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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冤假错案 ...

  •   冤假错案
      连绵不断迎来送往的喧哗声伴随着窗外汽车喇叭声,把格外红火的餐饮业,烘托得更加热闹。
      小蔡下意识地起身给齐向前倒了杯热茶。一只手托着下巴,静静地听齐向前讲述。
      “由于案子简单,原告连律师都没请,只身走进法院。在第一次开庭时,区民庭法官听完原告的申诉与答辩之后,当着被告的代理律师和公司旁听者的面,半开玩笑地夸赞原告懂法。
      正是法官那句表扬话,让身处困境的原告看到了一丝曙光。他想,法官都当众表了态,还能反悔吗?胜诉该无悬念了吧!
      庭后法官提出调解。因原告属于改制前拿国家工资的企业干部,并在改制后合同存续期间写了内退申请,被上级批准后,已经回家休息。根据公司文件,到年龄即可自动转入内退。也就是说,原来的合同已经发生变更,不存在合同到期问题。
      被告明知此情况,又突然弄出这么一份协议,用意何在?原告没兴趣跟他玩什么蒙太奇,想借助法律给以还击。故,拒绝调解。
      这本来是原告的权利,无可厚非。但法官却按经济合同法拼凑了一个驴唇不对马嘴的理由判处原告败诉。面对颠覆性的变化,原告在惊愕之余清醒地意识到,事情又被人为地复杂化了。法官这般朝三暮四绝不是因为自己拒绝调解那么简单!
      苦于拿不到对方私下交易的证据,又不肯屈从调解,原告只有继续上诉,指望中级法院给个公正判决。
      然而,中级法院开庭后又提出调解。倔强的原告再次表示拒绝。
      被告被原告不畏权势,坚持到底的态度所折服,知道这火玩过头了,真要被法院判处败诉,面子可丢大了,在职工面前怎么交代?再说,与原告本无芥蒂,因一时糊涂考虑欠佳,铸成此错。本指望原告放下身段,做些功课,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哪知原告不肯就范,还叫起真儿来,把问题闹大了。自己偷鸡不成反舍把米,得不偿失。他拿着一万块钱找到原告的一个亲戚,希望和原告友好私了。
      原告那个亲戚打电话通知原告说:‘XX(被告)找过我,他让你去找他,你的事会得到圆满解决,你可千万别找别人。’什么意思?清楚人一听就明白。只可惜这句话来得太晚了。
      原告办了内退手续后,就在家里休息,突然接到公司电话,说他的劳动合同到期了,鉴于他在家里休息,不再办理续签合同。原告一下子懵了,面对:“不在协议上签字就和别人一样交到社会上去,单位不管了。”的威胁。近似法盲又毫无思想准备的原告大有老革命遇到新问题的懵懂,根本不懂还有什么社会保险,以为失去单位就等于失去一切。忽略了自己属于内退,与辞职下海者不同的现实,稀里糊涂在那份协议上签了名。
      回家后,原告越想越觉得不对,在签署内退协议时,公司文件上明明写着到期就会自动转为内退。该转时,他以为工作人员会给办理,就没有亲自到公司敦促。而工作人员可能因为工作忙,忘记给转了,才造成今天的局面。原告找到被告(公司法人代表)说明情况要求纠正。被告当时态度暧昧,只打哈哈,却并不实际解决。
      原告不清楚被告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就到职工的娘家——劳动仲裁去咨询。劳动仲裁的工作人员看了协议后说:‘这协议是违背劳动法强制性规定的,你买本劳动法和民法通则看看,写份诉求递上来吧。’
      原告本不想把事儿闹大,就把到劳动仲裁咨询的结果告诉了被告方,意在让被告方悬崖勒马,收回成命。不要一意孤行,省得走法律程序自取其辱。谁知对方不解风情,迟迟不予办理。原告被被迫无奈只好到劳动仲裁寻求帮助。
      当原告拿着准备好的诉求材料找到劳动仲裁那个曾接待过他的工作人员时,该同志面露难色地说:‘这事我管不了了,你去找我们领导吧。’
      突发事变,给了原告一个措手不及。毋庸置疑,定是被告从中做了手脚,致使这里的领导插手此事。他当即想起农夫和蛇的故事,在心里痛骂自己是天字号的傻瓜笨蛋,犯了攻其不备,出奇制胜的大忌。转念又想,即使不提前告知,也无法阻止被告私下里搞小动作。人品、素质决定人的行为方式。
      原以为胜诉在握,乘兴而来。现在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横路拦截。别说胜诉,很可能立案都成了问题,立不了案,一切都无从谈起。这可怎么办?从未涉足过打官司这类事的原告,紧张的心里咚咚直跳。
      根据几天来有针对性地对劳动法和民法通则的学习研究。原告坚信自己的诉求有法可依,就算执法领导听了被告的一面之词,偏向被告,还能偏过理去?想到这,幼稚的原告情绪大振,抱着一种不信邪不信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来到领导办公室,领导笑脸相迎。
      当原告报出工作单位和姓名后,领导那张原本晴空万里阳光明媚的圆脸上,瞬间乌云密布一片黑暗。原告心里不由一阵忐忑。他敏感地意识到事情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他并不知道这里可能牵涉到公司他人的关系利益等问题)他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以免话多有失引起该领导反感,用简短的几句话,快速地阐述完事由,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递上申诉材料,希望领导能够全面了解案情,免得盲目误判。
      原告的热脸贴了冷屁股,领导像躲避瘟神一样,及时伸出一只手掌,做出拒绝接看材料的表示,并态度冷漠地看都不看原告一眼,断然下结论说:‘不用看,你在协议上签了字,就以为着你同意了。既然同意了,就应按协议执行,没什么可纠缠的。这事就这样吧!’说完,旁若无人地拿起手边的文稿看了起来,明显是在下逐客令。
      该领导的一连串言行,差点把原告雷个跟头。他虽早有思想准备,还是被惊的目瞪口呆。他曾在头脑里闪过该领导可能会运用拐弯抹角、障眼法、打太极等方式婉言拒绝受理此案。绝对没想到会是这般有失水准,上下嘴唇一碰,就将原告想立案申诉的愿望扼杀在摇篮之中。什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统统绕过只字不提。采取即不留文字痕迹,又不给辩解机会,干练纯粹,一棒子打死的黑老大作风,令原告愤怒之极。他想,“权大于法”之社会流言,绝非空穴来风,就是这般孙子们演绎出来的。
      原告像看怪物一样瞅着该领导,想反驳,却没有开口。他明白,此时任何辩解都是对牛弹琴,白费唾液。打道回府,罢诉认输,正中此人下怀。‘不能,’一个声音在他心里大声提醒:‘迎难而上,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只身一搏,才是一个有血性、有人格、有尊严的人应有的行为准则!’
      原告满怀遗憾又无可奈何地摇着头从领导的办公室里退了出来。不动声色地走进另一个办公室,将材料递给了不知情的办案人员。此人看过材料后,立刻拿出一张立案表让他填写。原告接表的手微微有点抖,他太激动了,告诫自己 ,无论如何也要抓住这个峰回路转的契机。他那颗刚刚受过重创的心得到些许平复,希望的火苗又开始蠢蠢欲动。
      工作人员按程序拿着原告填好的立案申请表对原告说:‘请稍等,我去让领导签上字就算正式立案了!’闻听此言,原告的心又忐忑起来。他不敢透露刚才的一幕,怕因此导致该同志摄于领导的权威而止步不前。只是在心里暗暗祈祷:负责签字的千万别是刚才拒绝过自己的所谓狗屁领导。
      原告心急火燎、坐立不安、不错眼珠地巴望着门口,看到表情沉重的工作人员进门的一瞬间,就觉一股冷风灌顶,预知大事不妙。当听到工作人员带着几分不满情绪明确告诉他:‘领导不同意立案,不在表上签字!’时,忍无可忍的原告像个被突然踩破的气球,再也绷不住满腔的怒气,无所顾忌地发出了最强音:‘欺人太甚!’!
      他不顾斯文,冲到领导办公室,站在敞开的门口大声质问:‘我与你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为什么跟我过不去?你根据哪条哪款法律拒绝给我立案?’
      原告的吵闹声引来旁观者。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原告无可变驳的理由面前,领导很不请愿地在立案表上签了字。
      那一刻,原告没有得胜的喜悦,他只是希望:领导的改变,不是迫于众人压力,而是良心发现;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真诚体现。他甚至幼稚地以为,经过这一折腾,领导定会知趣地回避此案,不在干预案件的裁决。
      然而,现实与理想是多么的不和胁。以己之心揣摩他人之意是多么的荒谬。裁决结果毫无悬念地按该领导的旨意给于原告重磅之击。
      在求助遭拒,上天无门,万分沮丧之时,那个第一次接待过原告的工作人员悄悄对他说:‘你要不同意此裁决,还可以求助法院。’一句小小的提醒,对于不懂法律程序的原告犹如雪中送炭。内心顿生感激之情。
      为了万无一失,明知大方向没错的原告,还是到两个律师事务所,分别进行了详细咨询,才胸有成竹地满怀着希望走进法院大门。
      现在事情到了这份上,原告不想再去找被告。他已经不是仅仅单纯地为自己讨还公道,他是在为真理斗争。他等待着中级法院的判决,等待着法律的公正体现。借法律之手,给执法犯法者一个响亮的耳光。避免其重蹈覆辙,制造出更多冤假错案。原告一厢情愿地做着美梦。
      然而,中级法院却维持了原判。
      连被告都承认自己错了的案子,法官们为何一意孤行?此肮脏龌龊行为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卑劣目的?为什么一定要调解而不判决?调解对法官有什么好处?有良知的正常人,无法想象和体会执法者们扭曲了的灵魂与心态。
      原告被逼到了悬崖绝顶,半路当逃兵不是他的性格,他别无选择,硬着头皮也要与执法犯法者们拼个子丑寅卯。”齐向前喝了口水继续讲下去。
      “原告义无反顾地饶过中级法院的监审厅,直接申诉到省高级法院。他不相信天下乌鸦真的就一般黑。谁知在高院一拖就是三四年,每次追问,法官不是说在开会就是说出差,一次庭也没开过。期间公司宣告破产,由另外一家公司接管。(公司没因债权债务纠纷通知原告。原告在一年后才在中级法院的法官口里得知公司破产之事)而后高院把案子发回中级法院重审。
      中级法院以公司已破产,没有被告,没人接案为由屡屡推辞,迟迟不作处理。一晃又过去两三年,原告的忍耐力终于达到极限,他拍着桌子指着法官的鼻子骂娘,法官只好答应尽快开庭,并提醒原告,不排除会遭遇被告不出庭的尴尬。
      经过近十年的诉讼经历,原告懂得这次开庭对他意味着什么。为了防止因被告不出庭,法官以对谋些问题不清楚为由继续推迟判决,必须想办法诱使被告出庭。
      学乖了的原告不再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掌握的论据,故意以请教的口气放出“公司会不会以破产清算时没被告知此案为由,不负责赔偿?”的糊涂口信,让被告抱着原告不懂法的侥幸心理出庭应诉。
      此法果然凑效,公司留守负责人按时坐到了被告席上,原告终于松了口气。
      按着庭审程序,在原告陈述完事实和理由及要求后,该被告陈述时,被告没有答辩却说出了这样一番话:“公司破产了,没人接这个案子。”
      对于被告已经认识到自己的歪理邪说被原告驳得皮无完肤,无立足之地。只有钻原告不懂法的空子迷惑原告,以破产为由,接管公司不应诉来达到目的的想法,早被原告洞察。他不动声色地问被告:“不接案子,你为何出庭坐在被告席上?”
      “我不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庭的。”
      “你来干什么?”
      “我来随便听听。”
      “谁让你来的?”
      “法官让我来的。”
      “你替谁来听?”
      “我,我是公司留守负责人,来听听没错吧。”
      “你负责什么工作?”
      “给老职工办理退休等事宜。”
      “也包括我的事儿对吗?”
      “对呀,你的退休手续也是我们给办的!”
      “谁给你们开工资?”
      “现在的公司呗。”
      “我的工资也是由现在的公司负责对吗?”
      “你的工资归社保。”
      “单位应交的那部分劳保费和我没退休前公司给的那些钱由谁来出?”
      一直洋洋得意的被告,此时觉察到自己被原告饶了进去,神情有些紧张,支支吾吾地说:“是从公司遗留下的那些钱里出的。”
      “那些遗留下来的钱现在归谁所有?”
      被告一下子卡壳了,这可是今天庭审的关键焦点问题,说属于原来的公司吧,公司已经破产,明显是在撒谎。实话实说吧,等于不攻自破。他纵有一百张嘴,也无法再找出任何托词。知道大势已去,像个斗败了的老母鸡,红着脸低头不语。
      按说此时原告的目的已经达到,胜负再明白不过了,无需再做任何论证。但原告意犹未尽,十年的委屈,十年的奔波,终于可以拨云见日。抓住了狐狸的尾巴,此时不痛打落水狗,不足以解心头之恨。
      原告早就听说此人是个恨人富,欺人穷的癞蛤蟆。在自己这件事上,走后门,找熟人,在背后搞小动作的就是他。原告和此人虽在一个大的单位上班,并没在一起共过事。原告当经理时,此人只是另一个部门的普通科员,他们业务上没联系,私人之间没恩怨,他没有任何理由坑害原告。但此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嫉妒心特别强,看不得别人比自己好,见和他级别相差无几又同时进公司的人,大都得到了提拔,心里本就不平衡。公司不景气后,又眼睁睁看着别人辞职开起了自己的公司。而他只能继续呆在原地耗着,更是恨的牙痒痒。好不容易成为几个留守人员的负责人,拿那么点死工资,心里也不痛快,便把怨气撒到比他混的好的人身上。曾以为了公司的利益大放厥词。此时不给他点颜色看看,都对不起群众。于是追问道:“被告不会说那些钱归你个人所有吧?”
      “••••••”被告仍然低头不语。
      “请对方回答!”原告大声说。
      话音刚落,就听一位坐在主审官旁边的女法官带着为被告解围的口吻批评原告说:“什么态度!”
      原告是个不记人,不记路的主,见过人一面,过一段时间就会忘记。自己只是说话声音稍大一点,构不成大声喧哗,又没出口伤人,并不违反法庭纪律,主审官都没批评,她此刻为何跳出来说三道四?很是耐人寻味。于是,原告就多看了那个胖法官一眼,在脑海里迅速搜寻她的影像。后来才知,她是曾经参与这个案子的终审法官。其动机不言而喻,目的昭然若揭。
      为了表示自己并不畏惧女法官的震慑,原告故意说了一句多此一举的话“不回答,就是默认。该公司有责任,有义务赔付原公司给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庭审终于在原告步步为营的追问下,以被告理屈词穷不再辩解落下帷幕。
      这次法官没有提出调解。
      原告趁热打铁,在法官的办公室里,在法官的指导下,当即书写了具体的赔偿金额。法官看后说:“不要抱太大希望,不可能完全按你要求的数额给予赔偿!”
      “一切按法律办事,不是我的,多一分不要。是我的,一分也不能少。”原告斩钉截铁地回答。
      其实,钱,对原告来说,早就不重要了,他要的就是一个说法。
      做完了这一切,原告以为终于曙光在即。由主审官给案件画上个圆满的句号。
      可是,半年又过去了,他不仅没拿到判决书,连法官的面都轻易见不到了,新设立的门岗把老百姓与法官隔断了。没有法官的批准,门岗不放人进大楼。打电话总是没人接。有人说,你这叫空手套白狼,法官个个如狼精,岂肯不图利起个大早?其实,早就有人利用启发式提醒过原告,还点名让原告的儿子出面。原告知道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岂肯上套?连律师都不请,还用得着借儿子之力吗?一向自信满怀独当一面的原告,压根就不想让儿子为此事费半点心思。故,满口回绝。
      几次碰壁之后,原告以上厕所为由,抽孟子闯进法官办公室,亮出自己的底牌:‘我不会违心地送礼,也不会找关系走后门,胜诉败诉,对我已经不重要!我就想看看堂堂国家法院,还有没有公正执法的法官!’
      在常人眼里,此举可谓愚蠢之极,原告则认为,坦诚也是一种武器,断了对方的念想,不就有盼头了吗。然而事实又给了他当头一棒。法官有的是耐力:继续拖着不办。案子又如石沉大海。
      在院长接待日,见不到负责接见的院长情况下,原告同上访者一起闯进法院大门找院长。这“大逆不道”的行为,直接促使原告的案子很快被提到议事日程。两个月后,中级法院做出了因公司破产无人应诉的最终判决。
      原告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出奇地冷静。他用鄙视的眼光看着法官只说了一句话:‘法官赢了,法律败了!’
      多么富有哲理的讽刺!!
      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原告碰的头破血流。吃尽了以卵击石的苦头,饱尝了法官肆意践踏民意,践踏法律的事实经过。原告内心深处对法律寄予的最后一丁点希望,彻底破灭了。他仰天长叹:公理何在?包公在哪里?谁来惩罚执法犯法者?回答他的,是悬挂着国徽,变得无比狰狞的法院大楼。
      这真是:慢慢申诉路,无尽等候期。一朝尘埃定,冤魂空悲泣。
      尽管原告有一幅天生乐观的宽大胸怀,尽管原告是抱着与人斗其乐无穷,求真理义不容辞的上善若水心态打这场官司的。他还是落下一个怪毛病:每当看到那些在人前衣冠楚楚,人摸狗样,其实装着一肚子坏水的法官时,内心就升腾起一股鄙视和厌恶,有种恶心到想吐对方一脸口水的感觉。”
      齐向前讲到这里,一仰脖喝干杯里的酒问小蔡:“你说,这么简单的小案子都办成这样,可想大案要案还会怎样?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该怎样清算枉法裁判的罪恶?该怎样让无辜的老百姓活出应有的尊严?该怎样让曾为争取自由平等流血牺牲的先烈们的在天之灵得到安歇?国家领导者任重而道远!”
      看着齐向前悲愤的样子,小蔡劝说道:“不要杞人忧天了。咱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调整好身体和心态,准备东山再起,才是当务之急。就凭大哥那一腔忧国忧民的热情,加之超凡的精力,翻身是早晚的事。不过,有一点,小弟不明白,你这么善良又有担当的人,怎么会把日子过成那样?连嫂子都离你而去,这倒底是为什么?”
      像突然挨了一闷棍,齐向前将身体缓缓靠在椅背上,半天沉默不语,神情散乱而飘渺的
      目光里慢慢升腾起一团雾,那雾越聚越厚,终于凝结成一片汪洋,珍珠搬大小的泪滴,成串
      地扑啦啦从那对深潭般悠远,微微闭合的大眼睛里滚滚而落。
      小蔡惊慌失措,这个出了名的硬汉,突然失控地泪流满面,若不是触及到灵魂,岂能如此痛彻心扉?不觉也眼眶发酸,眼圈泛红。后悔不该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就顾头不顾腚地碰触齐哥心灵深处那点私密。那很可能是一块血淋淋的伤疤。他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嘴巴。正想换个话题。就听到一个像从遥远的沙漠里飘过来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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