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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定天者一(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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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中原像一头肥鹿在鼎里煮了几百年,熬成了甘美的糜。谁都恨不得连鼎带鹿抱去独享,绝不予他人半点。于是一哄而上,战火熊熊,烧得那只鼎通红滚烫,肉糜翻沸灼人,谁也抢不去,只好你挖一碗,我挖一碗,捧到边上一面着急地吹凉了喝,一面提防着别被谁夺了去。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几百年过去,尘埃渐定,分食鹿糜的人越来越少,盛糜的碗却越来越大。相互间虎视眈眈,气喘吁吁,但谁也奈何不了谁。
割据。
僵局。
一时间大地上出现了刹那的空寂,偃旗息鼓,是发现前方无路时不自觉地停下了滚滚车轮,在茫茫然地下意识期待和盼望着什么。
这时候,全天下的小孩子们忽然都开始唱一支儿歌:“定天者一,定天者一。”田间垅头,市井街坊,他们拍着手,三五成群地边笑边唱,笑靥如花。问他们是什么意思,摇头不知;又问是谁教的,他们答,一个穿红衣服的小哥哥,不认识,从来没见过,不过那红衣小哥哥就这么拍着手边走边唱,这么简单的歌,一听就会了,定天者一。
定天!
几百年了,斯鼎斯鹿,终将有归属了么?
一!
一什么?什么一?
这将决定天下去向的玄机,如晴空霹雳震得人心荡神迷。但究竟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有谁知道?
圣手军师田子道抚掌微笑,在武皇面前写下一个“天”字,然后,浓墨涨满狼毫,缓缓一笔悬针垂竖,如利剑穿透天心——未。
定天者一。天一生水。玄武。北。
极北之地,终年封冻,八月飞雪,雪大如席,山走蜡象,河转玉龙,万里冰原,号称琅琊。玄河南岸,北门神殿,琅琊领主,名未倾松。
——他若归顺,十万精兵不说,主公更得良将。
——哦?不过琅琊族人既世代安居北地,不问中原战事,他又是一方领主尊贵,只怕未必肯来。
——主公勿忧,此事交予微臣,我明日便动身北上。
——军师可要准备些什么?
——快马便是,以免他人捷足。
圣手军师田子道,大洛帝国开国年间最传奇的人物。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辅佐武皇打下万里江山,武皇常赞叹:“朕之江山,为圣手安排。”后世便称田子道为“圣手”了。当时武皇身边,武将以未倾松为首,文臣以田子道为尊。上都建国后,武皇欲封田子道和未倾松这一文一武两大功臣为王。未倾松谦辞,别说王,连公侯都不肯受,只当了个正一等伯;田子道更是飘然而去,不知所踪。武皇多方寻访不果,甚为叹惋。史书所载田子道,将他筹划安排记录得清楚,更赞他功成身退,有上古圣人之风。而世间流传的神机妙算田圣手,说他夜受玄天上帝亲传兵书,还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武皇常年征战,多次化险为夷,都是他招来天兵天将护佑。他的隐退也被描绘成白日飞升,成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仙人。
其实神机妙算,大概只是先觉与后觉的差别。当田子道策马急急北上时,琅琊冰原在中原人的心目中几乎就是不存在和莫须有,谁会没事想到那个天寒地冻的地方?待琅琊领主未倾松一旦北来,世人就都纷纷聪明彻悟“定天者一”的含义了——得琅琊未氏,得天下。
狼牙在手,谁能撄锋?那是在冰雪绝域沉寂千年的神兵利器,一旦脱鞘,无坚不摧,金汤于之锋芒也不过软腐。定天者一,一句童谣将百世安宁的琅琊冰原卷入了天下大战的舞台,那是蜿蜒了几百年的血河终于艰难跋涉到了尽头,在一片没有出路的搅扰苦闷里就待琅琊刀锋为它劈得入海的敞口。最后的牺牲浩浩荡荡,景色是前所未有的汹涌和宽广。人们说,是上天厌倦了数百年来无休止的战乱和现在乏味无趣的对峙,才从北方放出这一股清爽素净的无敌长风,摧枯拉朽地荡尽天下凄惶无主的惨火愁云。上天仁慈,诸神飨足,终于松手让凛冽隆冬降临人世。多么肃杀的一冬呵,那是不可阻挡的最纯粹最寒冷的湮没,冰风厉烈呼啸,苍穹绝高处普降最深厚的大雪,从从容容地覆盖大地上所有的血污和黑暗,抚平所有的创伤和坎坷,然后,世界将变得安静,崭新,洁白,是一个熟睡的婴儿,拥有无限的未来。
一个多月后,田子道骑着马笑眯眯地回来了。他展开一幅画轴,对武皇说:“事成之外,微臣还自作主张,替主公约定婚姻。主公莫怪。”画轴上是一个身量高挑的戎装女子,英风飒飒,明艳绝伦,着银白细柳战甲,手持长刀,和中原人用的宽阔砍刀不同,三尺刀身狭长如剑,只在前端略微弯曲,是琅琊族人惯用的兵器,称作牙刀。“琅琊领主第三女未雪明,年二十岁。微臣略写其形容如此,主公看哪位小王爷合适?”
“军师觉得,子敬如何?”武皇问。子敬是嫡长子,在几个儿子里身份最重。
田子道还是笑眯眯地说:“哎呀,不巧了。他们琅琊族的风气,男子不能多娶。齐王殿下已娶了裴大人的千金为妃……”
武皇一笑:“那就子谦!他还未婚,年纪也相当。”
“甚好甚好,主公英明。”田子道赞道,“微臣恭喜主公得此佳媳。”
画像送到了辉樱夫人处,辉樱夫人笑着说:“真是少有的美人。”忙忙地开始给子谦准备婚庆用品。子谦并不在意,他很怀疑未家三女到底长什么样,也觉得田大军师画戎装像有吹嘘夸张迎合武皇之嫌。
再过一个多月,五千琅琊精锐骑兵抵达上都,领兵的是琅琊领主未倾松的长子未琼贞和三女未雪明。子谦这才知道那银甲长刀是真的,同时也发现画像确实失实——十分颜色,田子道只画七分。那幅画像后来就挂在秦王府,武皇亲笔题跋:“兕舞遂心图”。
虽然未雪明真像画像上那样英姿飒爽地来了,但她说要带兵打仗还真吓人一跳。武皇的部将们都很怀疑,而且他们觉得军营里出现年轻漂亮的女人是大不妥当。
未雪明先是在西北方和兄弟们联手打了几场游击,倒也不曾听说失败,在和秦王子谦成婚后,没几天就又出征去了。她先是跟二哥未鹤抒的先锋部队很快地向西行,碰上祝容军后她就折回来,在未倾松的大营中待了几日;然后未倾松拔营西进,她往西南,然后转东,沿着边疆兜了一大圈再向北去和未琼贞未英白汇合。她带了二百骑兵走得悄无声息,若遭遇小股敌军,估摸着情势,或避走,或打一场静悄悄伏击战,速战速绝。虽然都赢了,不过旁人也觉得是小女子小打小闹,都劝武皇,说刀枪无眼,秦王妃既也是难得的将才,还是回上都坐镇后方更好。不久雁阳失守,未月隐战死,未琼贞和白琦急援上都,未雪明带着未英白随后跟到。
然后未雪明点了一万人马直扑雁阳。围,攻,胜。
如果说未月隐展现的是在绝境死地里山岳般毫不动摇的坚毅和勇猛,未雪明则像一把新发于硎的匕首,充满灵敏迅捷的锐气。雁阳攻夺后再没人对未雪明的实力表示怀疑,王妃的戎装也在上都里掀起了一股潮流。贵妇名媛们外出都爱骑马,量身订做轻巧的铠甲,怀里总揣一把精巧的短剑或小刀。武皇的两个女儿甚至也想去领兵杀敌,骑马偷跑出上都近百里地才被追回。
其实未雪明不喜欢带大队人马明刀明枪地做功伐。她最擅长的是潜行,埋伏,耐心等候,出其不意地刺出,一招中敌要害。她常领着几个亲兵到处溜达,等到军中议事的时候,她静悄悄地在一边飞针走线,待未琼贞和未鹤抒商议近了尾声,她咬断线头,抬头莞尔一笑道:“你们都弄好啦?”然后指尖在地图上比划着说:“那我就先从这里过去,到时候从这里出来……其实这是有路的,我看过,一个人侧着身子可以过去。”这时候她又像是一根针,大地则是一块不太规整的布,她拐弯抹角也能缝出个口袋来把对头装进去。不好听的话说最毒妇人心,她总在情势正紧迫的时候再从死角里突然伸手捅人一刀,那种阴毒致命真令人恨得发狂,尤其是她还早就算计好了,还不晓得在暗地里猫瞅鼠似的笑了多久。
虽是悍将,未雪明还是用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手段在战场上抒发自己的女儿娇气。和父兄们黑底白字的战旗有所区别,她的“未”字是用红丝绣成。她挑剔之极,一大堆各种浅深红丝都被她否决。她要血红,而且是最新鲜的热血的红。她最看不得日晒风吹后旗上的红丝污损,抱怨说又冷又暗,是死血色,让人见了还以为领兵的是个浑身冰凉又丑又僵的老太太呐。
未雪明曾镇守雁阳西南的一处关隘,后世就称那里为妃子关。秦王到那里看望妻子,并带去武皇命人为王妃特制的战纛——纯黑的底色上狰狞的白色犀牛头,替换下以前的六出飞雪标志。
传说在一个夏日雨后的清凉傍晚,秦王和王妃手拉手地在关外的山坡上散步,王妃新沐,长长的头发没有梳起,就那么披散着,风吹发丝飘飞。山麓上开满了一种紫色的无名野花,秦王摘了一枝,插在王妃的鬓角,从此那种野花就叫妃子簪。灏广元年,花期刚至,妃子簪一夕之间全凋,再开时不仅势头疯狂,甚至变了颜色,漫山遍野一片茫茫纯白,如大雪降过。墙头路边井侧檐前,但有一点水土风光,野花就拼了命地迸出来,皎洁无瑕一枝,对人轻轻摇头,大有凄凉之态。人们正惊诧,一个为未雪明制过战旗的老绣工忽然痛哭道:“王妃去了!是王妃去了!”于是人们纷纷流泪采撷妃子簪,等上都的使者正式将秦王妃未雪明战亡的噩耗带到妃子关时,他惊诧地发现,城中不论男女老幼百姓兵勇,都已在发间插好了白花。
大大小小的奇袭,不知埋伏过别人多少次,她最终也死在别人的埋伏里了。如果有高明的巫师能招回她的魂魄,对她遗憾地摇头说:“王妃如此结局,令人若有所感,倍觉凄凉。”她一定是在扬头微微出神的凝思后遗憾笑道:“是啊,好可惜呐。不然在莽荒之役,我新绣的血字旗和爹爹哥哥们的旗子飘在一起,一定是最好看的旗。”
北方佳人,绝世独立。冰峰雪葩,人莫能及。白玉兕将,遂心牙刀。一笑再笑,天下折腰。
琅琊战将中,老五未英白年最少、嘴最快,和姐夫子谦见面就熟,说:“本来爹爹要三姊跟他一起,但三姊急着见你究竟是什么样,所以就和大哥一路先出来。”
圣手军师田子道说得琅琊领主归顺,何等了不得的大事,在未英白嘴里完全不像样:“那天晚上田叔叔到了,进门就喊:‘老兄,我给三姑娘提亲来啦!’然后把你夸得跟什么似的,花会走路也没你这么美。爹爹最头疼田叔叔说话了,因为田叔叔经常绕着绕着就把爹爹绕到井里去了。爹爹听得好不耐烦,只好说:‘行了行了,你说不错,想必不错。’然后爹爹就请田叔叔喝酒,田叔叔喝了一碗酒又转着眼珠子长声慢气地哼哼说:‘老兄,这么久了,你不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道变成什么样子了么?’爹爹怕田叔叔再罗嗦,就随口打哈哈说:‘好的好的,回头就去。’大哥当时就傻掉,二哥把酒喷了我一脸,三姊要不是看在替她做媒的份上立马抽刀劈了田叔叔,四哥昏过去半天才醒过来,说:‘爹,你怎么又乱答应田叔叔?要去你们去,我可不去!’爹爹是乱答应的,但说了话就没得反悔啦,这样我们就来了。”
未英白说起话来眉飞色舞,模仿语气惟妙惟肖。按他那意思,感情田子道是专程替未雪明做媒去,顺手把猛将精兵捎到中原凑凑热闹。圣手军师田子道从来飘逸潇洒有神仙之姿,依未英白所说,也就是个大呼小叫满脸笑嘻嘻说话赖皮逗趣的中年大叔,叱咤风云更甚傲雪青松的琅琊领主竟是个琐屑平常被人捉弄了也只能苦着脸自认倒霉的乡下土财主,绝代佳人未雪明更变成老大年纪没嫁出去、成天在家跟人挥刀打架还抱怨天抱怨地哀叹怎么就找不到一个合适对手的母妖精。所以,虽然未英白讲得绘声绘色还自己忍不住捧腹哈哈,旁人听了也只当是笑话。唯一出人意料的是原来田子道和未倾松早就认识,而且交情还不浅的样子。那么,游说未倾松,当时的人以及后世的人都猜测,大概是他们私下里有什么细切要害的深谈绝没对第三人说,所以谁都不知道未倾松以一方领主之尊,那么干脆地认武皇为主公究竟是为什么。千百年来揣测都毫无结果,而未英白所说那般简单那般滑稽,压根儿就没有任何道理——怎么可能呢?
雁阳夺回来后,未琼贞未雪明就一起追击西逃的祝容军。都说穷寇莫追,兄妹两个却一路紧赶,有时甚至将大部队丢在身后,轻骑冲入敌阵。祝容军见只有他们两个,自然围拢来剿杀。两人边战边退,直到主力跟上来接应反攻。经过两三次诱杀消耗,祝容军再不上当,只是一路西去,迎头撞上了等候已久的未鹤抒。兄妹三人心头有火,为泄恨杀得眼红。美中不足是祝容将领逃脱,三人回来相互埋怨,直到莽荒之役未琼贞才出了那口恶气。
听说莽林荒原里狼群狩猎就是坚定不移地跟踪,然后包围,然后群起而攻之。
在最开始他们各带一彪人马,或聚或散,不用说话,不用交换眼神,似乎本能地就知道对方会如何行动,然后默契地呼应配合。如果发现纯黑底色上颜色触目惊心的未字战旗,不能速胜便要快退,一旦被一人绊住,不久必遭夹攻;再不走,必遭围攻;最糟糕的是掉进他们的埋伏,四面没了出路,而他们一面拔刀下手一面还满目好奇无辜。如果猎物小,他们就一口吞掉;如果猎物适中,他们就瓜分;如果猎物太大,他们觉得吞不下,就各自咬掉一大块肉后窃笑地跑得远远。他们凶悍,他们谨慎,他们狡黠。他们诱捕,他们骚扰,他们截杀。他们小心观察着对手的性情特点,尝试撩逗拨弄般地战斗,游击玩得有滋有味。最后,他们觉得筋骨疏散开了,牙爪磨砺好了,可以放开手脚了,于是点点头,忽地跑到最前沿,在上百万大军的对垒间兴致勃勃地弄起了冲锋。
他们不败,因为他们都是欺软怕硬、以多欺少的赖皮小坏蛋,没有优势绝不动手。若是觉得没有胜算就蹑手蹑脚地避开,一旦感觉危险就相互靠拢,发现情况不妙就逃之夭夭。这些坏蛋们在战场上游刃有余地自在,把他们逼入绝境是不大可能的事,更是最危险的事。他们可爱惜自己了,就像小狗晒太阳还舔毛,但友军有难他们又奋不顾身,此时不计生死胜败,一个个都暴露出磨牙吮血的凶猛野性,成了双目通红毛发倒立的激怒斗兽。
孩子们是这样活泼,精力充沛,一刻也安静不下来,总爱一阵风似的跑来跑去,未倾松却似乎是个慢性子,他的大营只是缓缓地向西移。但他行得又稳又重,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谁也没办法令他停下来。捷报传来,他说一声“哦”,如果情势紧张他就是一声“嗯?”如果情势万分紧张如天塌地陷他笑道“真不像话”。最终前方的阻挠如磐石下的鸡蛋碾成稀烂,他只若无其事,浑然不觉般负手微笑。
“其实爹爹心里可得意了,不过他就喜欢装腔作势。”未英白又在败坏琅琊领主的形象。他的年纪尚小,尚须依附兄长。每有行动他总是乐颠颠跑在最前,一旦风吹草动就赶紧缩回来对着未琼贞垂头讪笑。他是一只六个月大的獒,正在长牙长爪,忍不住要东嗅西嗅乱咬乱抓,但他对战斗的感觉尚懵懂,应敌的招式还不成系统,体未壮力未足,他可以在自家门口撵得鸡飞狗跳,要让他独自去山里咬头老虎回来未免太刁难。他只好跟在未琼贞身后虚张声势罢。很有几次他大胆地把自己险到困境里去了,就像小猫玩线团,结果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的小爪子都绕住,挣脱不出,动弹不得,困顿得喵喵叫。但他一点儿也不担心,因为他知道未琼贞一定就守在不远的地方把握时机分寸,随时会为他解围。
莽荒之役时未英白早已是独当一面的将军了,未琼贞最后一次对他说:“你跟着我。”他说好。他就紧紧跟在长兄的身边。后来在祝容箭阵里,如蝗铁镞漫天压下,天光一时昏黑,未英白又像年少时般仓皇失措地大叫啊呀,同时跃马飞身,长刀疾挥,团团雪光爆然炸裂,如黑风中腾起了一轮明月,绽开了一朵最洁白的梅。铁矢激飞,铮铮琮琮如琵琶弦滚流音不绝。未琼贞一丝箭伤也无,全身而退,只是后来他从弟弟的骨灰里筛出了三升箭镞。
那时未英白还差一个月满二十三岁。如果有高明的巫师能招回他的魂魄,敬服道:“将军至悌,令人感佩。”他一定是翘着鼻子得意说:“我也算给他解过围了,看他以后还怎么在我面前充老大!”
未琼贞那老大是天生出来的,不是他自己充出来的——小未将军又在说笑话了。
长兄如父。
未琼贞在琅琊军中的地位就是这样。有时候未倾松会把超过自己本部数量的最大部分的兵力交给他,而未家的孩子里也只有未琼贞可以使用和未倾松同样徽纹的战纛——纯黑底色上的洁白狼头,只不过他的狼头尺寸比父亲旗上稍小一号。
琅琊未家人的身量都是颀长修美,未琼贞却是个例外。他是个膀阔腰圆的年轻人,个头儿倒是最高,比未倾松还要高半个头。按理说这么个魁梧高大的儿子往身后一站,应该是威风凛凛,很给未倾松增添气势才对,但事情又不是这样。因为琅琊族人的皮肤都很白,而大家心目中的铁塔壮汉都该是黝黑的;那么高大的身躯,脸上却没有横肉没有虬髯;目光更不带丝毫凶狠,连炯炯也算不上,只是清澈而已;在未倾松身后安静微笑,只在应承父亲说话时才稍微出声,人太多的时候似乎还有些应对不及。所以粗粗一眼看去未琼贞给人留下的印象只是:琅琊未家衣食丰足,养了一个白胖儿子。
不知情的初见,他非但不能替父亲增威,反而会把未倾松的超拔气度折低一尺,把人们对琅琊领主的敬畏倾慕冲淡三分。但未倾松从来喜欢把这个儿子带在身边,并且在向任何初见的人介绍时都强调这是长子,明白无误地表示这将是日后继承他所有一切的人。未倾松对孩子们的珍爱没有厚薄,但他的表示各有不同。有一次未英白蹦蹦跳跳迎面而来,未倾松什么也不说,只用手轻轻拍了一下心口,未英白就扭头边跑边喊:“大哥,大哥……爹爹叫你呢。”后来这动作就成了定例,未倾松只要抬手往心口一放,旁人就都知道他的意思是:“让琼贞来见我。”
“琼贞是我的心。”琅琊领主只笑着说过这么一次,这便是天上地下神鬼莫改、沧海桑田永世不移的、最确定的真言了。
但未琼贞似乎没什么突出特点,怎么看怎么是个很平常的人,混在人堆里,要不是又高又白,谁也不会瞧见他。没多久军中战将们谈论琅琊未家的儿子,他们会说老二如何,老四如何,老五如何,至于未琼贞,他们不叫他老大,而是说未家的胖子如何。他们当面也叫他胖子,未琼贞也就哈哈一笑地应了。后来隆冬野地里,未琼贞在河边敲破坚冰取水沐浴,才有人看见他浑身肌肉饱满圆实,根本没有半丝多余的脂肪,要称他是胖子似乎不恰当。但是既然大家都已经叫开了,连他的弟弟妹妹都笑得打跌地喊他胖子,未琼贞这个胖将军就当定了。
通常胖子的肩背都是又宽又软,冬暖夏凉,倚靠上去是很舒服的,大概未琼贞也是这样,所以未英白有事没事地总靠在他身上,即便是当了将军也不改这赖皮德行。有一次未琼贞笑着摸未英白的头问:“老五,老五,你老靠着我干什么呀?”未英白哼哼唧唧地回答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哥哥。”话音刚落,未鹤抒未雪明就都笑着倚过来,说:“我们也要靠!”于是未琼贞就无可奈何地直挺挺坐着,弟妹三人从左右后方倒来,未雪明还在他后背用力拍了拍,仿佛他真是个鸭绒大枕头,要拍得更松软舒服些。
在将军夜不脱甲的年岁里,未英白以精力充沛闻名,他可以十来天不合眼依然不减警觉机敏。其实他自己知道这是假象,每当他和未琼贞背靠背的时候他就黑甜过去,雷打也不醒——只要未琼贞不动,他就不醒。而旁人只看见胖将军和小未将军在暗夜里站得笔直,如两支银光凛凛的枪尖蓄势满引一触即发,哪里会料到其中一个是正心安理得走上周公大堂的银样腊枪头呢?
战事稍缓的闲暇,兄弟俩骑马外出散心,风吹长草,阳光正好,未英白舒服地仰天伸懒腰,大喊道:“好困呐……我要睡觉啦!谁要喊我起来我就跟他结七辈子的仇!”傍晚时分,夕阳映照长草成一片金红的海,有人看见未琼贞独自坐在暗绿的波涛起伏里,两匹战马在一旁静静等候。见有人来,未琼贞把右手食指竖起轻轻地碰了碰嘴唇。悄悄走近前去,才发现小未将军正呼呼大睡。他把胖将军的大腿当了枕头,在渐渐柔软黯淡的橘红色夕照中,眉梢嘴角的笑意天真满足,像个刚蒸好的沾满了糖末的雪白的糯米团子般又香又甜。虽然是这么一副天崩地裂也不晓的样子,但未琼贞只低声说了一声“老五醒来”,他立刻睁眼,目光一闪,精亮如电。但见天下太平,他宛转地伸懒腰,揉眼睛,嗯嗯呻吟了两声,又倒下去攥着拳头擂地,喘息叹气地喊:“我是你弟呀,哥哥,你竟要跟我结七世仇?”未琼贞哈哈一笑牵马认镫而去,未英白从地上跃起,笑道:“你别跑!我跟定你!我七十辈子七百辈子也跟定你……”
倚靠着未琼贞到底是什么感觉?未英白不对人言,白琦说了一句:“稳若磐石。”
曾有一次白琦被困,在最后的浴血厮杀里以为性命当尽,虽然望见了黑底白徽的狼头战纛和未字大旗正疾风般掠来,但希望仍只是在远远的血色天际。来不及了,白琦心想,因失血过多即将昏迷,手沉腰软,呼吸越来越缓,最后的视野里敌将的矛尖划出暗红一道撕心而来已触上胸膛,此时似有风吹狼啸,铛的一声矛头折断,一根肃杀的黑羽长箭钉在地面,羽端犹自震动,发出赫赫低吟——射天狼!狼啸再起时已翻覆生死,扭转乾坤。白琦在坠入黑暗之前竟先看见敌将落马,再一根黑羽长箭钉在地面浅声低笑,微有得意,它刚从败将头颅里洞穿而过,却仍是一丝血污也不染地洁净。
白琦醒来后发现夜已深沉,天旋地转,耳中蒙蒙嗡嗡,似蚊吼,似雷鸣,昏昏欲睡,口渴若焦,但周身安稳,无需挪动。
“别动。”还有人低声嘱咐。
他正和胖将军同乘一骑,坐在马前,靠在未琼贞的怀里。伤口包扎好了,似乎连痛也觉不出,通体只是麻,冷,沉。
“我们要赶路,伤太重,颠不得,这样稳当些。”未琼贞说,同时把一个鹿皮水囊凑在他唇边。里面是糖水,因为在怀里捂久了,是温热的。皮革的气息,马汗气,人汗气,血气,每一种气味都很轻,但又清晰无比,混在一起蒸腾缭绕,也是温热的。
风在吹,唰唰低响是大军含枚急行,本是最熟悉不过的声音,此刻恍惚着,竟像是初次听到,却又觉得亲切无比。其间还夹杂着茫远沉稳的鼓点,咚、咚、咚、咚,不徐不急,似乎在为天地间的一切掌握节奏,听了许久才知道是未琼贞的心跳。将军温热的呼吸就拂在额头。忽有更急促的蹄响滚来,是未英白从后面赶上。白琦惊奇地发现,神色一旦肃穆,这少年竟是前所未见过的威严,他策马掠过,只把目光向哥哥的眼睛里略略一瞟——白琦察觉在光芒相触的那一刹他们的心就合二为一。夜空是前所未见过的高阔,群星是前所未见过的璀璨,但穹隆又像是触手可及般的切近,一道银白宽广的天河里传出隐约的泊泊涛声,还有一种飘渺缤纷的华光在宛然流转,似轻纱,似薄雾,看不见,但心底能感觉出。
那一夜一切景致都是前所未见,而白琦终其一生再也没见过那般绮丽玄妙的星空了。每思至此他便惘然,是因为伤重濒死使感触扭曲而产生了幻觉,还是因为靠在未琼贞的身上便发现了另一个世界?未琼贞并不是想象中的又软又绵,相反,他坚硬无比,是前所未见过的牢靠和稳固。磐石,白琦只想得起这个词,而这石头又是如此巨大,乃至独石成山。后来每见未英白嬉哈赖皮地粘着未琼贞,白琦的目光就情不自禁地带上三分羡慕。他知道在未英白的眼里,世界远比自己的所见要安宁、宽广和美丽。
因为是磐石,所以擅长硬拼,在开阔平坦的战地上冲阵是未琼贞最拿手的事,这个又高又白的将军就是这么简单直接没花样。就算已知他浑身肌肉结实坚硬无比,白琦有时候还是会把未琼贞想象成一个刚出笼的大白馒头,最简单,最管用,已至极致,叹为观止。莽荒之役未英白阵亡后尸体被祝容军收去,当天晚上未琼贞独自乘马便服空手直入祝容□□中向敌将索要弟弟的尸体。敌将问:“将军凭什么交换?”未琼贞哈哈一笑说:“我记住你了,他日阵上再见,我让你三招。”敌将不禁凝视未琼贞的脸,在片刻的安静后说:“好。”于是未英白就再次靠着哥哥回来了。后来阵上重逢,未琼贞说:“我实不想杀你,但为老五。你若不怨,我们来生为友。”三招让过直取敌首。后来人们翻阅那敌将遗留的行军笔记,见他写道——看见那白皮肤的大高个儿手无寸铁地走过来说话,明知是最好的机会,但心底自始至终竟也升不起一丝要加害他的念头。他写道——因为两国敌对,不能和这个人做朋友,真是人生的一大憾事;然而作为战将,有这样高贵的英雄做对手,也是上天对自己的抬爱了。
在莽荒之役最酷烈、最华彩、最高潮的战斗中,一片血海尸山的混乱里,未琼贞再次飞箭搭救了白琦的性命。
天狼神弓,琅琊未家世代相传,万钧力道。未倾松把弓拉到圆满,未琼贞只能拉开八分,但这并不表示他的力气不够。除了他们,这世上再也没有人能拉开那只名为“射天狼”的七尺黑铁长弓。曾有许多洛军大将自恃膂力不差,跃跃欲试,未倾松倒也大方,笑呵呵地来者不拒。结果无一例外,长弓纹丝不动。
最后武皇也很想试试那弓到底有多大的劲,未倾松轻抚着射天狼说:“不是以你相戏,以此了断,免了日后纷扰也好。”他把长弓递了上去。武皇命人驱出两头白象,小儿手臂粗的金索一左一右扣了弓弦,连了镔铁胸夹套在象身,然后象奴驾象,背向而行。当时上都数万人同观此景,一时间都屏住了呼吸。只见金索越绷越紧,长弓稳稳,半分不张。白象寸步难移,扬鼻向天长鸣,象奴大声催促,白象更加奋力。当时暖春正午,萧瑟北风卷地忽起,漫漫乌云压天疾滚而来,日色顿时昏黑。长弓上隐隐有白光闪烁流走,黑金色弦嗡然震颤低吟,依旧不开。待白象挣命向前,北风长啸,乌云狂翻,须臾,天光晦暗如夜,点点雪霰飘洒,但见西北天上,天狼星现,银光一束刺破云层。射天狼鸣声大作,茫茫炽光如电一闪而过。毕剥声响,左右两端金索齐断,白象俯冲仆地翻滚,屈肢向天卷鼻哀号。射天狼跌落尘埃,白光虽泯,弓弦犹震,狺狺怒鸣不止。未倾松拾起神弓,舒臂开弓如满月,三次望天弹弦空射,即刻风止,云开日现,天光再明,弓鸣乃绝。
一声泄然的风响,不知是数万人同时放出了心中的惊悸,还是天地自己在放松呼吸。武皇以手拦眉,注视琅琊领主良久方叹道:“未卿定是天狼星尊战神下凡!天助我也,何其幸哉!”未倾松笑道:“北地疏懒闲人罢了,主公谬赞。”然后再次轻抚长弓,轻声赞道:“好孩子。”
从此再没有人来打扰射天狼。举世公认那是认主的神器,也有桀骜不逊的灵魂,不是凡夫能随便相予相嬉的玩具;匹夫尚不能夺其志,更何况那是琅琊领主的“好孩子”。它甚至对亲人也是那么高傲。它只对未琼贞让步八分,至于其他人它同样不理不睬。它把自己排在未琼贞和未鹤抒之间,是长兄的弟弟,是其余所有人的哥哥。
和射天狼相配的是三十三根狼牙灵箭,长余四尺,通体黑亮。也许是因为射天狼力道太猛,狼牙离弦,每每洞穿猎物。它们经过血肉之躯,然后在大地、岩石、树木,甚至最坚硬的金铁上寻找落脚点。但这或许也是狼牙同样高傲气质的独特表现,它们既要带走猎物的生命,就不屑在死亡的□□上停留。在夜里羽簇上会散发点点闪烁的淡青光芒,仿佛一只一只的萤火虫缓缓缭绕盘旋,盈盈高飞着融入夜空。如果白天没能把它们收回,夜里循光而去,它们绝不会丢失。
神弓灵箭是如此凶猛,而累世喋血积下的杀意也是如此阴郁如此暴戾,以至于它们的主人也不得不有所禁忌。三十三狼牙在箭筒中静静待命,一旦弦张,便狂喜地向猎物咬去,去势如电,并在疾风流中发出一路渴血的长嚎,但只有三十二声——最后一只箭必须留在手里。上天有好生之德,就算神兵利器,人间杀戮不免,血海也应有涯。如果放最后一只狼牙脱手,主人心中须有所觉悟。长箭离弦时将悄无声息,它会精准无误地完成使命,同时过度的血腥将使它疯狂。这只凶狠的牙不满足了,它渴求更多更甘美的鲜血。它对主人一世忠诚,此刻它提出要求,主人也当应允,哪怕付出的代价须是自己的生命。它再也不会回来了。它已混沌迷失,忘记了主人;它将一路飞驰,穿越诸神飨宴的血海,在苍穹的最高处长声欢啸,最终融化在天狼星的灿烂光芒里。传说那里正是它起源、成形和诞生的地方,它回去了,回到另一个主人——或者母亲的手里。
三十三狼牙离弦,开弓者死。
因为射程远远超过一般的强弓硬弩,所以射天狼不仅是杀敌的利器,也是友军最有力的援手。在那场天地变色的激战里,当白琦腹背受敌时,他用长枪刺穿了前面一人的心脏,同时感觉背后冰寒刀风砭上了颈间的皮肤。来不及抵挡,他只本能地尽量侧身闪躲,并差不多准备好了等着自己的人头落地。但是刀锋失了准头,砍在臂上的力道也十分虚弱。敌人落地正死,不远处的地上插着一只狼牙。
然后,在那场激战结束后,人们赫然发现未琼贞战亡。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那骁勇的将军从来稳若磐石,坚不可摧,绝无动摇!他从来都是不败的,更不会死!
可这世上,怎会有不死之人?
战斗平息的静夜,尸骨遍地,鬼火乱飞,但未倾松目光如炬,毫不迷惑,一根一根地从地上拔起狼牙。三十二只狼牙,最后一只离开了,带走了谁,和未琼贞。
后来人们才听说了那第三十三牙的禁忌。白琦冷汗涔涔,拼命回想自己与死神交臂而过的那一瞬,到底有没有听见长箭撕裂空气时发出的畅声长笑般的呼号。一想到未琼贞若真是以最后一只寂静狼牙来搭救自己白琦就忍不住感觉有磐石压顶,要粉身碎骨。但是想不明了,不能确定,战场上太混乱太喧嚣,当时又不曾留心。后来在那场战斗里所有被未琼贞飞箭援手的人联合起来,把未倾松按在上座,每个人轮流对琅琊领主磕了八个头,就像儿子对父亲的大礼。
“磐石碎,千军万马失倚靠啊。”武皇是这么说的。如果有高明的巫师能招回未琼贞的魂魄,对他说:“将军非磐石,外质而内秀,实玉璞未经雕耳。”他一定是哈哈一笑道:“差不多,差不多,没必要认这么真。”
差不多——看起来罢。世人都只把他当一块无转移的磐石来倚靠,其实用刀切开,就会发现那平常普通的外表下竟是翡翠满眼,他们倚靠的其实是一座又高又白的玉山。只有未倾松,知子莫若父,早早将他看透,才在儿子出生的伊始,就为他准备好了一个美玉无瑕的名字——琼贞。
琼贞,我的心。
未倾松在听到长子战亡的消息时毫不动容,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但是有人看见,那天晚上,在收回三十二只盈盈闪光的狼牙后,琅琊领主面向西北而立,凝望湛湛光明的天狼星,把手长久地按在自己的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