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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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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一生有你
四季轮转,花开花谢。
有时候我就觉得自己遇到林思远的那些事就像做梦似的,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生日想要什么?”
“手机。”我想我需要的是一部可以和外地联络的东西。
第二天,我来到手机市场,满心欢喜的看了很多手机专柜,手机推销员很热情,我只好略表感谢地拒绝了他的引导。
我到处游逛,走走停停最终停在一款手机专柜前,上面写着诺基亚三个字样。
“喜欢诺基亚吗”
我抬头看着促销员,他的皮肤小麦色,小平头眼睛特别有神,样子意外的不讨厌。
这几年似乎很流行诺基亚,今年周边见到的滑盖手机也意外的多。
“我对手机没什么概念的。”
他说:“是买给自己还是送人。”
“自己。”
“想要个什么价位的?”
“两千以下吧。”
然后他热心的给我推销,诺基亚其中的一款滑盖手机。
看他如此热情,于是我顺理成章的买下了,连带选了号码,交了费后,我去他那里领货。
看着他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名字。
我看了一眼,愣了愣道:“谢谢,手机出故障就联系你。”
他却说:“这个盒子里有个保修卡,出了问题跟着上面的地址找就可以。”
让我觉得他做法有些令人疑惑。
“以后还是可以继续联系啊。”说着他又在纸上飞速写上自己的□□。
我出门就扔了纸条,插上SIM卡,第一时间保存了父母的手机号。
林思远的号码……
我拨通了父亲的号码。
电话那头响起了父亲的声音,我一瞬间有些愉悦,我问了林思远的号码。电话一挂断我就把林思远的手机号码存了起来。
我握着手机的指尖在微微颤抖,鬼使神差的我拨通了那号码。
上面的地区写着广东。
这是一通长途似乎扣费很贵,手机那头响起了拨通了的嘟声,一声比一声悠长就如我现在的心情,一瞬间天堂一瞬间地狱,我在两头来回,心跳加速。
“喂。”
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电话那头的陌生又熟悉,我的眼眶微微发热。
“喂?”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声音,那么干涩难过。“哥……”
“阿好?”
对方似乎有些吃惊:“这是你的手机号?”
“是啊,好久不见。”我轻轻地道,恍惚又回到了刚刚见到他的时候,只是说话的人调换了角色。
“阿好,我回去后有几次打过几次电话,但是几次你都不在,其实我挺想你们的……”
我摸着胸口,小心翼翼的道:“我也挺想你的……”
简单的浅聊了几句,我有些不舍的挂掉电话。
不知道是从多久开始起的,我会经常想他,半夜醒来手轻轻探过去似乎会捞个空,什么也没有,本来什么都没有。
手机倏然出现一封新信息,这是一个陌生号码。
你相不相信再见钟情?
因为是个陌生号码,我便下意识觉得应该是个骚扰短信,选项→删除→再见。
我每天都会收到一条短信像是义务一般,林思远的每一条短信我都会高兴存起来。有时候会在晚上发过来,有时候会在中午。
不知不觉我电话薄里面的号码多了起来,但是只有一个号码是存在电话卡里面,其他的号码都在本机里。
中考来临复习的东西渐渐多了起来,回家的时间也愈来愈晚,有些时候会出神的想一些事情。在那时候自己遇到了所谓的校园里的白马王子,开始走得越来越近。
可到了最后却还是被毕业的洪流冲得什么都不剩。
毕业的时候和初中同学们在学校屋顶上疯狂的唱着歌,最后泣不成声的拿着几句词翻来覆去的吼。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伴随着那一年超女风波的热闹,我考上了林思远曾在的高中。
拿着成绩单的时候我一阵子有些恍惚。
林思远啊,我考上了你以前的高中,就像那时候说的一样。
我说,你都不在了?
去那里意义又在哪里?
我觉得自己大概是无法表达出对林思远的任何感情。就像曾经看到的一个笑话一样。
“笨蛋是指什么?”
“是指想跟对方说明什么时,即使简单能说清的事情也用莫名其妙冗长的方法告诉对方,结果却并没将自己想表达的意思传达给对方的人。明白了吗?”
“不明白啊。”
<五> 再见钟情
有时候会跟林思远互发许多短信才满意的抱着手机睡着,我经常失眠或许我会跟他通电话他才睡。我知道不管多晚他都会接。
最近林思远的短信和电话少了很多,直到最后几乎不怎么发。
他在做什么?或者有什么事?
我按耐不住自己的性子拨通了他的电话。然后,林思远说,他有了女朋友。
我看着前方,呆呆地,怅然若失。
林思远有女朋友了,他几乎所有的时间都会花在他女朋友的身上,这是事实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却五味俱全。
我是怎么了,我已经不止一次问过自己了。
我在逃避。
我会缅怀和他的过去,我会难过他不在身边,我会落寞望着那架钢丝床发愣半天。我会因为他的电话而窃喜,我会随时查看手机,我会期待。我会小心翼翼的隐藏自己的感情,我会无视自己的认知。
或许,喜欢林思远。
我记起了一个陌生短信,你相不相信再见钟情。
其实我应该是懂的我只是在逃避在害怕,我活的小心翼翼。只是从什么时候起的呢?那份感觉。
我想起是不是几年,我站在人群里面张望他开始的?
还是打雷时候我紧紧抱住他开始的。
亦或是更早,那一天我放了学,看见楼道上的他拿着一个大大的编制口袋。
高一的军训需要十天,我交出了手机,这十天不会与外界有任何联系。
“林笕。”
我回头,是一个年纪和我相仿白净的男孩。他看起来很熟悉我却想不起来他的名字。
他说,他叫唐宝明。
我恍然想起,是不是小学的那个?
他跟我聊了很多,大多都是抱怨,初中开始成绩开始下降,好不容拼搏努力挤进这个所学校,但是以后情景不容乐观啊。
我笑他,说的你自己似乎很差似的。
唐宝明一愣说,林笕其实你笑起来很好看。
我开始恍惚,现在的我个子以及一米六几,要是林思远还是不变的话,我现在应该能到他的下巴了,我的五官也开始张开,褪去孩童的稚嫩,有着少年的独特青涩。
唐宝明跟我扯了很多东西,像是星座之类的。
他停了絮絮叨叨:“林笕你是几月的?”
“十一月。”
“你是天蝎座的,极端且任性。”
我继续向前排队,我不想跟他多说太多。
唐宝明凑过来:“林笕你信不信再见钟情。”
这个单词我很熟悉这是我第二次听到了,有一种心事被看破的恐惧,我佯装镇定,尽量表明波澜不惊。
“再见钟情,你在说什么,不是一见钟情么?”
“……算了,和你说了也不懂。”
<六> 这么远,那么近
很快就到了高三,整天没日没夜的复习中,我会偶尔停下计时,我没有联系林思远,林思远会不会想起我。
他跟他的女朋友怎么样了?还在一起吗?
我尽量让自己不去想,不去在意,我把手机放在家里很多天。
我感觉到自己座椅在摇晃,我以为是我后座的人又在踢我的凳子,我向后望去,我的座椅离他的桌子还有几厘米。
我有些反应不过来,但是我很开的发现地在摇晃。
“地震了。”
不知道是谁大喊了一声,我们离开座位快速的离开教室像操场跑出,我随着人群一起到达操场。
我站在操场中央好笑的看着周围玲琅满目的人群,几乎全校都下来了,操场一阵喧闹。那时候大家都还不拍照,也不发微博。
我们在操场呆了几个小时,学校终于肯将我们放行去吃午餐了,我不喜欢跟别人挤太近,我等周围的人走的差不多了站起来,伸伸四肢,舒展筋骨,我这才缓缓朝学校小卖部走去。
“林笕,我们一起去小卖部呗。”
唐宝明一脸热情,我只是皱皱眉,不理他。他也没说什么,跟着我去小卖部买了林思远最爱给我买的橘子汽水。
下午的课我们仍然照常进行,直到天快黑完了才放学。
“阿好。”
周围的人不多,但是足够看的清楚,林思远就站在对面。他的五官比以前成熟了许多,他穿着西装站得笔直,略带麦色的肌肤有着成熟男人的气息。
似乎见我没有应声,他一声声犹如呢喃般叫着我的名字。
我们中间走过许许多多的人,我静静地站在人群中,四周的路人都模糊了,我眼中只有他。我的心田最柔软的地方迎来一阵疼痛的暖流,我似乎无数次的梦见过。我在疑惑这个的真实性。
我的眼眶一热,脸颊湿润了。
我向他走过去,一步一步近乎沉重。
我说:“哥不是在广东吗?”
他说,听到新闻,我就赶飞机过来。
我心中一涩抱住他,我说,哥谢谢你,谢谢你。
我一遍遍重复,伴随着我的心跳,一遍又一遍,一次又一次。
我听见他的心跳,似乎漏了一拍,就像和我一样。
那时候我有一个想法,他会不会也和我一样。
他的短信我现在还保存着。
那一夜,我们又把钢丝床拼在了一起了,和多年前一样,不知道从多久开始我开始熟悉一个
人的孤单,不再害怕黑暗,不再惧怕雷声,我在慢慢的长大。
这一夜,我失眠了,似乎能感觉的到一旁的呼吸声。
记忆总是会在黑夜中侵蚀着自己,或许那时候自己真的是着了魔。
傻傻地想着或许林思远也是喜欢自己的,要不然就不会从第一时间跑过来看自己。
却不知道为什么的还是哭了,歇斯底里。
我说我喜欢他,最后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说出来没有。
我看见他拉开帘子慌张的说着什么,我又觉得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说什么我听不见,我耳朵嗡嗡作响,一种恐惧的感觉漫上我的心上,我想起多年前拿起钥匙开门的那一刹那我问他住多久,他笑容里的苦涩,我似乎能理解了,父母离异寄人篱下却要强颜欢笑。
多年前林思远替我关上了灯那一刻。
多年前窗外响起雷声他紧紧抱住我,给了我温暖。
非典那年我在校门口看着他出来的欣喜。
那一年,他陪我一起去看成绩单。
我想他一定在说他觉得那只是义务,一种对亲人的义务。我想他根本就不喜欢我,而我大概是再见钟情。
我错了,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我把自己缩在墙角像小时候很多时候一样。想起唐宝明说的,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我们做不到的还有很多。
他最后像多年前握住我的手,轻轻拍着我的背唱着歌。我恍惚只觉我还能躲在他身后不问世事,可那些没说出口的话,成了我最大的遗憾。
他哼唱的歌仍然是张国荣,却不是当年那一首。
“在池袋碰面,在南极碰面,或其实根本,在这大楼里面。”
<尾声> 最冷一天
高中毕业我考上了外地的大学,毕业后我曾与一个男人安定在了那个城市,却还是没办法走到所谓的尽头。后来我选择了独自去旅游,周转于各个城市,认识各种人。每天结交许多人学习很多知识,做不同行业的工作。
书写着自己的游记自己的过去,让自己的心在旅途中安定下来。
就算不是第一次出远门,就算不是什么都不知道,就算不是没有钱没有阅历,却到了到哪里都吃快餐食品。偶尔找不到哪里有食品篮,那就花花绿绿抱着满怀,到收银台都很费力,却在半路上被人撞倒,撒了满地都是。
突然就这么想着,如果林思远在就好了,他一定会帮我的。一瞬间眼眶酸涩,却也没溢出一滴泪。这是第一次想起他。
我遇见了各色各样的人,我经常见到各种各样的旅人,我知道了许多不同的生活,他们明明不会有结局但是却还是奋不顾生的投入爱河,明知道是飞蛾扑火却还是忍不住去,去投身那片属于自己的灭亡。
在出书了之后,我回到母校做了一次演讲,我不知道自己该讲什么,却把心里话稀里哗啦全讲给了那群懵懂无知,在结束时,我看到人群里的两个男生脸上满是认真。
最后我发现自己以为我会在旅行中改变自己的想法但是我发现我错了,我越是逃离越是想念。
那么刻骨铭心那么难以忘记。
如果有一天我忘了,我会找个好人,然后和她有个孩子完整的家庭。
在高中毕业的时候我曾去过一次广东,我想去探望他,却没办法说出什么,只好套上假发化好妆,穿着流行的红色连衣裙,像花朵般的大裙摆。我把自己变成一个女子一般穿着漂亮的裙子去悄悄看他,他却让我留了影。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愿意和我一起照相,只是让我坐在他家小院子的公共长椅上照了像。相机于那时是很昂贵的物件,他却满脸开心用相机给我照了我单独的第一张相片。
手机在口袋中不停地震动,我良久才接通。
父亲说,阿好下周你再去一次广东吧,你思远哥要结婚了。
没有一个人会为了你停留,只有你自己会在那里停顿不前。生活还要继续,不会有人为你等待。
我本以为我会和林思远就这样一直光棍的过一生。
但是他要结婚了。
风起,吹走了地上的尘埃土灰,我看着它们飘浮在天上,消逝在空中。
我最终在一周后去到了广东,看着林思远盛大的婚礼,新娘温婉美丽,笑得一脸幸福,不说话的时候都在笑着,说话的声音和那笑都是精致轻巧的,全是温柔。眼睛里流光溢彩倒映着我的面容,她的头发长得犹如绫罗绸缎,一瀑而下。
看着他们,我觉得不知是林思远还是那新娘,在我心里撒了一大把种子,让那里开满了大朵锈黑色玫瑰。根枝茎叶上的刺尖划破了自己每一寸的皮肤,流下粘稠的液体,干涸,覆满全身。直到自己不能呼吸,直到眼眶中只剩那片绚烂的斑斓和黑白的疮痍。耳边铺开来的都是一阵一阵奔跑时候的风声与呼声。
自私,嫉妒,不甘。最丑陋的情绪,也是人最原始的情绪。这些,我对于他们都有过。其实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所以他们也只是在一旁看着,流露着悲哀怜悯。
自己一直怀抱着莫名的窃喜跟小希冀却咬紧牙关不说给任何人,始终不给予任何表情,却固执到倔强的要与那个人比肩。
终究说来,自己是有后悔的。
长得跟瓷器似的有什么好?我故作不屑。
唐宝明站在一旁说,瓷器有什么不好的?人家喜欢。倒是她和你的挺像的。
我却心虚得直说我这样本来就长得像女孩子,哪有人家那么好。
唐宝明不言不语。
中途我们便离开了婚礼现场,他回程路上直说我薄情,不掉一滴泪,真是不讨喜的性格。
我笑得没心没肺。
张爱玲说,有些事情完全不是错事,却会伤害人。
我最后发现自己不论在什么时候,都选择走一条自知是弯曲泥泞的路。本来不用活那么委屈难过,我也不是委曲求全的人,也不追求所谓悲剧的罗曼蒂克,最后还是走在那样的路上。我只是为了自己有些扭曲且无关痛痒的小性格,走上了所谓煎熬的羊肠小道,狂风扬起来的尘土扑了满面,却依旧还是张牙舞爪地向前走着。
再后来我为了父母回过几趟家,隔壁街上的音像店仍开着,可门口的招牌斑驳了许多。它仍是把一首歌放得怅然如梦,没完没了。只是现在放的不是那时候马不停蹄的忧伤。
“任面前时代再低气温,多么的庆幸,长夜无需一个人。任未来存在哪个可能,和你亦是,最后那对变更。”
我的思绪又回到多年前的一个晚上,林思远说,开着灯睡的孩子心灵缺乏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