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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书冬 ...


  •   我第一次见到了程舒冬的家人,就是在这庆功宴上。其实只是他的一个小外甥女,却叫我有些紧张与害羞了。

      小外甥女,年龄倒实在不小。程纪平芳龄二十有五,仅仅比我小了一岁。程纪平是个美人,她的那双眼睛尤其美,似是两丸黑水银,灵动的很,再加上精致的妆容和窈窕的身材,全场的男人都忍不住要看她第二眼。这样一位摩登女郎,却老老实实,甚至有些刻意讨好地叫程舒冬小舅舅,着实有些让人瞠目。

      程舒冬面色如常,长辈似的向她点了点头,不再多话。

      可能是辈分的缘故,所以即使年龄相近,也不够亲近吧。我在心中暗暗地想。

      摩登女郎穿着一袭真丝红裙,裙裾纹着深红色的刺绣,裙面泛着诱人的光泽和曲线。她的脖颈长而优美,衬得小巧耳垂上那对碧绿陶瓷小鸟更加青翠。程纪平向我晃了晃手中的杯盏,嫣嫣一笑道:“是小舅舅的女朋友?”

      我点头并且微笑。其实很想和这位小侄女多做些交谈,想知道一些程舒冬小时候的糗事,但是,这位程小姐精致而且精明,似乎并不是讲贴心话的人选。

      “你和小舅舅很相配啊。”程纪平留下这句话,便迈步走了,突然的冷冰冰,有些出乎意料。

      这次庆功宴对我来说很是局促和忙碌,先是程舒冬小侄女的露面,再是他各个业界熟识的打趣,我就像是一件展品,突然从黑暗的角落里被推到亮处,无所适从。一个我所陌生的,但是以后又必然要熟识的世界,我安静地微笑,接受着。

      宴会结束时,已经将近午夜,深冬的公路上寂静极了,橘黄色的照明灯在黑夜中暗暗绽放。

      我感觉累了,用手撑着头假寐,耳朵懒懒地听着无线电台里的嘟嘟囔囔,似乎在讲一些生活类的笑话,不知不觉中倒是真的有些意识模糊。此时却突地响起闷闷的手机铃声,音源是我怀里抱着的大衣,程舒冬的。

      “嗯~快接。”我掏出手机,递给程舒冬,脑袋却仍旧不太清醒,想睡过去。

      “在哪?”

      “好的,我马上就来。”

      程舒冬的声音清冷,带着冬日的寒意与深沉,隐藏着愤怒和焦急。

      “怎么了?”

      “乖,睡吧,到了再叫你。”

      困意渐浓,我没有精神再问他去哪儿,反正也没有必要,程舒冬有让我安心的力量。

      我一直等到车子停稳才幽幽转醒。窗外是宽阔的停车场,近处远处都有几束荧荧的灯光,遥遥的前方飘来音乐声,似乎是某个孤寂的女歌手在唱午夜情歌。

      “酒吧吗?”我发问。

      “嗯,我那个小外甥女喝醉了。”程舒冬快速解下安全带:“我去接一下她。”

      “在这等我。”他下车前补充道。

      深夜的停车场是有些怪异和恐怖,不禁要想到初中时迷恋的鬼故事,那些突然被敲响的车窗,那些汽车底下的血尸,那些奇异的汽车牌照号码。

      我伸手打开了车上的电台,突然冒出的声音反而比那些记忆中的恐怖想象更加惊到自己。午夜电台大多是一些哭诉和哀怨,那些失恋的、失业的、与我无关的孤苦好像都必须要通过这个时候发泄出来。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抱怨自己好饿的搞笑电台,程舒冬便回来了,怀里拥着脚步虚浮的程纪平。我连忙下车帮着把程纪平扶进车子后座,自己也同时坐入后排,方便照顾程纪平。

      程纪平喝的双颊绯红,却不像醉酒的人那般无理取闹嘈杂不堪,她安静地像是在发烧,软弱,让人疼惜。她小巧白皙的耳朵上仍旧缀着那青翠的陶瓷小鸟耳环,晶莹剔透的绿色,撩人的心。

      “她怎么在这喝酒?”明明刚才还在庆功宴上,那般精神奕奕,怎么现在这么颓废,还借酒消愁?

      程舒冬扶着方向盘,似乎在认真地开车,良久,叹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

      “刚才,是酒吧老板打来的电话?”

      “嗯。”他似乎有种怒其不争的火气。

      “难道伤情的女人们都喜欢午夜泡在酒吧里?”我的语气中带着不自觉的鄙夷,我对程纪平的印象并不好。

      “酒吧鱼龙混杂,不安全。”注意到程舒冬的不悦,我慢慢补充道。那句有些尖酸刻薄的“不自重”被我咽入喉中。

      躺在车子后座的程纪平并不像庆功宴上那般精致和冷酷,醉酒的她似乎脱下了伪装,变得孩子气和可爱了一些。我想,大多数都市丽人都是如此,人前带着面具,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时刻,她们才将脆弱展现出来。这些特殊的时刻,只有她们极其信任与爱的人才能看到。

      很久以后,我突然庆幸自己并没有说出一些尖酸刻薄的针对程纪平的话。只是那种脑中偶尔闪过的庆幸,在很久以后,已经毫无意义了。

      有时,觉得生活像一片茫茫无际的沙漠,孤独地忍耐与执着地行走。我们的脚下踩着柔软,脸上却被柔软的细沙所割伤。有时,上天眷顾,沙漠中会突然出现绿洲,荡漾心魂的绿洲,于是,那段走向绿洲的旅行变得快乐,苦难也变得短暂。

      我的绿洲,出现在一个平淡无奇的周末午后。

      那天,和往常约会一样,我和程舒冬在一个安静优雅的小咖啡屋里忙中偷闲。没有鲜花,没有单膝下跪,程舒冬只是静悄悄地把精心包装的戒指盒子推到我的面前。那时,我打开戒指盒子的手一定是颤抖的,我连话都说不出来。

      程舒冬张开手臂,拥住我,摸了摸我耳边散落的头发:“嫁给我吧,照宁。”

      我愣了半天,憋出一句傻话:“你喜欢蓝色吗?”事实上我丝毫不关心这个问题。我真正想说的是:是不是太快了?我们并没有完全地相互了解,甚至连对方的喜好都还没有完全摸清。

      “喜欢的,我没有什么讨厌的颜色。”他好笑的看着我:“不要多想,答应还是不答应?”

      “嗯。”我突然有些羞涩。

      程舒冬的求婚符合我的想象。世界上的很多婚姻,都是从商量开始的。男女双方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家中父母亲又时常催促,而自己和恋人也已经相处了好几年,早已明白关系的尽头必然是婚姻。于是,一切都没有惊喜和突兀,一切顺理成章,男女双方自然而然谈到婚姻,便就商量着,商量着,开始了婚姻生活,很多人都省略了求婚这一要紧步骤。并不是这种自然的结婚模式不好,只是我个人的小癖好,总觉得一辈子应该只会结一次婚,所以必须有激情和惊喜的求婚。婚姻的开始环节——求婚,应该超脱于生活,甚至超脱于爱情。

      那一刻,我以为生命中的绿洲终于出现了,就是他——程舒冬。两年前的冬天,我还是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北京流浪,两周前的那个庆功宴上,我还觉得自己无法融入程舒冬的圈子,而现在,似乎一切都已经注定,我和这个男人这辈子必定要绑在一起,在以后的日日夜夜里,我们会相互温暖,在这个冰冷的星球上。

      我抓起程舒冬的手,在他的手背上狠狠咬了一口,也不解释原因。那个下午我都一直傻呆呆的。

      然而,这个冬日还没有过完,那些所相信的又忽然天翻地覆。极尽想象,我也料不到有这样的事情。

      那日我照常下了班去程舒冬的小公寓里逗留。通常他没回来时,我会一个人在床边喝杯热茶看本闲书。今日,照旧。

      门铃声忽然响起,匆忙踢踏上拖鞋去开门,是圆通快递小哥。

      “在这签名。”小哥套着黄色手套,递给我有些脏污的黑色签字笔。

      “是什么东西啊?”我闲搭着话。

      快递小哥利索地撕下最上面的单子,顺手掂了掂快递,摸了摸包装盒子的形状,笑答:“心形的盒子,男朋友网购的巧克力吧。”

      关上门拆开快递包装,果然是心形的巧克力盒子。暗红色的丝带,将棕色的心形木盒十字打结,在正中心系上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蝴蝶结下是一张对折的白色纸卡片。然而,卡片上,却用我所陌生的隽秀小巧的字写着:知道你订婚了,这个给你。

      刹那间,我的所有惊喜化作不安与沉默。

      打开盒子,是一本厚厚的比十六开纸张略小些的笔记本。笔记本的扉页上是程舒冬和程纪平的灿烂合影,合影的背景是一所哥特式的教堂,教堂的塔尖高耸、笔直、冰冷,应该是在国外拍的。

      我的脑子登时就胀鼓鼓的,却又无比清醒。我起身拿起带来的背包,把有关那个快递的所有东西一股脑装入背包中,又抹去程舒冬公寓里我来过的痕迹,然后再机械地穿上冬日的厚靴,锁好门搭地铁回自己的租住的小屋。那个小屋,本来已经准备两个月后到期就再也不租了。

      深夜里,开着床头的一盏灯,我开始翻看那个厚厚的本子。

      有的时候,我的心是那么的硬,对自己都格外残忍。

      六年的独自北漂造就了这种冷酷,不知是好是坏。

      笔记本上有着一些能够狠狠刺伤我心的事情,但是,我从来不后悔翻开那个日记本,我不想逃避。如果有可能,我从来都不愿意选择逃避。

      那些前因后果,若是两年前就知道该有多好。

      程姓人家的故事,并不简单。程舒冬父母老来得子,故而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程舒云大程舒冬好多岁。程舒云嫁给现在的丈夫后,旧情未了,和以前的恋人偷偷生下一个女儿,一直寄养在友人家。程纪平便是程舒冬亲姐程舒云的私生女。程纪平十九岁的时候养母死去,于是生母程舒云便把程纪平送至国外,并且托在国外念书的程舒冬照料。程舒云私心里希望自己的家里人能够逐渐接纳程纪平,从自己的亲弟弟开始。因为害怕和说不出口,程舒云只告诉程舒冬这是一个好朋友的孤女。

      故事的最开始,程纪平叫做陈嘉音,当她还在为自己母亲的死去而伤感,为继父偶尔狰狞的目光而胆颤的时候,她便被母亲的好友程舒云阿姨送到国外念书。她感激这个阿姨,也喜欢这个阿姨的体贴。

      一切都似乎顺理成章,两个在异乡相逢的年轻男女,总会生出点暧昧与火花。

      于是,我终于知道,他的那个万圣节和谁一起度过,那盘鱼香肉丝又是为谁而烹饪,那辆自行车在还没被邻居家顽皮男孩偷掉之前,后座上载的是哪个姑娘。那天他去酒吧接喝醉酒的她时,焦急和冷酷的缘由是什么。曾经的他,性子里并没有忧郁和冷清。

      于是,我终于知道,曾经的陈嘉音,现在程纪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或者女人。她任性活泼而洒脱,有鬼点子,懂得挖掘生活中的有趣之处。心血来潮时她会披着白色破麻袋去上课,像个东方神秘的艺术家。她也会一边撒娇一边唱歌,一边给程舒冬做好吃的南瓜饼,像个傻瓜小女人。

      他们的真正相处,不过才一年时间。一年后,真相揭晓下,血淋淋的挣扎与不舍。他们相互克制着,避让着,却又更加迫切地想靠近,这就是年轻炽热的爱情。

      三年前,程舒冬终于下了决心,准备回国,而她留在国外,独自打拼。

      程纪平曾经痴痴地幻想,他们并不是血亲,她不是他的外甥女,可惜,事实就是这么严酷与残忍。她曾经偷偷去做过DNA检验。

      那段感情,将他们都改变的太多。

      我靠在床头柔软的抱枕下,拿着笔记本的双手因为冬日的寒冷而发紫僵硬,打开手机看时间,已经凌晨一点——一天中最冷的时候。

      把那本厚厚的笔记小心地放在床头的矮几上,我熄灯闭眼,把脸埋在枕头里。是时候睡觉了。

      第二天,小心地将那个日记本放入巧克力盒子中,小心地将白色小卡片压在精致的蝴蝶结下,找到圆通快递公司,请快递小哥填写一份一样的送货单子。

      如果可以,我从不想逃避,如果可以。

      曾经说过,伤情的女人不应该去酒吧买醉,不自重。那时对程舒冬说这句话,其实是想告诉他,我若是伤心了,会在黑暗的屋子里看一部雷的不能再雷的国产剧,然后心里暗暗期待,有那么一个人会在黑暗中寻找到我,并给我一杯热茶,一个拥抱。那时,有很深的倾诉欲望,希望他能多了解我。

      以前,程舒冬三天不给我打电话不觉得什么,都市男女,忙碌于自己的生活,应该有独立的时间。现在想想,可能他对我从来没有过一种热恋的感觉。又突然庆幸,幸亏他没有每日和我通话的习惯,不然,以我现在这种状态,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或许,他是因为已经收到了那个包裹,无暇顾及与我。

      白日混混沌沌地授课,晚上又刷了半夜国产雷剧,凌晨时分却仍旧不觉得困。从书架上拿出那本一直没有耐心看完的《呼啸山庄》,试图催眠,结果却是止不住的眼泪。

      Cathy said: My love for Linton is like the foliage in the woods. Time will change it, I'm well aware, as winter changes the trees — my love for Heathcliff resembles the eternal rocks beneath — a source of little visible ... mountain for the first time, or like finding a forest without roads or footpaths, or the blemish of an axe.

      我深知自己对林肯的爱就像是森林中的树叶,当时间流逝,冬日来临,树木便会枯萎,树叶也会凋零。而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初初一探时,以为只是一块小小的岩石,然而,在看不到的深处,它其实是一座巍峨的山。那种感觉,就像无意中闯入一大片葱郁森林。那种爱,是斧头上的锈斑,如何能止得住?

      看到女主角凯西的深情袒露,我突然有些明白。我于程舒冬,就像Linton于Cathy。程舒冬爱我,或许只是因为我是个还算不错的女人,而且在那个恰好的时间他也需要这样一个女人。或许,以后他不会再和程纪平纠缠,他会好好待我一辈子,却也不会像曾经那么深爱程纪平那般爱我。而他对程纪平的爱,就像是永恒的硬石,时间无法改变。

      Heathcliff said: If he (Linton) loved with all the powers of his puny being, he couldn't love as much in eightyyears as I could in a day.

      其实,我又有什么资格来奢求程舒冬的爱。或许,就像书中所说,即使我用尽全力,我对程舒冬的爱也不及程纪平的八十分之一。

      夜晚使得女人精神脆弱、情绪低迷,而当曙光降临,白日青天之时,她们又会坚强起来,身披盔甲。两天的浑沌过去后,在人声鼎沸的学校操场上,我终于清醒过来:自己和程舒冬,我们只不过是生活在俗世的男男女女,向生活妥协,是我们必须经历的一步。程舒冬,因为血缘的缘故,他永远不可能和程纪平在一起;而我,纵然知晓程舒冬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却又狠不下心放弃他给我带来的那些温暖。

      我决定,像平常一样和程舒冬相处。

      当天晚上我见到程舒冬,隐隐觉得,他和我做了一样的抉择。然而,他察觉不到我的伤痛,他一无所知。

      所以,我们的订婚如期而至。那些意外带来的伤痛,我相信会随着时间消散。

      脸上画着浓浓的妆,饭桌上一杯杯的敬酒,订婚宴结束回到家中,我早已疲惫不堪,程舒冬这个准新郎亦是。他搂着我的腰,把我扶至洗手池边,替我放好温水,轻声唤我洗脸。

      仗着疲惫与倦怠,我冲他撒娇,要他帮我洗脸:“冬冬~。”我甚至还嘟嘴,怀着诱惑的心思。

      程舒冬无奈,只好一只手扶着我,一只手将柔软的毛巾浸湿再挤干。

      手机铃声突响。我有不好的预感。

      程舒冬两只手都不得空,便暂时没有理那个恼人的铃声。可惜,那个铃声一直没有断。

      我帮他拿着毛巾,展臂搂住他的腰,说道:“接吧。”

      我的心肠真硬。

      我和程舒冬贴的如此之近,电话那头说的话语,我听得一清二楚。

      “程舒冬,我等你一个小时。”

      “你如果不来,我就从这楼上跳下去。”

      “或许你不会相信,可以试试。”

      电话那头,程纪平的声音如此平静与绝望。

      程舒冬只来得及呼一声嘉音,电话便被挂断了。

      我看着他慌乱地摸车钥匙,说道:“我开车送你,欢宁小区B座,是吧?”

      程舒冬深深地看着我。我也在深深地看着他,纵然焦急慌乱,他依旧保持着类似镇静的忧郁。

      “我会在楼下等你。”

      “好。”他答应。

      事实上,开车到那座楼下,目送程舒冬上楼后,我并没有恪守自己的诺言。我偷偷地尾随程舒冬,躲在门口听里面的动静。

      可能晚了一步,里面已经没有争吵声,静悄悄的。我忍不住从洞开的大门口探头看了一眼:阳台上,那对苦苦相爱的恋人正安静地拥抱在一起。我看见程舒冬拥抱程纪平的姿势,那么用力,嵌入骨骼似的。这时,好像才明白,为什么说女人是男人的第二根肋骨,和宗教无关。

      我拎着高跟鞋,像偷偷上来时一样,又偷偷地顺着楼梯下去。脚底已经染的黑漆漆的,楼梯上又时常有咯噔的细小碎石,我不在乎。

      在楼下,我给程舒冬发短信,说自己先乘地铁回去了。然后,坐在车里等他。

      黑暗中长时间的等待,寂静与苦涩在身边徘徊,试图侵蚀于我。脑中回想程舒冬拥抱她的场面,又忍不住想到希刺克厉夫说的话:

      Only do not leave me in this abyss, where I cannot find you! Oh, God! it is unutterable! I cannot live without my life! I cannot live without my soul!
      不要留我一人于荒原中,不要让我寻不到你,不要让我过没有你的生活,不要让我成为行尸走肉。

      如意料之中,等了一夜,然后,我就真的回去了。

      现在,我在南方的一座小镇,回忆曾经的事,回忆那几个在北京过的冬天。

      书冬。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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