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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六月暖得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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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暖得猖狂,像是午后在躺椅上小憩的贵妇,慵懒、柔媚而做作。阳光透过朵朵云彩洒了下来,幽幽的,密密的,抓不住。
Q城美得一塌糊涂,车见车载花见花开。醉人的天气把这个早该被列入一线城市的二线城市映衬出咄咄逼人的傲气。作为地地道道的Q城小嫚儿,我曾不厌其烦地用各种贬义词赞扬这个城市。其实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褒义的,但是并不想用假惺惺或者吹捧的字眼。的确,它的味道是需要慢慢体味的;它的个性,乍一看孤傲的美,就跟本地人无时无刻不存在的家乡荣誉感一样嚣张。慢慢的,一种深入骨子里的亲近愈发愈浓。如果给它赋予人的生命,它必定会拥有最冷艳的容貌和最独特的个性,还会用漆黑的眼睛冷冷地扫过人群。
这是我最爱的季节,这里是我最爱的城市,此时此刻的慵懒是我最爱虚度日子的方式。我曾经跟唐果果这个老北京说过,我在用生命爱着Q城。果果听后呈呕吐状,哎呀你丫别矫情了,又不是要说拜拜了还这么难舍难分,搞得跟你小情人儿似的。
果果是我最□□最实诚的死党,死也不放手的那种。这倒不是指我掉下悬崖时她会拼着小命儿拽着我,也不是说她听说我多么多么悲惨的经历之后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而是她上刀山下火海时绝对会死活拉我一起,比八爪鱼抓得还牢固。不一起受个什么罪都对不起“有难同当”这一响亮口号。
高二那年,她跟我在肆无忌惮地街上压马路。不知是小脑发育的问题还是精神错乱了的缘故,她无缘无故地被绊倒在地上,整个身子死死的压着土地呈游泳状,跟地面接触的那一秒我看到因巨大撞击而扬起的灰尘,心想那一定很疼,然后神经不自觉抽搐了一下。我俯下身刚想把她扶起,结果她一脚把我绊倒,顿时我整个身上的肉都在抽搐。感觉她为了弄倒我用尽了所剩不多所有的力气。我们俩就这么横在大街上,活像两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不同的是,我们比□□更丢人。
妈,那两个姐姐怎么了。单纯的小孩子扯着妈妈的衣角。孩子大概是上幼儿园的摸样。
那是俩神经病,快走快走。女人一脸嫌弃。
可是她们好可怜。小孩子真可爱。
那你给她们两毛钱吧。女人掏出钱包,拿了两个一毛的硬币放进孩子的手里,说,给完钱赶紧回来。
小孩子蹦蹦跳跳地来到我们面前,仰头看着他的身材好伟岸,清澈的眼睛好纯真。
来,给你们一人一毛,不要抢。你们要好好活着,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好吃的。他鼓励我们。
我和唐果果一下子就哭了,小孩儿吓得哧溜一声就跑远了。隐约听到他妈说,你看吧,让你离他们远点儿,神经病都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的。唉,我哭不是因为感动难过什么感性的原因,纯属是因为疼。果果说她也是,要不怎么趴了十分钟了还不起来。
唐果果是被空气绊倒的,我是被她的脚绊倒的。明显的,自然的力量比较强大我摔得较轻,所以决定先爬起来的这个任务由我来完成。爬起来的过程也很艰辛。先用手和腕力支撑身体,再将身体向后缩腿向前进,如果此时配合着汪汪叫那绝对是一活灵活现的看家狗。之后尽全力使左脚跟地面百分之百的贴合,发力,右脚贴合地面,蹲,起,成功!我终于站在地面的那一刻还以为我站在了舞台中央,我听到了掌声。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看看四周才注意到旁边居然出现了不少看热闹的观众。我潇洒地拍拍身上的土,解释道,谢谢大家的鼓励,我们在为一个行为艺术展览做表演。
此处不宜久留。于是我赶紧拉起来果果,踉跄地逃离案发现场。途中遇到一乞丐,我们把两毛钱全部扔进他前面的碗里但换来的是他的不屑一顾和少许的嫌弃。这是我们有史以来挣的第一笔钱也是第一次贡献慈善事业,想来就感动,毕竟这辛苦劳动得来的钱的确来之不易。
事发很丢人事后很生气。唐果果振振有词“这才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对待朋友决不含糊”。我开始怀疑她不是我的亲生朋友。这一“难”让她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而我只是皮擦伤,但她还是喊着“你不仗义你摔得太轻”。我忽然觉得仗义的标准改变了。摔死才算真朋友,死得越早越有诚意。
我们俩做过不少不上道不靠谱的事儿。她要是不小心缺一下德,那间接被影响的绝对有我。你看看那种宫廷剧里你争我斗的哪有情愿自己受伤的道理。当然了,我也得高度赞扬一下这个好友,毕竟我俩手拉手肩并肩,一起撒野了四年。果果是北京人,土生土长的。她的爸妈做生意,分公司开在Q城,所以她经常来Q城逛荡。每次收到“曼曼,我下周末要去找你”的短信,我脑屏幕就打出六个字——鬼子要进村了。接下来的一行:请还Q城安宁。两行字放慢放慢定格定格直到卡机。恨之入骨的效果特像《海贼王》最讨厌的那行红字——To Be Continued。
果果家里条件很好。我很欣赏的是,她跟其他富家女完全不一样。她爱逛网店,几乎不花父母的钱穿名牌。她立志要当女强人。我相信她有这种挣钱的实力,毕竟那时是她挖到的第一桶金虽然只有两毛钱。她有富家女的气质,一样能把便宜货穿出一线品牌的效果。我嫉妒她不灵敏的三观。就像把大蒜吃出蓝山咖啡的味儿,把白菜吃出肥肉味儿。她爱吃路边摊,声称这比在高级餐厅里喝红酒吃牛排装文雅自在多了。这种上流社会的人具备如此下流的思想着实不容易。哦,是下流社会的。
综上所述,果果是一个思想的有钱人。我和她貌似是一路人,但走着走着又分道扬镳了。她家的钱是她的,而我家的钱并不属于我。别打听我。我低调我骄傲,此时此刻还不想提什么家庭背景。反正吧,不合乎情理的人就是这么多,比如早上水池洗完我的脸,我还要再洗水池。要是天上哗啦哗啦的掉银子,唐果果就是那个撒钱的,而我就是那个伸着胳膊抻着脖子弯着腰忙着捡钱的。曾经某知名班主任说了,唐果果你家钱多的都追在屁股后面求着你花,你就别来上课了,闹心。
第一次认识果果是在高一暑假在北京举行的夏令营。那有一段我不想提及的愚蠢历史。那次大家一起玩猜英文词语的游戏,规则是用英文形容抽到的单词。轮到我的时候,我立马一个头两个大了。第一,英文不是我的菜。我在心里默默咒骂提议玩这个游戏的人无数遍。第二,我抽到的是“turtle”,turtle啊!还好后面有个括号,注明了中文“海龟”。我发誓我这辈子见过海龟的次数也就俩指头那么多。我也只认识半个巴掌大,绿脑袋上长着一对绿豆眼的小王八。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想到我是这么描述的:wáng bā in the sea。在海中的八王,那不就是海龟嘛!聪明人一想就明白。只是,这句不成句又夹杂拼音的话的可笑程度把我想表达话糙理不糙的效果挡的严严实实。我站在讲台上,明显看到并感觉到了所有人先是愣了一下,再看了一眼老师,心里想着不能违反纪律,要装淑女装文化人,于是面露蒙娜丽莎的微笑其实都憋出内伤了的这段富有层次的贴切表演。终于老师先噗嗤一声笑了,班里跟大解放似的,个个笑的前仰后合,手舞足蹈,面部狰狞。其中笑的最惨不忍睹的就是唐果果同学。尽管她坐在最后一排,尽管她的样子看起来还蛮过得去的,但是那刺耳的笑声和两排大白牙彻彻底底地毁了她一切形象。我当时就在心里默念,哇,女版海贼王路飞。想到这我也笑了。下了课她立马走到我跟前,就跟认识了我好多年似的,狠狠拍着我的肩膀赞赏我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她说笑的她牙花子疼了一节课。而我的肩膀疼了一天。于是我更加深信不疑了,此女绝对是海贼王路飞:爱大笑,笑点低,打人疼。后来接触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熟悉,直到现在成为闺蜜。一切发生的太快,后悔也来不及。
我有问过果果当时对我的第一印象,她想也不想就给了我百度定义:顾曼,一个胆大妄为、癫狂、神经质的真汉子。经过我一顿穷追猛打之后,她悔改了,说,“一个”的后面再加上一个“特别”。
我承认,这个定义还表达的挺淋漓尽致的。而且还可以跟唐果果的定义合并使用。。
果果说我是孤立自强的黑天鹅。我说她是多动聒噪的老母鸡。我们一起贫一起闹,一路走来,面带微笑。
每年放假我都会去北京玩儿,我觉得唐果果家就是我另一个家,比欢乐谷还欢乐。我肆无忌惮的穿着外套躺在她的床上被她各种嫌弃,然后打开冰箱拿我爱吃的东西被她讽刺吃太多会胖。我绝对不会因为自己是客人而假惺惺地客套,她也一样,我们的友情也一样。
后来我考上了当地的大学,而果果凭借出色的英文成绩和音乐特长顺利被英国一所艺术学院录取。我们都上大一,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
这一年,我很想她。我常常提出不可能的假设和要求,能不能让我任性地在高中时光中再逗留一会儿,一会儿就好。然后发现时间居然用岁月的痕迹和渐行渐远的回忆回应了我。你丫不行就不行,能不能别给我留下抬头纹和青春痘啊。多矛盾的两个东西多荒唐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