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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牧的朝圣之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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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有的时候元牧不得不离开自己小窝的时候,他更倾向于坐地铁。
至少那样不会有阳光和冰冷的空气。
元牧从背包里掏出一本书,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
他把书放在膝盖上,随手翻开了一页,象征性地看了几眼,然后发现自己的心完全不在书上。
那自己的心在哪里?
可能在早已经退出的游戏里。
可能在小舟生着闷气的那家必胜客里。
可能在咩咩糖睡懒觉的床上。
也可能只是睡着了。
元牧叹了口气,把头顺势靠在窗户上,十二月的玻璃很凉,凉的就像……
十一月时牵着的咩咩糖冰凉的小手。
窗外是不停后退的风景,有已经毫无生机的树木,有规模很大完全看不到内部情况的工厂,有矮矮的平房和暴露在空气里坚硬的土地,也有弥漫着灰尘拆了一半的废弃民居。
没有什么好看的,但是元牧还是直勾勾地盯着窗外。
自己是为什么回到北京的呢?
元牧叹了口气。
可能是因为咩咩糖在北京吧,自己怎么可能把她扔在北京不管。
明明已经离开过了,在上次辞职之后,或者说,失业之后。
自己的家乡倒是离北京不远,是河北省自己人都不一定都听说过的一个小城镇,坐着公交车两个小时轻松愉快到北京。
家里人很希望自己留在家乡工作,毕竟总是在外面飘着不是个长远之计。
但是最终还是回来了,因为自己莫名其妙地坚定,因为自己口若悬河的发言,说服了家里人。
为什么非要回来呢?
咩咩糖,别人都可以这么问,只有你不许哦!
相比之下,咩咩糖就幸福得多了,作为一个毕业于名牌大学的本地姑娘,她没有那么大的压力和紧迫感,虽然父亲不在身边,但是母亲对她很好。
母亲……
元牧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寒颤,那个副教授级别的人物,那个严厉的长辈,那个看不起自己的人。
好头疼啊,害的自己平时连电话都要偷偷地打。
好头疼啊,害的自己现在找工作都要挑三拣四的,唯恐新工作不能符合她的价值观。
好头疼啊,害的……
害的什么?
元牧愣了愣,接着摇了摇头,总之就是头疼就对了。
《一个人的朝圣》
讲的是一个平凡的老人,为了探访获了癌症的老友,徒步走穿英格兰南北的故事。
很无聊,不是么?
作为一本小说来说。
很伟大,不是么?
作为一个人来说。
元牧觉得,总有一天,自己要复刻一次这个朝圣,当然距离不要那么远,就从北京已经西北得不能再西北的这个村落,徒步走到咩咩糖家就好。
那样的话,咩咩糖一定很感动的。
那样的话,自己和咩咩糖一定可以……
一定可以什么来着?
明明是最近的想法,为什么忽然毫无头绪了呢。元牧发现自己的记忆力真是不争气的可以,无奈地拍了拍自己的脑门。
其实这也是一次朝圣呢,虽然是无聊地坐着公交车。
人就是这样,坐在公交车上,只会关心自己有没有到站,或者有没有坐过站,或者距离目的地还有几站。
但是大家都不愿意去关注每站爬上车的人,各式各样的人,相比之下,大家更乐意去沉迷于自己的事情。
睡觉、电话、玩手机,或者和同行的人聊聊天。
上车的人,有穿得土土的操着一口听不懂方言的中年男子,有打扮时髦和不知名的人讲着电话的少妇,有白发苍苍却身体硬朗得不到别人让座的老大爷,有抢先上车坐在那里装睡的小伙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一样的心情,每个人上这辆普通的公交车,都有自己不普通的目的地。
那里或许有自己的老板,或许有自己的老公,或许有自己的孙女,或许有自己年轻的恋人。
公交车承载的是你的人,带你去的地方,却有你的心。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玄妙。
大家各自做各自的事,好像完全不在意自己边上坐的是谁,站的是谁。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但是在别人眼里,最多是个配角,当然,也可能只是个过场的龙套罢了。
一种念着与剧本毫无关系台词的不敬业的龙套。
在他们那里,自己也是个不值一提的龙套吧?
在自己这里,他们又何尝不是呢?
这算是自私,还是冷漠?
元牧挠了挠头,然后静静地闭上了眼,公交车上很乱,很吵,和自己安静的小窝是没法比的,但是他还是决定小憩一会。
因为路还很远。
因为中年男子还要盯着少妇短裙下白皙的腿看很久。
因为少妇还要和自己不知道是丈夫还是情人的家伙聊很久。
因为老大爷还要拉着扶手,看着那个小伙子装睡,站很久。
因为司机还在和刹车油门打交道,因为车还在开,因为售票员还在孜孜不倦地计较着每个上车的人有没有刷卡。
元牧猜她不会同样孜孜不倦地计较每个人下车有没有刷卡。
就好像男女亲热之前,大家会给互相脱衣服,但是亲热之后,大家只会独自穿上自己的衣服。
上面那句话是网上看来的,但是很有道理。
钱都付过了,人都用过了,就没必要那么贴心了是吧?
元牧在心里嘲笑着所有人,也嘲笑着自己,慢慢地失去了意识。
睡眠是个好东西,因为只是一瞬间的事,各色各样的人,各种吵闹的声音,疾驰的公交车,窗外变幻莫测的景色,整个喧闹不安的城市,都和这个喜欢安静的家伙无关了。
他将沉浸在自己的梦里,这时候笑得最甜。
猫猫咖啡屋,元牧喜欢这个地方,但是又有点讨厌这个地方。
大概是和咩咩糖来的时候,咩咩糖兴奋又幸福的样子,让他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吧。
大概是和咩咩糖来的时候,咩咩糖只顾着和猫滚在一起,完全无视了他,让他有点讨厌这个地方吧。
但是没想到公交车上短暂的梦,居然把他带回了这里。
他环顾了一下,发现中午这个时间,猫猫咖啡屋里很冷清,大家都还不是那么清闲,大中午的跑来这里打发时间。
但是角落里有一对男女,眼熟的不行的男女。
女孩抱着一只猫,猫蜷缩着身体,窝在女孩的腿上呼呼大睡。
男孩坐在女孩对面,嫉妒地看着女孩与猫,然后时不时地随意瞟一眼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播放的电影。
真是熟悉的不行的一幕。
女孩的头发不长,勉强垂过肩膀,嘴角有一颗美人痣,左眼下面也有一颗泪痣,皮肤白皙,仿佛捏一下都会把你的手滑开,文静的她当然是戴着一副粉框眼镜的,她穿着白色的肥大帽衫,如果你有幸看到她把帽子戴上,会发现这是银魂里那个伊丽莎白的样子。
可爱得不行的女孩,这么可爱的女孩,看元牧的眼神就知道,这是咩咩糖。
元牧光明正大地站在那里,却没有人发现他,毕竟这只是个梦。
但却是个格外真实的梦,因为每一幕都是曾经发生过的,与其说是梦,不如说是回忆。
但若硬要说是回忆,偏偏有一个致命的不同点。
元牧的想法干涉不了咖啡屋里进行的一切,男孩还是在电影和女孩之间游移着目光,仿佛完全不知道自己该看哪一边。
咩咩糖还是在和猫咪玩的不亦乐乎。
这一切都是那天发生过的,就连桌子上摆着的那一大壶蜂蜜柚子茶,都是一模一样的,没有喝掉多少。
然后就如那天一样,人渐渐的多了起来,国子监是个游客很多的地方,而游玩到疲惫的人都很容易被这么一间温馨的爬满各式猫咪的店铺吸引。
如果没记错,这一幕发生的时候,恰巧是十一那一天。
怪不得人会这么多了。
忽然,整个店铺里的人都笑了,因为有一只糊涂猫卧在一个很高的地方睡觉,忽然翻身了还是怎么的,一下子从上面掉了下来,准确地砸在男孩的腿上。
男孩不疼,但是吓了一跳,他看了看周围笑得前仰后合的游客,又看了看对面笑得弯了腰的咩咩糖,摸了摸后脑勺,也傻乎乎地笑了。
咩咩糖嘟了嘟嘴,然后坐到男孩身边,抱住了他的腰问:“好蠢的猫啊,你疼不疼?”
“不疼。”
“真的么?”
“真的……”元牧傻傻地站在那里,明明被问的不是他,还是傻傻地回答道。
当然不疼,十一那天他被砸的时候,一点都不疼。
“不但不疼,反而因为咩咩糖的一抱,感觉到无与伦比的幸福,对吧?”
元牧用低不可闻的声音,问道。
看着那个男孩问道。
元牧光明正大地站在那里,却没有人发现他,毕竟这只是个梦。
但却是个格外真实的梦,因为每一幕都是曾经发生过的,与其说是梦,不如说是回忆。
但若硬要说是回忆,偏偏有一个致命的不同点。
那个男孩不是自己……
惊醒,元牧抹了抹额头的汗,发现车真在缓缓进站,他看了一眼路边站牌,发现还有一会才能到。
可能是太在乎了,才会做这种古怪的梦吧。
元牧合上了腿上的书,愣愣地看着书名发呆。
一个人的朝圣。
做了这么一个梦,忽然有点朝圣之旅的样子了呢。
那么什么是自己的圣呢?
自己追寻的又是什么呢?
反正不会是那个已经在必胜客里发火的周小舟。
大概……
是咩咩糖?
或者……
是爱情?
马上要见到周小舟了呢,元牧这么想着,把书塞进了背包里,他很喜欢周小舟这个家伙。
一个普通的男人,一个绝对不普通的恋人。
当然,不是他的恋人。
一个为了爱情,真的做到了对抗全世界的男人。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元牧,忽然特别希望见到这个男人,获得哪怕一丝感动,或者勇气。
车还在开,元牧还在胡思乱想,他的红衬衫不知道什么时候显得暗了一点,小舟还在必胜客里一边看着菜单,一边不满地埋怨元牧,咩咩糖还在睡觉,这只贪睡的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