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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商——白日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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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延五年,多事之秋。
天蓝着,蓝得无力,泛着干渴的苍白,像蒸干了水一般,云翳无处遁形。阳光也是那样的苍白,白的一丝不苟,没有丝毫感情。纯粹到刺目的白,笼罩之下人们反而如浸在雾气中,如粉彩的偶像被蛮横地刷上了一次稀薄的白垩,显出单调的,同样的苍白。
雍河镇,北接的便是胡地,便是草原,雪峰和沙漠。干,沙大,在这里变本加厉,视线在这里就犹如烤到焦干的烟叶,破碎而枯灼。雍河,河字里的三个水点,被苍白的日头烤成了三朵摇摇曳曳的火苗。土黄的街,土黄的墙,深深浅浅的黄,木讷刺眼的白,雍河镇除了飞沙在麻木地巡游,就只剩死气沉沉。
刘氏在自家院子里挥着长竹扫帚,扫什么呢?黄沙在雍河是扫不尽的,很难看清脚下的铺路青石板。青石板丝毫也被阳光带走了原来青郁郁的沉静颜色,肤浅,惨淡,在黄沙的覆盖下苟延残喘。刘氏头上裹着块灰突突的麻布,像挡沙的头巾,把她脑后看上去很有分量的头发兜得严丝合缝,在颌下系了个疙瘩。其实沙对这里的人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遮挡与否无关紧要。刘氏总是含着胸低着头,连眉眼都不自觉地低垂,埋藏在裹头布底下,人常说刘家媳妇是个低眉顺眼的驼子。
进了屋,刘氏犹豫了那么一下,还是扯开了疙瘩,撕下来那块粗糙干涩的麻布,她一头厚实的头发在发网里窝着,咕嘟一下滑脱出来,刘氏的头发是黄色的,不是乡野所谓的黄毛丫头,她是那样纯正的金黄,尾稍近乎白色,换言之是还算漂亮的淡金色,可是在雍河,总是让人想到这里刺眼的阳光。他们并不喜欢刘氏头发古怪的颜色,确切来说,是她的丈夫刘三福讨厌。同样还有刘氏的眉眼,刘氏总是低垂的睫毛和头发一样,淡淡的金色,让她丈夫讨厌的颜色。而眼睛,刘氏的眼睛是暗绿色的,让人想到九分水头的好成色翡翠,而在雍河,没有穿金挂玉的达官贵人,人们厌恶这样的眼睛,它们只让人们想起了野狼——雍河离塞北太近了,那里的野狼也是这里的客人,虽然并不受欢迎。它们在夜里闯进镇上,翠绿,暗绿,各种鬼火般的瞳孔在夜幕里影影绰绰,恍如鬼魅——刘氏不得不把头发裹上,她几乎没有什么簪子发饰,终年便是一条网兜,一块头巾。她眉眼低垂,甚至还得佝偻着身子,她高挑丰满的身材,本来在雍河镇可说是首屈一指的窈窕姑娘,可是她的丈夫——
刘三福像条猥琐的毛毛虫一样蜷在炕头,磕着旱烟锅子,睁着肿眼泡打量了一下进屋的妻子。刘三福快五十的人了,黑掺白油腻腻的稀疏头发勉强挽了个髻,稀稀拉拉的花白胡子腻着油脂黏在一起。他的脸短得像被刀劈了下巴,高颧骨几乎把一张短脸挣成了方形。两眼终年肿胀着,眯着条缝儿,眼睛距离很宽,鼻子塌着,一口被旱烟熏得灰黄的牙窝在厚嘴唇里。最要命的是他的个头,刘三福天生是个矬子,站直了也只能看见自己媳妇的胸脯,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总逼着刘氏弯腰低头——好歹用这种方式安慰一下自己——他见了刘氏摘了头巾直了腰背,眉头一蹙,咧开嘴便嚷,
“把你那一头黄芽草兜起来,妈的,拖着黄毛想勾引哪只骚公狗呐!”
刘氏没说话,草草把麻布往头上一蒙,折身出了屋子。她咬了一下嘴唇,从牙缝里吐出一口气。院子里,黄沙依旧,阳光麻木的苍白着。
崇延五年,那一年,刘氏二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