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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归程 ...
永兴十六年,暮春。
本应草长莺飞,杨柳堆烟的时节,却逢几十年不遇的大旱,四处晚来的绿色,病恹恹东一从西一簇,好死不活如多病老翁。自入冬到现在滴水未降,河流干涸,湖泊萎缩,土地干涸如嗷嗷待哺的幼鸟,咧开一张张贪婪的嘴。气温迟迟不肯回升,庄稼无法下地,渔人无处打渔,面呈菜色的人倒是一下子增添了不少。
直至暮春时节,老天爷兴许是看不过这场景,降一场迟来的春雨,还原了青草绿柳,喂饱了干渴的大地。这雨像要弥补整个冬天的亏欠,缠缠绵绵下了两天,仍舍不得离开,竟变得沾衣欲湿般婉转。
天灰蒙蒙的,连着同样灰蒙蒙的地,像殷开的淡墨,辨不出界限。一排垂柳,在灰色的世界里越发显得青翠,同时还告诉人们,天地的交接在哪里。
雨丝细细密密,粘上所有可见不可见的东西。一阵风来,让人忍不住打个寒颤。
官道旁,一幢简易木质建筑里,三五个青年零零散散,百无聊赖的坐着,面色了无生气,比门外灰突突的天有过之无不及。偶尔有人扯着嗓子,聒噪似的喊一声“小二”,一个年轻人就会麻利的哈着腰走出来,满面堆笑,无半点不耐。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光景,能有客人已实属不易,自然得好生伺候。一个精瘦的中年人,趴在门口柜台昏昏欲睡,几乎融进昏暗的背景里。
细碎的马蹄声远远传来。伙计支起耳朵听着,还远,够把手上这壶酒烫好。等他再拿着酒出来,马蹄嗒嗒已是近在耳边。
“客官,您的酒,慢用。”
伙计转身到店门口时,两匹膘肥体壮的骏马已经停稳。一匹雪白,一匹枣红,水滑毛色,上好的缎子似的,店小二在心里叹一声,绝非寻常人家的玩意儿。
白马少年翻身下来,抬起一双柔若无骨纤纤素手亲昵的拍拍马头,那马像通人意一样,软缎子似的毛发在少年手心蹭了蹭。
“给我的小白备上好的草料。”小公子埋头梳理几下马鬃,说道。
早有个机灵的伙计过来,牵了两匹骏马:“小店临官道,每天都是来往的客商,最多的就是好草料,公子您就放心吧。”
两个人在门口掸掸身上雨水,进了门,捡一个无人的桌子座下,要了一些酒食。
店小二满面堆笑,麻利端上酒食,就垂首站到门口。偶尔几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行人,张着黑白不分的眼睛,在店门口张望几眼,便被小二挥手赶走。
店里的人,大多在消磨时间,耗着这该死的天气,并不着急。勤快惯了的店小二闲不住,开始打量店里的客人,这是惯用消磨时间的法子。
早先来的几个客人,该是往来贩运货品的马队,没什么看头。新来的这二位倒是一派风流,不似商人。先前说话那个小公子,头上简单做个团髻,两根冥色缎带顺滑垂下来,一左一右绕在颈子上,提花绛色胡服,对襟窄袖,将娇小身姿包了个紧紧实实,金环扣棕色革带上别着软牛皮长鞭,一双厚底皮靴没入衣摆,款式从未见过,看着竟是一整张上好的牛皮裁剪出来的。约莫十三四岁年纪,唇红齿白,眉目舒朗,一笑一叹,风采绝华,当真容易让人模糊了性别。中年男人五官端庄大气,双眸漆黑,古井无波,身条笔挺,如山野修竹,儒雅不失傲骨铮铮,一件普通圆领窄袖袍,中规中矩的衣服,硬是让他穿出了别样刚挺的风韵。
胡服虽样式简朴,但裁剪的天衣无缝,穿在这小公子身上,无处不妥帖。没成想这几十年音迹杳然的旧物,竟还有人如此招摇的穿出来。看这小公子穿的风流俏皮模样,怕是又得掀起一股子新风尚,小二暗叹。
这胡服,原是本朝建元盛世王孙公子常见的骑装。大景建国之初,太宗大孝大仁圣皇帝,武校台置千金,广招天下贤能之士,不分种族不论尊卑,委以重任。此后数年,国泰民安,文昌武隆,外平四海蛮夷,内清前朝余孽,武将尽其力护家国太平,文人穷其策保八方富庶。其子孙继往开来,至太宗孙文帝,国运至鼎盛,疆界跨海越洋,远到了另一片前所未闻的土地,当之无愧的四海来朝。正是此时进京朝拜的胡人,带来了胡姬胡服。胡姬以其不同于大景女人的热辣狂野,很快遍布勾栏乐坊,而胡服则因痴爱骑射的文帝青眼有加,也很快兴旺于王孙贵族中。
帝国流传经数代,至昭帝,蛮夷势力暗中积蓄枕戈待旦,已有脱离大景,独自为王的迹象。可恨这位帝王生来软弱,加之国力渐渐衰败,只能咬碎牙和血吞,隐忍不发。所谓爱屋及乌,恨亦是同理。因帝王之恨,胡姬胡服的地位一落千丈,与此同时大袖衫高腰裙越发风光,数丈绫罗,尽显富贵妩媚,风光绮丽。昭帝薨,后继哀帝比先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远贤亲宁,贪恋美色,放纵妖冶胡姬地位雀跃胜过往昔,胡服却是冷落了难以回复如初,但也不至于门可罗雀,无人问津。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不拘一格方是大盛之年的气度,而大厦岌危时朱门酒肉的奢靡,则有粉饰太平之嫌。
本就不是寻常百姓的事,胡服的一波三折,平头百姓自然不会去过多关注,偏这店小二家早先是个士家旁支。自古文人自命清高,自家这一只没落,那书生先人,因本家的尖酸刻薄,毅然断了往来,月用银钱一概不要,可谓净身出族谱。祖父健在的时候,常听他老人家念叨当年盛世,稻米流脂粟米白,穿铜钱的绳子都烂在官仓里,胡服骑射的士族儿郎各个雄姿英发,华丽的让人挪不开眼。
先人描述的场景自然是华美富裕,寻常人连做梦都不敢想象的太平盛世,可他从来都不屑,漫说我,就是祖父不也没赶上上那时候嘛,说到底不过是逝去的风景供人凭空勾勒做个念想罢了。倒是时隔多年,今日这小公子一身胡服,竟让他对那素未谋面的盛世生出几分想往,隐隐觉得那想都不敢想的盛世,也许并没那么远。
小二正琢磨着,目光就对上了中年人的眼睛,脊背发凉,急急避开。乖乖,要把人吸进去了。
在这客栈多年,来往人看得多,也算阅人无数,小二私底下将人按自己的标准分了个三六九等。大体上,三等为寻常客商,这类人什么古怪性子都可能有,对付这类人也简单,打不还口骂不还手,从商的重信义,气出了也休息好了,银子总不会不给。二等的,慈眉善目好脾气的是了,这样人可以聊个天,打探天南海北的稀奇事,回家孝敬老娘。一等的,就是眼前这两位,不知道来路的大富大贵,万万招惹不得,只能缄口装哑巴,当然这些人里也最多出手大方的。
“陆伯伯,你也认识那人吧?”小公子的声音,带着几分慵懒与不愿,像天际淡淡笼着的云烟。
“认识。”中年人话说的坦然,声音浑厚,干净利落,不带半点尾音:“你娘不是已经跟你说过?”
“娘只说他的好。我觉得……不应该是娘说的那么好……陆伯伯你看,这里已是他的辖区,还有这等穷苦人家……”小公子语毕有轻声嗤笑,竟像是嘲笑,该是看到了门口路过的妇人。
“为官怎能和为人父相提并论。”中年人笑。
“如何不同,都是为人父母。子民子民,为民,亦为子。”
远处又响起了隆隆马蹄声,小公子懒懒的话音却并没有因那声音变得模糊。只是店小二已经没了听别人说闲话的兴致,快步走到门外,迎接新一批的客人。
入夜以后,雨便停了。一弯残月泛着冷冷光辉,挂在墨染过似的夜空里。清远悠扬的笛音,翩然起于一个不起眼的客栈,在湿漉漉的原野上游走,像游荡的一缕香魂,找寻什么立身的依凭。
那是陆伯伯的笛声,苏冠青听得出来。她曾经无数次听到过陆修齐的笛声,都似这般清远悠扬,始终带着丝丝微不可辨的哀伤。可今日的笛声有些特别,这是唯一一首她学过的曲子,本应平静的曲子,经由陆修齐的演绎,带出潮水般不协调的浓重悲伤。
苏冠青从自己的房间里走出来,抬起头便看到了屋顶上一个模糊的影子。她四下张望,屋子侧面有一把梯子,有些年份,竟长出了白花花的一片,湿滑粘腻。怀着少小不努力的极大怨念,苏冠青晃晃悠悠的爬上梯子。
吹笛子的人似乎没有注意到她,依旧专心致志的吹着,直到曲子终了。四周猛然寂静,星辰亦悄然入眠。
“陆伯伯,你是爱我娘的吧。”苏冠青在中年人背后,几乎融进沉沉夜色里。那一个问题,也像是沉默的空气耐不住寂寞张开了口,问的直接而坦然,丝毫没有觉得到这样的问题出自一个晚辈之口有什么不妥。
显然陆修齐早就习惯了这样没大没小的问题,微微一笑,将脸侧一丝摇摆的长发别到她耳后,垂下手。
“你娘值得爱护。”说完,先前吹笛子的人再次把流转着清冷光辉的笛子横到嘴边,按照曲子的节奏收放手指,却并没有发出声响。
“陆伯伯,我放心把我娘交给你”,苏冠青低着头,收敛凤目芒光,盯着微微飘动的衣摆,夜色之中竟有几分成熟稳重。
她终究还是介意的。
陆修齐转过身,宽厚的手掌搭到少年的肩膀上,掌心的温暖源源不断:“这都是大人的事,自有大人的解决办法。你爹是个好人,往后的日子,要多依仗他,凡事与他商量,莫要给他和你娘惹麻烦。”
他知道,这孩子向来主意正,古怪精灵,从来不需他操心什么。
其实自知道她的存在,也就知道她迟早会回到十丈红尘的宿命,可她是那个女人的女儿,所以不管结局如何他都要加倍宠着护着,把几十年积攒的深沉爱意悉数倾注于这具年轻的身体。他自认,他不是父亲,世上却无一个父亲能超越他所给予的。
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她被宠出一份异于常人的淡泊疏离,不是与世无争,却是十足的特立独行。
而这样的淡泊,正是被世人所不容的。
未来的路,不知祸福多少,纵然我知道你有足以自保于世的本事,甚至数年之后可以平定一方保万人太平,可你毕竟是姣好的面容单薄的身姿乱世中女子,那些才能和本事于你而言,未必是安身立命的好处。尽管我全力护你,也未必能保你一生无虞。安好两个字,于乱世之中,比权利金钱都贵重千百倍,而我所愿,恰是这两个字,仅有这两个字。
安好,安好,如此便好。
“陆伯伯,我只想见见那负心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看过了我便和你回去。”她当真这么想。
“青儿,莫要胡闹。”陆修齐弯下嘴角,揉揉自以为褶皱深深实则平滑无波的额。
“这天下还有娘和陆伯伯对青儿更好的人么……”苏冠青撒娇,挽着中年人的胳膊来回晃动着,腔调粘腻如失了水分的蜜。
“不要胡闹。这么大的姑娘了。”陆修齐的话似是训斥,语调和眼角里却止不住流淌出泛滥的宠溺。
苏冠青歪着头偷笑,沾沾自喜。
如果这天下对她好的人非得排个名,如此纵容她的陆修齐当之无愧第一。无心第二,输在一个非要她喊她师父上,她娘,她那兰华芳质的娘,也只能屈居第三。自她知人事,也就知道天下有娘,有陆伯伯,有无心,之后很多年,她才知道,她能出现在人世间原来还有一个人的功劳,那个被为“爹爹”的角色,也正是该肩负陆修齐所在位置职责的那个人。
她有恃无恐带着一身骄纵任性奔入万丈红尘,不过仗着自己几分爱游戏天地的心性和背后这个人。
店小二院子里来来回回往返了几趟,突然停在他们前方,抬着头说了一句:“客官,好雅兴。”
陆修齐朝小二一拱手,一手搂着还沉浸在回忆里的苏冠青,飞身下来。
一连几天的赶路,人困马乏。苏冠青和衣躺在床上,也顾不得床板多硬,便沉沉进入了梦乡。自是一宿安眠。
临近天明,又淅沥沥的下了一阵雨。
苏冠青舒个懒腰,慢吞吞从床上爬起来。推开窗,湿漉漉的空气藏着一股好闻的花草香,迎面扑了进来,明晃晃的日光也顿时镀上脸庞,却不晒人。
看来时候已经不早了。陆修齐总是这般纵容她,连赶路途中也一样。
她坐下来梳理头发,一片黑亮的青丝依偎在细长的脖颈间,不施粉黛自有光华的脸,宛若出水芙蓉,清丽绝尘。素手将青丝收起,还没团成发髻,就发现铜镜空隙里竟有一片青色。
窗户上坐着一个人,刚好映进铜镜。
那个人侧坐在窗棱,屈着膝盖抱在胸前。穿着湖蓝色文锦长衫的身姿,比陆伯伯单薄了几分,看去比她大不了几岁。男子搭在一侧的手手指修长,指节分明,虎口有淡淡老茧,显然是长期舞刀弄枪的手,那颀长手指间横着的,赫然一根翠绿的笛子,阳光下几近通透,闪着莹润的光。
“那是陆伯伯的笛子。”苏冠青挽好发髻,慢条斯理的站起来,平整衣角,斜挑柳眉,凤木精光流转到眼角。
不惧?有趣。窗户上微蹙着眉,眸子里似有两簇幽暗的火明灭不可辩。
“陆修齐留给你的。”他扬起手,一抹绿色轻巧如飞燕。
女子抬手接过,柔软指腹划过温润质地,最后慢慢停在笛子另一端。指下凹凸起伏的花纹,熟悉的纹路,熟悉的手感,一如既往的深沉华丽,天下还有谁能把一个字写的这般诡异。一个繁复变形的陆字,寻常人若不经指点,皆以为这是一朵盛开的莲花。
陆修齐随身十几年的东西,她一直想要,今日得到,竟是这般场景。
“从今日起,由我陪你”,窗户上的人早又别过脸去:“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我的任务就是保你安全抵达会宁。桌上有封信,你且看完,再做决定。”说完,人消失在窗口。
苏冠青信手拿起桌子上的信拆开,是娘的字。随信同来的包裹里有一套衣服。一件半臂,一条无褶长裙,皆为鹅黄色,,样式简朴,倒也端庄大方。衣裳的领口、袖口和长裙的下摆上,皆蔓延出几支浅紫微白的玉兰花,针脚细细密密,栩栩如生,竟是娘的手法。一块莹润光洁的羊脂白玉锦鲤纹佩被青绿色的绦子遮住了大半,裹在衣服正中。
娘,这衣服——骑马方便吗?
关于地名的一点解释:此处会宁和历史上的会宁城不是一个,当然和现在甘肃的也不是一个…………我虚构的,后面会有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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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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