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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仓鼠 ...

  •   他帮助那女子上了车,然后自己才上车。对孤零零地同她被背叛了的爱情站在那里的艾利卡,他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眼。——斯蒂芬·茨威格

      两个月来我唯一的工作就是——就是没有工作。老实说,我的签证得来的并不是那么合法,不过比起大多是我认识的人,我起码还有个签证,不过显然,对于我目前所做的工作,签证实在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点缀。
      米哈耶夫在密歇根大道的威斯丁酒店等我。他是个高个、瘦削的乌克兰人,四十岁左右,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儿。自从我认识他以来,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我从未见过他穿运动服或者牛仔裤的样子。我不敢妄言我们之间的关系,但绝不是朋友,我也希望不是敌人。
      我没有车……没有钱,也没有这个必要,我甚至不会开车。你或许会对此感到意外,但是如果你和我一样,出生在九十年代初的某个东欧小城的公务员家庭的话,几乎是没有机会接触到私家车的,大多数情况下我都选择步行,如果要去的地方太远,走路要一小时以上我才会选择地铁。因此,尽管现在还是下午,而约会要是晚上,我还是选择在五点前出门。我不太清楚米哈耶夫——米沙打算在哪里和我见面,但是穿着正式一点总是不错的。
      老实说,我和他交集有限。三年前,我还在巴黎,为某位玩脱了的中东富豪收拾烂摊子,那时候我入这行还没多久,算个新手,没犯过什么大错。说句题外话,法国人真是讨厌,我一点也看不出巴黎那点好,可惜,有钱人的想法和我不一样。受雇于人,我也没法自己选择办公地点,七月份的巴黎人又多,天气也热,我整个人都十分烦躁,出于生计考虑,我也不能乱发脾气,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充气过多的氢气球,给点火花就要爆炸了。
      我是在那时候遇到格温多琳·米哈伊洛夫娜·米哈耶娃的。
      我一向不怎么喜欢她,反正呢她也不怎么喜欢我,格温多琳就像其父的劣质仿造品,一样的金发碧眼和天使容貌,只是更年轻、更轻狂、更不知好歹。米哈耶夫有种前苏联加盟共和国公民特有的谨慎,做事总留一份余地,而格温则是美国式的自负,准确的说是过于自负。相比之下,和格温见面我不会紧张,和她父亲就不同了。出于我本身叛逆的性格所致,我很少会真正崇拜些什么人,当然,在我那如今想来实在是太过短暂,其时却感觉如此漫长的青春期里,为了不显得太过特立独行,我也和其他人一样在房门上贴了几张欧文和贝克汉姆的海报,老实交代我比较喜欢欧文。
      我第一个真正敬佩的人是我的一位大学老师——是的,我也上过大学——他带我步入了这一行;第二个获得了我的尊敬的,则是米哈耶夫。我对他了解不多,但仅仅这些有限的认知也足以让我对他充满好奇。我知道他是以贩卖军火起家,但在那之前他做过什么,我和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一样无知。
      我和格温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之后的每一次都跟第一次一样。

      而我和米哈耶夫的结识,更是一场灾难的产物。不过在描述这场灾难之前,我的讲讲我误入歧途的原因。

      一开始,这只是很单纯的一场游戏。
      那是一个初春的下午,我和往常一样,在阶梯教室里昏昏欲睡。阳光只在狭小的窗外停留,桌椅因年代过久而散发出腐败的气息。
      而我在就快睡着了。
      那时候我很年轻,远没有今天谨慎,体重比现在多二十磅。我睡的非常香甜,直到现在我都能复述出那天下午我所做的梦,倒不是梦里有什么好玩意。

      和许多小说里不同,改变我命运的契机在那个平淡无奇的下午来临。宣告这个契机降临到我身上的人,是导师。从传统意义上来讲,我并不是一个好学生,但也许对他来讲,我还不错。他并不是每年都能遇到我这样的新人。导师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精神领袖,我之所以选择如此称呼他,是因为他恰好是我的大学老师,他年轻得尚未跻升教授们的行列,但是自有一番魅力——至少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任何人讲他的坏话,这对于一位教授大学新鲜人两个学分课程的大学教师来说可不容易。他的课教的很好。
      也许我不该上课打瞌睡。但是我确实那么做了。他像往常一样点了我回答问题,我当然没回答上来。
      不,他没有因此挂掉我,他叫我下午下课去他的办公室,我们需要讨论一下我的论文。
      有关于论文的事情当然是胡扯。我们确实一起写过论文,和一般的老师与学生合作的论文不同,我们的论文以他为第一作者,但是大多数内容确实都是他做的,论文也是由他写的,我最大的贡献无非是拍了两张照片。天下当然没有白吃的午餐,只是当时我太年轻,对于“侥幸”这个词还没有充分的认识。
      他和另一位年轻的女教师以及几位博士共用一间办公室,他和女教师的办公桌正对着放在办公室的最深处,是那种老式的苏联式样。当然,那整栋楼也是老式的苏联式样,外面爬满了常春藤。我走进办公室之前敲了敲门,门并没锁。
      “进来。”
      导师站在门边,对着一整面墙的草稿。

      那天下午我离开了学校,身上带着五千欧元,去寻找一个出走的女人。没有录像,一张模糊的照片。我只知道她大概二十岁,棕色头发和褐色眼睛,白人。
      说真的,我不信她是离家出走。甚至是否确有其人我也不在乎。很多人活着为了追求生命的真谛,我活着为了寻求酒精、毒品和性之外的刺激,也许有人活着就是为了离家出走或者雇人去找一个不存在的人。
      假如你和我一样熟悉一些上不得台面的生意,你会惊讶于人命的低贱。杀一个人只用两百欧元,任何一个街头混混都能做到,被抓到的永远是其中的极少数,除了□□和奥巴马这样的人,大多数人的姓命都花不了一万欧。还不如拆开卖值钱。

      当然,有些东西愿意两吃顿价值两百欧的饭,这也没有办法。
      在这个人均月收入三百美元的国家里,能吃的这么好的简直就是怪物。

      要找到一个人其实非常简单,并且越来越简单。首先,你要确定她到底是死是活——一般都默认他们活着——然后你就开始找。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干的。对于我来说,这就像从自己的卧室里找到一把钥匙差不多,你对对象了解的越多,做起来就更容易,越来越容易。毕竟,这是你的卧室,它只有这么大。
      而钥匙,只会在那几个地方。

      “艾丽卡·温克勒?这不是一个罗马尼亚名字吧。”
      “你知道赫塔·米勒吗?”导师这么反问我。我很想回答不知道,但是那样我可能就不会囫囵着回去了。
      “怎么,她得了诺贝尔奖吗?”
      导师看我的眼神就像我是只仓鼠,肥胖可爱,但是不能与之沟通,同时也没有智慧。我当即明智的决定闭上我的嘴,不多说一个字。
      “她三周前失踪了,去找到她。”
      三周。三周够一个人环游世界许多圈,如果他没吐的话。三周也足够许多东西化为灰烬,并不仅仅是修辞意义上的。
      我不知道艾丽卡和导师是什么关系。也许要寻找她的也并非导师本人。我只需要找到她——如果她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这就是我踏入不归路的开始,简直就是泥潭,最终我三观尽毁。我曾经是个很虔诚的天主教徒,不管你怎么看,我真的相信天使和上帝,虽然他们并不如很多人如今梵蒂冈宣称的那么仁慈。
      但是上帝是不会帮我找到艾丽卡·温克勒的。

      我花三个月时间把整个欧洲像筛子一样过了一遍,最后一无所获。她似乎总是比我快一步,等我最后在法兰克福机场看到她本人的时候,却只能是隔着安检看到她的背影。
      如果罗马尼亚是申根国家,我早就逮到她了。

      在这之后我有过很多个客户。但是我还是无法忘记最初和最后的失败。一切都是那么完美,我的计划根本没有任何缺漏。我无数次的重新计算,一次次的模拟,我根本没犯错。再来一千次、一万次,在那种条件下,我还是只能得到同样的结果。
      但是,我也再没有真正尝试过寻找艾丽卡·温克勒。我要她活着,以提醒我的失败。直到她找上我的那一天。

      一见到米哈耶夫,我就知道大事不好。他那张素来沉静的英俊面孔上眉间如今有了重重的皱纹。一个男人有钱如他且不是政客,无论如何不会让自己沦落成这个样子的。他看上去似乎和我一样至少有三周没有好好睡过觉,这样的他似乎比我上一次看见他时老了二十岁。
      他在威斯丁酒店有一间最好的套房,但行李就堆放在门口,数量不多,但重量绝对惊人。我觉得今天应该不是一起吃个饭的好场合。
      当然,我早该从今晚窗外的瓢泼大雨看出来这点。

      我今晚一定会做出让我自己非常不愉快的决定,并且不是将会后悔的那种,而是从现在开始就该后悔的那种。

      米沙穿着很整齐,并且非常清醒,一滴伏特加都不沾的那种清醒。他的酒量一般来说是挺大的。但是滴酒不沾的时候应该很少,这意味这他作出了重大决定,并且这决定要求他自己去马上执行。我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时候要找到我。绝对不是因为他恰好旅行到了芝加哥,需要我这个不算东道主的家伙作陪这样的理由。我马上就知道了理由。

      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格温失踪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他在开玩笑。
      不过,他的幽默感一向不好。我不知道这个谈话该怎么继续下去,只好说出一个既定了的现实:“你找过她了吗?”
      这是废话。这句话的意思和英国人谈论天气差不多,反正都是刮风下雨。他当然找过了,并且没找到。我听说并且相信他曾让不少人失踪——或者永远消失,但是。这件事发生在他自己女儿身上多少也让他小小的自乱阵脚。我本来该问“那你找我做什么”,但我们还没有熟悉到这种地步,但这就是我的言外之意。

      像这种事情,他一定是让别人代劳过了,不过很明显一无所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来找我,格温的失踪我今晚上第一次从他口里听到,而他理论上应该不知道我原来干过寻人的活。我真正二八经的找人有且仅有这么一回,除了导师和我应该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件事,而导师不该告诉了别人。

      “有人告诉我,要找到她就必须去一个叫夜城的地方。”

      夜城。

      假如这世界——如果真的可以算是这世界的话——有什么地方我是死也不愿意去的话,前三个分别是夜城、下伦敦以及幻界。危险程度从高到低排列。
      但是米哈耶夫是认真的。他一定是雇人,甚至是亲自动手,用遍了所有的人脉和眼线。他是个斯拉夫人,而斯拉夫人总是很注重家庭,更何况是他唯一的女儿,那个——管她染发之前是什么色——金发小天使。
      “我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格温已经过了离家出走的年纪,我相信她是被迫离开的,也许目标是我,也许是更糟糕、更变态的东西。”
      我很想告诉他,光是变态这个词根本没法形容我们现在谈论的这个地点。
      如果说下伦敦是伦敦的背面,夜城就是……夜城就是更噁心的东西。下伦敦还有点称得上品味的东西,它是伦敦的双子,你选择了一个,另外一个就会永远的拒绝你。但是夜城不。
      米沙也许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是比起夜城里的绝大多数人米沙简直是纯白的天使。我是指那种出现在童话故事里的至美至善的长着白翅膀的上帝使者,而不是真正的会飞的拄着光剑的长白翅膀的上帝使者。真正的天使我这辈子不想看到第二次。

      “你不知道你在谈论的是什么,米哈伊尔·米哈伊洛维奇。”

      “我多少听说过这个地方。而上一个我认识的同样知道夜城这个词的人在我的追问下辞职不干了。我一向觉得我是个非常宽厚的老板,他们另可面对我,也不愿面对夜城。我觉得这很能说明问题了。”他双颊紧绷,我看到了隐藏在这幅中躯体之下的那个二十年前的灵魂。

      格温也许称不上我的朋友,但米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能称得上朋友的极少数中的一个。
      米沙安慰我:“我去过这个世界上所有最危险的地方,亲爱的。阿富汗、苏丹、南美。夜城不会对我的灵魂有碍。”
      “我就是担心这一点。”我说。

      去夜城的方式非常简单,只要你不死在半路上。我披上一件来这儿的路上还没有的新风衣,背着换上长背带的铂金包,米沙则放了两把抢在外衣夹克里。在枪支方面他是算得上是专家,考虑到他的国籍和职业,我很想问问他能不能带上一两颗核弹。但是我内心还存在那么一丝侥幸,也许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到了夜城,甚至半路我们就会发现找错了地方,格温其实只是在这个时候去柏林或者其他地方旅游了,而米沙阴差阳错没有收到这个消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仓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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