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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光光头的“公老虎”and 板寸头的“母老虎” X 夜深话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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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归山是座山,顾名思义。不归山高约200米,史料为证。不归山上有树木,毫无疑问。
但你见过生长于海拔200米之上的热带雨林吗?
随着马车的缓慢行进,小乔木、藤本植物和附生植物如兰科、凤梨科及蕨类植物、木质藤本植物逐渐跃入眼帘。
上层乔木高过30米,多为典型的热带常绿树和落叶阔叶树,树皮色浅,薄而光滑,树基有板状根,老干上长出花枝。
木质大藤本和附生植物特别发达,叶面附生某些苔藓、地衣,林下有木本蕨类和大叶草本。有的粗达20至30厘米,长可达300米,沿着树干、枝桠,从一棵树爬到另一棵树,从树下爬到树顶,又从树顶倒挂下来。交错缠绕,好象一道道稠密的蜘蛛网。
附生植物如藻类、苔藓、地衣、蕨类以及兰科植物,附着在乔木、灌木或藤本植物的树干和枝桠上,就象披上了一层层厚厚的绿衣,有的开着各种艳丽的花朵,有的甚至附生在叶片上,形成“树上生树”、“叶上长草”的奇妙景色。
近处的Koompassia excelta(塔豆)、望天树以及地面上薄薄的腐殖土层和厚厚的落叶都无法完全覆盖的砖红壤,虽只是不归山山脚下的冰山一角,但无不显示出热带雨林独特的外貌和典型的结构特征。
趴在马车窗框上的端木忆冬抽着嘴角,满脸的不可思议。
据她所知,热带雨林的形成一般有4大要素。
1、太阳辐射:辐射量在100—180千卡/厘米*年范围内,使得全年高温。白天温度一般在30摄氏度左右,夜间约20摄氏度。太阳辐射再强烈的地区将逐渐沙化,变为沙漠。
2、大气环流:处在赤道低压带,信风在赤道附近聚集,辐合上升,所含水汽容易成云致雨。
3、海陆影响:热带雨林气候所在地都是在靠海或大河流域的潮湿低地,雨量充沛,气温温差较小。
4、植被影响树的蒸腾作用强,致使环境更加潮湿。
结合以上四点,无论从光照、温度、植被、地形、以及降水量上来看,不归山以及不归山以南地区都处在赤道低压带或者附近,都有形成热带雨林的条件。
而这也是让端木忆冬最为疑惑不解的地方。
热带雨林的首要条件便是地势较低,长此以往才能形成典型的潮湿低地,适合植被生长。像眼前此等生长于海拔200米的高山之上的热带雨林,简直犹如天方夜谭,好比神话一般。
正所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异世界的天地更是广阔无边,气象万千。但世界再异,没有出现妖魔鬼怪,也没有人能飞檐走壁,想来所有的东西都跳不出常识的范围。
那么,这座因老虎盗而文明遐迩的不归山以及山上的热带雨林又做何解释呢?
湿热的风迎面拂来,吹乱了端木忆冬短短的黑发,也渐渐地吹散了她心头的迷茫。看着车轮底下凹凸不平的山脚小道,端木忆冬忽尔恍然大悟。
其实,只要换一种思维方式,就不难猜出,苍之国的地势应该是东高西低,海拔最大落差低于200米,这样所有的一切就都能得到科学合理的解释了。
用宽大的袖子拭了拭额头的薄汗,三下五除二蹬掉木屐,脱去足袋,端木忆冬嘘出一大口气,然后放下车窗上的帘子,挡住了延路的风光,也挡住了徐徐的热风和烈烈的阳光。
马蹄得得,车轮辘辘,马车依旧行进得泰然自若。
长天一碧如洗,万里无云,阳光肆无忌惮,投下万丈七彩光芒,把底下的青山绿树、小径乱石点缀得万分妖娆。
蓝天、青山、马车,一切都是如此的诗情画意,却不想一声吆喝突兀出现,打碎了如此的美景。
“歹!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柴!”
随着这声震天响的呼喝,两个手持大刀的汗子从前面一方大石后一窜而出,立于路中昂首挺胸。
只见两人头带斗笠,将鼻子以上部位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半截胡子拉碴的坚毅下巴。上身穿灰色短衫,紧身窄袖的样式更加突显出两人壮硕的体魄和结实的肌肉,同色长裤配以黑色厚底皮靴,使双腿显得更为颀长挺拔。
这番装扮若是再担起几捆柴火或背起几张兽皮,绝对是怎么看怎么像山中的樵夫或猎户。可换成两把明晃晃的大刀,加上胸口那用金线绣成的“虎”字,笔走龙蛇,气势滂沱。相信只要长了眼睛,有点常识的人都不难猜出这两人的身份。
车夫乍听两人言语,便知遇到了强盗,见只有两人,虽身材魁梧,可倚仗的只有两把大刀。于是,牙关一咬,举起鞭子就待挥马冲过去。可就在这时,那灰衣上的金线“虎”字却随着阳光闪入了他的眼里,顿时慑住了他的心神。
“御……”车夫情急之下连忙一拉马缰,原本就行得缓慢的马儿立时打个响鼻,在原地“得得”踏步几下便停在了那两人面前。
“喂!”两大汉见车夫身板结实,长相威武,却是神情呆滞,且一手拉缰,一手更维持着握鞭高举的傻样,不响不动,生生像一具丢了魂的石像,要多滑稽有多滑稽。于是,其中一人憋着笑,绕过马儿慢慢向车夫走去,行走间还不忘佯装凶悍地斥责出声,道:“你想干什么?想在‘老虎’屁股上拍苍蝇吗?”
这一句真是声若洪钟,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小小车夫又怎能抗拒?只听“啊……”的一声尖叫,车夫右手一甩,马鞭脱手而出,在空中做了一个迎体向上的动作后便化做一道闪亮的抛物线落于不远处的草丛里。与此同时,车夫屁股一打滑,从车辕上一头栽了下来,然后“扑通”一声,摔了五体投地。
两大汉齐齐一抽嘴角,正诧异着如此阳刚的男人怎能喊出比女人更惊心动魄的叫声的时候,车夫已经扶着车辕抖抖缩缩地站起了身,只不过当其中一个大汉走到他面前,并从怀中拿出几根小草递给他时,他的双腿还在不由自主地打着螺旋。
“拿着。贴身放于胸口,在远离此山之前不可丢弃。”大汗手中的小草非常普通,嫩绿新鲜,叶片细长,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名堂。车夫此时是心悸未消,又添莫名其妙,莫可奈何之下只得依言行事。
那大汉见他乖乖就范,嘴角一勾。想是心中得意,便疏忽了防范,三两步绕开车夫,操起大刀就待用刀尖挑开车帘。
也就在刀尖险险触碰到车帘的一刹那,说时迟那时快,车夫眼中精光一闪,右手探爪而出,准确无误地抓住了大汉握刀的右手,随后原地一个打旋,电光石火间,身体已经转到了大汉的右侧,然后左手五指并拢,成掌削向大汉双眼,与此同时,右脚屈膝,小腿横扫大汉腹部。
一连串动作紧凑迅疾,干净利落,大汉只凭本能一个仰头,险险躲开了车夫袭向他双眼的手掌,那一脚却是受了个结结实实。于是,只一个照面,大汉便被车夫踢翻在地,手中的大刀也被他夺了过来。
一时间,一大汉站于远处惊诧莫名,一大汉吸着凉气仰面朝天。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车夫毫不犹豫地砍断绳索,拉住缰绳,翻身上马。
“驾!”车夫用刀背一拍马屁股,马儿嘶鸣一声,顿时人立而起,却恰好阻止了正欲挥刀上前的另一大汉,然后在那大汉萌生怯意,急退几步的同时,它前蹄已然落地,更在车夫落于它屁股上的“刀鞭”的威胁下,脚蹄生风,踏尘而去。
一瞬间,只是一瞬间,原本窝囊如虫的车夫似化身蛟龙,挥挥衣袖,只带走骏马和大刀,徒留两大汉,一站一坐,张大嘴巴望尘兴叹。
“操!”地上的大汉到底皮粗肉厚,车夫那一脚虽狠,却也没伤他分毫,不一会儿,便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可身体未伤,心却受创,想想他们祖祖辈辈做着“无本买卖”,不说刀尖上添血吧,也总归是战战兢兢,没有一丝懈怠,却不想被一个车夫耍得团团转,自己还没开抢,人家倒是先下手为强了。真是终日打雁却一朝被雁啄瞎了眼睛。想到悲愤处,他快走几步,站到小道中间,叉腰昂首,骂骂咧咧地道:“从来只有老子抢人,这回倒让人抢了老子,简直岂有此理。你这个该死的混蛋,有种回来跟老子单挑三百回合。敢抢老子的刀,敢让老子没面子,你不回来,老子就诅咒你,咒你生女儿没□□,生儿子没有小鸡鸡……哎哟!”
刚骂得兴起,却不想屁股一痛,第二次被人揣翻在地,只不过这次揣他的不是车夫,而是另一个大汉。
“闭嘴!大笨蛋!还嫌不够丢人啊!”
“大哥。”骂到中途却被人“偷袭”,还跌了个大马趴,要换了别人,他早就一跃而起,老拳伺候了,可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大哥,且身板比自己厚,拳头比自己硬,外带脑袋也比自己灵光,所以,他这会子只能打落门牙活血吞,委委屈屈地道:“那刀,那刀……”
“你赔!”这“大哥”说话倒也干脆,却不想让地上的大汉悲从中来,仰天长啸,哀号道:“嗷……不要啊,俺没钱……”
这厢两人还在毫无紧迫感地磨洋工,那厢失去了马儿,却还如跷跷板一般一上一下维持着奇妙平衡的马车终于在不久之后,“轰隆”一声震天响,前方的车辕震撼落地。
如此巨响自然吸引了两大汉的注意力,也让他们想起了此行的目的。于是,两人对视一眼,然后齐齐一转头。
只见一不明“物事”随着惯性翻滚而出,其间不巧扯下整块车帘,然后像个滚地葫芦一般在车帘的包裹下,滴溜溜地滚到了那坐于地上撑起上身的大汉面前,而且余势未消地滚进了他叉开的双腿之间。
“哎哟!”这大汉今天也是倒了血霉,接二连三地“撞大运”,情急之下连忙双手一捂,护住了“命根子”。可他护得了下边却护不了上边。一个分神间,只觉眼前白光一闪,一节白生生的“莲藕”便照着他当脸落了下来,然后“噼啪”一下,砸得他鼻梁一痛,眼睛随之一酸,眼泪险些掉了下来。
赶紧收回左手,咧着嘴硬生生地憋回眼泪,然后一把抓住“罪魁祸首”,睁大酸涩的眼细细打量起来。这一瞧,倒让他瞧出了点名堂。
这哪里是什么莲藕啊!分明就是一节粉嫩嫩的小短腿嘛。
而小短腿的主人呢?不幸正是比这大汉更倒霉的端木忆冬。那个逃走的车夫呢?更不幸就是端木忆冬的侍卫常一平。
原来端木忆冬出了京城,虽知道少有追兵,却也不敢懈怠,想要尽快与司徒寒会合,也好尽早谋定而后动。她与常一平两个紧赶快赶,少有打尖住店,几乎日夜兼程。眼看目的地在望,却不想她人小体弱,风餐露宿加上神经紧绷,病倒在了客栈的床塌上。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她在床上迷迷糊糊地躺了多久,她想也不敢想,只知道当她拖着还未痊愈的身体赶到不归山附近的时候,离司徒寒军令状上的三月之期,只剩了不到七天……
七天能干什么呢?就算将她的行踪在第一时间传了出去,苍帝眉头也不皱一下在第一时间派出军队,军队日夜兼程,没有一刻懈怠,到达不归山的时候,恐怕也只来得及将司徒寒押解回京吧。
七天能干什么呢?就算司徒寒与皇甫延年的忘年交不是交假的,司徒寒甫一开口,皇甫延年便二话没说,不但借了他5万将士,还亲自披挂,誓与司徒寒共进退。可问题在于,这5万军队兜兜转转、勤勤恳恳,不说不眠不休,也算得上日以继夜,二月过去,却是毫无所获。吃饭、巡逻、睡觉,最后七天如无意外恐怕也会如此度过。
七天到底能干些什么呢?足够司徒寒苟延残喘,足够端木忆冬风紧扯乎。
逃跑,虽然丢脸,但对于端木忆冬来说,却是目前最好也是最保险的选择。撇下司徒寒这个硬拉她下水的“陌生人”,也绝对算不得罪大恶极。
可是,她喜欢住琼楼玉宇,她喜欢穿绫罗绸缎,她喜欢吃山珍海味,她喜欢喝琼浆玉液。可她这一跑,却要忍受十年八载的“颠沛流离”,虽然性命无忧,衣食无缺,可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奔波躲藏对于她这个“弱质”的娃娃来说,还是太过于强人所难了。
而且,逃跑,虽然保得了性命,却守不住身份地位。就算十年八载之后,她重回故里,重返亲人身边,就算爹爹舅舅知晓她的真实身份,待她一如既往、不偏不倚,就算下人仆从战战兢兢,对她恭敬有礼,可义女只是义女,就像在很多人眼里,麻雀飞上了枝头也变不了凤凰。那时的端木忆冬比此时的端木忆冬,所得的待遇差的又何止十万八千里?
而以上的推论都必须建立在司徒寒必死的基础上。可司徒寒就真的没有一线生机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军令状那玩意儿可以立,自然也可以撤。先不说司徒寒是皇帝的儿子,身份显贵,就算皇帝想要来一个“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显显他的高风亮节,可司徒寒却也不是个好捏的软柿子,朝中党羽众多,加上娘家背景雄厚,到时候众人跪地一呼:“万岁手下留情。”恐怕半个京城也要震上个一刻半刻。所以说,只要司徒寒不被老虎盗宰了,等平安回到京城,是生是死还是个五五之数。
而照目前的情势来看,司徒寒藏身于万军之中,要活得性命回到京城十之八九不成问题。到时,若司徒寒被处死倒也一了百了,若没死,她端木忆冬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所以,她此刻的当务之急不是一声不响地逃跑,而是继续隐藏行踪,而于暗地又联系司徒寒。这样,明里撇清了与司徒寒的关系,暗里却又表明了自己与司徒寒同生共死的立场,一举两得,却又左右逢源,即便日后东窗事发,她也可以自圆其说。
可思虑如此周详的端木忆冬却又为何“大意失荆州”,落入老虎盗的手中呢?而那位“好用耐操”的苍则诚手下常一平又为何弃主不顾,独自偷生呢?
是大意?又或者是故意?
遇上老虎盗凶多吉少,对于这一个自郝连如瑶事件以来传得沸沸扬扬的“谣言”,端木忆冬却是将信将疑,始终持保留态度。这一路上的颠颠簸簸,却也没有蒙蔽端木忆冬的视听,“流言蜚语”中大半都带着难以置信,可见老虎盗虽然深入人心,却也没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加上之前端木羽给她的资料,虽然不是事无巨细,却也算得上详尽记实,她有理由相信,郝连如瑶一事另有蹊跷,而老虎盗则很有可能是被扣了屎盆子的冤大头。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骚人志士朗朗上口的一句话,却常使端木忆冬嗤之以鼻。仗不能没把握就打,梁山也不能没有三分三便上,这才是她一贯的宗旨。所以,不管大意也好,故意也罢,她敢单枪匹马来到老虎盗的地盘,便有十足的把握立于不败之地。
七天几乎不能干任何事。可对于端木忆冬来说,订一个计划,做两手准备,却已经绰绰有余。
一边联系司徒寒,假意与其商量对策,一边策马缓行,北行偷潜入黎,此其一。若途中遇老虎盗则顺水推舟,放弃入黎,将其一中与司徒寒假意商量的对策赴诸实施,此其二。
其一其二就如同硬币的两面,碰上的几率都为五五之数,到底是其一还是其二,到底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助司徒寒一臂之力,端看老天如何安排。
利用了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很狡猾,对不对?
算计了所有可算计的人,很缺德,是不是?
对,很狡猾。是,很缺德。因为端木忆冬一直都记得《汤姆大叔的小屋》里的汤姆大叔在临死时领悟的一句话:只有自己救自己,上帝才会来拯救你。自助天助,人不能永远坐以待毙,等待着遥不可及的希望,而应该主动出击,将绝望变为希望。
可这一切都需要智慧。
人要活下去,需要食物。可人要活得像个人,需要的却正是智慧。
而狡猾和缺德,谁又能说它们不是智慧的体现呢?
扯开缠得她死紧的车帘,揉着七昏八素的小脑袋,端木忆冬好半晌才缓过神来,却不想此时的她头下脚上,姿势尴尬,一条小短腿被人家抓在手里也就算了,叉开的双腿未穿衬裙未着足袋才真正让她无地自容。
色狼,流氓,变态,罗莉控!
端木忆冬将胸中的怒火化为利剑,从眼中发射出去,却不想正巧撞上了对方若有所思的眼眸。
艳阳垂直而下,却被他头上的斗笠所阻,在他的额头投下一片阴霾,有些阴沉,有些狰狞。可在端木忆冬的角度,却可以窥得他的庐山真面目。粗犷的浓眉,率真的大眼,挺直的鼻梁,厚实的嘴唇,古铜色的娃娃脸,结合成一个十七八岁阳光男孩的形象。虽然,他的圆脸上有几条混着尘土的汗渍,他的下巴上有未刮干净的青色胡渣,他的肌肉在紧身衣衫的包裹下纠结硬实,却仍然无法引起端木忆冬丝毫的畏惧之心。
果然,传言未免夸大,见面不如闻名啊!
端木忆冬暗自腹诽,却不料对方趁她不备,三两下站起了身,还抓着她的脚踝,一把将她拎了起来,高高举起,左右晃荡。于是,她就像是一只脱了水的青蛙,眼冒金星的被提到了另一个大汉的面前。
“大哥,这东西能换钱吗?”
靠!这死缺心眼的,敢把老娘当换钱的“东西”,咱们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端木忆冬“头重脚轻”,已经翻着白眼彻底的脑充血了,就在她准备开展绝地反击,使用疯狂乱抓的时候,只听一声低沉的喝骂:“放开手。”便觉抓着她脚踝的手一松,然后身子一沉,随着地心引力倒栽葱向下跌去,尖叫快要脱口而出,一只健壮的手臂却及时伸出,手掌一张一收间,端木忆冬已稳稳地落入了一个宽厚的怀抱。
“大笨蛋!你眼睛是出气孔吗?这是个小女孩,不是东西,更不能换钱!”端木忆冬还在拍着小胸膛大喘气之际,低沉的喝骂却还在继续,只不过这回近在耳边,更显得衷气十足,直把惊魂未定的端木忆冬吓得差点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手脚疲软,还有些不听使唤,可双手却不得不颤抖地捂住耳朵,以防魔音穿破耳膜。心中极想命人“赏”他们几百大板,却奈何此刻情形由人不由己,只得将恼怒深藏胸中,而眼中却极合时宜地带上几缕哀怨和委屈,抬头望向怀抱着她的大汉。
这大汉连珠炮似的喝了一句,停了下来,可胸膛起伏间,却不难猜测他正酝酿着新一轮的“风暴”,好一会儿,只见他嘴角一动,似要爆发,却不想怀中不寻常的颤抖引起了他的注意。
大汉一低头便对上了端木忆冬的水汪汪的大眼,端木忆冬自然也将他的容貌尽收眼底。与先前的大汉相似了个七七八八,相同的肤色,相同的胡渣,只不过脸形稍长,有些棱角,眼中忽闪的精光之中也带了许多的睿智。
端木忆冬不着痕迹地打量着他,表面上却仍做作得兢兢业业,如小鹿“班比”一般瑟瑟发抖,楚楚可怜,如此这般不过几瞬,这大汉眼中冷硬的探究便化为了如水的温柔。
“不怕,不怕,小姑娘。”他声音放得极轻,深怕吓到端木忆冬,嘴角眼梢也放松放柔,道:“我们不会伤害你,所以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哥哥也好送你回去。”
送?怎么送?抢劫经验丰富如老虎盗,怎么可能看不出车夫面上的风尘仆仆?她多日未洗梳,离他又如此之近,他又怎么可能闻不到她身上的酸臭之气?如此这般,他又怎么可能推断不出她家就算没有千里,也有数百里之遥?
一个送字说得容易,可做起来又岂是旦夕之事?她从马车上摔下来,一交定然跌得不轻,其后又受了惊吓,魂不附体,他不先将她带回“老虎窝”里细心疗伤抚慰,却站在大太阳底下,任她汗流浃背,任她眼泪汪汪,可见此人心性之谨慎,心思之缜密。
如果用见面不如闻名来形容先前那大汉的话,那么对此人最贴切的形容便是闻名不如见面。
比心性,比心思,端木忆冬绝不输给任何人。所以,这人话音落了好半晌,端木忆冬才擦了擦还没来得及落下来的鳄鱼泪,用红通通的眼睛看着他,给人一种想要回答却又不敢说话的错觉,弱弱地答道:“我……我叫冬儿。家,家……就在家里,就是在家里嘛。哇……”
端木忆冬的“演技”在前世经过千锤百炼,用五岁娃娃的身体更显得其炉火纯青。几声嫩嫩的啼哭,几条泉涌的眼泪,直把两个大男人煞得脸大变,手足无措。
怀抱着她的大汉眼中的慌乱可见一斑,可据多的却还是若有所思,他看看怀中的女孩,再看看没有了马儿的马车,视线往返间,犹豫、踌躇挣扎不休,最后还是在看到端木忆冬那双红肿的眼睛时,统统都化成了一声莫可奈何的叹息。
将右手中的大刀甩给一旁抓耳挠腮的弟弟,大汉吩咐弟弟到马车里,将端木忆冬的换洗衣服等物拿过来,一边抱着端木忆冬走进了路旁高高的草丛之中。
端木忆冬抽抽泣泣,其实暗里把这大汉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只见他走得不紧不慢,不慌不忙,显然是轻车熟路,故此有恃无恐。端木忆冬只当他要往山上走,哪知他七拐八弯,东绕西转,竟走到了一处乱石堆旁,停了下来。
这乱石堆形成得也着实奇怪,巨石林立,杂乱无章,一大块的地方,就好似秃子头顶心里绝了顶的头皮,明明周遭灌木杂草丛生,偏它这里除了石头之外,寸草不生。抱着他的大汉不知为何裹足不前,咬着唇皱着眉,显然是心下踌躇非常。端木忆冬不解,低头看了看他,却正巧迎上了他想要打退堂鼓般的眼神。
端木忆冬的心思七窍玲珑,从对方的一个眼神中,便将来龙去脉摸出了一两分。她不语,只是使劲地眨巴眼睛,用一种纯真的、无辜的眼神宣告着她的无害性,以此来突破大汉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显然,她成功了,因为在大汉的弟弟披荆斩棘,喘着粗气赶上来时,大汉已经释然一笑,且迈出了坚定的一步。
“大哥。”这憨货其实也蛮可爱的,虽然长了一副聪明面孔,却生了满肚的笨肠子。明白老虎盗那来无影去无踪的秘密,很快就要被她解开了的端木忆冬心情很好地想着。却见这弟弟擦着流到下巴上的汗,然后边喘气,边以手做扇,扇着风,道:“这孩子家里也真寒酸,车上除了几件衣服之外,连块铜板都没有。真是白白忙活了。”
弟弟的一番话,抱怨意味十足,却硬是没有得到大哥的半点共鸣,反而让大哥嘴角一抽,恨铁不成钢地大骂道:“一个年幼的小姑娘,一个成年的车夫,你说值钱的东西会放在谁的身上?你这个大笨蛋,光长个子不长脑子,难道以后洞房也要我这个做大哥的现场教导吗?”
“大哥,这你就低估你弟弟我了吧。”这憨货嘴角一翘,下巴一抬,颇为得意地道:“洞房这种小事,不就跟母猪上树一样简单吗?放心,绝对不会劳烦大哥你的,交给小弟我自己就可以了。”
这回她总算明白聪明人为什么都那么早死了,敢情都是叫脑子里少根弦的单细胞给气死过去的。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着脸色发青的哥哥,端木忆冬憋着笑,颇有点幸灾乐祸地期待着哥哥的反应,却不想这哥哥只是长叹一声,无奈地摇摇头,然后慢条斯理地走进了乱石堆中。
这乱石堆中有机关吗?或者是一种阵法?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的端木忆冬胡乱地猜测着,却在抱着她的大汉绕过一方两人高的巨石后,惊得瞠目结舌。
只见一个直径两三米的大洞笔直伸向地底,如同一个没有杂草遮掩的捕兽陷阱,黑沉沉的,一眼看不到底。
这简直就像是西游记里的乾坤山无底洞。思索着里面会不会有老鼠精的端木忆冬却在下一秒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因为两个大汉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纵身跃下,一前一后,毫不犹豫。
没有缆绳,没有翅膀,什么都没有准备的两人就这么带着她,赤膊上了阵。死楼着大汉脖子的端木忆冬觉得,她应该应景地尖叫两声。谁知就在她准备闭上眼睛,放声大嚎的当口,却震惊地发现,他们早已经落到了实地。
真是有够稀奇。看了看近在咫尺的洞口,端木忆冬微微纳罕。她比对了一下洞口与大汉头部之间的距离,发觉洞穴深不过两米。也就是说,像两个大汉一般身高的人,只要在洞中轻轻一跳,头部就可以跃过洞口,窥视到洞穴外的情况。
但稀奇的还不止于此。随着两大汉向洞中慢慢深入,端木忆冬的眼睛也越张越大。初时以为洞中必定伸手不见五指,就算手拿火褶子也是举步为艰,哪知实际情况大是不然。火褶子确实点燃了,但也不过用了一小会,也就十几二十步的距离,便见前方三个椭圆型的石洞并排而立,在两个火褶子的映照下,影影重重,显得光怪陆离。两大汉一前一后,走进了左边的石洞之中。
刹时,一阵微弱的清风带着莫名的香气迎面而来,让端木忆冬的心神也为之一爽。她不禁闭上双眼,享受着这得的宜人气息。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几十步,也许只有几步,她再次睁开眼睛时,前方已经豁然开朗。
坐在大汉的臂弯里,端木忆冬努力地抬头向上望去。只见距她的头顶一米来高的洞顶,有天光朦朦胧胧,从薄薄的山岩缝隙之中透泻进来,将这宽敞的别有洞天以一种半清不楚的方式呈现在了她的面眼。
眼睛对光线的适应力是很强的,只要有一线光亮,它就可以借此将周遭的景物分辨出八□□九。于是,也不过是几个眨眼的时间,视线中的混沌便犹如被轻风吹散的迷雾般,消弭于无形。
很不可思议的景象,这是端木忆冬唯一的想法。只见一片青草地似乎漫无边际,草长不过十几二十厘米,却根根碧绿鲜嫩,让人有忍不住扑上去打滚的冲动。面前一条青石小径,将这片草地一分为二,笔直延伸向一个黑漆漆的圆形石洞。
两个大汉都没有说话,将火褶子熄灭,再稍待片刻,等眼睛适应了洞中的光线之后,才迈开步子,由抱着她的大汉当先,走上了青石小径。
小径应该很狭窄,因为两个大汉每跨一步,小腿都不可避免地碰到倾斜而出的细长草叶。小径应该很长,因为等他们走到那个足有两人高的圆形洞口前时,两个大汉都已有些气喘吁吁了。
“小丫头,别怕。”抱着她的大汉显然是将她眼中的失神当成了恐慌,喘气之余不忘温柔地安慰她,直到她回神冲他乖巧地点点头,他才安心一笑,当先走进了山洞之中。
可这真的可以称为山洞吗?地上的石阶蜿蜒朝前,缓缓向上延伸,伴随着比之前更强的天光,端木忆冬甚至可以分辨出这条宽度仅供一人前行的石阶上那人工开凿痕迹明显的横砍竖切,以及两旁不甚光滑的石壁上那经年累月而成的苔藓,洋溢着盎然的绿意。
这应该不能被称之为山洞吧。而应该称它为,一条不知会延伸到哪里的神秘小道更为恰当吧。表情只能用傻到冒泡来形容的端木忆冬已经有些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楼着大汉的脖子,端木忆冬安安静静,乖乖巧巧的,似乎是在发呆。两大汉也是一前一后,走得兢兢业业,半点也没有懈怠。如此这般,过了好久,久得端木忆冬眼皮打架,哈欠连连的时候,才见前方有刺目的光华伴随着微熏的暖风传了过来,让三人的精神都为之一振。
目的地在望了。端木忆冬喜出望外,却在被大汉带出洞口之际,被眼前的景象再一次深深地震撼了。
野藤漫漫,鲜花芬芳,被参天大树环绕的盆地僻静清幽,形成了天然的山谷。山谷的顶端,晶莹的水珠串串滴落,恰似一幅珠帘悬挂而下,在谷底汇成一潭清澈的泉水,“丁冬”之声不绝于耳,令人心旷神怡。
山谷正中,一株波罗蜜高可参天,从树干的基部2至3米处伸出许多姿态万千的板状根,呈放射状向下扩展。它们扎进土中,还继续增粗,形成了许许多多的“树干”,大有一木成林的气势,非常壮观。而以这株波罗蜜为中心,三三两两的木头小屋拔地而起,呈放射状向外延伸,如一朵盛开的樱花,错落有秩之中,又张显出一派悠闲的风光。
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啊!端木忆冬正感叹着这里如桃花源一般的景致,却不想身后的憨货衷气十足地大喝一声:“我们回来啦!”
随着这声震天响的呼喝,三三两两的小木屋里也传出欢天喜地的回应,只听“吱嘎”几声,门扉纷纷开启,然后三三两两穿着粗布麻衣的居民便陆续走了出来,三步并两步朝着端木忆冬三人所在的地方围拢了过来。
人数应该不多,但端木忆冬却无暇顾及,因为在她的小脑开始转动前,眼前那一颗颗“噌噌噌”地反射着太阳光辉的呈亮脑袋,就犹如一盏盏200的“小太阳”,照得她头晕目眩,刹时失去了思考的能力。特别是当一个胸前波涛汹涌,比前世B罩杯的她足足大了5个码的高壮女人,顶着一头像青葱一样短小精悍的黑发,走到端木忆冬三人跟前,二话不说便从大汉的手中接过她的时候,手脚与脑袋一样僵硬的端木忆冬唯一能做的思想活动便是一句:光光头的公老虎AND板寸头的母老虎。再加一句感叹句就是:OH,MY GOD!
一共九个人,包括她在内也只有十个人。清醒过后的端木忆冬还是尽业地数了一遍。
他们的装束都很简单,粗布麻衣,灰不溜秋,男女款式也基本没什么差别,都是短衫窄袖,长裤芒鞋。他们的打扮都很朴素,头不戴环佩,腰不缠挂饰,男子光头,女子板寸。虽然看起来极不养眼,但在野兽蛇虫出没的森林里,头发及挂饰不但无用,反而会变成勾住树木,从而阻碍快速逃窜的累赘。所以,为了能够在参差的树丛灌木中灵活地移动前进,简单的装束和朴素的打扮是必要的,而为了要在森林里生存下去,爱美之心这种东西是最没有必要的。
黑夜已经降临,星星接二连三地出现在了山谷上空的夜幕之中。而此时的山谷,正是每天最热闹的时刻。
七个男人在篝火旁围成一圈,面前是一只烤得酥脆金黄的野猪和一口翻腾着喷香野味蔬菜的浓汤。三个女人,准确地说是一个30来岁的女人,一个半大不小的少女和端木忆冬这个丁点大的女娃娃,席地而坐,围成另一个圈,面前是一块硕大的黄麻餐布,而食物则由那六个男人陆续摆放其上,源源不绝,不一会儿便放了满满的一大片。
“是不是很奇怪?”其中的女人,也就是先前从抱着端木忆冬的大汉手中接过她,之后将她抱着死紧,差点用G罩杯的胸部憋死她的女人,见她一脸的纳罕,便开玩笑似的道:“是不是看惯了把女人当破烂,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动辄弃之如草芥的男人?是不是看惯了把男人看成天,依着他,惯着他,日日为他争风吃醋,动辄以泪洗面的女人?所以,看到此刻的情景觉得特别的稀奇?”
有什么好稀奇的?猴群中的猴王都是以武力来决输赢,人群中的二世祖却是以身份压死人。没实力,没姿色,却还能享受特权待遇,不是与生俱来的身份作祟,又会有什么其他的可能?
端木忆冬不知该如何回答,所以干脆来个答非所问,道:“老虎盗很厉害,很神秘,都说你们打家劫舍无所不为,却来无影去无踪,端的比庙里的神仙还神仙。”
女人一听又好气,又好笑,但看端木忆冬一脸纯真,显然是小儿心性,最是道听途说,便只得无奈一叹,道:“小丫头,别听见什么就信什么。谣言就像小雪球,越滚越大,滚到最后还真能把人给压死。你要知道,人性本恶,最喜欢搬弄是非。那些以讹传讹的人之中,有些吃过老虎盗的亏,心存不满,便将事实夸大,有些纯粹瞎起哄,哪儿热闹就往哪儿凑。我们只有九个人,七个男人轮流出去,狩猎,拦路,两个女人看家,织布。我们就这点能耐,哪做得了打家劫舍这么许多的勾当?如果我们真有这么强悍,哪还会窝在这深山老林里,早就打了出去,将天下收入囊中了。”
确实,九个人再强悍,能做的事情也有限的很。而照目前情况来看,这女人也没有撒谎的必要。所以,参照史料上对老虎盗的记载,加上民间传说之中的精华,端木忆冬可以百分百地肯定,郝连如瑶一事与老虎盗毫无瓜葛。
那郝连如瑶究竟在哪里呢?又是谁胆大包天将她虏了去呢?又或者是郝连如瑶故弄玄虚,贼喊抓贼,目的就是为将苍之国推上风口浪尖?她还活着吗?或是死了?又或者躲了起来?线索不是没有,却是唯一的,那就是眼前的老虎盗。
把所有的可能性在脑中过滤了一遍,端木忆冬暗自斟酌半晌,然后装做不经意地开了口,道:“你们为什么只有九个人,没有老爷爷老奶奶,连胡子花白的叔叔伯伯都没有?好奇怪!”
端木忆冬的声音清脆稚嫩,说不出的好听,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黯然神伤,端木忆冬的眼神天真无邪,却让看着她的女人刹时热泪盈眶。
“这一切就说来话长了。”女人狠狠地吸了吸鼻子,再长嘘了一口气,才道:“三百年前,我们虎氏一族是舟之国的名门望族。住的是琼楼玉宇,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琼浆玉液。富可敌国,权势滔天,门庭若市,贵不可言,这些统统都不足以形容虎氏一族当时的空前胜况。你可以想象,连当时的舟之国皇帝都与我们的祖先称兄道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句话我们虎氏一族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可惜啊可惜……”
女人使劲地揉了揉双眼,好一会儿,才道:“我们的祖先爱上了一个女人。爱一个人其实没什么错,可错就错在那个女人倾城倾国,迷倒了我们的祖先,也让当时的皇帝神魂颠倒。于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兄弟反目,直至后来兵戎相见。结果……结果,让我这个失败者的后人来诉说祖先当年的失败,确实很悲哀,但我还是要说。结果,皇帝进行了残酷的镇压,最后经历了整整五年的征战,将虎氏一族彻底地打败了。我的祖先也算有先见之明,知道兵败如山倒,连忙与手下兵分两路,假借声东击西之名,实行走为上之实,趁着手下士兵牵制住敌军的时候,偷偷摸摸带着随行的几个家眷和三百亲随,连夜逃离了舟之国的边境,潜入了不归山。当时的不归山,还不叫不归山。它就是一座山,不算高,不酸险,普普通通的,没有半点稀奇。”
“可是啊,就在我们的祖先一行人来到不归山下的那一夜,大雨倾盆,霹雳连闪。偏那皇帝也是心思缜密,对我们的祖先更是知之甚深,竟紧随其后,把我们的祖先一行人追了个狼狈不堪。本来雷电暴雨之中,最是忌讳走入树木参天之林,但时不与我,后退必死无疑,前进还有一线生机。于是,我们的祖先咬咬牙,下令全体进入不归山。这也就是后来不归山与老虎盗这两个称谓的由来。”女人抓起盘中的一大块烤肉,放到嘴边狠狠地咬下一口,嚼了许久,才“咕咚”一声咽了下去,然后用手背擦了擦嘴角,满足地叹一口气,道:“虎氏一族的家族史上记载着,连续两天两夜,林中雷声隆隆,暴雨倾盆,却掩不住震天的杀声与敌我双方脸上的狰狞血色。刀光忽明忽暗,血液四散飞溅。不断有人倒下,发出绝命的哀号,不断有人践踏着同伴的尸体夺路而逃。死亡已近在咫尺,生命只悬于一线,似乎已经逃无可逃了。就在我们祖先一行人近乎绝望的时刻,一道儿臂粗的霹雳以雷霆万钧之势轰然落下。刹那间,地动山摇,一条缝隙由细到宽,不到一盏茶的功夫,竟把不归山一分为二,也奇迹般的将敌军阻挡在了不归山的另一边。祖先一行人惊喜莫名,齐齐跪下祷告谢恩,敌军则惊恐非常,当下不敢停留,连忙下令撤退。就这样,在损失了将近一半人的情况下,我们的祖先一行人得以暂时地生存了下来。但这仅仅只是开始,噩梦的开始。”
女人盘着双腿,坐得大大咧咧,一手托着下巴,一手拿着肉块搁在膝盖上面,眼睛看着不知明的远方,目光有些深远,有些怀念,也有着深切的悲哀。
“第三天,天放晴了,敌军也退了个干干净净。我们的祖先一行人本想前进,可其中却有很多人病倒了。最先病倒的是他的儿子,一个才5岁大的男孩,高烧不退、颈部僵硬、严重头痛、食欲不振、意识不清、呕吐、抽搐、倦怠、思睡、对光敏感、皮肤出现小血斑,手、脚、腋下都不同程度地出现皮肤疹。一行人里有大夫,却是无能为力。药吃了些下去,却也是于事无补。更可怕的是,出现这种症状的人陆续增多,又过了两天,几乎每三个人里就有一个人或轻或重出现了这样的症状。当时,真的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方圆百里,光线暗淡,虫蛇出没,百里之外,一边是舟之国等着他回去自投罗网的军队,一边是苍之国民风纯朴的边境城市。两下一思量,就算是傻子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该往哪里走了。一行人疲病交加,行进速度自然是不敢恭维。磨磨蹭蹭又走了五天,蜗牛都爬到他们前面去了,他们却还没看到森林的边界。就在这一天的傍晚,他们再也不走了,不是没有食物,不是没有水源,也不是没有力气,而是那个男孩子死了,死在了这个山谷里。”
女人突然间安静了下来,吸吸鼻子,闭上眼睛。过了好半晌,她才睁开了眼睛,继续说了下去,道:“这病也委实蹊跷,极像寒毒入体,却偏偏药石无医。众人见那孩子死去,慌张失措,偏偏大夫找不到症结所在,情急之下,一句鬼神诅咒竟脱口而出,更是火上浇油。我的祖先,这个人极信鬼神之说。一想到百年基业,毁于一旦,家破人亡,生离死别,一切的一切,为的不过是年少时的冲冠一怒为红颜。遥想当年的风光无限,再看此刻却是凄凄惨惨,顿觉上愧天地,下愧父母,一时悲从中来,悔恨莫名,却也知道悔之晚矣。他觉得,那个孩子,也就是他最疼爱的儿子的死,是上天对他的一种惩罚,惩罚他的年少轻狂,不谙世事。也是一种警告,警告他不能投敌叛国,一错再错。于是,他就在这个山谷中安顿了下来,与他那些怎么赶也赶不走的亲随们。后来,还是有很多人死了,但所幸剩下的人更多。再后来,他们就在这山谷中慢慢地繁衍生息,一代又一代,传到我们这一代,只有我和坐在你旁边的音音是祖先这一支的直系后代了,其余的几个男人都是那些亲随们的后代。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对我们两个女人这么恭敬的直接原因。”
夜越来越深了,那六个男人和女人口中坐在她旁边的少女音音早已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回到了小木屋里。有繁星点缀的夜幕之下,只剩了席地而坐的女人和听得全神贯注的端木忆冬。
“人要在森林中生存几天,很难。人要在森林中生活一辈子,那更是难上加难。如果说,外面的世界是人与人之间的优胜劣汰,那么森林中便是人与万物之间的弱肉强食。从人类社会回归原始,起初的生活可以说是举步为艰。食物很多,水果菌类,野味肉食,可却要豁出命去夺。森林里的野兽不会跟人类攀亲带故讲情面,森林的毒草也不会收取人类的贿赂而往开一面。除了这些之外,还要跟卷土重来的舟国军队周旋。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我的祖先一行人在经历了三个月胆战心惊的原始生活,终于慢慢开始适应的时候,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不知为何,原本只能让人浑身瘙痒的蚊子,竟带上了不知名的病毒,只要被它们叮咬过的人,都会感染三个月前曾经夺走了很多人性命的病症。症状轻微的,是发烧、头痛、浑身疼痛、恶心、呕吐、胸腹背出现皮疹,但这些人一般都身强力壮,几天后就会不药自愈。症状严重的,是高烧、颈部发僵、昏迷、无法辨别方向、失去知觉、颤栗、抽搐、无力、失明、麻木甚至是瘫痪,这些人中有很多都是老弱,抵抗力低,大多数都熬不过去。缺医少药,疲病交加,虎视眈眈的野兽,纠缠不休的舟国军队,加上随时都可能死去,随时都有感染病毒的危险,甚至随时会将病毒传染给照顾之人的老弱,当时的祖先一行人已经走投无路了。”
抬头深吸一口气,女人的眼光停留在对面波罗蜜树的顶端,深远的,迷茫的,似乎在透过它联想一些遥远的、从未经历过却有些向往、又有些恐惧的陈年旧事。
“为了让虎氏一族的血脉得以延续,更为了让大多数人能够生存下去,祖先的军师——一位睿智的老者,在分析了利弊之后,向我的祖先进言,‘弃车保帅’,也就是为了让青壮之人得以生存繁衍,而放弃老弱之人。并身先士卒,让自己的儿子背着他走到几里外的地方,弃之。我的祖先知道,这样很残酷,但在当时却也是最为妥当的,所以,痛下决心,当机立断,采纳了老者的意见。物竞天择、优胜劣汰,这样残酷的事情,比比皆是,在原始的森林中更是赤裸裸地上演着。悲哀的是,森林赋予了我们野性,以致于这样残酷的事情,渐渐成了我们虎氏一族的习俗,即便是在没有疾病和食物匮乏困扰的现在,我们还是遵循着这样的习俗。只要年过50,就会被丢弃。所以,我们这个山谷里没有老爷爷老奶奶是很正常的,因为当他们成为老爷爷老奶奶之前,就被自己的子女背到几里外的虎氏墓地里,丢弃了。”
“如果,你早来三天的话。”女人笑着看了看端木忆冬,说:“你还可以看到我的父亲。他就是我亲自抛弃的,现在恐怕已经被野兽吞食了吧。”
女人突然捂住眼睛,低头笑了起来,笑得浑身颤抖,笑得喉中哽咽。星空依旧,清风婉约,草丛里有不知名的虫子低声鸣唱,身后的波罗蜜树散发着独特的清香。
女人难得的停顿给了端木忆冬思索的时间。根据女人提供的资料以及他们的祖先一行人所出现的症状,她几乎可以肯定,他们得的是脑膜炎。确切地说,极有可能是细菌性脑膜炎或病毒性脑膜炎。据她所知,细菌性脑膜炎是因某种细菌传染造成。具体分3种类型,即流感嗜血杆菌B型、脑膜炎奈瑟菌(双球菌)和肺炎链球菌(肺炎双球菌)。通常一小部分健康人鼻内或体表携带这些病菌并不侵害人体,它通过咳嗽或打喷嚏传播。值得注意的是,人们最易在患感冒时被病菌传染,因为鼻子发炎使细菌进入颅内变得极为容易。而病毒性脑膜炎可由几种病毒引起,包括几种与腹泻有关的病毒,其中之一可能是被大田鼠等咬后感染。
他们逃跑当夜雷雨交加,精神极度紧张,身体又极度的匮乏,抵抗力自然也不如往日,且他们身处荒野森林之地,蛇虫鼠蚁横行,极易在不经意间被咬伤,从而增高被感染的几率。
脑膜炎是一种传染率极高的疾病,其中也包括蚊子。更可怕的是,脑膜炎病毒在蚊子体内发生病变,从而形成了另一种即使在端木忆冬所在的23世纪也极难治愈的病毒。那就是WNV,也就是WEST NILE VIRUS,中文翻译成西尼罗河病毒。这种病毒大约会在被毒蚊叮过3至14天之内发作,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该病最严重的表现是致命的脑炎。它的症状因人而异,大约80%的感染者根本不会出现任何症状,至多20%的感染者表现出诸如发烧、头痛、恶心、呕吐或淋巴腺肿大等轻微症状。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每150名感染者中只会有1人发展成严重疾病,对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的影响。
可是,西尼罗河病毒虽然很难治疗,却不会致死。这也是让端木忆冬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如此之高的死亡率呢?疲劳?不是。精神紧张?不是。伤病?不是。想来想去,也只有结合以上几点形成的抵抗力低下。抵抗力,这三个字其实有点讽刺。如果说温室效应、三废污染、臭氧层的破坏以及层出不穷的疾病,赋予了23世纪的人类犹如蟑螂一样顽强的抵抗力的话,那么生活在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污染少得连粪便尿液都能让人谈之色变的世界的古代人,一旦遭遇几千年后的病毒,其下场就如同光着身子冲进枪林弹雨的傻瓜,不是死透就是九死一生。
这究竟是现在人的塞翁失马呢?还是古代人的焉知非福?
端木忆冬戏谑地挑挑眉毛,刚想招呼女人一同回去歇息,却不想女人又一次打开了话匣。“天地万物相生相克,一物降一物。在经历了抛弃和死亡的折磨之后,我的祖先一行人终于发现了一种能够克制毒蚊的东西。是一种普通的小草,叶子细长,颜色嫩绿,虽然不是随处可见,却也没到稀少罕见的地步。他们发觉,生长着这种小草的地方,蚊子不会靠近,而将小草摘下藏入怀中,或将其晒干燃烧,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终于,否极而泰来,他们欣喜若狂。更让他们高兴的是,对他们穷追不舌的舟国军队因为遭遇毒蚊的袭击,几番死伤过半之后,也终于放弃了对他们的追杀。后来,生活逐渐平静了下来。远离了人世的纷扰,没有了尔虞我诈,我的祖先他们就在这森林里居住了下来,与野兽为伍,与毒蛇虫蚁做了邻居。不知是从何时起,也许是一年,也许是十载,猎人樵夫、过往商旅,深受这山上的毒蚊所害,他们不明所以,以为是鬼神作祟,故将这山称为不归山。我的祖先深觉不忍,或许是出于给这坐山带来了如此恐怖的病毒的愧疚之情,也或许是出于对早些年造成的杀孽的弥补之心,他下令手下拦截过往行人,并将小草分发于他们。可这种好事善举,偏偏因为他们浑身上下的野性之气让人误解成了拦路抢劫。这下好了,善事没做成,倒引来了另一波的穷追猛打。都说水满则溢,月盈则缺,有些事情即便是出于好心,其结果也往往是适得其反。”
女人看着端木忆冬,眼神很平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无波无澜。她的对面是端木忆冬和巨大的波罗蜜树,她的背后十几米处是这山谷中唯一的通道——一个两人高的圆形石洞,她的四周是暖暖的,却静谧得令人窒息的空气。
此时此刻,端木忆冬不知该说些什么。因为无论说什么都显得无比的虚伪,但不说些什么来缓和气氛又显得太过残忍。于是,端木忆冬眨了眨眼睛,借此摆脱了女人过于专注的视线,问:“那你的族人为什么到了你这一代只剩了九个人呢?为什么为那么少呢?是过腻了森林里的生活,出去闯荡了呢?还是……”
“小丫头,你这个年纪,应该问不出这样的问题才对呀。”女人微微一笑,眼中有真诚,嘴角有坦荡,脸上却是一派的戏谑,道:“确实,很多人都忍受不了森林里单调的生活,离开了山谷,离开了大家,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去闯荡了。绝大部分人都没有回来,回来的又绝大部分郁郁寡欢,只有很少数的人带回了如花美眷,羡煞旁人。就比如说,虎贲和虎曦,也就是带你回来的两兄弟,他们的娘亲就是一个纯粹的外来者。可惜的是,他们的娘亲和爹亲没过多久隐居山林,笑傲江湖,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好日子,他们的娘亲就耐不住寂寞,撇下了出生没多久的小虎贲,偷偷溜走了。虎曦,与虎贲是同母异父,来了也才两三个月吧。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形容憔悴,眼神无助,据说父母都亡故了,他母亲临终前念念不忘虎贲,所以,他就拿着他母亲交给他的信物,冒冒失失地找上了拦住他去路的老虎盗。他胆子也真是够大的,傻傻瓜瓜的,下个月等音音满15岁的时候,就要跟她成亲了。傻小子……”
女人越说越远了,甚至带了点老人家般的语无伦次。端木忆冬没有打断她的呢喃,只是静静地聆听,很是乖巧。女人又说了几句,想是觉得无趣,见端木忆冬也是兴味索然,于是长叹一口气,双手一拍膝盖就待起身。
可就在此时,端木忆冬的视线里出现了她期待已久的东西,让她眼中顿时精光一闪,急忙出声阻止了正欲起身的女人,道:“大姐姐,那个倾城倾国的女子,就是让你的祖先茶不思饭不想,为了她宁愿甘冒大不韪的女子,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女人屁股刚离地,听了端木忆冬这个前言不搭后语的问题,着实一愣。她坐了下来,正了正姿势,思考再思考,半晌之后,才答道:“死了。据说是被皇帝赐死的,以祸国殃民的罪名。”
结局虽有些出人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世人都说自古红颜多祸水,却不知祸水的源头正是那些个自命风流,但事到临头却怎么也过不了美人关的英雄豪杰。可英雄豪杰尽识时务,最懂得趋利避害,于是,美人便成了他们扬名立万的牺牲品。
端木忆冬毫不掩饰脸上的鄙夷和深沉,也毫不在意女人疑窦丛生的双眼,低下头自言自语,道:“都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都说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大姐姐……”端木忆冬倏地抬起头,粉嫩的小脸,明亮的大眼,在旁边篝火的照耀下,竟诡异得令人毛骨悚然,声音也不似刚才的调皮可爱,而是平板冰冷的,道:“今天,这两句话,你可以亲眼验证了。”
女人被端木忆冬的异常惊得头皮发麻,心中更是警铃大响,在森林中长年累月磨练出来的第六感催促着她赶快起身,奈何有人比她快了一步。
“最好不要动哦。”女人连动都来不及动一下,一把锋利的匕首已经抵住了她的脖子。而他的身后,一个风尘仆仆却难掩风华的男人正对着端木忆冬笑得优雅,右眼角下的血色泪痣在跳跃的火光里,红如朱砂。