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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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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以为,我与故事已经擦肩而过。
回到小城已是21号,离除夕还有9天。一路的长途奔波,厌恶巴士的气味,机器的嘶哑。我坐着靠窗的位置,阳光刚好驻扎在我疲惫不堪的脸上,天气真好。巴士进入城南大道,愈来愈贴近我心里的潮水,窗外疾驰而过的街景,经过我的瞳孔,比幻灯片还要清晰。我分明感觉到它细微的心跳,在如流的汽车的轰鸣中,任然刺激着我的耳膜。
拨通老姐的电话,说了一声我到了,她说在车站等我。放下手机,再瞧瞧窗外,长长舒了口气。
老姐见到我就笑着说变黑了,我说一直没白过,都老了。她抱着我的小外甥,那个小乖乖,比我走的时候又帅气了许多。我逗着他,还不会叫我呢。我想起和姐夫在医院为他的到来忙前忙后的日子,总是暖暖的。而今,我都当上舅舅了。
杨小莫发来信息的时候,我刚回到家,正要洗漱。
【一】
世界上总是存在很多不期而遇,我不期着,你也不期着,于是就遇上了。
初二的我,像个孩子,不止是初二的那种。杨小莫这样说。我从来不会妥协她的任何一句话,自然拿出我所有的语文底子和她狭路相逢。我承认,那个时候的她,语文十分优秀。如果哪次我语文考了第二,她无疑是最高分。我不怕她会满嘴荆棘地前来挑衅,我会一本正经看着她的试卷,然后大声说:“呀呀,字真难看!” 接着就是一番大战,以我失败为结局。那个时候,我能写一手漂亮的字。
杨小莫是个温柔的女汉子,十足的。认识之前,从头到脚全是温柔淑女样,认识之后,我发现她那不为人知的潜力,可惜投了女儿身。她能跑到我家楼下,扯开嗓子叫我的名字,而我只能拿出我最快的速度在十秒之内跑到楼下堵住她那张开着的大嘴。因为,我实在担心整栋楼的安危。有时候,我惧怕她会在街上认出我,即使所谓人海茫茫,我也会被她那高强分贝的叫声锁定目标,被无数的眼神厮杀,然后转过身无奈地瞪着她。对,只能无奈,而已。而且,杨小莫会打架,和男生。
可是,我还是觉得杨小莫就是我的某根神经,没了她,呼吸都会不自在。
杨小莫。我觉得这个名字就像小说里的,纯属言情类的小说。我不爱看小说,于我而言,一个个大同小异却又夹杂着爱恨嗔痴以致断肠裂肺的世界,真不适合我这个倔强的人。我一直觉得,爱看花哨缠绵诸如此类的言情小说的女生,最可怕。而且,白马只属于字里行间的故事,你所期待的白马,小说里的情节,太完美无缝隙,你一个穿梭于三点一线的沙粒,实难承受得住。
我不喜欢说话,人前人后都一样。
我所理解的生活,便是孤独的时候还能觉得舒适的孤独,你不曾遇见的孤独。
杨小莫来的时候,初二开始不久,但我已经熟悉了校园的味道,对于发生的转学事件也不以为然。而我见惯了所谓择树而栖的同类们,也许正因风大难行,或是太过于追求客观的因素。我始终觉得,事物的本身让我以尝试的姿态去接受它,而不是绝对的融洽与自我的磨合。当初二生活开始一个多月之后,我不再频繁地让自己沮丧,我理解这所学校带给我的陌生感,甚至是它那俗气的名字。我到底还是随了命运这个托辞,来之即安,如此而已。又或者,我同桌王小进那傻气的笑会让我每天都觉得生活还是挺有意思的。
杨小莫会招风。我第一次见到她就这样觉得。但凡女子,雪小禅写过太多风情柔骨,妩媚不失寒烈的诱惑,那是眼神里流露出的招风,招出万世劫仇。我不介意人们对那些像毒一样的女子世俗相隔,每一个仇视的焦触,都是所谓对命运本身的不满。其实,无论你涂满胭脂面油,红妆锦缎的打扮,你再圆润再装腔再假象也秀不出那番风骨。我又想到了《画堂春》里的苏三,即便一身囚衣,牢笼也会是满园春色。
我在这个年纪,开始觉得自己矫情。
杨小莫转来学校的那天下午,正是我睡意来袭的时候。准确的说,我已经被袭击过了。当我一觉醒来伸着满足的懒腰习惯性地转过身去问还有多久下课的时候,就是这个陌生的面孔让我睡意全无,而且,我果断被物理老师叫出教室罚站了。原因就是我原先帅气可爱的后桌变成了一个有些许胖胖的小女生,我在转身后的一秒之内毫不犹豫地“啊”了一声。
太多的开始难免让你觉得突兀却又不得不接受。
而后面,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汹涌。
【二】
那个夏天,我的T恤总是那件黑白相间的,亘古不变。
那个夏天,天气闷热得毫无新颖。
那个夏天,老杨上的语文课是我最喜欢的每天最认真的。我熟悉他一进教室浓浓的烟草味道,同桌说是中华,我坚持觉得一定是红双喜。当然,我没有告诉他我曾经悄悄抽过。我能在他的课上拖着腮帮,听他用怪异的普通话讲述明文古诗,现代散文,从韩愈、子美,到鲁迅、老舍、托尔斯泰......他总是把古文先放着,让我们去预习,也不说什么时候讲,挑几篇小说散文首先讲解。然后,哪天他心情极好,便会兴致顿起,怀着满是憧憬的神态开始上古文课。我无法去触摸老杨的内心,关于这一习惯的任何原因。在那个时候,我只是单纯地认为应该是古文比较难,理所应当放在最佳时段最佳状态来讲解。而本身,在每一个同学看来,也无非如此。
然而,一个在你看来以习以为常的姿势出现的事物,总是会在你成长的某一瞬间上演一段感人的盛幕,总会的。
后来,我经常往返于老杨的家。一次次作客,以后生的敬畏。书房纸质的琳琅满目,即使枯黄的老书籍,看着依然牵动着我年少的心。可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一直没有问他那个埋藏在我手心的疑问。我始终觉得,每个人都可以有迁就,哪怕隐匿于生活。老杨说,我很像他小时候。只有这一句话,再没其他。
整个初中,他是我在十三四岁时期的偶像,从未变过。我曾经幻想着某一天要像他那样有才华,我也觉得,那才能算是偶像。后来说给杨小莫听的时候,她说了一句,我第一次破天荒没有与她争辩。她说:“老杨就好比是岁月里的风沙,绕过艰难疼痛然后沉淀下来的辣姜廉尘,而你,还在等待岁月的到来。”
岁月。我要历经多少才称得上岁月。或者,历经多少痛楚。
校园的广播台每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总会播放老狼的《同桌的你》。教学楼旁侧围墙边盛开的栀子花正带走我们的欢笑声,只是,我很少笑。
稚气是同龄的男孩们口中的打打杀杀。而他们所谓的江湖,便是学校里任何隐秘的场所,也就是保卫很少看见的地方。教学楼后面,天台阶梯上,宿舍角落,还包括臭烘烘的厕所。那个时候,我认为江湖的意义应该就是他们叼在嘴里的从学校外的小店买来的5块钱一包的不知名香烟。而他们的成名仪式就是随便几个打一场架,然后毫无悬念被保卫处拉去写篇3000字保证书,又理所当然地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被通报批评,这样他们就算是江湖人士了。当然,这应该只限于他们毕业之前。我在班上成绩靠前,没那么乖,却始终不爱说话。班上那几个江湖人士不爱去搭讪好学生,只能在我这儿借作业去抄。我一向来者不拒,却也不和他们多交涉。我不喜欢他们的江湖,我觉得江湖绝不会只是打个架这样简单,我说我有自己的江湖。
王小进也是个江湖中人,我叫他二当家。我没有觉得二当家这个称号有多霸气或者表示混得有多好,之所以叫他二当家,是因为他让我这样叫他,而我也就这样叫他了。王小进经常和班里那几个被老师称为害群之马的同学呆一块儿,抽烟喝酒,上课无下限睡觉。所以我基本只能尽量少在课堂上睡觉,只要我一睡,我们那张课桌就赤裸裸地暴露了,我们也就会被老师无情地驱逐出境。他在别人眼里是彻彻底底的坏学生,不讨人喜欢。可他很容易听我话,上课的时候从不会肆意打扰我。也许,他是因为需要我的作业,又或者,他本来也很友善,只是没人给他一个实施友善的机会。我总觉得,王小进十分可爱,特别是他笑的时候。
你不会察觉动荡的前奏,纹路曲折的声张。
杨小莫来之后的第二天就和隔壁班的几个江湖人士发生了不愉快,准确的说,是打架了,这是在我来学校的这些日子里未曾见闻的事。我自是没能看见她单枪匹马英勇大战的场面,只是在那次升旗仪式上我从教导主任宣布的处分名单中听出了她的名字,那个像小说中主角的名字,杨小莫。后来王小进告诉我,隔壁班那几个可是学校出了名的老江湖,说杨小莫这回为咱们班争光了。他说的时候,满脸的敬畏之情,比敬畏《古惑仔》里的陈浩南还具有真感情。我说,老杨脸上确实光了不少,不过是被校长训得气光的。他说我不懂,那叫做真正的无畏风尘。我愣了好一会儿,问他:“你知道是个女生?”王小进捏了捏我的脸,撅着他那充满烟草味的嘴,冲着我说:“是!是个女生!就坐在你后面!”又补充道:“你丫装什么装?”我没有应答,半晌后才覆到他的耳边说:“王小进,你以后可不要惹她啊!”说完朝教室外走去。他估计是迟疑了几秒,然后追着我嚷嚷:“喂!姓冉的!你什么意思啊?我王小进会怕她?我堂堂二当家会怕一女的?......哎!你给我说清楚!”我向操场走去,任他的嗓音在走廊回荡。
那些自称混混的少年,也就只能是混混。可王小进是二当家,属于他自己的二当家。
王小进不是刀尖上的匍匐者,他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我觉得他还小。
他说,那样每天都会觉得很帅。他还说,他以后一定会更帅。王小进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他额前的发丝格外青葱,脸上没有一丝皱纹。
【三】
谁记得,
友谊让你开花的日子?
那天晚上自习之后,王小进拉着我跑到楼道的角落,慌张从他的书包里拿出一包花色的香烟,递给我一支。他说那是他悄悄在他爸那儿拿的,是好烟,很贵。我说我不抽烟,还白了他一眼,边离开边骂他。他点上一支,长长吐了一口烟雾,缓缓说道:“我爸......我爸妈离婚了。”我一下子立住了,踏出去的一只脚悬在空中半天抽不回来。我回过身,我看见那个平日嚣张气盛的少年此刻显得那么无能为力,手中的烟头被掐得瘪折,眉毛在夜色里抖动。我看见,他眼里从未有过的荒凉,凉到他这个十三岁的少年稚气的瞳孔承载不了。我走过去坐在他身边,我们没有再说一句话。我就像困在了一个四面都是墙的狭小空间,没有空气,没有光线,一堵堵墙不缓不慢地向我压来,然后让我动弹不得。
我们就坐在那儿,除了一面不那么洁净的墙直立在我们面前,我还能听见他那明显不均匀的呼吸。
他走的时候,我问他要了一支烟。他给我点上之后就离开了,我看着他在楼道处的身影,在冰凉的水泥地板上折射出的凄凉。我狠狠吸了一口手中的香烟,呛出眼泪之后使劲把它扔向了墙角,连火花都生生不灭。我突然发现,我的掌心有汗。那一刻,王小进成了我朋友,我唯一的朋友。
走到楼道,远处明明灭灭的灯火刺激着我的眼睛。我分明看到一个少年行走在夜色中,不知是哪家的灯还亮着,微光洒在少年的发梢,滋生一阵阵孤独。
我回到教室拿书包的时候,杨小莫还没走。我坐在那儿收拾书包,书本与抽屉碰撞的声响使教室变得不那么安静。杨小莫走的时候,递给我一片口香糖,不屑地说道:“抽烟不好,口臭!” 然后扬长而去。我本来打算说我不抽的,看她走了也就没多言语。心想:随便你。然后背上包,回家。
我家住城南,后来知道杨小莫家在城北。
我拿出手机,放着电影《法内情》的主题曲《亲爱的小孩》,走出校门。把音量调到最大,击打着沉闷的夜晚。
那晚,我走在城南大道上觉得路灯发出的光都是凉的,照在我身上冷得打冷颤。那晚,我没睡好。
有些人,注定会拨动你僵硬的神经。
此后,王小进还是二当家,还是我的同桌。我没有问他那晚的事,他也没有提及过,我们用脸上肆意的笑容抹掉了刻意回避的话语。他笑起来依然好看,还有那熟悉的烟草味。
杨小莫开始主动和我们说话,聊物理老师的啤酒肚,聊数学老师抽烟的酷酷的姿势,聊隔壁班的时候。我和王小进会突然问她:“杨小莫,那次打架你到底有没有被男生不小心占了便宜?”杨小莫就会蹬鼻子上脸,睁大眼睛问:“什么啊?”然后王小进就边逃边嚎叫:“就是......你知道瑟,打架嘛,难免场面混乱。就是有没有被某个男生不小心摸到哪儿吧?”接着杨小莫的女汉子气性就上来了,追着不放,拿着书就扔向四处乱窜的王小进。王小进有时候还会补充:“本来就是嘛。你一个女生和一帮爷们打架,这......这难免嘛!”然后总会有惨叫声在教室久久回荡,直到上课铃声的降临,才能救得了他。我是不敢插手的,至少,王小进比我厉害多了。
我时常挑逗王小进:“二当家,这是怎么回事呀?败北了么?”“哎呀!二当家,求你帮个忙呗!”王小进总会一脸不悦,有一搭没一搭地回我“我帮不了,有事找后面那个大当家去。”说着用极其不屑的眼光瞥了身后的杨小莫一眼,然后,然后就挨了一书本。每次杨小莫惹我,我就会用晨读的音量大声在教室里嚷叫:“我有一个梦想,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我!要!减!肥!!!”杨小莫最受不了谁说她胖,所以说这是她的硬伤。而我,就好比是有一把枪的猎物,我有猎人的要害,却终究斗不过她这个粗狂的猎人。当我被满教室追着打的时候,王小进就在一旁好像看报应似的满心欢喜笑得没心没肺,而且时不时看看手腕上的表,四音不全地说还有几分钟才上课。
我们的笑声在那个季节无所顾虑,把天空划得湛蓝湛蓝。
谁也不会在笑声里掺合无缘由的悲躁,尽管他们都说开得越灿烂,结局往往孤寂如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