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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   在这份感情里,他从来都是漠然的一方。

      他不怎么给我回应,人前还是人后都一样。不知道是我期望的太多,还是他给予的太少。这种感觉就像对着一棵铁树浇水施肥,等它开花一样的无力。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迫使我愈加渴望抓住些什么。但我越是炙热,似乎就越显得这份感情不平衡,这只会让我的不安全感愈演愈烈,然后恶性死循环。只是他偶尔从远处投来温暖的目光,或者在我身后拥住我的刹那温存,就足以让我飞蛾扑火欲罢不能。一开始不是这样的。我记得是他先爱我,但后来不疯魔不成活的是我。

      我叫金在中,作为SM公司旗下艺人出道2年,有一个深爱的男人。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现在他是我得不到的男人。性别什么的从来不是事儿,想来想去觉得不能和他在一起的最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我们在一起过。

      突然响起的电话打破了沉闷的空气,也打断了我的回忆。房间没有开灯,屏幕的光有些刺眼,是金贤重。关于贤重,怎么说呢,前些年和他一起在SM公司做的练习生,我5年,他3年半。漫长的练习生生涯似乎没有尽头,直到他跳槽去了DSP,不到半年就出道的时候,我心里一直沉淀的不安彷徨和恐惧终于像原子弹一般轰的炸开了。

      SM练习生实在太多了,想成名的都组队往这里扎。而以SM前几年培养的艺人质量来看,这里似乎成了最好的选择。刚被选为练习生的时候大家都自信满满的,只是谁都没想到当初的热情也会被漫无天日的艰苦的条件和无休止的训练发酵成不甘和焦灼。毕竟靠近这个圈子才能切身体会到,不是谁都能那么幸运可以去实现梦想,不是谁都有资格站在最高的地方。在这里,做了小半辈子练习生最后只能当个伴舞什么的例子屡见不鲜,半途而废的人也不在少数。想想当年我离开家只身来到首尔的艰苦就觉得不甘。那时候为了省钱徒步到首尔没坐车,走到的时候脚上磨破的水泡已经冻得没有了痛觉。遇到允浩之前,日子真是难熬,又苦又没有希望。那时候我没钱吃不到饭,饿急了就在路边摊边旁徘徊。等顾客一走,我就冲上去在剩下不多的残食中找可以吃的东西,喝陌生人剩下的汤。那是我唯一能吃到热饭的方法,有时候还会被路边摊的老板驱赶。现在想想真是辛酸。
      因为进公司的时候被评为相貌第一,所以我会不会唱歌,唱得好不好,努不努力这些问题就被羽化透明,别的能力似乎就变得不再重要。公司冠冕堂皇的给了我一个花瓶的帽子,扣得我不能翻身。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但真心觉得希望好渺茫。那个时候允浩还在我身边,只是我每日消沉不给他笑脸。最后允浩终于看不惯我那副自暴自弃低糜消极的模样拉了我一把。那时候我才知道他显赫的财阀背景完全可以不陪我吃冷饭。也就是在那之后,他一边上大学一边参与到SM公司的经营中,他不再陪我吃路边摊,为了避嫌他也不在人前与我玩笑,我们之间再也不像原先那般和谐亲密了。

      怎么又想到他。无奈笑笑,接起电话,嘈杂的电音顺着通讯波刺咧咧扎进我耳朵里,贤重那小子在电话那头嘶吼着:“快来NB,来了打电话,小爷在这等你。”没等我说话那头就挂了,好吧。看看时间,十一点多了。冲了个澡简单抹了把脸,打开衣柜。
      以前这里也挂着他的衣服,去年他搬走的时候突然空出了一半,我瞬间觉得这衣柜挺大,空的地方像被谁故意挖去了一块,看着心里空落落的疼。突然想起他有次去意大利出差,给我打包带回来一箱Versace新品,我笑他像暴发户似的都不知道丢人,他只是笑笑看着我说:“觉得你穿着会好看。”那时候他还爱我。至少喜欢。然而自从我知道出道这件事是他帮了我的忙之后,就带着那点狗屁自尊心和他各种别扭。这也害的我和他不能在久违的短暂相聚里温存哪怕片刻。

      拨出一件貂绒翻领的白色夹克套上,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被刘海微微遮掩的眼睛好像随时都能调出眼泪似的,也不怎么长胡子。无奈长成这幅模样。有段时间允浩把我拍戏扮女装的照片存在钱夹里,被他朋友看到还以为是他女朋友。当时我俩窝在沙发里,他穿着一件毛茸茸的嫩黄色线衫,整个人看起来秀色可餐得像一颗生着剥开的蛋黄。他一遍给我剥栗子一遍温柔地笑着给我讲这事儿,听完我直直一脚踹在这只蛋黄上:“什么啊,你没告诉他是男朋友?”他笑着抱住了我的脚,我嫌弃的踹了踹他的肚子“继续剥啊喂。”他坏坏一笑我就知道不好,果然下一秒嘴里就塞了颗栗子进来,同时,他的唇,噙上了我的。

      一定是当初的幸福太满溢,现在的心才这么空洞。

      拉回思绪,把额前的刘海吹起来,一下子精神了不少。
      戴好墨镜口罩,出门。

      短短两年,没想到我可以火到不能正常出行的地步。不知道该说好还是不好。的确是得到了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但是同时也失去了曾经所拥有的许多。
      比如想去哪就能去的自由,比如逢年过节与家人团聚的时光,比如……郑允浩。

      Noisy Basement,我顺着VIP通道进入场内,瞬间被节奏十足的的音乐包裹起来。整个人被吞入了这片灯红酒绿之中。
      贤重在不远处的卡座里和TOP玩着游戏,撩起刘海香槟色发色的他不是一般的妖孽。我穿过舞池来到他们面前,有天也在。一身丝绸质地的深海蓝色休闲西装衬得他气质有些神秘。

      朴有天是我的经纪人,明明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年纪,说起来还比我小一岁,却比我有城府多了。他的命中不停犯桃花,也没见他直白拒绝过谁,在我眼里他完全就是男女通吃型。无论是变态广告商大叔,还是傲娇编剧小姐,都能给他制的服服帖帖的。也许是出于工作的原因造就了他这般左右逢源的性格,但对于他不分对象表现出来的博爱我真是不得不拜服。没有贬义。只是一对比才发现了不同。我的喜怒只为一个人。都说我性格冷淡,恐怕只有那个人知道我的热烈能把对方灼伤到什么程度。只是,我如火如荼的一面只给他一人,只有关系到他的时候,我才不懂得控制分寸。
      出道时候公司给我安排了有天,听说他和允浩一起来美国上过学,后来父母离异,他就中途退学回了国。是允浩的学弟,关系还不错。看着这个比我小的弟弟我打心眼里觉得公司欺负新人。别人都是老道又有经验的哥哥姐姐,到我就成了一个自己花闻比我还多的小弟弟,但是我向来都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个好理儿,加上听说他与允浩亲近,就算有些不信任他的能力,也没抱怨什么。

      当然那是刚开始,后来我不得不承认,朴有天确实是我的财神。

      他看似温柔的外表和游刃有余的社交技巧,以及身为经纪人对我置身处地的考虑和迁就真是让其他艺人羡慕不来。和他的搭档非常顺利也非常轻松省事,凭良心说我这两年的顺风顺水和他还真脱不了关系。
      看那小子,年轻有为玉树临风的,186的个子仗着一张好皮囊什么发型都敢换,虽然换失败的时候会像我奶奶年轻时候的样子,但还是挺帅。
      我一直觉得有天不作经纪人作为偶像出道会赚更多钱,结果他听了之后用鼻音嗤出笑声,对我说“我可受不了这拘束,你拉磨,我挥鞭,多自在。”我一脸黑线的揍他一拳,却不置可否。
      我知道他说得对。如今的我确实不比从前无拘无束,连爱谁都不能见光,而我本性并非如此。
      有天知道我的性子,他总是怕我闯祸,人后常劝我不要说出惊天地的话以免一些媒体趁机挖料炒作,徒增不必要的麻烦。我当然不会。我的身份已经让他不得不远离我了,再说,郑允浩和我保持距离不就是为了不添麻烦么。现在这样的局面已经不能再坏了。对于他SM继承者的身份而言,同性恋这种消息怎是一句负面了得,我不能再做让他讨厌我恨我的事。
      我们四个聚在一起喝起酒来真是不要命,基本回回都不醉不归,加上无论熟的不熟的远远看见都要过来和我们喝几杯才行,还真有些不胜酒力。而且我对这种莫名其妙的人情往来交际真是不会。就在他们推杯换盏的时候,我赶紧拉着贤重在舞池里蹦了一会,借口去了洗手间。

      我没想到能碰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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