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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沈晨风与沈晨风 第二十七章 ...

  •   第二十七章沈晨风与沈晨风
      一天之内我的世界观被彻底颠覆了,原来我是沈晨风,不是沈晨风,这可不是什么病句,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沈小姐又来说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我自然是不会理睬的,只是她离开前拿出一个本子说道:“我不管是你真失忆,还是我认错人,你好好看看这个吧,你自己写的日记。”说着把本子抛向我。我接过本子,暗骂一句:“有病。”在她离开后就随手把本子扔到了垃圾桶里。
      若到此为止也就没事了,可偏偏晚餐过后我又神使鬼差的捡起那本子翻阅了起来。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笔记本,约一寸厚,黄色硬纸封页,边角都已经破损,第一页除了沈晨风三个字再没别的,第二页起就是日记了。一开始的日记还是严格按照格式写的,字体也是工工整整一笔一划,到后来日记就写得很随意了,只在最后有一个日期和落款,字体也变成了行楷,也不再一天一记。
      我看了第一篇和最后一篇的日期,期间相差竟然有十年之久。第一篇的大概内容是他成了孤儿了,但他也会活得很好;最后一篇的大概内容是,有一件事他会不惜代价做好,并且要让阿木知道,男人也是可以相爱的。至于是什么事,没有说,应该在前面的日记中有提到。
      我花了一整晚的时间去看日记,看完后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那些事一幕幕在脑海中,仿佛不是在日记中看来的,而是我亲身经历的。沈晨风,向家四少爷唯一的儿子,向家现在掌权人向老太爷的亲孙子。但他是不被向家认可的,因为他是向家四少爷与一个歌姬的私生子,并且,向家四少爷和歌姬,也就是他父亲和母亲,都在一场□□仇杀中死去,之后向家就更不接受他了。
      沈晨风成为孤儿还没多久,父母尸骨还未寒,就被赶出了向家。被赶出向家那年,沈晨风年仅8岁。一个8岁的小孩要独自在这个城市活下来,尽管他没说,但我能想象这有多难。但沈晨风做到了,而且日记中都是一些开心的事,没有半点抱怨和负面情绪。沈晨风如他第一天所说,活得很好。
      沈晨风在他9岁的时候遇见了两个同龄的小孩,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从此结束了一个人飘泊的日子,有了伙伴。那两人也是在流浪中相识的,并没有亲缘关系。在离开向家那一天,沈晨风就丢弃了原来的姓名,期间一直没有名字,这两个小孩也是孤儿,没有名字,三个有着相同背景的人就这么依偎着走到了一起,开始了打拼之路。
      在沈晨风12岁的时候,向家派人来找了他,说他已经通过了向家的考核,可以以外系子孙的名义回到向家。考核是什么沈晨风没说,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向家是暗中进行的,不过据说,二三十号人,其中还不少年长的,但只有沈晨风通过了考核。不过沈晨风拒绝了回到向家,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向家来人很不屑的对他说:“不识抬举。”并说若没有向家庇护,他活不过两年。而事实上是,在沈晨风15岁的时候,他就和另两人一起建立起了自己的势力。很快□□上就多了三个人的名号,老大以笑脸著称,老二以冷血著称,老三是个女人,以美貌和诡计著称,三人风头盛极一时。同时三人又都是无比的凶狠,被他们盯上的人没有好过的,用古武侠里的话说,真叫人闻风丧胆。
      在沈晨风19岁的时候,他成功参加了香港的□□峰会,划分了地盘,无人反对。至此,沈晨风正式成为了香港口Mafia帮巨头之一,香港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巨头。也是这一天他才正式使用沈晨风这个名字,随母姓;也是这一天,他给另两位无姓名的同伴取了名字,分别叫沈随风和沈远风,也就是阿木和沈小姐了。
      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沈远风是喜欢沈晨风的,只是沈晨风喜欢的是沈随风,所以给了她一个名字叫远风,其含义不言而喻。不过沈随风却一直不了解他的心意,常常气的沈晨风直骂:“真是个木头。”所以沈随风就有了阿木这个外号。
      日记到这里大约停了半年,再写的时候是帮里有一位兄弟出了事。那兄弟叫侯三,在家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位大哥,平日大家都叫他三仔,这一家三兄弟都在帮会里。平日三仔人待人不错,总是乐呵呵的笑着,因为上面有两个哥哥的缘故,性子有点怕事,不过因为年龄小,大家也就都当弟弟般照顾他了。
      三仔有个妻子,很美貌,这次出事的主要原因也是源于这美貌的妻子。鬼叔的侄子,偶然看到了三仔的妻子,起了歹心,带人破室而入,侮辱了三仔的妻子。外出回家的三仔刚好撞到这一幕,这等大仇自然是要拼命的,平日向来胆小的三仔,这次倒一点都不懦弱。只是三仔本来就不善打架斗凶,而对方又人多,很快就被人制住了,这时有人认出来了三仔是沈晨风帮会里的人。两个帮会向来就有积怨,如今更是不能善了了,鬼叔的侄子也心狠,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三仔家中老少四人全给杀害了。
      只是他们没想到,几刀下去三仔还没死,在他们走后又幽幽醒了过来,三仔硬是撑着一口气,爬到了帮会门口才死去,至死没有闭眼。
      尽管那伙人做的挺干净利落,不过沈晨风还是探查推测出了凶手,只是没有证据而已。而鬼叔帮派的势力比沈晨风这头要更强上一些,想强行报仇也是困难。
      三仔的两位哥哥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发狂似的要去找鬼叔报仇,帮会里还有许多兄弟也看不过,群情激奋,都愿意舍了命去给三仔报仇,只是这一去,很怕是没人能回来了。沈晨风拦住了众人,兄弟之仇不能报,得寒了多少人的心,就算众兄弟不怪他,他也觉得无脸见人了。
      最后沈晨风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以自己为诱饵,骗鬼叔的侄子出来,然后杀掉他,最后逃往监狱脱身。风险当然是不小的,骗得鬼叔的侄子出来,谁杀掉谁还不一定,就算成功杀掉了对方,最后能不能成功脱身也不一定。
      行动前一天,沈晨风把身边最亲的这两人约到了餐馆,有点嘱托后事的意味。沈晨风在那天彻底的、直白的跟阿木说明了自己的感情,而阿木震惊多于理解。而那一天哥哥也刚好在那家餐厅就餐,沈晨风一眼就看中了这个面容俊朗的男子,并对阿木说:“看到那男人了吗,如果我能侥幸不死,我一定会追到那个男人,告诉你,男人也是可以相爱的。”这就是那天沈远风跟我说的那件事了。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从8岁到20岁,十二年,点点滴滴,甚至是笔迹的黯淡,纸张老旧的触感,都那么的真实。我是从监狱出来的,无权无势没有背景的我,在监狱竟然没有受到实质的伤害,最后还能安全出来,这一切都那么吻合,实在是叫我难以相信这不是真的。可若这是真的,那我又是谁?是沈晨风,还是沈晨风?这世界上会有千千万万的人叫沈晨风这毫无疑问,但怎么可能会有毫无血缘关系的两人,长得一模一样。
      我是穿越而来的,这一点我已经接受,可若是这世上本来还有一个沈晨风的,那情况就不同了,他是死了,还是和我交换了时空去生活?若是死了,我占用了他的身体,那么我有义务去帮忙报仇;若是他去了我的时代,那我自会安心很多,至少我父母不会那么伤心。
      为了更了解真相,后来我主动约沈远风见了一次面。沈远风见了我就说道:“都肯主动见我了,看来你是看了日记了。”
      我不承认也不否认,问道:“沈远风,如果我说我不是沈晨风,你信么?”
      “看来是真的失忆了,那段感情我早就放下了,我已改名叫沈远凤,你忘了?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是在牢房里脑子受到了伤害?”沈远凤自顾言它,看来在她这里是问不出什么了。
      我说道:“你慢慢想,我先走了。”
      “等等。”沈远凤说道:“过两天向家就会派人来找你了,你有个心理准备。”
      向家?当初沈晨风都没有选择回到向家,如今我更不可能回去了。不过在弄清真相前不宜与向家冲突,也不宜与他们见面,看来我该回大陆,去我老家走一趟了。算一算,如果我还存在的话,也该有7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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