,刚想开口,却见主人的目光移向了另一边,他顺着看去,但见前方十数丈远的地方多了一队人马,为首之人武服装扮,骑一匹乌马,直迎冉冉旭日,面目年轻,朝气逼人,如一把出鞘的绝世利剑。
元朔六年,四月。
票姚校尉霍去病跟随大将军卫青从定襄出塞,攻击匈奴汗国。
年仅十八岁的霍去病独领八百名轻骑勇士,远离大军数百里,奔驰于大漠中,斩杀俘虏两千余人,生擒单于的伯叔、相国、当卢等数十头领,并杀死单于祖父辈的籍若侯产,战功卓著,勇冠全军。
刘彻爱才,下旨封霍去病为冠军侯,割穰县的卢阳乡与宛县的临駣聚地为冠军县,做为霍去病的封地。
霍去病和他舅舅卫青一样都是私生子。卫青自幼过的是奴仆般的屈辱生活,而霍去病出生后不久,姨母卫子夫就入宫受宠,小去病住在后爹陈掌家,有皇亲身份作护身符,没吃过什么苦头,但说过得多幸福也不见得。总之,在他首战之前,他的母亲卫少儿还未给他订下合意的婚事。
这回打了胜战,爵位封地都有了,上门说亲的人顿时像赶集似的,用句俗话形容:门槛都被踩破了。
就连刘彻也关注这位少年的终身大事,命人为他建造华宅。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霍去病心想,小爷我的志愿岂是尔辈能懂的!他不胜其烦,跑到刘彻跟前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然后理直气壮地溜出了长安。
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逐渐由车战向步战过渡,便于携带且使用灵活的剑,因利于短兵相接,而成为军队中的主要短兵器。
到了汉代,汉军培养大量骑兵,抗击北方的匈奴族。骑兵交战以砍斫为主,用刀远比用剑来得便当,于是环柄刀代替了剑在军中的地位。
虽然剑在战场上的地位下降了,但击剑的风气却在社会上风行开来。这时候,上至皇帝,下至文武百官,都喜欢击剑和佩戴宝剑,霍去病也不例外。
自从看了安七舞剑,霍去病就有种天下第一莫过于此的感觉,他觉得自己以往学的剑术简直与幼童玩家家没两样,因此打定主意,要学就学最好的,先打听打听安七师从何人,实在不行,拜个僮仆为师也不是不行。至于说丢脸什么的,那啥,不是还有达者为师的说法吗?
为了学习顶级剑术,霍去病像牛皮糖一样黏上了安七。
接下来的日子,安七过得痛苦并快乐着。
安七一向崇拜卫青,换在后世,他就是个铁杆粉丝。故此,当他知道霍去病不但是新鲜出炉的冠军侯还是卫青的外甥,心里那份惊喜火热就不用说了。要不是有忠心符的存在,说不定他已经被霍去病拐去投奔偶像卫青了。
韶湲冷眼旁观,姓霍的小家伙长得还算顺眼,满身活力,可惜是个短命的。
安七曾经私下问过她,能不能把剑术传给霍去病。韶湲当场拒绝。没错,这种剑术心法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即使练得出神入化也没法跟灵术比。可是,我为什么要送给他呢?我和他有一铢钱的关系吗?
安七不敢违背主人的意思,唯有守瓶缄口,最多是顶着切磋的名头与霍去病练一下剑。
事实证明,光会顶级剑术而没有比试格杀的经验是不行的。
两人切磋各有输赢。
车马走走停停,用时二月余才进入秦岭地带。
十月金秋,寒露漫野,连着几日阴天,除了习武的安七,其余家僮都已换上御寒的厚衣。
夜宿时,霍去病偶然瞥见那个一直呆在马车里不露面的妇人竟还穿着单薄宽逸的夏裙,且指甲红润。
他心头一动,莫非这妇人……
霍去病心中存疑,自然对车中人倍加关注,这么一来,很快就发现一些不寻常的蛛丝马迹。
大多数时候,韶湲不在马车上,她一隐身,哪儿去不得,到深山老林里采点上千年的药材备用或者逛逛山泉捡几块值钱的玉石,都比呆在车里睡觉自在。
主人不在车内,那侍婢端水端食什么的就都是做做样子而已。
问题就出在侍婢身上。
人家既不是演员科班出身也不是特工组成员,哪里骗得过堪比特种军人的霍校尉?
霍去病一看,奇了怪了,这世间竟真有不吃不喝不解手的人!难道那妇人是传说中的神仙方士不成?
那一刻,他不晓得自己猜中了真相。
这也怪不得霍去病左思右想地都不能确信自己的判断,换个人,谁会相信司马大人的妻子是个神仙方士呢,卓文君若真有这种大本事,前几年卓王孙还会死吗?
行经太乙山时,大雪封道,韶湲开口让家僮拿钱敲门,山村人家难得见外头的贵族,愣是不肯收钱,还很热情地招呼他们住进村子。
靠山吃山,小山村里大半是猎户,家里少不了野味。为了招待贵客,山民把窖里预备过冬的食物取了出来。习武之人食量大,单是霍去病一人,一顿至少要吃三四斤肉。这回出游,他带了六名侍从在身边,主仆七人没几天就把一家山民的储备肉食给吃光了。
雪停后,暖阳破云,霍去病带侍从进山打猎。安七也想跟去练练手,得到韶湲许可后,便向猎户借了弓箭。
这天,韶湲没出门,她采药采多了,打算炼几炉药丸备用。
太乙山高耸入云,冰川森林之处鲜有人至,其间药材年份足,多少含着些灵气,譬如黄精、黑人参、贝母、鹿角等等。韶湲手里头没有丹炉丹阵,炼不成灵丹,但炼一下肉白骨之类的妙药还是可以的。
第一次,也许是太久太久没炼丹的缘故,一时真火过猛,她把药材连同人家的罐子烧成了一堆渣渣。
面对那堆漆黑奇臭的渣滓,韶湲心里那个别扭就甭提了——想当年,求我炼丹的修士多得从黄河排队排到长江去,哪个不是恭恭敬敬地叫我一声“丹皇”,岂料沧海桑田,如今炼一份凡药都炼成这样,真是丢脸死人了……幸亏没人看见。
好在,她也只失败了一次,而后再炼,没了手生之感,成药率越来越高,其中一次还炼出了两颗品质接近初品灵丹的续命丸。
炼完药,清除满室药香后,韶湲撤去禁阵,打开窗,只见天色暗淡,约莫是酉时。
安七和霍去病等人还未回来。
想起安七出门前面上浮隐的血光之气,韶湲散开神识,下一刻,她微一挑眉:哎呀,小家伙们遇上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